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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4篇

时间:2022-08-24 18:4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4篇《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八项规定((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4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4篇

篇一:《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规定实施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八项规定 ( (1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

 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 (2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 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 (3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 (4 )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

 文档仅供参考 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 (5 )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 (6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 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 (7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 (8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 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 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 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 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 自治区、直辖市) 工作汇报,一般不省 召开全省( 自治区、直辖市) 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 减少陪同 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过 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5 人,省( 自治区、直辖市) 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 3 人;其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过 志不超过 2 人,省( 自治区、直辖市)由 由 1 位负责同志陪同,省( 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 市( 地、州、盟) 、县( 市、区、旗) 只安排 1 位负责同志陪同; 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

 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 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 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 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 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文档仅供参考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 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 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够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过 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 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 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过 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 300过 人,时间不超过 2 天,不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 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 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 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院 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 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

 文档仅供参考 务院留 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 1 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 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 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 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过 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 1 次,时间不超过 10 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过 超过 4 个国家( 包括经停国家)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 3 个国家(包 包括经停国家) 。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 2 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 控制随行人员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 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 同) 不超过 6 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50 人,其它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过 陪同人员不超过 5 人,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过 人员不超过 4 人,工作人员不超过 16 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

 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 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它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 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 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各 部门、中国民航局各 1 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它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

 文档仅供参考 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它驻外机 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 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年 度出访计划每年 1 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 1 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 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 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 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过 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中央电视台新过 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500过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 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 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过 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 5 人,括 其中包括 2 名摄像记者、1 名编辑、1 名摄影记者和 1 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 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过 息通稿不超过 1000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3 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过 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 800 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过 超过 1 分钟。

 文档仅供参考 19. 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 四副两高” 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 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

 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 简 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过 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中过 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 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它领导职务...

篇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 毯 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 宴 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 活 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 格 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 各 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 重 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 工 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 中 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 剪 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 、 、纪念会、表彰会、博览 会 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提 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 讲 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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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 , ,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 质 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 件 件、简报一律不发。/> /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 , ,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 发 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 格 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 格 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 ,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 华 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 到 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 进 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 联 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 通 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 封 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 、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 政 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 动 动

 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 价 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 报 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 数 数量、字数、时长。

 七 、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 央 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 开 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 , ,不发贺信、贺电,不题 词 词、题字。

 八、要厉行 勤 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 从 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住 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 作 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篇三:《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确保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在我委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1.委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2.委领导每人每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 3 个月。要带头深入一线、企业、社区、项目开展调研,调查了解基层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3.调查研究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安排迎送,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显示屏;委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工作,有关处室陪同的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 3 人;委分管领导到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工作,有处室陪同的负责同志原

  2则上不超过2人,下一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同时陪同。

 4.委领导及相关人员到基层单位和外地调研,需自行结算餐饮、住宿、交通等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超支部分自理,不得让基层单位承担或个人应承担的任何费用。

 5.建立调研工作评价机制,结合调研计划、调研内容、调研成果等对调研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6.委领导调研工作完成后,随行主要处室要在 7 个工作日内填写《委领导基层调研情况统计表》,领导签批后,与相关调研通知、调研信息等佐证材料报委研究室备查。

 7.委领导课题调研完成后,要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由分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形成课题成果。

 二、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接待工作 8.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全市性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召开全市性会议要严格履行市委市政府的报批程序。城建系统的全市性综合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 3 次;全市性专业会议须经报请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减少委领导事务性活动,除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活动外,一般不出席区县、基层单位、企业等组织的开业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宣介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以委或

  3委领导名义致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委领导同志个人不对涉及重大敏感问题发表讲话和文章。

 9.控制会议规模。召开会议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全市性会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200 人,会议时间不超过 2 小时。会议一般不安排两位以上委领导发言,每个人发言时间不超过 40 分钟,表态发言不超过 3 个人,每人不超过 8 分钟。精简会议材料,原则上大会只印发会议主报告,字数不超过 5000 字,经验交流等材料,通过网络等其他途径交流,不在大会印发,以多媒体形式汇报的会议,不再印发与多媒体内容相同的彩色画册。

 10.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会议活动经费明显减少。一般性会议安排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会议场所,全市性会议安排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受国家有关部委委托在津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在政府采购规定范围内的宾馆召开。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纪念品或礼品,不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11.简化接待工作。国家部委部级领导和外省市建设厅主要领导来津,只安排一位委领导和两位工作人员迎送,集

  4体乘车,合理安排接送站时间,原则上不使用机场、火车站贵宾室(厅)。住宿安排在政府采购的指定宾馆,用餐标准和陪餐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2.精简委发文件。按照国家公文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制定的有关公文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发文程序,严格把关公文格式,确保公文处理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合理控制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能低规格发文的不高规格处理,公文数量要逐年降低。严格控制公文印刷数量,在满足必要需求外,公开性文件应充分利用网络等形式对外公布,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公文内容要做到主题鲜明,逻辑严谨,表述准确,各类公文篇幅不超过 3000 字。

 13.提高信息质量。精简委发信息刊物,机关各处室未经批准,均不得以处室或某项工作为名设立信息刊物。要严格信息报送程序,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简短,注重反映工作成果和工作动态,减少对会议和常规性工作的报道,报送信息时应提出是否公开意见,公开信息除在委内刊物刊登,还将通过天津建设网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 14.严格计划报批。根据我委中心任务和对外交流合作需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严禁安排考察类

  5或空泛式交流的出访,不得安排重复性出访,不得安排没有具体合作项目、单纯以开眼界、长见识为主要目的的出访,不得安排有关出访内容非我委急需或非世界强项。严禁安排与出访任务和国外培训专题无关的活动。不得赴国外出席无实质内容的庆典、开工仪式或内部慰问等活动。出国参加会议等活动要有选择,不得逢请必到。

 15.严格量化管理。局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2 年内不超过 1 次,5 年内不超过 2 次。参加双跨团组、国外培训均计入本人和本单位出访批次。

 严格计划审核。外事部门负责落实我委及直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量化管理工作,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审核,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总量,对短期内集中前往少数国家和地区,以及就相同或相似任务前往同一国家或地区的团组进行调整。

 16.严格任务审批。

 (1)审批原则。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访团组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任务须严格限定在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内,出访日程须安排紧凑,实质性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6(2)出访请示要求。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出访请示中必须明确出访任务和出访身份,写明出访经费来源并附外方邀请函及在外活动日程,特殊情况应作具体说明。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必要时征求上一级外事部门的意见。

 (3)境外邀请要求。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不得接受海外华侨华人和外国驻华机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非主管部门不得以侨务工作、对台工作名义或应海外侨团邀请出访。不得应境外中资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中资企业)邀请出访。

 (4)国家和天数要求。出访团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每次出访不超过 3 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在外停留不超过 10 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出访 2 国不超过 8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5 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出访 2 国不超过 9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6 天。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

 (5)团组人员要求。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符合任务需要,总人数不得超过 6 人。严禁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方式在代表团正式名单外安

  7排无关人员跟随或分行。严禁派人为出访团组打前站。不得携配偶和子女同行。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 6 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建立出访成果共享机制,杜绝重复考察,提高出访实效。

 (6)已离(退)休局级及以下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再由原单位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

 (7)出席国际会议、应对海外突发事件,参加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大型招商或展览活动及培训团组的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从严控制,不得片面追求规模和排场或借机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出国。

 (8)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在外停留天数为最高限量,不得曲解为必须用满。各出访团组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时应首选直达航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经停不得超过 2 天(含抵、离当日),并须在出访请示中写明。

 (9)从严控制出国(境)培训团组,凡可以在国内举办的培训项目,一律不得安排出国培训。虽已形成机制但落后于形势、且非我委急需的培训,以及效果不明显、内容空

  8泛、室外考察多于室内培训的项目,要坚决取消。严禁安排培训专题与组团单位和参训人员主管业务不符、与拟前往国家或地区优势领域不符、与境外培训机构专长不符的培训。不得组织无明确培养目的或参训人员主管业务不同的国外培训。

 (10)从严审核审批外方资助的培训项目,严格审查外方资助单位的背景和意图,坚决取消背景复杂、专题敏感、成效不明显、对无实际需要的培训项目。

 17.境外执行任务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1)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出访期间,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住宿舒适安全即可,不追求奢华。

 (2)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团组出访用餐应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

 (3)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应客随主便,礼宾应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尊重对方安排,不提出过高要求。避免在往访国大选、重大节假日或局势动荡等时间节点往访。

 (4)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要对商定的公务活动精心准备、周密安排,不得应付敷衍甚至随意取消,对达成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要言而有信、抓好落实。

  9(5)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出访期间须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及时请示报告。严格执行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严守外事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杜绝不文明行为,严禁出入赌博、色情场所,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18.严格管理出国(境)证件。凡公费出国(境)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回国后,应在 7 天内将所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和 APEC 商务旅行卡,按现行具体规定,交外办统一保管。

 四、改进宣传报道 19.注重发挥新闻宣传在城市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

 20.机关各处室及站办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接待采访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实事求是,支持新闻媒体搞好宣传。

 21.各处室及站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代表单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2.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有采访要求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作出汇报,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0(1)委机关各处室及站办接到新闻媒体的采访请求后,应主动报宣传处,接受采访前应请采访记者填写《新闻采访申请登记表》,填写采访记者姓名、所在单位、记者证号、采访提纲等内容,并加盖新闻单位公章。

 (2)及时核实新闻媒体和记者身份,并就接受采访事宜提出意见建议,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3)审批领导根据新闻采访内容,批准接受采访的部门和参加人员名单。

 (4)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确定的采访内容认真准备,并将准备采访内容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委宣传处统一对外报道。

 (5)委宣传处负责做好新闻采访协调工作,积极与新闻单位保持联系,确保新闻和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3.各处室及站办对电话新闻采访,在没有确定新闻单位及记者真实身份前,原则上不接受电话采访。

 24.凡关系委主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报道,委宣传处按党委要求统一负责报道方案的落实。

 五、强化干部作风监督 25.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平台作用,畅通专线电话、网络邮箱、手机短信、意见箱、来信来访等渠道,监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

  11方面情况,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26.认真做好监督平台的受理工作,接到相关举报后,呈报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同志,按照领导要求抓紧做好办理工作。举报件应在 15 日内办理,60 日内办结。

 27.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情况情节较轻的,由组织干部处办理;反映工作业务问题的,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协助办理;反映廉洁自律问题以及涉嫌违纪违法的,转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办理;对于重复举报,举报内容组织已掌握或举报内容空泛、线索不清的,留存备查。属于受理范围外的,引导举报人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28.对转有关单位党组织调查处理并要求报告结果的举报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在 60 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核时间的,由承办单位书面作出说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

 29.对下一级单位上报的举报件查核处理报告,按照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审批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30.对实名举报的,办结后向举报人反馈,反馈情况记录备查。对非实名举报的,办结后存档备查。

 31.举报问题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被举报人作

  12出相应处理。对于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2.举报受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查核情况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严格保密;不准歪曲、隐瞒和捏造举报内容及查核的事实真相;不准利用举报材料和查核举报问题之...

篇四:《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 x 省委办、x省政府办《x 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各子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x 基金会。

 第二章

 改进调查研究 第四条

 提高调研实效。调研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力戒搞形式、走过场,不能给被调研单位增加负担。各相关单位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更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条

 减少陪同人员。集团领导到基层调研,随同人员尽量精简。集团董事长到基层调研,随同的集团其他领导原则上不超过 2 人,陪同的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3 人;总裁、监事会主席到基层调研,随同的集团其他领导原则上不超过 1 人,陪同的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2 人;集团其他领导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再安排随同的集团

 领导,陪同的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超过 2 人。同时要进一步简化并减少对集团领导一般性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六条

 简化接待工作。集团领导调研期间,严格执行集团有关制度规定,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专门制作各类展板和视频宣传片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控制陪餐人员和用餐工作人员。

 第三章

 精简会议活动 第七条

 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集团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要从工作规划和会议请示环节把关,带头精简会议。集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1-2 次,如有重要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集团领导分管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集团年度工作会议、半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各召开 1 次,且召开当月不再重复安排召开季(月)度等类似工作会议;集团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根据委员会规则组织召开会议;其他会议(包括但不限于集团领导召集的跨分管单位专题会、座谈会、各子公司、总部部门召集的各分公司研讨会、动员会等),牵头办会单位应至少提前两天向集团办公室报告会议方案,由集团办公室报送董事长审批。举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等要从严掌握,严格报批程序。

 除集团总部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外,进一步减少集团领导出席各单位组织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和具体事务性活动。对确需集团领导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提请单位应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报送集团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提出相关方案报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提高会议时效。必须召开的会议主题要明确、

 准备要充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精简参会人员,尽量压缩会期,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充分运用视频、电话会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会议效率,讨论发言紧扣主题、简明扼要。提请集团党委会研究的议题,上会材料务实精炼,汇报时控制时间。除集团年度和半年度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 50 人以上的集团性现场会议。集团各直属单位除每年召开 1 次年度和半年度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安排全体员工现场会议。

 第九条

 控制会议经费。各类会议和培训应优先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对于确需集中举办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司场地作为会务场所。对因特殊原因确需集中举办或需使用外部场地的,按照公司有关会议制度进行事前审批。会议活动现场布置简朴,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四章

  精简文件材料 第十条

 减少发文数量。加强对发文的统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和阅读传达范围。

 第十一条

 提高文件质效。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规范同一事项或类似事项的新起草文件。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意尽文止、条理清楚、行文简练。

 第十二条

 严格文稿发表。集团领导代表集团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须报集团党委书记审核。集团领导出书、授课及对外交流活动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第五章

 规范出国(境)活动 第十三条

 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因公出国(境)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事前审批,安排出国(境)活

 动任务必须与工作职能相关,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人数和天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人员,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严禁以任何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

 第十五条

 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切实遵守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有关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严格遵守乘坐交通工具和对外收授礼品等有关规定。

 第六章

 厉行勤俭节约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合理控制经营及管理成本,规范公务用车,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按照规定安排休息休假。

 第十七条

 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集团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遵纪守法、谨言慎行、本分做人。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打招呼、拉关系、托人情,以优良作风带动树立良好家风,以良好家风助力巩固优良作风。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公款开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借节假日相互送礼、宴请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严禁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虚报、冒领出差补贴等费用,假借他人名义报销自身费用。

 第七章

 加强督促检查

 第十九条

 集团各级领导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把本细则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十条

 集团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

 第二十一条

 集团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检查考核范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集团有关问责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属操作规程,由公司制定,集团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 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x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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