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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5篇

时间:2022-09-08 16:10:07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5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5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5篇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2 -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推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落到实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若干考核工作组,党委宣传部做好相关组织安排工作。

 第二条 考核对象 以各二级党组织为主体,相关部门职能纳入所在二级党组织一并考核。

 第三条 考核时间 每年开展 1 次,一般于年底或下一年初进行。

 第四条 考核内容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当年度《意识形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思想理论武装、阵地建设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附件)。

 第五条 考核方法考核工作坚持年度考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和上级检查

 - 3 - 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 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各二级党组织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逐项打分、得出总分,并按照考核项目顺序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各二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言简意赅,篇幅不超过 3000 字。

 2.集中检查。程序一般为: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材料、实地查看、考核工作组打分。

 第七条 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 90分以上为优秀,70-89 分为合格,69 分以下为不合格。出现一例负面清单,则年终考核直接为“不合格”。

 第八条 负面清单 1.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2.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3.对所管理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因处置

 - 4 - 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课题研究和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处置不力的。

 6.丧失对管辖范围内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控制权,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处置不力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处置不力的。

 8.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9.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 1.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纳入学校对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班子成员、相关中层干部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该二级党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该年度的评优评先。

 3.对各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并督促整改,对存在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 5 - 第十一条 原《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不再施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二级院部党组织)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机关党组织)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参考格式

 - 6 - 附件 1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二级院部党组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1.组织领导(30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成人员;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主体职责。(2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材料;(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4 分)

 1.二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 2 分)

  3.年度至少专题研究 1 次意识形态工作。(2 分)

 1.党政联席会议记录(2 分)

  4.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组织生活会评议内容。(4 分)

 1.述职报告;(2 分)

 2.组织生活会材料。(2 分)

  5.每年对负责领域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至少 1次。配合学校每季度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每季度提供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表。(4 分)

 1.分析研判报告及相关材料。(2 分)

 2.季度风险点排查表。(宣传部提供得分,2 分)

  6.对上级巡察中发现的意识形态问题认真落实整改。(4 分)

 1.巡察整改报告。(巡察办提供得分,4 分)

  7.每半年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4 分)

 1.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8.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2 分)

 1.二级党组织工作记录。(2 分)

 - 7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9.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完善相关措施。(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2.思想理论武装(30 分)

 1.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政治学习情况。(6 分)

 1.学习记录本(工作月每月学习一次,少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2.《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6 分)

 1.年度学习清单(宣传部提供得分。二级党组织横向排名前 30%,6 分;前 70%,4 分;后 30%,2 分)

  3.二级党组织巡学旁听情况。(4 分)

 1.巡学旁听相关材料(材料、分数由宣传部提供)

  4.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师生日常教育。(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二级党组织提供,4 分)

  5.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学生骨干培训重要内容。(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二级党组织提供,2 分)

  6.“三全育人”实施情况。(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7.加强少数民族学生、信教师生、重点人等特殊人群思想政治教育。(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1.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制定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6 分)

 1.相关教育记录台账;(2 分)

 2.落实《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听课制度》情况;(2 分)

 3.执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情况。(2 分)

  2.严格进行网络课堂意识形态审查,严把教材编写、引进、选用政治关。(4 分)

 1.网络课堂意识形态审查情况材料;(2 分)

 2.教材选用审批表。(2 分)

  3.举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报批报备情况。(4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4 分)

 - 8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3.阵地建设管理(32 分)

 4.校园公共部位宣传横幅、竖幅、大型喷绘、海报张贴、展板、电子屏等使用审批情况。(2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2 分)

  5.各类展览活动、文艺展演活动等群体性活动提前审批。(2 分)

 1.相关审批材料。(2 分)

  6.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自办媒体进行备案、年审和发布前审核。(6 分)

 1.有自办媒体(2 分)

 2.新媒体备案、年审情况;(2 分)

 3.新媒体内部审核流程。(2 分)

  7.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网站建设情况。(2 分)

 1.提供网站页面。(2 分)

  8.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覆盖情况。(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9.了解掌握学校信教师生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4.队伍建设(8 分)

 1.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师培训研修,每学期不少于 1次。组织开展其他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专题培训。(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2.师生信息员(舆情管理员)队伍建设(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总

 分

 - 9 - 附件 2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清单(机关党组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1.组织领导(30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成人员;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主体职责。(2 分)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材料;(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1 分)

  2.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4 分)

 1.二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 2 分)

  3.年度至少专题研究 1 次意识形态工作。(2 分)

 1.党政联席会议记录(2 分)

  4.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组织生活会评议内容。(4 分)

 1.述职报告;(2 分)

 2.组织生活会材料。(2 分)

  5.每年对负责领域进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至少 1次。配合学校每季度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每季度提供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表。(4 分)

 1.分析研判报告及相关材料。(2 分)

 2.季度风险点排查表。(宣传部提供材料、得分,2 分)

  6.对上级巡察中发现的意识形态问题认真落实整改。(4 分)

 1.巡察整改报告。(巡察办提供得分,4 分)

  7.每半年向学校党委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4 分)

 1.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 分)

  8.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2 分)

 1.二级党组织工作记录。(2 分)

  9.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完善相关措施。(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 10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2.思想理论武装(38分)

 1.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政治学习情况。(6 分)

 1.学习记录本(工作月每月学习一次,少一次扣1 分,扣完为止)

  2.《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6 分)

 1.年度学习清单(宣传部提供得分。二级党组织横向排名前 30%,6 分;前 70%,4 分;后 30%,2分)

  3.二级党组织巡学旁听情况。(4 分)

 1.巡学旁听相关材料(材料、分数由宣传部提供)

  4.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党校、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组织部提供,4 分)

  5.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新入职教职工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人事处、相关部门提供,4 分)

  6.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辅导员、团委及学工部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学工处、团委提供,4 分)

  7.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学生骨干培训重要内容。(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学工处、团委提供,4 分)

  8.“三全育人”实施情况。(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4 分)

  9.加强信教职工、重点人等特殊人群思想政治教育。(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 11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3.阵地建设管理(32分)

 1.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制定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6 分)

 1.落实《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听课制度》情况;(2分)

 2.执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情况。(2分)

 3.教学督导相关佐证材料。(2 分)

  2.举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报批报备情况。(2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2 分)

  3.校园公共部位宣传横幅、竖幅、大型喷绘、海报张贴、展板、电子屏等使用审批情况。(2 分)

 1.相关 OA 审批流程。(2 分)

  4.各类展览活动、文艺展演活动等群体性活动提前审批。(2 分)

 1.相关审批材料。(2 分)

  5.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自办媒体进行备案、年审和发布前审核。(6 分)

 1.有自办媒体(2 分)

 2.新媒体备案、年审情况;(2 分)

 3.新媒体内部审核流程。(2 分)

  6.二级党组织(联系部门)网站建设情况。(2 分)

 1.提供网站页面。(2 分)

  7.制定完善学生社团成立审批、年检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指导教师监管责任,特别是明确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加强对各类学生活动的指导和管理。(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团委提供,2 分)

 - 12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事项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8.了解掌握教工信教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4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9.审核把关科研项目主题内容以及合作方资金来源、合作目的、出版物等。(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10.加强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和境外师生管理,审批外籍学者、外籍教师。(2 分)

 1.相关佐证材料。(2 分)

  总

 分

 - 13 - 附件 3

  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XXX 学院党支部 XXXX 年 X 月 X 日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具体请对照要检查 几个 方面内容,逐一进行总结梳理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的问题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整改措施

 (盖

 章)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制度

 为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在**中小学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主体 学校党支部是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 (三)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四)党支部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年两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五)党支部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六)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七)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 (八)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讲党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

 三、责任考核 上级党组每年两次对校党支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四、责任落实 校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党建综合考核,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教干,将对其进行约谈,并在约谈结束一周内,由被约谈人员作出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考核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主体:

 党支部领导班子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学习传达省委、市委、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

 4.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

 5.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学校在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干部考核、

 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6.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城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7.每半年向上级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8.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9.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0.做好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通过在党报党刊及所属网站刊登文章或者通过党内通报等形式,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11.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12.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

 责任主体:

 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及指示精神,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促落实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2.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组织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工作安排部署。

 3.认真落实向上级党组报告和向本单位党员大会报告、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城情况的制度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5.带头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做好班主任、思政教师、德育教师、政教工作人员、学科带头人工作。

 6.重视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确保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7.重视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的责任追究规定。

 责任主体:

 党组织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2.及时组织分管范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旗帜鲜明、敢抓敢管,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意识形态事件。

 4.加强对分管范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5.加强对分管范围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不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教师存在追责问题的,支持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6.将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共同职责:

 1.落实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加强对各类学校社团组织,各种读书会、学术沙龙、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校报校刊校园网等阵地管理,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

 2.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3.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对党员教师的年度考核。

 **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中小学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情况;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负面清单。

 三、考核方式 按照“日常考核+年终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主要采取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

 四、考核步骤 12 月上旬,党支部组织对本单位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自查,形成专题报告。12 月底前,上级党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

 **中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一、加强理论武装(50 分)

 (1)制定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2)及时印发学习安排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3)领导班子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1 次,达标得20 分;每少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4)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达标得 10 分;未自学并未做笔记的每人扣 2 分,扣完为止。

 (5)按要求完成理论读物学习宣传和发行使用等相关工作任务,得3 分;完成情况不好的酌情扣分。

 (6)按照要求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本级领导班子学习情况,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50 分)

 (1)领导班子重视情况(20 分)

 ①领导班子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学校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②领导班子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③领导班子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④领导班子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2)工作落实及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30 分)

 ①领导班子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达标得 10 分;每少一次,扣 5 分。

 ②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达标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③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情况,达标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三、负面清单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①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领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在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中,报告人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不良言论的。

 ③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等不良言论的。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8 2018 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督察通知及考核方案

  各党总支、支部,学院各部门:

 根据济职文〔201X〕X 号文件《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现对 2018 年上半年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二、督查内容 本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详见附件。

 三、督查组组成 督查组分两组进行,第一组负责检查行政部门,第二组负责检查系部。

 第一组:组长:X

 成员:X

 第二组:组长:X

 成员:X 请相关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全面做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资料的准备,形成 2018 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师生意识形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好有具体事例)、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建议或下一步工作打算。要求不穿靴带帽,内容具体明确,报告由督查组带回。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通知。

 四、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 学院拟定于 X 月下旬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会上,各督导组组长通报督查情况,各党总支、支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共同分析研判师生意识形态动态。会后将向院党委作专题情况报告,并在全院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宣传(统战)部

  2018 年 X 月 X 日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各党总支、支部)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各党总支、 支部 (100分)

 按时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制度完善(10 分)

 落实签到制度,有学习笔记。

 做好网络舆情监控(10 分)

 有专人负责部门网站、微博、微信,有网络舆情监控记录。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处理不良信息。

 每季度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10 分); 有座谈会议程、发言等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每半年向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有书面报告(6 分)

 有意识形态书面报告。

 邀请联系本系部的班子成员为师生作形势政策报 班子成员为系部师生作形势

 告或上党课。(10 分)

 政策报告、上党课资料(图片、讲稿等)。

 党总支、支部书记、系部主任每学期至少听两次思想政治理论课(8 分)

 有听课记录。

 党总支书记每学年至少为学生做两次形势政策报告(10 分)

 有报告会讲稿、现场照片、课件等。

 党总支、支部书记每学年至少和重点人谈话四次以上(10 分)

 有重点人群统计表,有谈话记录。

 党总支、支部书记每学年撰写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报告一篇(10 分)

 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辅导员每学期举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主题班会(8分)

 查看讲稿、课件、照片。

 辅导员每月至少与 3 名重点学生对象谈心(10 分)

 查看谈心记录。

 辅导员每月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排查(6 分)

 查看排查记录,有排查内容、排查。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社科部)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各部门 (100分)

 按时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制度完善(20分)

 落实签到制度,有学习笔记。

 做好网络舆情监控(30 分)

 有专人负责部门网站、微博、微信,有网络舆情监控记录。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处理不良信息。

 做好教职员工思想教育,落实教职员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安全。(50 分)

 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施。

 宣传(统战)部 (100分)

 新闻媒体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到位。(20 分)

 有完善的新闻媒体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制度等资料完整. 落实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度,严格审批程序。(10分)

 有审批制度,落实审批制度资料完整。

 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15 分)

 建立有网络舆情监控、处置等机制,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时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10 分)

 年初制度党委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按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单周四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道德讲堂、传统文化进校园等活动。(15 分)

 各项活动组织规范,资料完整。

 完善统战工作相关制度,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管理工作。(10 分)

 规范完善统战工作制度,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管理规范,资料完整。

 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督查情况向党委作专题报告,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20分)

 每半年在全院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向党委作督查情况报告,在全院通报督查结果。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社科部)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组织部 (100分)

 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20 分)

 积极从优秀青年教师、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党员发展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20 分)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有计划、有落实,每学 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资料完整。

 通过专题教育、理论培训等形式,做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40 分)

 按要求抓好“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抓好市管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轮训、调训等;持续做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活动。

 完善制度,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20 分)

 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

 纪委 (100分)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50 分)

 经常性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有检查,有记录。

 加强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责任追究。(50 分)

 加强教师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对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对履行责任不力、思

 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长期薄弱的,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科技处 (100分)

 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严格项目审批。(60 分)

 有制度,有项目审批资料。

 加强学术期刊的管理。(40 分)

 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严格“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学术期刊意识形态审查,有审查制度、记录等。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社科部)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学工部 (100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扎实有序。(40 分)

 制定完善大学生行为规范;组织开展好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

 分)

 “周末小舞台”“暑期社会实践”“体育联赛”“校园之星”“青年志愿者”“读书节”等主题活动,资料完整。

 辅导员队伍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30 分)

 积极推进辅导员制度创新,完善辅导员队伍管理制度,逐步提升辅导员待遇,资料完整。

 心理健康教育场所、人员配置到位,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活动丰富。(30 分)

 心理健康教育硬件、人员配置到位,每年开展 3-5 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心理普查 2 次,心理咨询常态化,活动资料完整。

 团委 (100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规范,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对挂靠的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10 分)

 有完善的社团管理制度,落实社团成立、年检制度,完善落实挂

 分)

 靠社会组织备案制度。

 社团配备有得力的指导教师,活动开展规范有序。(10 分)

 各学生社团配备有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 3-5 次社团活动,资料完整。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有效。(20 分)

 完善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各志愿服务队每学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5 次;每年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资料完整。

 文化文艺活动丰富。(20 分)

 组织开展好科技文化艺术节,积极参加省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开展好重要纪念日、节庆日主题活动。

 配合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20 分)

 每学年开展 1-2 次抵御和防范

 宗教专题教育。

 加强对共青团教育管理的责任。(20 分)

 定期召开团代会;利用团校等平台加强团员教育教育,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社科部)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教务处 (100分)

 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20 分)

 有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强化教学纪律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教学过程督查制度,协同督导室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课堂教学纪律情况检查。

 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建设地位,落实领导干部 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

 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20 分)

 设体系创新计划,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列入重点课程建设,落实院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每学期听两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他班子成员每学期听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加强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30 分)

 加强对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的审查与管理,有制度,有检查,有记录。

 加强对教材的审查管理。(30 分)

 建立教材审查、管理制度,有审查及管理相关材料。

 国际教 加强对外学术交流管理。(50 分)

 建立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

 育学院(对外合作办公室)

 (100分)

 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做好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规范师生授受国外媒体采访。

 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类基金会的管理。(50分)

 建立健全境外基金准入管理机制,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类基金会在学院活动的管理,有制度,有落实材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社科部)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保卫处 (100分)

 加强对重点人进行教育管理。(50分)

 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心理不健康、网络大 V 等重点人群的登记,经常性开展教育活动。

 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抵御、打击邪教。(50 分)

 做好宗教工作排查,确保校园内无信教、传教活动,有排查记录。

 人事处 (100分)

 严格教师引进、选聘。(30 分)

 落实教师准入制度,实行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在教师资格准入、教师评聘和考核体系中,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新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原则上是共产党员,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硕士以上学位。有制度,有落实资料。

 加强教师队伍管理。(30 分)

 完善相关制度,将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聘任教师的首要标准,与职称评定、

 评优奖励等挂钩;定期对新聘用教师、青年教师、归国留学人员、出国访学教师进行培训;按标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各项政策要求。

 扎实推进师德建设。(40 分)

 开展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评选活动,全年在全院开展师德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 2 次以上,邀请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健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社科部)

 部门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社科部 (100分)

 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40 分)

 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推行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建立特聘教授资源库;每年至少推荐 2-3 名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

 加强对思政课课堂的管理。(40 分)

 建立备课、听课制度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每学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活动 5 次以上;实施教学攻关行动,组织公开课观摩等教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 2次公开课,每学年推出 2-3 个精彩教案、精彩课件。

 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申报科研项目的管理。(20 分)

 有审查机制,有备案表。每学年至少申报各级马克思主义学科课题 5 项。

 注:有具体任务的职能部门、社科部,考核任务包括各部门工作任务和部门具体任务,分值为两项平均值。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为推进向家镇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开展,向家镇党委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定期向党组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辖区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按照**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标准,按方案对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要内容 (一)党支部主体责任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

 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自查。

 5、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研讨会、讲座、论坛、会议等的管理。

 6、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9、严格追责问责,党组对领导班子、党员群众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3、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培训。班子成员要注重同党员群众以及各界人士交朋友,加强思想沟通,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考核方式 局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情况落实情况。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将检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报区委宣传部;把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局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班子成员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班子成员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和市委、区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所属传统或新媒体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5、所管理的党员群众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 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 :各股室) 2.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责任股室:人秘股) 3. 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人秘股) 4. 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

 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人秘股)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

  2 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

 第二章 党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3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

 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局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

  4 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

 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每年年底前,局党委要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问责情况,报局党委、局纪委备案。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

  6 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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