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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2-09-14 18:30:04 来源:网友投稿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9篇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英文名为Garbage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9篇

篇一: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分类(英文名为 Garbage 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 1%、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 2 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发袋机 1-4 号楼安置 2 台,5 号楼、6 号楼、7 号楼、食堂楼各安置 1 台,配套用房安置1 台,共配置 7 台;

 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 1-4 号楼配两组);

 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 42 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 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 3 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 1 分;

 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 1 分;

 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 1 分;

 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 5 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各部门,市直属机关驻镇各分局、庭、所、中队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17〕18 号)、《关于推进江苏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17〕93号)、《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公节能办〔218〕4号)、《全市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南通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核评价标准》(通公节能办〔218〕1 号)文件,根据《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皋政办发〔218〕15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18 年底前,全镇范围内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19 年底前,全镇范

 围内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财政保障的所有其它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2 年底前,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在办公区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 1 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饭剩菜、骨头、菜根菜叶、动植物油、果皮等。

 2、投放收运。配备专门的密闭容器并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并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废弃物数量、去向。

 (三)可回收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对其他可回收垃圾,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各单位可委托废旧商品回收定点服务商上门回收,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实现资源再利用。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办公区每层办公楼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 1 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每个办公室配备不少于 1 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篓,粘贴或设置统一的规范标识,引导工作人员形成主动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

 处理。

 四、具体措施

 (一)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二)提倡源头治理。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提倡示范带动。开展机关干部进村(社区)活动,向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责任分工。各单位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适时举办各部门、各单位物业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班。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二: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 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xx 府办发〔2019〕82 号)和 xx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xx 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机管发〔2020〕58 号)等文件精神,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深化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 年,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2 年,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实施方案。全区各公共机构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加快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力量,建立督促指导、监督考核等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在 7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系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节能环保科,345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X。

 (二)健全评价标准。为实现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标,根据国管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xx 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附件1),量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指标,细化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等评价标准和评价规则,为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提供了标准依据。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本单位(系统)公共机构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实施源头减量。各公共机构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

 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等用品的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规范分类体系。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 一是 规范分类投放体系,办公区域(楼层)、办公室、病房等场所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附件2、3)。

 二是规范分类收运体系,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交由相关部门确定的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或垃圾清运单位统一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回收与资质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厨余垃圾回收与机构属地环卫部门签订回收协议,鼓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废弃口罩等物品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处置。

 三是规范分类台帐,各公共机构应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帐(附件 4),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

 (五)开展宣传教育。各公共机构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积极推动源头减量。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

 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五个一”制度。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推广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行之有效、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各主管部门、单位要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衔接,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评价。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纳入同级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健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根据《评价标准》组织本单位(系统)开展经常性对照检查,完善定期督导、评价、通报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做好软件资料,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根据《评价标准》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实行月检查、季上报、季通报,且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和年度节约型机关建设考核内容。

 (三)抓好工作落实 。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做法及问题,各公共机构每年 6月 20 日、12 月 20 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送本单位(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2020 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7月 30 日前报)。按时上报台帐数据,各公共机构每月 3 日前将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帐(附件 4 中的工作表 1)逐级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逐级报送自评结果,各公共机构每年 12月 20日前将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自评结果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会总会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纸质件报送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节能环保科,345 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X。

篇三: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 2019 年 6 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利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也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全区各级

 公共机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垃圾分类新风尚,公共机构作表率”为出发点,率先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全省、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带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2020 年上半年,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2020 年底前,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以“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分类的生活垃圾投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逐步实施阶段(2020 年 3 月前完成)

 1.部署安排,设立工作机构。2020 年 2 月前,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安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各单位将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作为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全区设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单位为: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设在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推进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摸底调查,制定分类细则、实施方案。2020 年 2 月底前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以及开展垃圾分类状况、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等,对接资源回收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准备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细则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3.建立制度,逐步实施。3 月起,各单位研究制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各公共机构管理人员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与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各公共机构配套硬件设备,设立区分明显的垃圾箱(桶),张贴区分标识,在收集存放场所因地制宜张贴垃圾分类海报,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制分类,全面实施阶段(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

 1.严格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和清理流程。各单位在办公室、公共区域适宜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划分设立垃圾投放场所,张贴分类标志标识,配置相应的垃圾箱(桶)等设施,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2.建立登记、巡查记录和台账。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回收处理企业的联系配合,建立联络人对接制度,加强综合协调管理和联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至少 “三类回收箱”,建立“三项台账” ,签订“三项协议”:一是与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协议,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建立记录有害垃圾数量、去向的收运台账;二是有食堂且具备收运条件的单位,要与所在地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在食堂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并建立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三是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回收处理协议,设置专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场所或容器,建立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

 3.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的品种,要按要求

 设置临时贮存场所。禁止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垃圾,不得将有害垃圾随意处置。

 4.可回收垃圾要做到应收尽收,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文件资料等可回收物处理的保密规定要求,履行资产处置程序,规范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5.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确定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鼓励日就餐人数 1000 人以上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6.落实其他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和清理流程,督导干部职工主动分类、自觉投放。

 (三)检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 年底前)

 健全完善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有保障,末端运输、处置有着落,做到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长效机制。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会同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对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

 类制度的讲话精神,将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落实。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推进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区发改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规划,积极争取垃圾分类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区住建局要牵头建立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宣传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全区各公共机构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办法。相关单位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内容,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三)加强监督考核。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四)确保资金到位。区财政、各单位要加大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落实报送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各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确定专人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种类和数量,定期检查梳理本部门贯彻落实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每季度第三月 15 日前将本季度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报送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六)抓好宣传教育。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各公共机构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篇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X〕26 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 号)、《X 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自治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事管发〔X〕68 号)、《关于印发<X 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公节组发〔X〕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三)主要目标。X 年底前,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办公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二、领导小组 为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按照职责分工,成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局机关办公室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开展,局属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收运。各单位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在办公区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 1 个有害垃圾专门容器,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各单位要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可回收垃

 圾,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各单位可委托 X 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定点服务商上门回收,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实现资源再利用。

 (三)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各单位在办公区每层办公楼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 1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每个办公室配备不少于 1 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篓,粘贴或设置统一的规范标识,引导工作人员形成主动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按照 X 市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三、具体措施 (一)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二)提倡源头治理。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提倡示范带动。开展干部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责任分工。各单位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并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适时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班。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实施考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予以通报。各单位要按照 X 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组

 织做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并于 8 月 10 日和 11 月 9 日前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电子版发到局办公室邮箱(X)。

篇五: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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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3 篇

  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 1 篇

  为巩固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高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根据《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0 年度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提升人居环境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提升 2021 年江南城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完成 2020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任务,持续做好涉农村居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运行体系,不断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 2021 年垃圾分类成效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生活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要牵头做好行业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健全

  2 分类标识、规范收运处置、强化系统管理。建立各级公共机构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的两级考核机制,巩固和扩大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示范效应。做细做实 2021 年 17 个示范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其他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参与意识、分类意识、投放意识、传帮带意识,努力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居民小区分类质量水平。

 (二)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将官陡街道建设成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0 年底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年内示范片区达到单位全覆盖(含党政机关、学校、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公共区域等)、居民小区双 80 的工作目标(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量占比不少于 80%、开展分类居民户数占比不少于80%)。确保年底通过省、市验。

 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管理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细化推进方案、全面调查摸底、健全工作队伍、全方位组织宣传、定期考核监管。强化示范片区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合理布局标准的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四类垃圾分类高效处置,装潢垃圾、大

  3 件垃圾及时处置。

 (三)做好涉农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面推进涉农村居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推进涉农村居建设阳光堆肥房等同类就地分类、源头减量的垃圾治理设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问题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压紧压实责任,拿出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坚决取缔或改造仍在使用的敞口垃圾池、垃圾房,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按需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杜绝就地堆放、填埋或焚烧现象。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企业和环卫人员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工作。到 12 月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率达到 90%以上。

 (四)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推行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可回收物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鼓励采用积分奖励等方式,推进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执行有害垃圾源头单独分类收集,配置垃圾中转点,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处置单位到各中转站点收运后集中处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采用直收直运或送往指定垃圾中转站集中转运等方式,送至市城管局指定的处置场所集中处置。小区内设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物业公司及时

  4 送到辖区内指定的场所处置,不长时间堆放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五)建立垃圾分类计量体系

 结合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设计开发垃圾分类计量系统,作为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依据。构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体系,重点考评责任单位与具备资质企业的合同签订率、执行率,分类容器的设置率、完好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等重要指标,以及宣传品设置、计量台账建立情况。

 (六)加大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和专项执法检查

 出台区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和资金奖补管理办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兑现奖补,提高督查考核的针对性、覆盖面,存在问题及时跟踪整改反馈。

 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约束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重点打击混投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各种乱象。依法查处非法倾倒生活垃圾行为,从严打击无资质、无许可从业现象,从严打击使用违规车辆从事垃圾运输现象,从严打击未按规定方式倾倒垃圾现象。

 三、工作要求

 1.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深入贯

  5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增强责任意识,属地镇街、开发区扛起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把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部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充分发挥基层作用。生活垃圾分类的重点和难点是居民小区,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关键点、落脚点在镇街、在村居、在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要充分发挥镇街、村居、党员干部的作用,让镇街、村居、党员干部广泛发动、以身作则,把广大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让他们参与、支持、感受到垃圾分类带来的好处。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和考核手段,充分把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发挥出来,主动作为,靠前一步。

 3.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全过程。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家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在社会面普及垃圾分类和可循环利用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多方形成合力,不厌其烦的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告知如何在家中源头分类、如何定点投放,久久为功。加强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开启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孩子们成为家庭垃圾分类的宣传员和督导员。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发挥妇联组织家庭作用,引导全社会推动习惯养成,提高全民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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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强化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加大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区对镇街、相关单位,以及镇街对村居、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办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及时兑现考评奖补资金。区分类办不定期对各载体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拿出处理意见,提请区垃圾分类领导组研定。

 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第 2 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传〔2021〕14 号)要求,建立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切实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围绕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统筹谋划、补齐短板、综合治理,加

  7 快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二、工作目标

 我县作为邯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县,到 2021年 9 月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成湿垃圾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到 2021 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到 2020 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理系统,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标准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源头分类投放体系建设

 1.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费胶片及废相纸等。

 (2)湿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物残余。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

  8 塑铝复合包装等。

 (4)干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分类投放责任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城区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客运站、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5)城中村地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7)举行大型户外运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以上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由新马头镇、街道办或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人,建立完善辖区属地管理牵头兜底、部门行业管理联动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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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放责任人的职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1)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2)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3)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者垃圾分类收集点,并负责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

 (4)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并定期向牵头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

 (6)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统一外观和规格,正面中央位置印刷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不同分类收集容器应设置不同颜色,有害垃圾容器为红色,湿垃圾容器为绿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干垃圾容器为黄色。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

  10 置。

 (1)居住小区:主要指住宅小区、公寓等生活住宅区域。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四分类垃圾投放需要。城中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相应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容器。

 (2)单位:主要指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2021 年 6 月底前,全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2021 年9 月底前,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3)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公交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干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湿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

 5.分类投放特殊要求。

 (1)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

  11 务单位上门收集,或者单独投放至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废弃物投放点。

 (2)单位和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单独进行收集,应当预约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在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6.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以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投放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居住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等。物业企业、居委会等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搞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管。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

篇六: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xx 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 20xx 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 100%,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

 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xx‟29 号)要求和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二、实施范围 齐河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20xx 年底,全县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

 覆盖,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分类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xx)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 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 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公共机构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公共机构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公共机构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

 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20xx 年底前,各公共机构要完成垃圾分类点设置工作,合署办公楼的主管部门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独立办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布设分类垃圾桶相关设施和清运事宜。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是认真落实“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各公共机构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三是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真正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尤其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各公共机构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公共机构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篇七: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14 篇 【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 〔x〕180 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

 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 8 月

 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 9 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 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 〔x〕180 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

 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 8 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 9 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 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三】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

 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 xx 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 240 升或 120 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

 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

 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四】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 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24 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6 月 30 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

 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 7 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

 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篇八: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1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 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24 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6 月 30 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 7 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2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 1-2 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

 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2017 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 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 2018 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

 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 月 18 日前)

 (2)试点阶段(4 月 18 日-6 月 25 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 月 25 日至 7 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 月 5 日-10 月 31 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 月 1-12 月 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3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 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

篇九: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3 3 篇

 2019 年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攻坚年,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西安市 2019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100%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分类设施,创新宣传举措,开展示范创建,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转变,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垃圾分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责任人,确保人员不失位、工作不失管。

  (二)规范硬件设施配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将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到位,标识清晰。配置要求:

 每个楼层放置两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不少于一组,卫生间、茶水间放置厨余垃圾投放点一个;每幢大楼放置四分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垃圾桶不少于一组;办公室内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同时,为推进可回收物收集网络体系建设,每个独立办公院落或集中办公点至少设立 1 个集中回收点。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培训机制。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不断挖掘宣传新举措。要定期开展多层面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分类自觉性及准确性。

  (四)强力开展示范创建。要遵循“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扩展”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定期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的、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今年底,市区两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全部创建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鼓励所有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

  (五)优化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本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指导干部职工的投放行为,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分层面加强我市党政机关

 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定期组织实地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____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____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将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重视起来,要建立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落实的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方案完备、人员配备到位,工作环环相连、任务层层落实。要认真对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查找工作短板,担当尽责、积极作为,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建立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的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奖励追责及公示等制度。

  (四)加强日常管理。按照“硬件软件齐抓,引导约束结

 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垃圾分类的管理工作。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机关分类收集容器的配备。鼓励安装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要健全各级党政机关强制分类工作管理台账,做到专人负责、台账清晰、报送及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合力,引领城市文明建设新时尚。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2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180 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68 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 263 办〔20xx〕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xx〕3 号)通知要求,决定从 20xx 年 8 月 10 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方式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

 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30 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 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 1 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 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 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 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 1 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

 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 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 年 10 月 9 日起)

  从 20xx 年 10 月 9 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3 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 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的表率示范作用,现就推进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 年 10 月 1 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 20xx 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三、分类方法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

 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龙游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工作措施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

 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 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 20xx 年 9 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xx 年 9 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

 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xx 年 9 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知晓、个个自觉。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在单位要做好,在家更要做好,要影响和帮带身边的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自查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督考办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各单位履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列入县级部门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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