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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8篇(2023年)

时间:2023-11-14 08: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培训通知第1篇各部门、管理处:因受非典影响,我公司自三月份以来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一直未能正常进行。现拟采用自学和开卷考试的形式,将培训讲义发放至各部门、管理处,请新员工自学。自学两天后,管理部将试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8篇,供大家参考。

培训通知8篇

培训通知 第1篇

各部门、管理处:

因受"非典"影响,我公司自三月份以来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一直未能正常进行。

现拟采用自学和开卷考试的形式,将培训讲义发放至各部门、管理处,请新员工自学。自学两天后,管理部将试卷发至各部门、管理处,并请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安排新员工和上次考核不合格者参加考试。管理部将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7日前,请各部门、管理处将需参加培训的新员工名单报到管理部。

2、6月18日,管理部发放培训讲义。

3、6月20日,上午8:30发放试卷,10:30收卷。

鉴于本次培训考试的特殊性,考试成绩90分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将参加第二次培训考试,若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将延期转正直至开除处理。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部

年 月 日

培训通知 第2篇

洪雅县长元集团(企业)公司关于对员工进行培训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加强公司对外的整体形象,经公司常务理事会决定:聘请成都凯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公司员工进行系统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主要内容1、员工心态2、职场商务礼仪3、知识技能4、管理素质二、培训时间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10月27日(每周六下午2:00至5:00)三、培训人员:各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四、培训地点:红桔林会议室五、培训要求1、凡公司的在册员工必须参加,请各公司、各部门上报培训花名册(回执单附后)于5月3日前报长元公司行政办公室。2、请妥善安排好工作,不得请假。3、请参训人员带好笔记本,做好记录。学习结束后统一考试。

洪雅县长元集团(企业)公司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培训通知 第3篇

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xx】第9号文件精神,我院被授予国家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为保证我院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的开展,使安全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经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培训部,机构名称:培训部,并授权纪委书记陈君丽同志主抓各种培训工作,任培训部主任,陈跃兵同志任培训部副主任,负责协调培训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组成:

主 任:陈君丽

副主任:陈跃兵

培训班成员:乔晓娜 周 伟 王瑞娟 任 娟 陶 然 吴建波

二○XX年六月十六日

培训通知 第4篇

(二)培训时间:7月17日-7月19日

(三)培训地点:杭州天元大厦(杭州市钱江新城钱潮路2号,电话:0571-8811 1111-5817)。

五、培训经费

培训班收费标准为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差旅费回单位报销。培训期满,由浙江省中医药学会颁发《培训证书》。

六、参会报名

请在7月1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浙江省医院院长管理培训班》报名表相关信息,并提交,完成报名。

培训通知 第5篇

各参保单位:

为宣传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医疗、生育保险医药费申报的经办水平,我分中心拟定自20xx年6月起开展医疗保险实际业务基础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第一期:20xx年6月27日下午 2:00----5:00;

第二期:20xx年6月28日下午 2:00----5:00;

培训地点:和平区新兴路13号天赐园8号楼和平社保分中心5楼会议室

培训人数:每期45人(每单位限报1人)

培训对象:辖区各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人、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

1、医疗、生育保险申报分类

2、医疗保险垫付医药费如何申报

3、生育保险医药费以及生育津贴如何申报

4、医疗、生育保险申报如何网上操作

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微信报名方式,先报先得,每期报满为止。

2、本次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3、每参保单位限报1人。

4、培训材料已经上传至共享邮箱,请报名人员提前自行打印准备,会 场不再提供纸质培训材料,参会人员自备纸笔。

培训通知 第6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
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
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XX办公厅

培训通知 第7篇

各会员单位、项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xx]20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施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川办发[20xx]16号),20xx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通知(川建发[20xx]1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章程》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川项管协[20xx]5号),定于10月29~11月1日(周日至周三)举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10月29 日至11月1日(周日至周三)开展4期培训,每期培训1天。各单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具体时间以协会电话和邮件通知的时间为准。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刘家花园(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红砂村刘家花园,电话028-84676628)。

二、培训对象

原已取得《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合格证》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专家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xx〕101号);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集成运用等。

四、相关事项

1、各单位要以公司为单位组织团体报名并缴纳培训费300元/人,于10月27日前上报培训人员名单(报名交费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7日)。

2、此次培训结束后将颁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3、培训期间,要遵章守纪,确保教学秩序。

五、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

联 系 人:

xxx年10月3日

XXX协会

培训通知 第8篇

一、培训对象

各区市县教育局、友谊中学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参加年6月—7月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远程培训名单中,承担—20xx学年度高中一年级教学任务的全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全体教师;
各区市县教研室高中相应学科教研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参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教师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精神实质和要求,了解和掌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标准、目标、内容、实施与评价,了解和掌握普通高中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联系,增强教材分析处理能力和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指导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和开发校本资源的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一)专家报告: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解读和新课程教材解析;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展评(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每学科每个区市县、友谊中学各选送1名高二教师参加市课堂教学展评);

(三)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案例分析与教学实施策略研讨。

四、培训安排

(一)年10月12日—14日,语文、政治、生物;

(二)年10月19日—21日,数学、历史、化学;

(三)年10月26日—28日,英语、地理、物理;

参培教师报到时间:语文、政治、生物10月12日上午9:00前;
数学、历史、化学10月19日上午9:00前;
英语、地理、物理10月26日上午9:00前。

参培教师报到地点:

五、培训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培训、资料费150元/人,由各高中学校在教师培训费中列支。参培教师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工作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承担高中一年级新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各区市县、友谊中学每个学科要确定一名领队教师,各区市县、友谊中学培训负责人员、学科领队、参培教师、课题教学展评教师及课题名单请于年9月2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联系电话:。培训结束,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县、友谊中学参加本次培训的情况予以通报,并将参培教师参训情况纳入对区市县教育局年终师训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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