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模板4篇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模板 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地址: 电话: 员工类型劳动合同期限序号姓名深圳户口非深圳户口起止员工签名备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模板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模板
合同签收备案表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地址:
电话:
员工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 序号 姓 名 深圳户口 非深圳户口起 止 员 工 签 名 备 注
说明:
1、 此表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之一。
2、 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手续与劳动年审时, 向劳动部门出具
此备案表。
3、 此表一式二份, 用人单位、 劳动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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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模板
合同签收备案表用人单位名 称( 盖章):
单位性质:
地址:
电话:
员工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 序号 姓 名 深圳户口 非深圳户 口起 止 员 工 签 名 备 注
说明:
1、 此表是用人单位与员 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之一。
2、 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手续时, 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此备案表。
3、 此表一式二份, 用人单位、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各存一份。
篇三: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模板
合同人社局(最新) 劳书第号 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须知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如果出现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告之对方。
二、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
三、劳动合同不得随意涂改。如填写有错项、漏项,修改补充内容需经双方签章确认。
四、劳动合同条款空格处为双方约定、书面填写的内容;无约定内容的, 期 需在空格处填写“无” 胰 。
五、用人单位自 缄 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 镁 五日内到同级人力资源 迎 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 猿 理备案手续;自解除劳 履 动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 饶 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眩 障行政部门办理解除备 苑 案手续。
甲方:
名称:
监 法定代表人:住所:联 芽 系电话:乙方:
姓 惮 名:性别:联系电话:
激 居民身份证号码:现住 熙 址:
根据《劳动法 谚 》、《劳动合同法》、 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东 》和有关法律、法规、 车 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 誊 循合法、公平、平等自 蜕 愿、协商一致、诚实信 演 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 粥 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匝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 逐 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低 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 择 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置 日止;
无固定期限 秧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 讨 止条件出现时止;
忠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展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 沁 作任务完成时止。
其中 蔽 ,试用期个月,自年月 日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 级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碑
第二条甲方根据需要 雨 ,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 恿 ,工作地点为。
第 意 三条乙方应按甲方安排 峙 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 采 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 狞 、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寅 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 数 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 谷 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笔
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 犊 算工时工作制的,需经 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宁 政部门批准。
第五 就 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 馁 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 弛 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带薪 喳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 铡 假、产假等休假权利。
胜
第六条甲方应依法 蜗 安排乙方加班,严格执 拜 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 陷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 斤 加班。
四、劳动报酬
硕
第七条甲方根据本单 歌 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 止 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 止 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牵 。
第八条甲方支付 舌 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龙 地最低工资标准。甲乙 筐 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 眷 元/月,试用期工资标 中 准为元/月。试用期工 染 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 枫 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 削 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 抽 之八十。
第九条甲 拳 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 养 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音 。如遇休息日或法定休 碍 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 帚 工作日支付。
第十 妥 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 畏 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 萍 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 蜡 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按照 薪 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 罩 付加班工资。
第十 诉 一条非乙方本人原因造 阵 成乙方停工一个月以上 绒 的,甲方应支付生活费 嘿 。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 坝 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 锅 十。
第十二条甲方 东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 有 动报酬,乙方可
以依法 浇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 菜 付令。
五、社会保险和 环 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吠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 辈 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 则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谈 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 瘟 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 憎 、工伤、失业、生育保 滩 险费。其中,乙方应当 杖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 馋 方代扣代缴。
第十 籍 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 风 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 洞 负伤以及因工或非因工 机 死亡的有关保险福利待 域 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染 。
第十五条甲方为 各 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 检 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 修 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 蔗 十六条甲方应建立健全 朝 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 梅 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 有 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 应 防护制度,预防劳动过 学 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 亥 职业危害。
第十七 锑 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 朋 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 厦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主 护用品。
第十八条 吧 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工 俺 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 园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驯
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 浙 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 雨 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苇 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 怜 挥、强令冒险作业,有 闽 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 仰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 毁 为,有权提出批评、检 驱 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 卢 律
第二十条甲方应 馆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 藉 章制度,将直接涉及乙 解 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嘱 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 熄 者告之乙方。
第二 遗 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 靴 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 融 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怂 ,爱护甲方财产,遵守 羚 职业道德。甲方有权按 在 有关规定对乙方给予奖 低 励或惩处。
八、教育培 菌 训
第二十二条甲方 满 应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 探 、企业管理、安全生产 绊 、专业技术、规章制度 瓦 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赢 乙方应参与和接受,不 掸 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 辕 技能。
九、劳动合同的 摔 订立
第二十三条甲 玛 方自用工之日起即与乙 诉 方建立劳动关系。第二 鸦 十四条甲方招用乙方, 庶 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 砷 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 痔 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 萍 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 顶 财物。
第二十五条 军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 短 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浸 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 为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豪 合同外,应当订立 无固 阵 定期限劳动合同:
乙方 掐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痹 满十年的;
甲方初 含 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 豫 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 愁
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 旋 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这 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爹 不足十年的;
连续 卵 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 酮 合同,且乙方没有《劳 嵌 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帮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 袖 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 咸 劳动合同的。
第二 雀 十六条除提供专项培训 向 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竞业 侠 限制的人员两种情形外 世 ,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 身 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十 义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 柏 更
第二十七条甲乙 圾 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 证 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 蜜 的义务。
第二十八 州 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 买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轧 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 怎 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惨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汝 等情况,本劳动合同继 忻 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 旷 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用 洼 人单位继续履行。
弊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协 北 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 训 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 俐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 泻 形式。
十一、劳动合同 猪 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 鳃 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咬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婚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 乎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铺 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 畜 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 州 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 诣以解除劳动合同。
仰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 徊 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 贞 解除劳动合同:
未 境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填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挠 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潘 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乙 甲 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诱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 辕 反法律、法规规定,损 夜 害乙方权益的;
以 肿 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 晕 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 歼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讫 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殉 ;
在劳动合同中免 土 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 漂 除乙方权利的; 违反法 篮 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衷 定的;
法律、行政 妙 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 幼 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援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下列 训 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 舆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 卤 需事先告知甲方:
悔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搁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一 迫乙方劳动的;
违 疽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舟 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幌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 匠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 祥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 奢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质 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 查 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愧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借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酝 的;
乙方同时与其 畸 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寂 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 砷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训 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 骑 正的;
以欺诈、胁 遥 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历 ,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 增 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易 更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 拾 究刑事责任的;
第 绥 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 缩 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 腮 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 慨 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 贼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 蝗 劳动合同:
乙方患 保 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 夷 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丰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化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冀 的;
乙方不能胜任 禹 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 鞭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过 工作的;
劳动合同 商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陀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晰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嘉 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 军 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灌 的。
第三十六条有 夜 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 捡 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 悠 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 焰 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 阵 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 笑 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 砚 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挖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 稿 员方案经向人力资源和 袁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颗 ,可以裁减人员:
依照 俘 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 回 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 泻 重困难的;
企业转 桑 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 隆 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 憎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斟 人员的;
其他因劳 终 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须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 米 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聘 法履行的。
第三十 愈 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 糯 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 脏劳动合同合同第三十五 赦 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孙 解除劳动合同:
从 莉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蔑 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 矢 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瓣 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 嫁 医学观察期间的;
苫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掉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 景 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袒 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 滦 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启 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 焉 期、哺乳期的;
在 幼 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 傻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轧 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 济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诈 。
第三十八条有下 辫 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站 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 窘 的;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 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规
乙方死亡,或者被 沛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爽 宣告失踪的; 甲方被依 彭 法宣告破产的;
甲 宣 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奢 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 斑 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 那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帜 。
第三十九条劳动 幌 合同期满,有本劳动合 众 同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 梦 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 酗 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烽 时终止。但是,本劳动 苔 合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犀 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浴 劳动能力的乙方的劳动 恩 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 较 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鬼 。
第四十条有下列 缕 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 喘 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脐
乙方依据本劳动合 糟 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 唬 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鹅 的;
甲方依据本劳 咎 动合同第三十条规定向 哗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璃 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 里 劳动合同的;
甲方 篷 依据本劳动合同第三十 掠 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仲 的;
甲方依据本劳 余 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 笆 解除劳动合同的;
廉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 戈 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 摘 动合同,
乙方不同 述 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 胖 本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宠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 恫 限劳动合同的;
依 搜 据本劳动合同第三十八 丫 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黑 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 嘱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若 情形。
第四十一条 猪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 漾 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斋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跌 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 不 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叁 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寺 ,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 困 资的经济补偿。
第 污 四十二条甲方应当在解 袖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鸦 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牙 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 半 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 飞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抠 。
乙方应当按照双 望 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运 。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 霄 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 思 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 潭 接时支付。
十二、其它 矾
第四十三条以下协 蚜 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 茫 件:第四十四条甲乙双 纱 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惮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 悔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 寓 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饿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 馆 法申请调解、仲裁、提 许 起诉讼。
第四十六 乱 条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 纤 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 循 规、规章相悖的,按有 憋 关规定执行。
第四 冀 十七条本劳动合同自甲 胆 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茧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柱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 汗 人
或主要负责人:
签订 典 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 胰 :年月日 备案机关:
备 悬 案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 树 同变更书
篇四: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模板
方:联系电话:乙
方:联系电话:合同期限:自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示范文本)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咨询电话:
12333
- 1 -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6、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7、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2 -
甲方(用人单位)全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登记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通 讯 地 址
__________
联
系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
________ 性别
________ 出 生 年 月
___ 户籍所在地 详细地址
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___ (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_____ 通 讯 地 址
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___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 3 -
同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__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止。
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 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 - 4 -
位(工种)工作的,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月、季、年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报酬】
- 5 -
第八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按本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
第九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出具工资清单,包括乙方姓名、发放时间、应付工资、实发工资、工作天数、加班时间、代扣和扣减工资等项目内容,由乙方签字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㈠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乙方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 150%支付加班工资; ㈡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乙方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㈢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乙 - 6 -
方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等):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 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 7 -
第十九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 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 8 -
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 竞业限制等事项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
- 9 -
2:
3:
。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10 -
编号:
非 全 日 制 用 工 劳 动 合 同 (示范文本)
甲
方: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电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咨询电话:
12333
- 11 -
甲方(用人单位)全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
登记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通 讯 地 址
__________
联
系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
________ 性别
________ 出 生 年 月
___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
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___ (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_____ 通 讯 地 址
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___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合同 - 12 -
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时间】
第二条 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 小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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