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专职副书记职责4篇

专职副书记职责4篇

时间:2022-09-14 10: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专职副书记职责4篇专职副书记职责 县委常委主要职责 一、县委书记职责(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职副书记职责4篇,供大家参考。

专职副书记职责4篇

篇一:专职副书记职责

常委主要职责

 一、 县委书记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执行县党代会、 县委全委会、 县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

 负责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协调县人大、 县政府、 县政协和各人民团体开展工作。

 主持县党代会、 全委会、 党政联席会、 四套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决议。

 (三)

 审定本县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主持研究全县重点工作的发展目 标、 方向、 思路和措施。

 (四)

 对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落实, 责令整改, 提出问责和处理意见。

 (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来不及召开常委会的,可以临机处置, 事后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报告。

 (六)

 对县委组织部拟定的干部推荐、 考察、 调整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听取各方意见, 并召集“五人小组” 会议,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酝酿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事项。

 (七)召集和主持县委常委会议或全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代表县委提名推荐由上级党委任用的干部人选。

 (八)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干部调整意见。

 (九)

 统揽全县党的建设, 领导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对全县干部进行教育、 管理和监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十)审定签发以县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其它重要文件。

 (十一)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执行县党代会、 县委全委会、 县委常委会、县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二)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抓好县政府党组工作。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 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 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主持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年度目 标、 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组织推进政府系统队伍建设、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

 协助县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 推进工作落实, 受书记委托联系、 协调、 处理全县重要工作; 县委书记外出时, 代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工作, 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临机处置, 事后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四)

 协助县委书记督促检查县党代会、 县委全委会、 县委常委会和县人代会通过的决议及县委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并对督查结果提出初步意见。

 (五)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 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

 收集反映基层和群众对县委和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

 主持制定在县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七)

 主持编制全县各单位组织机构设置、 调整和编制调

 整方案。

  (八)

 安排部署项目 建设工作; 指导全县项目 的引进、 建设、 推进工作; 解决项目 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主持制定重大项目 和重要项目 的调整方案。

  (九)

 安排部署农村经济工作; 安排部署社会事业和民生工作; 指导社保就业、 文化教育、 医疗卫生、 计划生育、 安全生产、 国防动员和征兵等工作。

 (十)

 安排部署全县城乡 建设工作; 主持制定完善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指导城镇建设、 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

 主持制定财政预、 决算方案, 重大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 研究部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经营管理的政策和激励机制。

 (十二)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十三)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县委专职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执行县党代会、 县委全委会、 县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

 协助县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和县委日常工作。

 协助县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 推进工作落实, 受书记委托联系、 协调、 处理全县重要工作。

 协助县委书记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协助县委书记抓好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 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

 协助县委书记督促检查县党代会、 县委全委会、 县委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及县委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并对督

 查结果提出初步意见。

 (四)

 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 组织、 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及全县社会稳定工作; 加强对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全县国家安全、 人民防线和反邪教工作的领导。

 (五)

 负责分管部门的队伍建设、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

 (六)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七)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 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八)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 方针、 政策, 执行县党代会、 全委会、 常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县长外出时, 主持县政府工作。

 协助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县经济社会年度目 标、 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三)

 收集反映基层和群众对县委工作的意见、 建议; 对分工范围的日常工作做出决策, 对分工范围内重大问题提交常委会讨论的, 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按集体讨论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常委会委托处理的问题, 保证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在所主管、 分管的部门顺利实施。

 (五)

 协助政府县长推进全县经济工作; 解决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六)

 组织推进全县重点项目 建设工作; 解决重点项目 引

 进、 建设、 推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八)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九)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 方针、 政策, 执行县党代会、 全委会、 常委会决议和决定, 执行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 对全县组织工作作出部署。

  (二)

 主持制定全县领导班子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 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 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三)

 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 指导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四)

 组织实施干部任免工作, 指导全县科级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和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批工作。

  (五)

 组织实施干部考核工作, 指导全县干部考核、 评议,提出表彰、 奖惩建议。

  (六)

 指导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的推选考察工作。

  (七)指导组织系统队伍建设、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八)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九)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 方针、 政策, 执行县党代会、 全委会、 常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

 收集反映基层和群众对县委工作的意见、 建议; 对分工范围的日常工作做出决策, 对分工范围内重大问题提交常委会讨论的, 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按集体讨论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常委会委托处理的问题, 保证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在所主管、 分管的部门顺利实施。

 (四)

 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 主持制定全县宣传文化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 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

 组织推进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全县理论武装、 党员教育、 全民国防教育、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六)

 组织推进宣传舆论工作; 指导全县新闻宣传、 社会宣传、 对内对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七)

 组织推进文化建设发展; 指导全县文化事业, 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生产工作。

 组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文明县城、 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

  (八)指导宣传文化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

 (九)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十)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执行县党代会、 县委全委会、 县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

 全面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主持县纪委工作。

 (三)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 主持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 工作要点和措施, 并组织推进, 进行督促指导, 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

 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 党纪和国家法律、 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

 组织、 协调、 指导各执法、 执纪、 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 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

 组织推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

 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县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 向县纪委全委会报告工作。

 (八)

 协助县委抓好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 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 通过执纪办案, 经常对广大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和清正廉洁的教育。

 (九)

 参与指导各乡 (镇)、 县直各部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议。

 (十)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十一)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 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 方针、 政策, 执行县党代会、 全委会、 常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

 收集反映基层和群众对县委工作的意见、 建议; 对分工范围的日常工作做出决策, 对分工范围内重大问题提交常委会讨论的, 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按集体讨论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常委会委托处理的问题, 保证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在所主管、 分管的部门顺利实施。

 (四)

 主管公安局(含消防), 协助县委专职副书记处理政法工作。

 (五)

 主持制定全县安全保卫、 交通管理、 法制、 消防等工作的总体思路、 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

 处理社会治安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七)指导公安系统队伍建设、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八)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九)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 国家和军队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指示, 执行县党代会、 全委会、 常委会决议和决定, 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

 (二)

 主持人民武装部全面工作; 组织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三)指导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 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四)制定全县国防教育方案, 开展国防教育和宣传活动,组织征兵宣传工作。

 (五)

 组织推进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 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

 组织推进全县应急管理工作。

  (七)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八)

 对全县干部调整、 任免提出建议。

  (九)

 对事关全县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

 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专职副书记职责

副书记有哪些职责 专职副书记有哪些职责 按照中心同一部署,从往年起,各地陆续开展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并将于今年全部完成。根据“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要求,除民族地区外,各省、市、县三级党委基本上都以“一正两副”模式配备书记、副书记。

 在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情况下,专职副书记承担什么样的职责?这是一项非常值得研究的课 题 题。由于没有同一、具体的 规 规定,各地专职副书记的分 工 工呈现比较大的差别。各地 的 的专职副书记中,有的沿用 原 原来的分工,有的分管党务 群 群团工作,有的分管农村工 作 作,有的兼任纪委书记或政 法 法委书记,等等。

 我们 以 以为,专职副书记的分工, 要 要根据他所承担的职责来确 定 定。不少地方都规定,专职 副 副书记的职责是协助书记处 理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 责 责有关工作。这样的规定还 是 是比较笼统,并没有突出专 职 职副书记的主要职责。实在 , ,专职副书记一项基本职责 是 是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中 心 心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 健 健全地方党委、部分党组 抓 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 见 见》明确规定,“地方党委 、 、部分党组对本地区本部分 基 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 是 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 任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 人 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 分 分工

 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 党 党建工作”。显然,该《意 见 见》确定专职副书记是基层 党 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当 然 然,其他常委也在职责范围 内 内抓党建工作,但专职副书 记 记更侧重于负责抓党建领域 的 的全局性工作。因此,专职 副 副书记的职责可以定位为:

 协 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处理 党 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党委的 综综合性与协调性工作以及书 记 记委托的事项。

 按照上 述 述关于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定 位 位,参考北京等地的经验, 我 我们可以把专职副书记的职 责 责具体化解为以下四项:

  一是协助决策,即党委决 策 策方案特别是有关党的建设 方 方面的重要决策方案的预备 、 、协调和调查研究;

 二 是 是协调执行,即对于党委决 策 策的执行特别是需要跨部分 合 合作完成的工作进行组织、 协 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是 根 根据工作需要兼任相关领导 职 职务或分管一些部分的工作 , ,如兼任纪委书记或政法委 书 书记,分管党委的办公室、 决决策研究机构、编办等综合 性 性部分以及工、青、妇等人 民 民团体的工作;

 四是完 成 成书记交办的工作任务。

篇三:专职副书记职责

通讯(总154)

 41调查与思考关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而不专”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贺明明自 《 衡 阳 市 贯 彻 落 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 组 织 工 作 条 例>的实施细则 》( 以 下 简 称 《 实 施 细则》)下发以来,市 直 机 关先 后 成 立 了 58 个 机 关 党委 , 配 备 机 关 党 委 专 职 副书 记 ( 以 下 简 称 专 职 副 书记)27名。他 们 为 推 动 全 面从 严 治 党 , 加 强 机 关 基 层党 组 织 建 设 发 挥 了 重 要 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专职副书记“专而不专”问题比较 突 出 ,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了 机 关 党 建 工 作 的 日 常 运转 , 制 约 了 机 关 党 建 的 创新 发 展 。

 为 综 合 解 决 这 一现 状 , 加 强 专 职 副 书 记 队伍 建 设 ,提 高 工 作 效 能 ,笔者 近 期 在 衡 阳 市 直 机 关 对专职副书记“专而不专”问题 进 行 了 调 查 , 现 将 有 关情况综述如下。一 、 当 前 现 状据 调 查 , 专 职 副 书 记“专而不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 是 身 兼 数 职 。有 的 专职 副 书 记 兼 任 与 自 身 岗 位职 能 交 叉 、 职 责 交 叉 的 职务 , 如 兼 任 组 织 人 事 科 科长、监 察 室 主 任 等 ,一般工作 同 部 署 同 安 排 , 共 同 推进;但兼职工作任务一旦压头 , 往 往 本 末 倒 置 , 出 现“ 讲 起 来 重 要 , 做 起 来 次要,忙起来不要”问题。有的 专 职 副 书 记 兼 任 与 自 身岗位完全不相干的职务,如财务、秘书等业务科室长,专 职 副 书 记 一 旦 不 处 理 好二 者 的 角 色 关 系 和 工 作 关系 , 往 往 是 “ 种 了 别 人 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二 是 不 在 其 位 。有 的 专职副书记习惯当甩手掌柜,平 时 抓 工 作 不 踏 实 、 不 具体、不 深 入 ,总认为无过便是功,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 事 ,“ 舒 舒 服 服 占 位 子 、平 平 庸 庸 混 日 子 ”。有的把专 职 副 书 记 作 为 提 升 自 身职 务 和 职 级 的 “ 敲 门 砖 ”,长 期 在 二 级 机 构 工 作 或 其他 科 室 工 作 , 甚 至 长 期 在扶 贫 点 担 任 组 长 , 日 常 工作 基 本 由 党 务 专 干 应 付 ,“ 居 其 位 而 不 谋 其 政 ”。

 有的 认 为 机 关 工 委 “ 庙 小 菩萨小”,容易对付,工作“做做样子”、“搞搞面子”,不在 状 态 ,甚至唱“空城计”。三是术业不专。有的专职副书记长期得不到提拔,甚 至 被 边 缘 化 , 对 工 作 产生疲惫感、厌 倦 感 ,“不想干”。有的专职副书记综合素质不高,思路不清,业务不熟,方法不多,找 不 准 工作 重 点 ,“不会干”。有的专职 副 书 记 是 从 其 他 科 室 转岗 而 来 , 年 龄 较 大 , 不 愿学,学 不 进 ,缺乏必备的业务 知 识 ,“干不成”。有的专职 副 书 记 心 理 调 适 能 力 不强,敬 业 精 神 较 差 ,认为自身 职 务 与 期 望 值 差 距 较 大( 政 治 待 遇 、工作地位等),

 衡阳通讯(总154)

 42调查与思考工 作 积 极 性 不 高 ,“ 不 爱干”。二 、 原 因 分 析“ 专 而 不 专 ” 的 原 因 是多方面的,但分析起来,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职数规定不明确所致。虽然中央《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 细 则 》 明 确 地 规 定 了 机关 党 委 工 作 职 责 , 但 对 于机 关 党 委 的 设 立 、 专 职 党务 干 部 职 数 配 备 、 编 制 性质 等 规 定 比 较 粗 糙 , 导 致有 的 机 关 没 有 把 机 关 党 委纳入了“ 三 定 ”方案,专职副 书 记 得 不 到 组 织 、 编 制部 门 认 可;有 的 单 设 了 机 关党 委 , 但 人 员 编 制 得 不 到落实,专职副书记“ 名 不 符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党委的日常运转。二是管党责任不严实所致。一些党组织没有“把抓好 党 建 作 为 最 大 的 政 绩 ”,有 的 认 为 经 济 工 作 是 硬 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工作 被 动 重 视 多 , 主 动 关 心少;有的片面理解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内涵 , 承 担 了 大 量 其 他 事 务性 工 作 ,工 作 主 责 边 缘 化;有 的 没 有 厘 清 部 门 党 组( 党 委 )

 与 机 关 党 委 关 系 ,部 门 党 组( 党 委 )由“ 指 导 ”而“领导”,机关党委不愿监 督 、 不 会 监 督 、 不 敢 监督 。三 是 激 励 保 障 不 到 位所致。一 方 面 ,随着从严治党 力 度 的 加 大 ,机 关 党 委承 担 的 工 作 任 务 越 来 越重,对 专 职 副 书 记 素 质 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各级机关 对 专 职 副 书 记 激 励 保 障没 有 与 时 俱 进 ,有 的 常 年没 有 得 到 高 质 量 的 培 训 教育;有 的 长 期 不 流 动 不 提拔;有的同职级不同待遇;有 的 单 位 把 机 关 党 委 当“ 老 干 科 ”, 工 作 不 关 注 ,平 时 不 关 心 ,专 职 副 书 记心 理 落 差 大 ,工 作 积 极 性不 高 。四 是 作 用 发 挥 不 明 显所 致 。有 的 专 职 副 书 记 自身 对 机 关 党 委 的 地 位 、作用 和 性 质 认 识 不 清 ,认知模糊,定位不准,心 理 不 健康:有的认为,机关党委是虚职,不 如 在 业 务 科 室“吃香”、“实惠”,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得 过 且 过;有的面 对 从 严 治 党 的 工 作 压 力和 繁 重 的 工 作 任 务 ,情绪低 落 、思 维 低 缓 、意 志 低沉,身 心 疲 惫 不 堪 、精神萎靡 不 振 、;有的掂前顾后,怕 工 作 多 了 影 响 中 心 工作,监 督 多 了 怕 影 响 同 事关 系 ,“ 多 一 事 不 如 少 一事”。三 、 解 决 措 施综 合 解 决 专 职 副 书 记“ 专 而 不 专 ”问题,笔 者 认 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关键是落 实 领 导 责 任 ,重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 责 任 。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中 国 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 作 条 例 》 的 学 习 宣 传 力度,引 导 部 门 党 组( 党 委 )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 不 好 党建 就 是 不 称 职 ”的责任意识和 政 治 使 命 感 ,真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 考 核 。强化主体意识,建立党组织抓机关党建清单制度、销号制度,促使党建责任由软变硬,党建工作由虚变实。厘清部门党组( 党 委 )与机关党委关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机 关 党 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机关 党 支 部 书 记“ 一 岗 双 责 ”制度,率先垂范,切 实 形 成领 导 抓 、抓 领 导 ,一 级 抓 一级 , 一 级 带 一 级 的 工 作 格局 。第二,要科学定岗定编。进 一 步 细 化 市 委 《 实 施 细则》关于专职党务干部职数配备和编制性质规定,明确专 职 副 书 记 职 数;对 机 关 党员较多或直属部门较多的部门,明确必须配备专职副书记和 1-2名 党 务 专 干 ,其编

 衡阳通讯(总154)调查与思考43制单独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加 强 后 备 队 伍 建 设 , 有 目的 地 把 政 治 素 质 过 硬 、 业务 能 力 强 的 年 轻 干 部 放 到专 职 党 务 干 部 工 作 岗 位 上锻 炼 , 不 断 改 善 专 职 党 务干 部 队 伍 结 构 。

 要 以 新 一轮 机 构 改 革 为 契 机 , 将 机关 党 委 纳 入 机 关 各 单 位“ 三 定 ”方案,规范机关党委 职 责 , 明 确 专 职 副 书 记工作责任,防 止 占 编 占 岗 、混 编 混 岗 现 象 发 生 。

 加 大专 职 副 书 记 考 核 力 度 , 建立 科 学 考 核 考 评 机 制 , 对工 作 不 力 的 , 素 质 不 高 的坚 决 予 以 调 整 , 切 实 改 变机 关 工 委 在 考 核 评 价 上“算了说”、“说算了”的局面 。第 三 , 要 加 强 业 务 培训。要认真落实市委《实施细则》要求,通过科学安排和 严 格 培 训 , 切 实 把 专 职副 书 记 培 养 成 为 综 合 素 质优 秀 的 复 合 型 人 才 , 努 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知识结构上,由“单一型”向复 合 型 转 变; 在 能 力 素 养上,由“经验型”向“创新型”转变;在 本 职 工 作 上 ,由“粗糙型”向“专家型”转 变 。

 要 制 定 机 关 专 职 副书 记 培 训 规 划 ,分 周 期 、分阶段、分 层 次 、分类别对专职 副 书 记 进 行 轮 训 , 增 强培 训 针 对 性 。

 要 创 新 培 训方式,拓 宽 培 训 渠 道 。以学用 结 合 、“ 增 新 、补缺、提高”为 原 则 ,积极探索专职副书记培训新路子,通过机关 党 校 学 习 、 外 出 考 察 学习、现 场 交 流 学 习 、党日实践 等 多 种 形 式 ,拓宽专职副书 记 培 养 渠 道 ,帮助他们开阔 视 野 ,增长知识。落实培训 经 费 ,专职副书记参加业务 培 训 , 机 关 单 位 要 在 时间 、 经 费 方 面 给 予 大 力 支持,做 到 应 保 尽 保 。第 四 , 要 建 立 保 障 机制。要以人为本,在政治、工 作 和 生 活 上 关 心 党 务 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的成长进步营造 良 好 的 环 境 。政治上要关心。进一步细化专职副书记选 拨 任 用 机 制 ,严格推荐、考察程序,在提拔重用、岗位 交 流 、评先选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着力 营 造 贡 献 与 回 报 相 适 应的 激 励 性 环 境 。工作上要关心。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培训锻炼专职副书记的舞台,认 真 听 取 和 吸 收 工 作 意 见和 建 议 ,鼓 励 大 胆 工 作 、勇于 创 新 , 着 力 提 升 政 治 理论、调查研究、实践创新、活 动 组 织 和 文 字 表 达 等 方面的能力。生 活 上 要 关 心 。要 时 刻 关 心 关 注 专 职 副 书记思想状况、心理健康和生活 困 难 ,及时帮助解除后顾之忧,做到思想有起伏必访谈,心理不健康必访谈,住院生病必访谈。第 五 , 要 注 重 心 理 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是专职 副 书 记 切 实 履 行 工 作 职责、不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的 客 观 要 求 。观念决定心态,心 态 决 定 行 为 。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最根本 的 就 是 要 牢 固 树 立 正 确的 世 界 观 、 人 生 观 和 价 值观。专职党务干部尤其是专职 副 书 记 只 有 形 成 了 正 确的 世 界 观 、 人 生 观 和 价 值观,树立起了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才能解决好权力观、地 位 观 、利益观和政绩观的问题;才能客观地评价自己优点和缺点,坦然地面对现实 社 会 与 生 活 ,冷静地应对各种诱惑与挑战,理 性 地 对待个人苦乐与得失,从而自觉地克服和消除悲观消极、焦灼浮躁、贪婪奢侈、孤独压抑等不健康心态,真正做到在“名”上 始 终 保 持 平 静的 心 态 ,在“权”上 始 终 保持 平 衡 的 心 态 ,在“利”上始 终 保 持 平 淡 的 心 态 , 在“情”上始终保持平常的心态 。(作者单位:市直工委)

篇四:专职副书记职责

关于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配备的意见》

 ------------------------------------------------------------------------------ 作者:

  日期:

 2014-07-18

  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 8 号)

 关于“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 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 设置办事机构, 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的规定和市委的相关要求, 现就市级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配备提出如下意见, 请贯彻执行。

  一、 机构设置

 部门机关党组织设置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可纳入部门相关的内设处室。

 同时,选配专职副书记一名, 为部门中层正职领导干部。

 专职副书记可兼任相关处室的副职, 分管相关工作, 不占部门所核定的中层领导职数。

  二、 任职条件

 选任专职副书记应符合部门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和要求,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 作风正派, 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2. 清正廉洁, 党员、 群众公认度较高。

  3. 中共正式党员, 党龄三年以上。

  三、 任用办法

 任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应与市直机关工委协商同意后, 严格按照《绍兴市市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绍市委办发〔2009〕 43 号)

 文件的规定, 制定工作方案、 进行职数审核、 组织竞争上岗(或直接选拔)。

  人选产生后, 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 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后, 办理任职手续; 在机关党组织换届时, 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后, 办理任职手续。

  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办理任用手续后, 应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在任期内变动, 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工委)

 应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

 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选任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 共 绍 兴 市 委 组 织 部

推荐访问:专职副书记职责 副书记 专职 职责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 大文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桂ICP备15001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