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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5篇

时间:2022-08-31 18:0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5篇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 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1、国有资产定义。 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5篇,供大家参考。

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5篇

篇一: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

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1、 国有资产定义。

 是指单位占有、 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 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行政事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前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

 2、 国有资产管理。

 乡 镇财政所是县财政局授权负责本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

 3、 国有资产配置。

 乡 镇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本着依法、 合理、 优化、 节约的原则配置国有资产。

 资产配置必须符合标准、 履行程序。

 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 登记, 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进行账务处理。

 4、 国有资产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国有资产台账, 定期清查盘点, 做到账、 卡、 物相符,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 国有资产处置。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 使用的国有资产权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核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转让、 调拨、 置换、 对外捐赠、 报废、 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方式。处置资产必须坚持公开、 先审批后处置和“三统一” 原则。

 6、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乡 镇财政所不定期检查核实国有资产, 对故意损坏、 废弃、 藏匿和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形为及时制止, 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由上级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镇会计核算工作制度

 1、 各乡 镇财政所按“乡 财县管乡 用”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 成立乡 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2、 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保证会计信息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

 3、 各核算单位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 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并及时送交会计核算中心。

 4、 会计核算中心按国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 对记载不准确、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 补充。

 各项支出必须按审批原则办理, 对超范围、 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必须拒付。

 5、 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

 6、 会计核算中心要定期对会计账簿、 货币资金、 有价证券、 往来等进行核对, 保证账证相符、 账款相符、 账账相符; 对账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7、 为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 会计核算中心预留银行的存款账户印鉴, 应分开保管。

 8、 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 根据经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及时编报各单位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9、 会计核算中心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及各单位的预算计划、 业务工作计划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10、 严格控制举债, 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借款的, 要按“乡 财区管乡 用”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1 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1、 各项收支管理按《沅陵县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 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按《沅陵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

 2、 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支出范围、 标准、 顺序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 年度预算内支出要作出用款计划, 合理安排资金, 不得超年度预算, 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必须按程序审批。

  3、 预算资金必须按照“保工资、 保运转、 保重点、 保稳定” 的原则安排支出。

 4、 公用经费支出和事业支出, 财政所根据年度预算按月 使用资金。

 5、 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按规定用途使用, 按进度拨款, 专款专用, 严禁挤占、 挪用。

 6、 涉及到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

 属于报账管理的专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报账程序执行。

 7、 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县政府采购办批准或由县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8、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乡 镇取得的各类非税收入, 直接缴入县级非税收入专户。

 9、 乡 镇财政所对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要进行跟踪监督, 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10、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凡按规定要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的,不得支付现金, 不得坐支, 不得以白条抵库。

 日常管理制度

 1、 大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 使党和政府的营养政策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

 2、 加强健康教育, 使学生养成安全、 卫生、 健康的生活习惯。

 3、 将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领导机制、 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 核定的实名制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查备案。

 4、 配备好营养餐专管员、 后勤管理人员, 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确保管理服务和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5、 合理安排用餐时间, 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 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学校主管领导坚持每周检查指导一次, 分管领导坚持每天指导检查一次。全面检查食品质量、 卫生安全、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食品配送分发等工作, 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和处理。

  7、 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界定享受对象, 认真审核享受人数, 建立健全享受实名制档案, 对学生人数、 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严禁虚报学生 数, 严防套取、 冒领国家资金。

篇二: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

日期:

 2021 — 02 — 12作者简介:黄少翔( 1962 —),男,山东单县人,副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国企党建。深刻把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方略的三个维度黄少翔(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 610000 )摘 要: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需要把握好理念创新、制度供给、路径生成等三个维度:在理论创新维度上,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正确方向,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念创新不断阐释,持续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引领力;在制度供给维度上,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容与举措,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内在规定性;在路径生成维度,需要明晰目标导向,围绕国有企业中心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深度融合。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维度中图分类号:

 D267.1 ; F2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 ( 2021 )

 02 — 0034 — 0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 是国有企业的 ‘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 〔 1 〕 这是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 是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现代治理体系中的新定位, 是国有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弱化或缺失, 会从根本上破坏和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事业的建设,使得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失去“根”与“魂”,导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走向改旗易帜的邪路、 侵害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落入西化分化陷阱,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侵蚀的是党的执政基础。

 因此,必须真正学懂、弄通与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从更高的理论视野与实践维度上深刻把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方略。一、理念创新维度:贯穿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念不断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谋划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战略布局, 以崭新的发展理念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

 ” 〔 2 〕 强化党的建设、开展党的工作,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新形势下,必须深刻认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辩证关系,通过强化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力量与组织力量转化为国有企业的执行力与竞争力,为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一带一路”等国家建设战略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与组织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

 ” 〔 3 〕 党的建设决定了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和效果,是国有企业自身建设的重中之中,事关国有企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往什么方向行进等重大的政治问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更加突出强调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必将对国有企业整体建设起到纲举目张、以简驭繁的引领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国有企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使党的建设始终贯穿国有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凸显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铸2021 年第 02 期 理 论 观 察 No. 02, 2021(总第 176 期)

 Theoretic Observation Serial No.17634 - -

 魂扎根”作用,统一企业发展意志,凝聚企业发展力量,不断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统领其他基础性建设, 党的建设抓住了国有企业各项基本性建设的根本, 为国有企业其他基本性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要求。

 新形势下,将党的建设作为国有企业重大政治原则, 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过程。

 真正学懂、弄通与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不断开辟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新境界, 为夯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科学严谨的建设方略, 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的放矢,持续增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自觉性、原则性、坚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 〔 4 〕 175 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过程中,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念创新呈现出战略性、系统性的特点, 进一步彰显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崭新举措, 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了丰厚的基础。

 深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研究和阐释党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理论创新的基石,在科学把握国有企业自身特征的基础上,注重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念创新与不同类别的国有企业实际状况相结合, 注重党的建设理念的创新与国有企业思想境界共同提升。

 深入阐释十八大以来党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的理念创新成果, 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在必然要求。

 嵌入其中的根本要求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中提炼出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 阐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最新思想精髓、战略举措和实践要求。二、制度供给维度:以制度建设明确内容与方向,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内在规定性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形成科学的内在规制,确证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定性。

 以制度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效既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 也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对现实情况的积极回应。

 在此过程中,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方向与目标,消解内耗与曲折,促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创新理念转化为企业治理实践, 进而维护与巩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成效, 并在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制度意识、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制度供给、促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制度执行等举措方略的共同作用下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际效果。

 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其置于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伟大实践中, 必然与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涵与特点向结合, 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如 《关于深化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试行 ) 的通知》等制度均是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要指导性文件, 以制度供给的方式, 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发展方向。

 制度建设要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与趋势, 全面关注国有企业思想意识层面和现实经营层面的实践运动, 将国有企业实际运行状况纳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制度供给的维度之中, 为制度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客观的现实依据。从制度供给维度来分析,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可以筑牢企业内部机体架构, 推动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科学健全, 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组织形态。

 制度建设可以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国有企业党建范式, 并且延伸至国有企业组织管理的神经末梢, 通过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发展的合力, 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客观上需要制度建设的介入,而从其供给的内在逻辑分析,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能够满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

 首先需要强化制度意识,充分认识与重视制度建设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自觉尊崇维护党关于国有企业的相关规定, 并主动将相关要求融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内容中。

 对相关制度的执行结合不同行业的实际, 做进一步的细化, 在具体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体制机制, 丰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容与形式。

 其次需要完善制度供给。

 制度本身传递与确证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价值意蕴, 凸显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定性, 需要深刻把握制度中蕴含的政治立场与政治原则, 严格把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政治属性与正确方向。

 例如国有企业35 - -

 的“三重一大”事项要先通过党委会讨论,在党委会严格把握相关事项政治方向和国有企业整体利益的关键要素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交由国有企业相关经理层贯穿执行。

 最后要严格执行制度,注重对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

 确保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观念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

 此外,在相关制度的执行中,要推动方式方法的创新,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科学分析内在的根源,不断积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经验。三、路径生成维度:明晰目标导向,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 〔 5 〕 在一定意义上, 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生成逻辑就是通过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 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这句话,旗帜鲜明地强调了国有企业党建与企业中心工作的关联性。

 ” 〔 6 〕 因此既要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围绕现代国有企业治理中心工作开展,把党的建设融入国有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 又要将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体现政治核心作用上, 以推进国有企业现代治理中心工作为载体夯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是紧密联系、 有机统一、互为补益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围绕现代企业治理中心工作来组织开展, 否则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就会脱离国有企业发展实际, 相应地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离开了党的建设工作,就失去了“根”与“魂”,丧失了发展的动力,国有企业推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路径生成上需要树立唯物辩证思维,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融合的顶层设计, 保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首先,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需要与现代企业治理制度深度融合。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需要主动适应国有企业深化股份制改革的现实诉求和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时代要求。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需要嵌入国有企业现代治理的全部领域, 推动国有企业现代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主动适应国际化竞争带来的党建工作新特点、新机遇、新挑战。

 其次,国有企业党建需要与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深度融合。

 需要以企业经营目标为导向, 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贯穿于现代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 建立以现代企业治理为核心内容的经验管理决策机制, 把党的建设的着力点放在现代企业治理层面上, 紧紧围绕国有企业发展中心工作,优化党的建设的架构布局,确保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始终运行在服务保障现代企业治理中心工作上。

 最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需要与现代企业管理监督体系深度融合。

 从严监督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能。

 要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对现代企业管理重点环节与重点部位的严格监督,突出对现代企业管理风险防控的监督,突出对国有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整改的监督, 通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现从严监督的全方位、全覆盖,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总之, 在新时代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引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先导, 党的建设的不断引向深入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制度及其企业治理机制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强大的理论底蕴充分说明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 “极端重要性”。

 深刻把握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深刻要义,需要从理念创新、制度供给、路径生成等三个维度立体化推进, 核心在于科学把握三者之间相生相成的逻辑关联, 促成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发展合力。

 概而言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制度供给为支撑、以路径生成为牵引,在此基础上形成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向。〔参 考 文 献〕〔 1 〕人民日报评论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 一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企党建工作会议讲话精神〔 N 〕 . 人民日报, 2016-10-12 ( 04 )

 .〔 2 〕中办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J 〕 . 人民日报, 2015-09-21 ( 01 )

 .〔 3 〕〔 5 〕〔 6 〕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 N 〕 . 人民日报,2016-10-12 ( 01 )

 .〔 4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 2 卷)〔 M 〕 . 北京:外文出版社, 2017.〔责任编辑:张 港〕36 - -

篇三: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

乡 镇合并后的国有资产管理

  2001 年, 华县并乡 建镇, 全县由 19 个乡 镇合并成 14 个乡 镇, 撤销了 5 个乡 ( 华州乡 、 少华乡 、 圣山乡 、 东赵乡 、侯坊乡 )

 , 将华州乡 、 城关镇合并成华州镇, 少华乡 、 莲花寺镇合并成莲花寺镇, 圣山乡 、 高塘镇合并成高塘镇, 东赵乡 、 瓜坡镇合并成瓜坡镇, 侯坊乡 、 辛庄乡 合并成辛庄乡 。2011 年, 华县从 11 个乡 镇合并为 10 个镇, 撤并乡 级建制。并乡 建镇后全县有建制镇 10 个( 华州 镇、 杏林镇、 赤水镇、高塘镇、 大明镇、 瓜坡镇、 莲花寺镇、 柳枝镇、 下庙镇、金堆镇)

 。

 合并过程中 部分乡 镇政府在固 定资产管理中 存在疏于管理、 核实不规范、 账实不符等问题。

 为防止乡 镇政府固定资产流失, 维护其安全和完整, 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 目 前乡 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1、 乡 镇合并后固定资产登记不全或者台账不清, 特别是合并的 4 个乡 镇由于办公地点使用变更, 原办公地点办公用品登记不清, 管理混乱。

 部分乡 镇只登记金额, 不登记规格

 数量。

 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后账面只记金额, 没有反映规格数量, 使实物和单价不能一一对应, 不便于资产管理。

 2、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

 部分乡 镇账务处理上只登记费用支出, 不登记固定资产。

 单位购买新的固定资产, 账务处理只记购置支出而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特别是相关部门无偿配置给乡 镇的固定资产, 不作任何账务处理, 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产权不清。

 3、 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不规范。

 乡 镇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发票上所反映的数量、 金额与实际不符。

 部分乡 镇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购置固定资产时, 因金额超出现金支付的规定限额,为逃避审计和财政监督, 乡 镇便对单件固定资产开具两张以上票据, 按费用作账务处理, 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给资产管理埋下隐患。

 4、 固定资产入账滞后。

 有的乡 镇对新建、 改建基本建设工程, 已使用多年, 迟迟不入账, 只是将新建、 改建、 扩建发生的费用列入支出, 形成有物无账, 资产游离于账外, 失去控制。

 5、 固定资产处置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在乡 镇合并以后部分乡 镇不履行处置报批程序, 擅自 出售、 出租和转让,处置后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 会计信息失实。

 二、 目 前乡 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主要存在问题 近年来, 县委、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面做了 大量的工作, 取得了 积极进展。

 但从乡 镇合并以来乡 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来看, 也暴露出了 管理上的一些弊端和缺陷, 深层次的矛盾问题已显现出来。

 1、 体制不顺, 职责不清。

 按照国家的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为国家统一所有, 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进行分级管理, 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 难以真正有效地实施债权明确的出 资人管理职能。

 国有资产监管实际分散在若干部门, 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 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以及给后续管理带来了 历史遗留问题。

 2、 制度缺失, 执行乏力。

 现在我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依据财政部于 2006 年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 , 但在操作中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和运营。

 有的单位对拆迁、 报废、 调出甚至出租的资产不报批、 不核减; 部分单位运用国有资产取得资产收益, 但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非税收改革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 将其收入未缴入财政, 直接用于单位的日 常开支和职工福利, 甚至有的单位存在着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个人化, 在资产使用环节缺乏了 有效的监督机制。

 3、 机构不明, 管理粗放。

 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虽有独立的机构承担, 但是由于后续工作没有跟上。

 目 前,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触角还没有有效延伸到乡 镇, 乡 镇的一些单位“重钱轻物、 重购轻管” , 没有建立健全资产核算和管理制度, 资产账实不符, 家底不清; 一些单位资产盲目 购置, 随意处置, 浪费严重; 由于无有效的监管, 一些单位资产出租暗箱操作, 经营收益流失严重; 一些单位资产收益体外循环,使用效益低下。

 4、 管用分离, 家底不清。

 由于我县资产的日 常使用和维护由各单位负责, 导致资产账账、 账实、 账卡存在不实, 造成固定资产账所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

 资产登记不规范, 造成账实无法核对。

 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设置不清晰, 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不规范, 有的

 单位甚至没有固定资产台账、 固定资产卡片, 实物上也不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5、 账务处理不及时, 未能准确全面反映乡 镇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账务处理不及时, 造成账实不符。

 部分购置、 新建以及调入、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没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形成账外资产。

 对于出售、 报废以及调出、 捐赠出去的固定资产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造成有账无物。

 未建立财产“定期清查” 管理制度, 造成家底不清。

 部分乡 镇长期未进行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财务及实物账未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三、 解决乡 镇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 各乡 镇政府应尽快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澄清家底, 对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方面自 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务体系, 对所有固定资产采取总账、 明细帐核算和卡片登记。

 2、 对其他部门配置给乡 镇的固定资产, 及时与配置部门联系, 取得购置发票复印件, 并按复印件登记固定资产账卡,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3、 将乡 镇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 标考核范围, 促使乡 镇加强固定资产日 常管理工作。

 4、 各乡 镇应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制度、 购置制度、 定期盘点制度、 报废核销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奖惩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落实责任, 强化管理, 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完整和有效使用。

 5、 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以及账务交接制度。

 单位财务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使用部门相关人员 调动、 调离时, 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 账本、 卡片、 实物等要认真核实, 编制固定资产移交清单, 相关人员 及主管领导签字, 移交资料应备案备查, 保证固定资产管理的连续性, 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的效益。

篇四: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

有 企 业 与 乡 镇 企 业 的 比 较 分 析 郭元 唏 文章 指 出 ,国有 企业与 乡镇 企业是 我 国国民经 济中两支 不可相互 替代 的经 济队伍 。国有 企业在管理水平 、技术水平、专业化生产、依法经营以及稳定整十国民经济等方面具有较大 的优势} 乡镇企业舅!I在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劳取酬、适应市奢等方面具有较为显著的优 点。因此 ,在我国的经侪发展与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应有不同的取向,国家应 采取不同的政策。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建砭的主要力量,其产业发展重点应以基础工业以及 机电、化工等制造业为主 I 其改革应 以坚持和完善承包制、厂长负责啬I、推行税利分离、实 行优化劳动组合为重点,乡镇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其产业发展重点应以农 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为主 } 其改革应以发展横向经济联台 、推行股份制和十人承包、强 化内部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 完善信息系统为重点 。

 作者:郭元烯 ,1950年生,副研究员t四川大学经济摹毕业。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体 制改革与经跻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兼《经济体制改革》杂志常务剐总编 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兼职 副教授 。

 在我 国现有 的 60 多万个 企业中 ,按 照不 同的经济 关系可 以划分 为若干 类型 :国有企 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营企业 、乡镇企业等等,还可以举出很多。在这众多 类型 的企业 中 ,目前人们最关心 的就主要是两类企业 :一是城市中作为我 国社会主 义建设 的主力军的国有企业 }一是乡村中作为十年改革产物的乡镇企业。而作为异军突起的乡镇 企业 ,逐步开始形成向国有企业挑战、开展竞争之势,尤其在近年来,随着城乡商品经济的 迅 速发展 ,我国 资源 的开发及其基础性建设发展的相对 缓慢 ,乡镇企 业的大发 展在一定程 度上威胁到国有企业的发展,于是,无论在经济理论界还是在实际经济工作部门,人们都 议 论纷纷 ,在 国有企业 与乡镇企业 的闻题上看法各异 ,褒贬不一 ,特别是提 出“ 治理 、整顿” 以来,人们争论最大的又是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关系。对这两类企业究竟持什么样的基 本看 法?进而对这两类企业从政策上作出的最终决 断,无疑会直接 影响到 它们的发展 甚至 生存。为此,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从实际出发对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进行比较分析, 明辩现存的利弊 ,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以取长补短,对于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显然 是非 常必要的 。

 9 0 一、 两支不可相互替代的经济队伍 首先必须明确这样一个基本前提,无论从 目前已经形成的经济分布格局来看 ,还是从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整个 城 乡商品经济运行 的角度来 看 ,国有企业与 乡镇 企业所处 的地位及其所产 生的作用 都是 不同的 ,但又都是推进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的力量 ,因而都具有相互不可替代 性 ● 从国有企业来看 ,不仅乡镇企业不可对其替代,就是集体企业、合营企业 ,私营企业等 都 不可对其 替代 。如果从建国算起 ,我国的 国有 企业从形成 发展 、壮大至今 已走过了整整 蚰 年的发展历史 从没收官僚资本开始 ,到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建 设起来 的鞍曲钢铁公司、 长春第一 汽车制造 厂等 ,就形成了一大批在国 民经济中起支柱作用 的骨干企业 ,以后进行 的大 规模 建设 到现在 ,已使各类国有企业分布 在全 国 9GO万平 方公里土 地上的 四面八方 和各条战线 ,形 成了我国社会 主义经济建设中门类齐全 ,具有庞大规模 的主要力量 。正是 这一大批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壮大 ,就对于改变 旧中国遗 留下来的畸型的工业状况 ,建 设起中 国独立 完善的工业体系起了极为重 要的主体性作用 到 目前为止 ,我国国有企业 的 固定资产原值 已达到 1万亿元左 右,净值也 已达到 8 千亿元左右 。可见 ,由这样庞大 的国 有企业组成的经济 ,不 仅是 不可 能被取消的 ,而且是任何力量也不可 替代 的 .

 如果说,仅仅用庞大的规模还不能说明其不可替代的全部,那么,我们还不难清楚地 看到的是 ,国有企业掌握 了整个国 民经济的主要命 球,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现在 ,我国最重 要 的一 些产 业部门 ,包括一些 尖端 的科 学技术和高 科技部 门,如航天 、核 能以及 民航 、长 航、铁路 、石油、煤炭、电力、邮电、军工等战线基本上都是由国有企业控制着其生产与建 设 ,还有冶金 、电子、机械 、化工等几乎第一产业中的绝大部分和第二产业的相 当大一部分 也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控制着其生产与建设。甚至可以说,除投少数合资、合营企业外,我国 的大 、中型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 企业 。因而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 的角度上看 ,国有企 业理 所当然地是现在 国民经济运行 中的核心 并且 ,这些国有 企业 所拥 有的技术装备 、所 达到 的技术和 管理水平 、所形成的较高素质的职工 队伍 ,所 具备 的生产能力和可挖掘的潜 在能 力 ,等等 ,都是其它任何一种经济形式的企业所不可 替代 的。进而这 些国有企业对 整个 国 民经济 的带动与促进及其对我国社会主 义经济的巩 固与发展 的作用 ,显然也是其 它任 何 一种经 济形式 的企业所不 可替代的。

 如果说 ,国有 企业 目前 已形成 的规模及其地位 ,还只是展现在人们面前 的一种直观的 现象 ,不足以完全 说明其不可 替代性 的话 ,那 么,我们再深入到它 内在本 质的经济关系上 , 仍然不难看 出的是 尽 管现在 由于我国有着严 重弊端的部门所有和地 区所有的存在 ,以及 各种名 目繁杂的隶属关系的束缚 ,使得国有企业 的具体 的产权 关系不 明晰 ,进而带来 了不 少利益上需要研究和改革的问题。但是 ,从总体上 最基本的一点是清 楚的 ,这就是 国有企 业属于代表全体人 民的国家所 有。正是 由于它具有这样的性质 所 以,必然 而且只能 由它 控制和掌握关系国计民生与国民经济命球的重要领域,因而它是实现全社会的根本利益 的最集中的反映,是社会主义经济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 这就更是其它任何经济形式的企 业睡不可替代的 。

 . 伺 样 ,从 乡镇企业来看 ,也是 国有企业和其它任何经济形式 的企业所不可替代 的。

 乡 镇企业的不可替代性,首先表现在它是分布在我国广阔的农村各地,以农副产品为原料, 9 1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农 民为基本 队伍 .并为农业服务 的经济组 织 。它所 容纳 的数以千 万计 的农村 多余劳动 力 ,是 国有企 业和 其它 经济形式 的企业都不可能代替其容纳的 在我 国这样一个人 El 众多 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 ,城镇就业无论积 累的矛盾还是现实的矛盾本米就 很大 ,而农村 .}I于 耕地面积与农村 人 口的矛盾也非常 大 ,农村劳动力 已出现了较 大数 量 多余 .并. 目I不在继 续发展的情况下 ,实际上城市和乡村都 只能 自我开辟 道, 解决多余劳 l j 力的 出路问 题 为此 ,大 办 乡镇 企业就成了解决农村剩 余劳动力 在 目前主要的行之有效 的~条出路 。

 而农村 的劳动力 ·从 总体 上看既有文化技术 素质较 低 、职业培训较差 的一面 ,也 有 比较 能 够吃苦耐劳 ,劳动力花费较低的一面 。这种状况 ,在城市的商品经济较为发达 的社 会化 大 生 产里 显然是不适应 的.而在商品经济的发展 尚处于初期甚至起步阶段 的农村 ,生产的文 化知识和技术工艺水平要求相对较低的乡镇企 业里 .就正好需要这样 的人 。并 且 ,这些 乡 镇企业的劳动力中的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往往是充分利用其从事土地经管后的剩余时间从 事工业生产 ,在不 少地 区都表现为农闲时从工、农忙时务农 ,二者 皆颐 。等等 。这 些 .无论 是 国有企业 还是其它经济形式 的企业都不 可替代的 。

 乡镇 企业 的不 可替代性 ,其重要性还 在于农业生产本身要发展 ,既需要有足够的 农业 投入 .又需要逐步走上 农业 生产工业他的道路 。就总体上看 ,一些主要 的、大型的农业基础 设 施的建设的投 入.不可避免地需要 依靠 国家来进行 ,尤其是 在我们这样农业 比重 较大 , 农业 基础 叉很薄弱 的社会主义国家里 .就更 是如此 ,但是 ,一方 面是国家 财力 本身十分 有 限 ,而 农业的基础 建设投入任务 又非常 繁重 ,在这种情 况之下 .国家 不 可能 全部承担其 投 入 的费用 :另一方面是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 产承 包责任制后 ,一般 的土 地改 造和农 田基本 建 设的投入 ,则只能 由直接 经营其土 地的农户 自行投入 为 此 ,就有一个农 民如何 创嘘 ,增 加可用于农业投人的【J堑人阿题 。从 中国的 国情 出发 .除了广大 农民大办家庭副业和开展多 种经营等办法 之外 .大 力发展 乡镇企业就是增加 农民收入 ,使 其能够 脱贫 致富 ,进而以工 养农、以工促 农的有效途径之 一 在这个意义上说 ,发展 乡镇企业实际上就是要千方百计 饵决一般性的农业投入所需的资金来源 。同时.农业生产的工业化 ,是一切 国家迈 向现代 化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 。现在 我们提倡的 乡镇企业生产必须以农 副产品为原料 ,对 农副 产品进行就地加工 ,就是 推动农业生产工业 比的重要步骤之一。不容回避 的事实是 ,这些 年来 ,乡镇 企业 的发展 ,的确使过去分散的劳动走向集中,手工的劳动走向机械 化 ,劳动的 社会分工被强 化了 这对农业生 产本身来说也起到 了很大的促进 。乡镇企业有整个国 民 经济发 展中所具有的这种特殊 的作用 .牙来无 沦是 国有企业还是其 它任 阿- 种经济形式 的企业 ,也是难于替代的 。

 乡镇 企业的l 不可替代性 ,更重要的还 同样在 于需要我 们探 入到它的 内在 的本质的 经 济关 系上去分析 乡镇企 业本 身并不是一种确定的财产关 系的概 念 而只是 由于它隶属 于乡镇 管辖的行 政管理的概念 其实就它的财产关 系本 身而言是 比较复杂的 :有 的是 由农 民集资而形成 的企业财产 有的完全是私人投 资而形成 的企业财产 .有的主要是 依靠国 家 银行给予的优惠贷款而形成的企业财产,还有的混杂了原来社队企业遗留下来的集体财 产 ,⋯ ⋯ 等等 所 以 ,就总体而盲 ,乡镇企业的财产关系呈现 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向 之所 92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形成这种状况 ,主要的原因在于 ,我 们要搞现代 化建设 ,目前 面临的普遍突 出的 问题 ,就 是 资金缺乏 。无论从哪 ~个角度看 ,乡镇企业都确实需要发 展 ,但卫不可能由国家直 接进 行 投资 ,只能开辟 多种 渠道 ,主要 由农民 自行 集资和国家银行给予一定的贷款扶持 。从大多 数情 况来 看 ,这在 实际上就是依靠农 民自我积 累进行 自我发展 。在这里 ,由于生产力发展 水 平所决定 ,其经 济关系大量表现 为集体经济性质 ,其中一部分表现 为个体经济性质 由 这 种财 产关 系而 派生的分配莱 系也较 为复杂 :乡镇集体经济 中是 初级形式 的按劳分配 ,而 在乡镇个体经济 中则 存在着按 资分配的 因素 。这种 由生产力的发展 水平决定的经济关系 , 也同样是国有 企业 和其 它任何经济形式的企业所不可能替代的 。

 。

 从上述分 析 ,我们不难 看出,国有企 业和 乡镇 企业 作为我 国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 的 两支重要力量,其所处的地位、所具有的职能、所产生的作用,所带来的效果都是不同的, 因此 ,它们可 以并存 于我 国社会主义经济之 中,而幂可能相互替代。如 果我们企 图以某 一 支力量去取代 另一力量 ,不仅是徒 劳无益的 ,而 且会打乱国 民经济 的正常运行 ,危害国 民 经 济的健康 发展 。我 们必须对此 保持清醒的头脑 。

 二 、两支 经 济队 伍 各 自的优 质与 劣势 目育企业和乡镇企业的相互不可替代性 ,决不等于说,这两类企业虽属于不同性质就 不能进行 必要的 比较 ,就没有经济上的联系和在经济 的发展 与改革中所需 要共 同遵循 的 规律 、原则 。其实 ,它们都是 企业 ,并且都生存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 品经济这个大的社会 环境之中,由客观的经济条件和主观的努力所决定,它舸都具有各 自不同的优势与劣势, 如果对它 们进行认 真的 比较分 析 ,不仅对它 们各 自进行相 互取 长补短是有益的 ,而且 可以 看 出我们从 体制上需要着 力解决 的一些 问题 .对国家制定进行 宏观管理的政策 方针也是 有极大好处的 。为此 我 们不妨作 出如 下一些方面的 比较 :

 比较之一 一般来 说 ,国 有企业 中的相当 一部分 ,尤其 是国有大 中型企业有着 较长 的办企 业历 史 .或者有 着较长办企业 历史的管理人员 ,因而具有较为丰富的管理 经验 。虽然从 总体上 看 ,我国企业 的普 遍管理水平都不能说很高 ,但是 ,作 为国有企业 ,尤其是生产的社会化程 度较高 、技 术力量较强 、装 备比较先进、管理 经验 较为丰富的国有大 中型 企业在管理 上的 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科学化和对劳动与技术操作的纪律性要求等都显然强于社会上 的一般企业 ,但是 .国有企业 由于过去长期“ 吃大锅饭 ”的体制和至今仍然难于打破的铁饭 碗 .再加上企业 普遍存 在的人浮于事的超 编现象 .使企业 内在职 失业的情况 相当严重 ,劳 动者的组合不仅不能优化.反而往往形成内耗⋯ ⋯ 等等因素 ,所 以,管理上的先天性体制 缺陷使其要进一步向现代化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困难 。而乡镇企业 由其生产的历史 、规模 、 装备、管理人员与工人的素质及其它生产条件所决定.无疑在管理经验上是 比较欠缺的, 管理 水平从 总体上 比较低 .无法与国有大 中型企业相提并论 。但是 ,乡镇企业的兴起从一 · 9 3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经 ...

篇五:为什么成立乡镇国有公司成立

二章 国有企业法本章重点: 国有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分类 国有公司的设立原则及设立程序 公司制国有企业的组织机构 本章难点: 国有企业法的概念

 第一节 国有企业法概述一、 国有企业法的概念、 性质和特征(一)

 国有企业法的概念国有企业法是指专门用来调整国有企业在组织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含义包括:1、 国有企业是企业的一种, 一般企业法已经确定了的规范, 国有企业也应该适用, 不必在纳入国有企业法的范围;2、 国有企业以一般民商事主体的身份参加民商事活动, 其地位于与非国有企业及自然人无异, 所以可以适用一般的民法和商法。

 (二)

 国有企业法的性质国有企业法在总体上属于经济法的范围。但在具体分析上存在不同看法:1、 国有企业法“属于经济法中的主体制度或企业制度, 它与民法中的主体制度和企业制度—自然人和法人的一般人格制度、 自然人独资经营和合伙经营的企业制度等, 共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加以法律规范” ;2、 国有企业属于经济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国家投资经营法的范围, 国有企业法和国家投资法二者共同组成了国家投资经营法。本书作者赞成这一种观点。

 关于国有企业法的投资经营法的属性的分析:在传统的企业法律形态体系下, 国有企业不仅是体现国家特殊政策指向的载体, 而且也是《民法通则》 等法律所承认的民事主体之一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国家出于调整产业结构等特殊目的之需要, 还保留了国有企业、乡 镇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等特别企业形态, 但是我国的企业形态体系之划分已经逐步过渡到以产权形式、 责任承担方式和企业组织形式为标准,企业形态体系已经主要由公司、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组成。

 国有企业在法律上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与国家关系方面, 也及国家对其采取的特殊政策上, 而不是在企业的组织结构等方面。

 所以国有企业立法作为市场主体立法的特性已经逐步淡化, 而作为国家政策立法的特性却在逐步加强。

 (三)

 国有企业法的特征1、 国有企业法是一种组织法国有企业法以国有企业这种社会组织为规范对象, 规范并调整其设立、 变更、 终止。2、 国有企业法也具有政策法的特质。国有企业的资本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属于国家, 他们不同程度的受到国家的控制, 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手段和工具, 国家对国有企业适用特殊的政策;国有企业要服从于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大局。

 二、 国有企业法的构成(一)

 国有企业立法的依据1、 法律依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及基本指导思想既是国有企业立法的基本依据, 也是国有企业法的重要渊源。

 宪法规定:

 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并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 实行民主管理。2、 客观以据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国有企业立法的客观依据。

 (二)

 国有企业法的法律渊源1、 宪法2、 国有企业基本法主要是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3、 单行法律法规如《破产法》4、 在其他相关部门立法中的有关国有企业的规定。在民商事立法、 行政立法及其他立法中也有一些有关国有企业的法律规范, 这些规范也是国有企业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例如, 公司法中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的有关规定。

 (三)

 国有企业法的主要内容国有企业法有两部分组成:1、 国有企业组织与运行法律规定(1)

 关于国有企业的概念、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的法律规定;(2)

 关于国有企业合并、 分立、 解散及破产、 清算制度的法律规定;(3)

 关于国有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构成和运作的法律规定;(4)

 关于国有企业的资本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制度的法律规定;(5)

 关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及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的法律规定等。2、 国有企业改革法律规定。

 (专章讲述)

 我国企业和事业两个概念是相对应的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依照企业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事业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 经费一般也不是来源于自身的经营活动, 通常是由公共部门提供经费, 从事公益活动; 即使具有经营性, 也是以公益性为基础。

 本书作者观点 企业的根本特征在于其经营性, 而不是营利性。 经营的目的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营利,但是经营性与营利性不能划等号。

 一般而言, 民营企业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国家参与投资设立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 就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

 国有企业1、 立法界定(1)

 改革开放以前, 称国有企业为“国营企业” ;(2)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 将国有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出现了由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国营企业, 以及国有资产实行中外合资、 合作和内资股份制经营的情形,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 首次采用了“全民所有制企业” 的称谓; 1988年正式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 1993年, 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正是采用了“国有企业” 的称谓。

 (3)

 目前, 我国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的概念界定不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只说明了国有企业的经济地位, 而没有说明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财产关系;1992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只规定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 也没有对国有企业作出界定;1994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和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也未把国有股权控股的企业明确称为“国有企业” 。

 2、 学理解释什么是国有企业, 目前还只能够从学理上给予界定。国有企业是指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该资本或该资本形成的股份归国家所有的企业。关于国有企业这一定义, 需要指出两个问题:第一, 国有企业当中, 有的具有法人资格,也有的不具有法人资格。

 在我国, 有两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一类是联营企业; 另一类是中外合作企业; 按国际惯例, 国有企业可分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和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两种类型。

 例如日本政府直接经营的邮电业等; 美国的国家科研机关等均属于非法人国有企业。

 第二, 我国国营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等称谓指代的对象, 不能直接与国有企业划等号。

 国营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我国虽然也无法律予明确界定,但就通常的理解而言, 国营企业是指直接由国家(派代表)

 经营的企业, 它的资本完全由国家投入; 权命锁由指企业虽然不再强调国家直接经营企业, 但它的投资主体依然是单一的国家, 这与国有企业有可能包含其他投资主体的情形是不同的。

 二、 国有企业的法律特征(一)

 国有企业具有一般企业的基本特征1、 它从事经营活动, 具有营利性;2、 依法设立, 法律确定其一定权利和义务;3、 符合法人要件者, 具有法人地位。

 (二)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 具有特殊性:1、 国有企业的资本构成全部或主要来自国家投资。

 主要表现:(1)

 国家作为企业的唯一出资人, 开办国家独资企业;(2)

 国家授权的投资主体同其他一个以上国家授权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成企业, 这种企业的财产权仍然全部由国家所有。(3)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通非国有单位或个人共同出资开办企业, 如果其中某一国家投资主体的出资在企业总出资中占主要部分, 即占50%以上, 或者虽然低于50%但实际上控制了该企业的经营决策, 各国一般也将其纳入国有企业范围。

 2、 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或者说一般也为营利, 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 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国有企业执行国家计划和经济政策, 担负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职能。3、 国有企业虽然也适用一般企业法的许多一般性规定, 但国有企业同时适用国有企业的特别法。(1)

 国有企业设立程序较其他企业更为严格、 复杂;(2)

 购企业往往向有许多国家给予的政策性优惠和某些特权, 但同时他们也受到国家和它的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性限制, 承担许多特别义务;(3)

 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需要以政权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进行管理, 在许多方面, 国家要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同企业和企业有关各方直接发生各种法律关系。

 4、 国有企业凡具备一定条件, 即取得法人资格。国有企业法人于一般企业法人相比,具有其特殊性:(1)

 一般企业法人对其财产拥有所有权; 国有企业(这里指国有独资企业)对财产只享有经营管理权, 而无所有权,所有权归国家。(2)

 一般企业法人属于私法人、 社团法人和营利法人; 国有企业法人却兼具不同类型法人的特点。

 国有企业兼具私法人与公法人的特点国有企业在组织管理上兼具公法人和私法人的特点:

 国有企业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资设立, 委派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但国有企业设立与国家机关设立不同, 它分担一部分国家管理职能, 但不同国家管理机关专司某种国家管理职能, 而主要从事生成经营活动。

 在内部管理上, 不同于一般国家机关或其科室的管理, 而赋于相当的自主权;国有企业在适用法律上, 具有公法性, 但也有许多私法性的条款, 并适用其他一般企业法的许多基本规定。

 国有企业兼具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特点国有企业是一个组织体, 具有“人的团体” 的特征,但其出资全部或主要由国家出资, 具有财团法人因素;国有企业具有社团法人“对于人的团体赋予权利能力” 的特征, 又具有财团法人“对供一定目的的特定财产赋予权利能力” 的性质;国有企业成立后, 设立人或由它委派的代表即为其成员, 但其作为成员并非即为股东, 而只是国家股东的代表;国有企业有最高意思机关, 但不是社员(股东)

 大会。

 企业的机关由一定的决策权, 但非为全权, 重大事项需由国家主管机关决定。

 国有企业兼具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特点国有企业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但往往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兼具实现国家调节经济和国家长期发展或其他方面的国家和社会利益;营利法人不仅应有营利目的, 而且以其利润分配于其成员; 国有企业在实行国营时,其利润上交国家。

 实行其他经营形式时, 则也在国家与经营者之间进行某种分配。

 (三)

 认识国有企业特殊性的意义 国家可以依此确立政府同企业的关系, 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法律; 国有企业既然是特殊企业, 则不管如何强化其企业性的一面, 它终究不能完全如非国有企业那样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等特点; 国有企业既然是特殊企业, 那么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便不宜过大, 不宜称为社会中主要的企业形态。

 三、 国有企业的法律类型对国有企业通用的分类方法按竞争状态分类 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有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 中央政府直接投资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投资的国有企业和混合投资的国有企业

 按政府投资的资本比例分类 政府独资企业、 政府投资控股企业和政府投资参股企业。 按行政隶属关系分类 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按国家对企业的控股程度分类 政府及其部门控制的没有独立人格的国有企业。 依照专门法律设立和经营的公法人国有企业。 政府作为股东, 依照私法设立和经营,政府控制的商事公司。

 按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分类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和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又分资产全部归国家所有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和国家拥有部分出资或股份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混合型国有企业。按国有企业的组织形态分类 非公司制国有企业和公司制国有企业。 公司制国有企业又分国有独资公司和一般的公司制国有企业。

 第三节 国有企业的设立和组建一、 概述在我国, 国有企业的设立和组建分三个历史时期。第一个历史时期:

 建国初期;第二个历史时期:

 建国初期以后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第三个历史时期:

 1992年以后。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容, 也有不同的特征。

 (一)

 建国初期国有企业的设立和组建建国初期国有企业的设立与组建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 没收管理资本主义的企业、公司收归国有;第二、 征收、 代管外国在华企业变成国有企业;第三、 通过对私营工商业企业的改造形成国有企业。

 1、 没收官僚资本主义的企业、 公司组建国有企业建国初期, 毛泽东主席于1949年亲自起草一项《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告》 ,宣告“没收官僚资本。

 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 商店、银行、 仓库、 船舶、 码头、 铁路、 邮政、电报、 电话、 自来水和农场、 牧场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 。

 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业企业2858家。没收官僚资本主义的企业、 公司组建国有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最先使用的组建国有企业的方式。

 2、 征收、 代管外国在华企业形成一批国有企业建国初期, 西方商人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有1000多家, 主要为美英两国的股东所有。

 开始,对这些企业, 并没由一般的收归国有。

 但由于政治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巨变, 发生两种情形:

 其一,美国对华封锁禁运, 使得这些企业或自动歇业,或放弃经营(如开滦煤矿)

 , 或自动转让给中国政府(如颐中烟草公司)

 , 或由政府作价收购;其二, 1950年, 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在美的国有和私人拥有的财产实行管制; 英国多次劫掠中国在海外的船舶、 飞机等财产。

 针对美英对华的敌视行为, 中国政府也采取了报复措施:

 对美国政府和私人在华的财产和企业进行清查、 管制; 对英国部分在华企业实行征用或代管。

 3、 通过公私合营组建了大批国有企业建国初期, 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主要有几种情形:(1)

 国家在没收官僚资本过程中, 对原官民合营企业中的政府或敌伪财产没收以后,形成公股, 形成了一部分公私合营企业;(2)

 国家将没收资本家的违法所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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