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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2-06-21 15:3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6篇

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第一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问题、新要求、新形势,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行为,为党员干部划出的“红线”,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认真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准确把握实质,坚决不碰“高压线”。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要把《条例》学深、学透,要让《条例》入脑、入心,要使《条例》成为约束自身行为的高压线。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自觉适应新常态,全面防止“灯下黑”。《条例》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它是对全体党员的纪律约束,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条例》的修订和颁布,关键在于落实和执行,充分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条例》,勇于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灯下不黑,心中无愧。

  三是积极带头表率,努力争做“示范员”。先进性,是共产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而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品质。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践行,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好带头表率,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加强作风建设来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以反腐败不懈努力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明确了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基本要求。

  作为一名基层党委书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防微杜渐,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对照先进典型,激励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强化担当意识,把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2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遵照公司纪委要求,我对新条例进行了学习研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距离上次修改还不到三年,这次的新条例较之前的版本政治性更强,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也更强。总的概括起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四个形态及一些典型的违纪行为。

  《条例》新增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是十九大上诞生的新的理论成果,已经写入宪法。在学习完新条例后,我又重温了一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对新时代党的目标更了解,对个人任务更明确。同时也可以看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本次《条例》修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此外还新增了一些典型的违纪行为,我认为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这一部分内容,因为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不绷紧制度那根弦,就可能违规违纪。例如党员同志要重视家风建设,这要求我们不仅自己要做好表率,更要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严格要求。再例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如果有和中央不一致的实际言论也将受到处罚。现在社交媒体非常发达,党员同志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我们传播的言论要和党中央的要求一致,否则就会造成恶劣影响。此外,新规规定“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这说明新规既是对党员的要求,也是为民谋福祉的规定,更是与时俱进的规章制度。三年之内两次修改,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决心。

  新条例不是一纸空文,不是形式主义,我们应该认真学习,铭记在心,自觉抵制腐败和歪风邪气。作为一名党员,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而新条例的推出,更像是再次敲响了警钟,让我时刻筑严思想防线,常怀纪律之心。只有扎紧制度篱笆,全党才能朝气蓬勃,纪律严明,无往而不胜。

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3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规定;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给予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嘴下,搞两面派给予处分,等等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勿以恶 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4

  通过持续深入地学习《条例》,我体会颇多。党的纪律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上,让我更加明确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要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如果说《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则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风险。不仅为我们指出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明确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新《条例》较之原《条例》有很多修订之处,令人警醒深思。比如: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新《条例》政治纪律列六大纪律之首,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 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这些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丰富的内容。新《条例》将八项规定写进《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了“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对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起到了“有规可依”的作用。新《条例》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这个说法。这些内容和语言的改变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成果,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做到:一是学习党章,做忠诚的好干部。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总规矩。要认真学习贯彻,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就更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好干部。二是严于律己,做干净的好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遵守《条例》“六大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廉洁自律、清白干净的好干部。三是履职尽责,做担当的好干部。要勤于自省,严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时时刻刻不忘记自己的身份,给自己敲警钟,自重自励,摒弃“关起门来无人知晓”的侥幸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要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咬咬耳朵、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拳”,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规定的认真负责地向党揭发、检举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做敢于担当、责任过顶的好干部。

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5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是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明确规定,把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绝走过场,要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中国工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6

  2018年9月25日林业局召开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作为一名林业局纪检员,我带头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学习新《条例》体会党的纪律必须带“电”,时隔三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全国各地也掀起了一股新的学习热潮。我作为名林业局纪检员,对新、旧《条例》进行了认真地对比学习,特别是对修改部分进行了仔细研读,我的感受是新《条例》更接地气、更具体、更有操作性。更接地气,让群众心里更有底。新《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包括慵懒无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态度恶劣、弄虚作假等种种由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导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工作做的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比如民生保障工作做好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就会持续健康发展,群众在家门口便可享受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就会更充实;比如如“扫黑除恶"工作做好了,打掉了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保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不受侵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会更有保障。更具体,让党员干部心里更有底。新《条例》増加了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十一条,细化了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对“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溶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等等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行为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也使得广大党员心里有本“谱”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话能说。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牢记党纪党规,才能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的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正是不少人迈向贪腐深渊的第一步。这些人当中,有的把党章党规党纪束之高阁,从无知发展为“无畏”,往往“破纪”了还不以为然;有的胆大妄为又心存侥幸,自以为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不算事”也能“不出事”;有的把个人权威、私人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实证明,“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谁漠视纪律谁就会付出代价。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增强。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修订《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习贯彻《条例》决不能“说说”“写写”“挂挂”,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知敬畏,把党的纪律规矩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坚持“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守”字上作表率,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守纪律讲规矩,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我们党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作为党组织中的一员又是一名纪检员,自己坚持带头学习,带头落实,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系统地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结合林业实际,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对违反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了约谈,并透过集中学习、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党纪法规测试等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提升了为民服务意识,促进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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