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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讲座心得4篇

时间:2023-12-04 13:00:08 来源:网友投稿

民事诉讼法讲座心得4篇

民事诉讼法讲座心得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民事诉讼法讲座心得篇2

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管辖权异议 协议管辖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专属管辖

22管辖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有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之分,民事诉讼只有审判管辖;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管辖,(例外规定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国外、下落不明、劳动教养→强制性教育措施、监禁)

26.新增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公司设立、解散、分红、股东资格确认。

34.扩大协议管辖的范围,不在局限于合同,包括其它财产权益的纠纷,都可以协议管辖。

38.对移送管辖进行限制,以前对平行移送就有限制,一次移送,防止法院之间互相推诿。现在加大对级别移送的限制,下级想要审判上级法院的一审案件,须经上级的上级法院批准。

第三章 审判组织(对应合议制度,没变化)

第四章 回避

44.回避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现在更加严格,增加法官自行回避的规定。

有亲属关系

1 与人有关系 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回避条件 有其他关系(债权债务啊)

2、与案件有关系

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开庭开始的时候,开庭后才知道的,辩论终结前。

理解:137条.法官在开庭时才会宣读,问当事人申请回避吗。所以申请回避的时间都在开庭中。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关键字:共同诉讼 独立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公民代理

55.新增公益诉讼。条件:环境污染、损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公益行为;主体必须是机关、组织;机关、组织必须是法律规定的。

56.保障第三人的诉讼权益。有证据证明判决、裁定错误,给其6个月的诉讼期限。

58.公民代理: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员工、近亲属;社区、单位、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限制法院对公民代理的选择权。河北省公安厅、司法厅、高检、高法废止

第六章 证据

证据分类 证据保全 证人

63.证据的顺位发生变化。增加了电子数据,共八种证据分类,将鉴定结论改成鉴定意见。与138条 法庭调查的顺序相对应。

65.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应提供收据。

69.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文书(删去了法律行为),应当作为定案根据。

73.细化了证人出庭作证的例外情况:健康、交通、不可抗力等。

74.加强对证人的物质保障(误工损失、交通、餐饮等),法院或当事人先行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76.增加对证据鉴定的规定。

81.证据保全增加了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86.送达方式更为灵活:留置送达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还增加了“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还增加了传真、邮件送达等方式。

第八章调节(无变化)

第九章保全和先于执行

诉前保全 诉中保全 先于执行

101.突破单一的财产保全制度,增加行为保全的规定,完善了民事诉讼的保全制度(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保全的条件:是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

保全的两个时间:法院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当事人30日内起诉(以前是15日,给当事人更多的准备时间)

对保全的抵制:对方当事人可以提供担保,但仅限于财产纠纷的案件。

第二编 分论

第十二章 一审普通程序

起诉条件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121条 原告在诉状中需提交自己的联系方式。125.被告在答辩状中需提交自己的联系方式。

122条 新增 调解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不能死气白咧的调节,不给立案。

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起诉条件(119条):适格原告、明确被告、诉讼请求具体、法院有管辖权)

?起诉条件与受理条件的区别

符合 7日 必须立案

123.当事人起诉 起诉条件

不符合,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

154条 可以上诉的裁定 ?不予受理

管辖权异议 (127.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

124条 有仲裁协议的,法院不受理。仲裁不再限定于合同纠纷;不再有申诉概念,改成申请再审

138条 法庭调查的顺序先是当事人的陈述,因为当事人亲历事件,更直观,但主观性大,然后是证人证言,相对客观,但只要是人就有主观性,再然后是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些更加客观,然后宣读鉴定意见,最后宣读勘验笔录。

145.裁定书应写明裁定的结果及理由。

156.公众可以查阅判决书。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157.放宽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但简易程序只能在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审限为3个月

民事诉讼法讲座心得篇3

为了更好地比较中外行政法的历史发展,应该首先了解各自的发展历史,这是前提所在,然后再分别对中国行政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和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进行比较。

一、新中国建立以前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意义的行政法在中国。

为了更好地比较中外行政法的历史发展,应该首先了解各自的发展历史,这是前提所在,然后再分别对中国行政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和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进行比较。

一、新中国建立以前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意义的行政法在中国产生于民国初期。

1914年5月18日公布的《行政诉讼条例》,同年7月15日公布的《行政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诉讼法。

1914年3月21日公布的《平政院编制令》,平政院具有行政法院的性质,行政审判权不属于普通法院,而属于平政院。

1932年11月27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了《行政诉讼法》,1945年4月16日又颁布了《行政法院组织法》,这两个法律规定,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分立,专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

它规定行政诉讼有三个步骤,当事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提出诉愿和再诉愿,不服的才能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

二、新中国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 新中国行政法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1、行政法的初创阶段(1949-1956年)。

这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初创阶段,没有制定系统的行政法体系,甚至对行政法的认识也是有限的。

2、行政法的倒退与破坏阶段(1957-1977年)。

这一时期由于反右运动扩大化和””的爆发,行政法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被破坏殆尽。

3、行政法的恢复阶段(1978-1988年)。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82宪法开始,行政法进入了恢复阶段。

许多领域的行政法律规范相继制定,初步结束了无法可依的局面。

198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行政案件,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行政诉讼制度诞生的。

4、行政法的发展阶段(1989年-)。

19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具有重大意义,确立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机制,给公民的合法权利以切实的保障,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近年来,行政机关和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行政权的监督机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中国正朝着“法治国”的目标艰难而稳步地前进着。

三、外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现在人们使用行政法这一概念是指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法,是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产物,是在资产阶级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一、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大陆法系的行政法产生较早,体系完善、理论发达。

其特点主要是各国都有两个法院系统,即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都存在两种法律规则,即公法和私法。

法国行政法和德国行政法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但是由于大陆法系各国的历史不同,在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上也存在差异。

二、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其特点主要是各国都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普通法院在审理各种案件(包括行政案件)时,适用同一体系的法律规则。

1、英国行政法 在英国没有明确的法律部门的划分,所以早期的英国没有明确的行政法概念。

作为现代意义的行政法是17世纪下半叶开始出现的,它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的产物。

2、美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受英国行政法的影响产生较晚,美国行政法的产生是同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相联系的,1887年成立的州际贸易委员会被认为是美国行政法的开始。

从罗斯福“新政”开始,美国行政法迅速发展,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是美国行政法上划时代的法律,该法以美国宪法中的正当法律程序为基础,建立起准司法的行政程序。

四、历史发展比较 外国行政法主要分为两大法系行政法,即为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和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

1、中国行政法与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 虽然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但中国行政法相对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的,特别是法国、德国的而言,起步较晚。

从产生开始,中国的行政法就直接或间接的受到德国行政法的影响。

2、中国行政法与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 与英美法系国家相比,中国行政法研究则起步较早,重视程度也较高。

中国现代意义的行政法产生于民国初期,而英美法系国家直到19世纪后半叶,其 学者们才开始注意行政法的功能并逐步建立了理论体系。

在英国,作为一门科学,行政法研究真正受到重视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事情;美国行政法的发展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

从当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来看,中外行政法日趋融合。

两大法系互采之长,英美法系的行政法范围向广义演进,既包括程序法,又包括实体法,既包括内部行政法,又包括外部行政法。

过去上诉法院把行政案件看作私法案件,由民事庭审理,现在,上诉法院专设了行政庭,审理行政案件。

大陆法系行政法已经突破公法的范围,在一些行政领域适用私法,在法德等国,行政私法已成为流行词,公私法的界限日渐模糊。

参考文献: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应松年,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2、《新编行政法学》,谭宗泽,重庆出版社,2001年。

民事诉讼法讲座心得篇4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从民法典中看立法为民。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从民法典中看司法为民。群众在司法方面最怕什么?最怕法律规定不清不楚,导致司法裁定浮动巨大。有可能滋生出面对有钱、有地位的人“唯唯诺诺”,面对普通百姓却“重拳出击”的恶性案例。所以,一部法律规定得越细致,思考得越全面,对普通群众就越有利。从民法典宣传图册中“小明的一生”就不难看出,这部法律为了群众真的是“操碎了心”,从出生到成长再到离去,从偶然事件到必然事件,对群众的保护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部法律就好比群众的一道“长效护身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无时无刻地庇护着我们。

从民法典中看执法为民。执法,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一类,尤其是群众之间发生小型冲突。在法律不是特别完善的时期,很多群众之间的细微冲突都是通过执法人员的协调来解决。其中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碰瓷。碰瓷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催生了行车记录仪这个产业,可见影响有多大。碰瓷的现象也反映出,现代社会确实存在少数“老赖”,他们以“耍赖皮”为生存的资本,或利用人们的善心,或利用法律盲区来讹诈人们。而民法典中有许多“除赖”的法律法规,比如对于确定为霸座的人就可以直接拒载。这些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执法人员在处理这些“无赖”时有法可依、依法处置。

笔者不是法律专业,对法律的解读或许不是特别深刻,但就从我这样一个“小白”的角度也能看出民法典满满的干货,足以说明其“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多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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