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文秘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6篇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6篇

时间:2022-09-18 12:50:11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6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2009年3月第2期(总第54期)辽宁警专学报JOURNALOFUAONINGPOLICEACADEMYMar.2009No.2(Su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6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6篇

篇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0 9 年3月第2期( 总第54 期)辽宁警专学报JO U R N A LO FU A O N I N GP O L IC EA C A D E M YM a r . 20 0 9N o . 2( S u m . 54 )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分析——基于心理契约的视角胡晓红(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处。

 辽宁大连1160 36)摘要:

 警察是一种高风险、 高压力、 高负荷的特殊职业, 影响了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 进而影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因素不断增加。

 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求公安民警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尤其要使每个公安民警具有将个人努力奉猷给合作团队的意愿, 而形成这种意愿的前提就是增强组织与公安民警个体之间心理契约的契合度。

 把握好心理契约的契合度, 对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

 心理契约; 契合度; 公安队伍正规化中图分类号:D 6 31. 1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 0 8 —537 8 ( 20 0 9 )0 2—0 0 8 1—0 3心理契约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施恩教授提出的一个概念, 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 以及组织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

 基于心理契约理论, 组织与个体双方会根据自己所理解的契约内容, 期望对方产生自己所希望出现的某种行为, 从而相应地尽到自己的义务。

 公安队伍正规化, 就是运用科学、 有效的标准来约束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形成符合公安队伍特点的组织机制、 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从二者的含义可看出如果基于信任关系建立起来的契约发生变化, 个人就会产生强烈的情绪落差, 随之而来的就是怠工、 离职等。

 尤其是警察特殊的职业个性, 信任关系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安民警的工作态度, 导致工作效率急骤下滑, 从而影响公安队伍的建设。一、 心理契约理论在公安系统中应用的必要性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决定了公安机关的工作复杂程度, 这些变化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面临很多实际困难。

 如何利用现有条件、 充分挖掘队伍潜力、 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我国部分省市通过实地考察、 访谈、 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公安机关收稿日期:

 20 0 8 —0 8 —26作者简介:

 胡晓红( 19r7 2一)。

 女, 辽宁大连人, 讲师, 学士。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 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但同时也发现了相应的问题, 如在总体工作目标、 集体价值观、 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加强和谐警队和警民关系制度建设、 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或建设平安大局的举措、 近几年最有特色或实效的工作措施或经验、 奖罚制度等方面, 集体大卷和个人大卷之间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存在部分公安民警对正规化建设的意义认识不足, 心理有所抵触、 工作被动应付等现象。

 在公安队伍建设中, 心理契约起着中问者的作用, 它可以减少警队与公安民警个体之间的不安全感、 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从而形成对警队的归属感和忠诚感。

 只有通过了解心理契约管理的特征, 才能作出积极、 有远见的反应与对策, 并且通过互惠式的心理契约, 更好地吸引、 激励、 留住优秀公安民警。二、 如何利用心理契约理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共同沟通协商这是组织与个体建立心理契约的第一个阶段。传递真实的信息是信守心理契约的基础; 组织和个体互相传递真实信息; 是构建双方心理契约的基・8 l・ 万方数据

 辽宁警专学报20 0 9 年第2期础。

 为实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各地公安机关均以制度建设为出发点, 推出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在约束、 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但也使公安民警丧失了一些自主精神和创造性。

 从本质而言, 这属于“机械员工” , 其劳动具有机械性、 强硬的规划性, 对于工作中的成果不容易直接评估。

 若只重视单纯的外部约束, 在各种繁杂的规章制度束缚和组织的严格监督管理下, 可能会出现公安民警的消极工作、 丧失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所以运用共同沟通协商, 可增加公安民警与组织的互相了解, 双方应就相关信息作全面的真实的沟通, 为构建双方心理契约奠定基础、 营造充分信任与亲密感的氛围, 从而在强硬的规章制度下也能发挥公安民警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二)实施科学的职业生涯管理根据美国行为专家格拉斯・霍尔的概念, 职业生涯是指在人的一生工作经历中所包括的一系列活动和行为, 组织生涯发展是将组织生涯管理和个人生涯计划活动结合所产生的结果。

 把个人职业生涯计划和组织的生涯管理两者结合起来, 通过组织内生涯发展系统来达到组织人力资源需求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需求之间的平衡, 创造一个高效率的工作环境。

 针对警察职业的特殊性, 管理组织更要实施科学的职业生涯管理。

 只有科学的管理, 才能创造好的工作环境、 团结的氛围, 作为个体的公安民警才会有工作热情, 从而提高集体作战能力。其次管理过程中的挑战性目标对个体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这不仅是对公安民警能力考察的一个机会, 也意味着组织对他们的重视与尊重。

 研究表明, 建立挑战目标, 给公安民警提供更大的发挥才能的空间, 会提高公安民警对组织的心理认同度。在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中, 为加强队伍建设, 应有更多的挑战性目标来加固组织的稳定性, 从而增加公安民警对组织的认同, 刺激公安民警的工作激情。( 三)警察文化的建设激发组织成员活力的核心就是组织文化, 有良好的组织文化, 才会有充满活力的公安民警个体和更和谐的工作环境。l、 警察文化具有导向性作用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公正、 文明执法和・8 2・严格的警容风纪体现出来, 其内在动力就是人们提倡的警察文化, 它可以对警察队伍树立良好形象给予明确的导向。

 这种导向可以拉近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距离, 进而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一方面要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 把管理当作服务去运作; 另一方面要通过警察公共关系, 增强对人民群众的亲和力, 把社会舆论向有利于管理和服务的方向引导, 真正使人民警察队伍在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地位, 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例如, 首都警官合唱团坚持走进校园、 走入社区、 走出国门, 这个影响力不可低估。

 合唱团到德国去演出时, 德国人羡慕不已, 说想不到中国的警察有这样的文化修养、 有这样漂亮的警姿, 这种文化交流带来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警察职业本身的范围。2、 警察文化具有教育作用警察文化是思想政治工作最有效的载体之一,或者说思想政治工作要借助警察文化的形式深入下去, 这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 健康向上的警察文化, 使思想政治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都更加深刻和丰富, 更容易为广大公安民警所接受, 也就能有效地占领公安民警的思想阵地, 从而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 教育广大公安民警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3、 警察文化具有凝聚作用警察文化具有的同化作用和融合作用, 能够有效地沟通公安民警的思想和感情, 使他们对警察的价值取向产生高度的认同感。

 这样就有利于公安民警产生对警察职业的自豪感和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激发公安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 使公安队伍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4 、 警察文化具有约束作用警察文化体现了“以人为本” 的现代管理思想。由于这种浓厚的警察文化氛围逐步渗透并植根于公安民警的思想深处, 因此会产生无形的强制作用和规范作用, 而且更加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四)和谐人际关系现代社会竞争程度的加剧导致人们愈来愈强化“自我” 意识, 认为只有通过征服他人才能获得自我认同。

 一部分公安民警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这种以理性思维为主体的“自我” 观念的影响, 突出 万方数据

 胡晓红:

 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分析表现为组织内部人际关系的竞争性和敌对性。

 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公安工作的完成依赖于协作、需要的是组织内部和谐的人际关系。

 因此, 强调和谐, 建设和谐警队尤为重要。

 心理契约体系的构建使组织内全体公安民警的意愿凝聚在“共同的事业” 中, 有助于公安民警个体在既定的组织愿望中认识到, “自我” 的价值需要在与其他组织成员的合作中才能体现, 必须把他人视为拓展丰富“自我” 生命维度的契机, 为实现共同的愿望而与他人合而为一。

 而这正是和谐人际关系的基础。( 五)素质建设素质问题在公安形象和正规化建设中是首要问题。

 加强素质培训、 增强实施素质管理、 提高工作满意度、 增进警民之间的和谐, 也是组织与成员之间心理契约内容契合的重要方面。

 素质管理是指在组织测评的基础上, 通过构建基于组织战略、组织结构和工作岗位的素质模型, 增进公安民警素质的过程。

 通过素质管理, 组织可形成适宜的公安民警素质组合, 公安民警则可不断提高工作胜任力和终身就业的愿望与能力。

 提高素质管理, 应改进素质保持、 增进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素质保持管理, 即通过激励体系的构建把某种优势资源保留在组织内。

 组织要从公安民警的需要出发, 悉心制定针对公安民警的各项政策、 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 为公安民警能自愿性地高度融入并自觉努力达成组织目标创造条件。

 素质增进管理, 即通过公安民警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管理, 建立组织内部职业生涯发展体系, 为公安民警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晋升空间, 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岗位胜任力和终身就业能力, 满足公安民警的理想承诺要求, 树立公安民警的工作愿望, 帮助公安民警实现自我价值。

 素质适用管理, 即通过为公安民警创造发挥聪明才智的工作岗位、 环境和舞台, 使公安民警素质得到充分利用、 潜能得到充分激发, 其安全需求、 归属需求、 自尊需求及自我实现需求等得到持续性满足, 不断激发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实现公安队伍与公安民警个体的共同发展。总之, 心理契约在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无论是大、 小部门, 每个公安民警都有着潜在的对工作的热情和对其认同的渴望。心理契约是隐形的, 它不能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具体的实施措施, 但它可以从另外一个视角使管理者在刚性的规则下发挥各种柔性的管理意识和关怀意识, 能使多数公安民警的心里期待与信念吻合,在其心里形成对工作的热情和强烈的自觉性, 并最大限度的激发公安民警的洞察力和创造性思维, 更好地为公安系统正规化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

 刘洪秋)A n a ly siso n P o lice N o r m a liz a tio n C o n str u c tio n——B a sed o nP sy c h o lo g ic a l A g r e e m e n t P e r sp e c tiv eH UX ia o h o n g( P o liceT r a in in g D e p a r tm e n t, L ia o n in gP o liceA c a d e m y , D a lia nL ia o n in g1160 36, C h in a )A b str a c t:

 T h eh ig hr isk , g r ea t p r e ssu r ea n dh ig hw o r k —lo a d o fp o licin g p r o f e ssio nle a d toim -p a c tso np sy c h o lo g ic a lh e a lth o fth ep o lic e m a n , w h ic hc a n f u r th e ra f f ect th ein cr e a sin gf a cto r s o fP O -licen o r m a liz a tio n c o n str u c tio n . P o lic e m e n h a v e toim p r o v e c o r r e sp o n d in g c o m p e t e n c eS O a s to e n -h a n c e th ec o m p r e h e n siv e q u a lityo f th ep o lice te a m , e sp e c ia llyth ew illin g n e ssto co n tr ib u tep e r so n a lef f o rts to 山e tea m , inth ec o n d itio n o f in c r e a se d m e a su r e o fp sy ch o lo g ica l a g r e e m e n to fth epo lice-m a ll w ith th a to fth eo r g a n iz a tio n . Itgo fg r e a t p r a ctica l sig n if ica n cef o r th ep o lice n o r m a liz a tio n c o n —str u ctio ntoh o ldp r o p e rm e a su r e o fp sy ch o lo g ica l a g r e e m e n t.K e y w o r d s:

 p sy c h o lo g ic a l a g r e e m e n t ; m e a su r eo fa g reem en t; p o licen o r m a liz a tio n c o n str u c tio n・8 3・ 万方数据

篇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00年10月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Oct..2000第5期总第53期Journal of Shandong PublicSecurity coⅡe护No.5 Ser.No.53认真学习贯彻《内务条令》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张兆端(山东公安专科学校管理系,山东济南250014)摘要;2000年6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在旧条令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修订而成的,基本涵盖了公安民警内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和一日工作的全部内容,突出了公安特色,贯彻了依法治警的方针,及时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经验成果,内容规定更加科学规范,文化建警意识增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贯彻实施《内务条令》与深入开展“三项教育”和贯彻队伍建设“十二项措施”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关键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图分类号:13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246(2000)05—0013—032000年6月1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签署命令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这是世纪之交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件大事,它标志着公安队伍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了新的一步。认真学习和贯彻《内务条令》,对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修订实施《内务条令》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公安队伍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公安部历来重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内务管理,培养公安队伍优良的纪律作风。早在1984年6月,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就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十几年来,这个《条令》在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加强人民警察内务管理,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世纪之交、千年转换之际,随着公安机关面临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明确规范。同时,旧的《内务条令》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没有充分反映出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带有一些军队和~般行政机关的色彩。二是个别规定过于原则或琐碎,缺乏可操作性,不便于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对公安队伍进行管理。因此,公安部从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从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针对旧的《内务条令》中发现的问题,对其进行了补充、修改,使之更加科学、完善和合理,更符合公安工作的特点。修订实施《内务条令》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1.它是我国警察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目前,我国警察法律体系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就其形式和效力来说,可以分为六个层次,即警察基本法律、警察法律、警察行政法规、警察部门规章、地方性警察法规、地方性警察规章。按照我国对警察法制定权限的划分,警察基本法律、警察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务院可以制定警察行政法规,公安部可以制定警察部门规章。以上四种形式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层次分四个级别,依次递减,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内务条令》就是公安部依据《人民警察法》制定的警察部门规章之一,因而对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普遍适用。13  万方数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等警察法律,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纪律(包括警容风纪)、内部指挥关系、紧急治安事件的处理,警械武器的使用等内务事项,都已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次修订实施的《内务条令》,是对《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等警察法律有关内务规定的具体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因此。《内务条令》的修订实施是我国警察法律体系完善与发展的一项重要成果。2.它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实质是依法治警,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队伍建设的标准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就是公安机关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规范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其中包括公安队伍的内务管理。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公安工作进行了大胆改革和探索,使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正规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要看到我们在内务管理上还缺乏规范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请示报告、工作交接和请假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很不规范,值班备勤工作缺乏严格的程序规范和责任规定。民警接待群众的态度急需端正,用语也需要规范。民警着装、仪表、举止随意性比较大,警察礼仪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机关的办公秩序和武器装备的管理也不够规范。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就是内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鉴于此,这次重新修订、颁布的《内务条令》,对公安队伍内务建设的各个方面作了统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它是新时期公安民警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必将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3.它有利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公安机关肩负使命、职责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公安民警队伍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无私的奉献精神、高度的组织纪律;必须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协调、连续作战。而在现实公安工作中,公安指挥、管理机关化倾向比较严重,警务实践技能不强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当明确,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警务实践技能的提高,除了狠抓教育训练外,规范和强化内务管理是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近年来,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斗争中牺牲负伤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反映出公安机关在内务建设方面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因此,修订、颁布和实施新的《内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务14建设和管理的诸多方面加以统一、明确的规范,有利于对公安民警队伍集中统一指挥和管理,有利于公安机关建立紧张、严肃、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有利于锻炼提高公安民警的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4.它有利于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安队伍中也确实存在一些与其性质、宗旨相悖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贪赃枉法;二是对待群众冷、硬、横,作风粗暴,态度恶劣。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却严重破坏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削弱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之所以产生这些问题,除了当事人个人的主观原因和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外,主要是某些公安机关对民警教育不够,管理不严,对职务违法犯罪者惩治不力。其中也包括内务管理不严、不规范,导致少数民警作风败坏,违法违纪。认真执行《内务条令》有关警容风纪、警察礼仪、接待群众、办公秩序等内务事项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安民警转变作风,端正态度,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提高警察的社会地位。=、《内务条令》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新修订的《内务条令》共14章68条,约7300字,基本涵盖了人民警察内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和一日工作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确定了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方针、原则和要求;二是明确了公安机关内部关系;三是严格了警容风纪;四是完善了警械装备管理制度;五是规定了日常工作和生活制度。《内务条令》规定,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设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内务条令》要求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  万方数据

 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洁、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公安机关一直采用普通行政管理的模式,没有突出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直到1991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规定》才指出:“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又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在管理训练、机构设置、指挥监督、工作方式、装备保障等方面应当有与它的性质、任务相适应的体制和制度。”与旧《内务条令》相比,新修订实施的《内务条令》较好地贯彻了这一精神,并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突出公安特色,注重实战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旧《内务条令》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了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人民警察的任务,并没有明确提出公安内务建设的任务和原则。新修订的《内务条令》,从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确定了公安队伍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原则和任务,删除了有关公安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的规定,增加了体现公安队伍是一支重要的国家行政管理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的内容。努力突出“警”味,适应实践需要,如规定符合公安工作特点的值班备勤和安全防卫制度。二是体现依法治国方略要求,贯彻依法治警的方针,突出“法治”特色。旧《内务条令》规定:“人民警察队伍必须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新修订的《内务条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公安队伍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这是公安队伍内务建设指导思想由主要依靠行政治警向依法从严治警的转变和发展,既体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也符合新时期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实质要求。不仅如此,新修订的《内务条令》,在语言表述上摒弃了计划经济时代盛行的单纯的政治性口号要求,力求运用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的法律性语言表述。同时,在立法技术上,更加科学、可行,体例上更加完善。它增设了附则,对《内务条令》的适用范围、解释部门、施行时间和效力,以及公安民警违反本条令应负的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这是我国警察法制文明的一大进步。三是适应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新修订的《内务条令》紧密联系实际,及时借鉴、吸收了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和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内务建设方面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和成功经验,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如规定公安机关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公安民警在接待前来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的群众时,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不准对群众冷、硬、横。四是内容规定更加科学规范,文化建警意识增强。新修订的《内务条令》,一方面,对日常管理中的会议、请示报告、请假销假、工作交接、证件、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文件收发和运行等制度进一步提出规范化要求。另一方面,为加强警察文化建设,新增设了公安民警的宣誓、礼仪、警徽、警歌、阅警等内容规定。三、贯彻实施《内务条令》的措施法律、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只能是一纸空文。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贯彻落实《内务条令》作为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措施,重点部署,常抓不懈。首先,要把贯彻落实《内务条令》与开展“三项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内务条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领会和掌握其内容规定及要求。要发动广大民警结合开展“三项教育”活动中摆查出的内务建设方面的问题,对照《内务条令》自动找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从现在改正,从我做起,逐步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要以《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不断巩固“三项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其次,要把执行《内务条令》与贯彻队伍建设“十二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为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改善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公安部于2000年2月出台了12项措施。其中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活动,集中整顿对群众故意刁难、办事推诿拖拉、拒不履行法定职责问题,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监督投诉,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以及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都与公安机关的内务建设与管理密切相关。《内务条令》对于公安民警如何接待群众,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如何坚守岗位,值班备勤,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对违法违纪民警的责任追究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应以执行《内务条令》为契机,推动队伍建设“十二项措施”的贯彻落实。15  万方数据

 2000年10月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Oct..2000第5期总第53期Journal of ShanDongPolicecoⅡege No.5 Ser.No.53o犯罪研究犯罪容忍度:对一种犯罪观的随想章 剑,周良沱(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南昌330043)摘要:长期以来,人们和政府都把消灭犯罪作为一种奋斗目标,这严重扭曲了人们对犯罪的客观认识,并可能导致刑事政策的失误。而“犯罪容忍度”观点则承认犯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接受犯罪无法消灭的现实,客观地认可犯罪的存在,并调整我们的刑事司法政策和社会政策——国家不以消灭一切“阳光下的罪恶”为己任,而着重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必须制止的犯罪行为进行惩治,使犯罪控制在社会所能承受的限度之内。关键词:犯罪学基础理论;犯罪观;犯罪容忍度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246(9.000)05—0016—04在人类历史上,人们一直企望能彻底消灭犯罪这个社会的恶瘤,然而,犯罪却似乎无惧酷刑重典,象是社会的影子,始终挥之不去。人类目前所用的种种手段,似乎都无法从根本上扼制犯罪;种种犯罪理论,似乎都落入了纸上谈兵的窘境。问题出在我们对犯罪的仇恨过于强烈,对于治理犯罪的要求过于苛刻,似乎走进了自己妄想的理想国度,并扭曲了对犯罪的认识。我们认为,有必要重新定位对待犯罪的态度,并确立“犯罪容忍度”的理念:~是承认犯罪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接受犯罪无法消灭的现实;二是这种“容忍”必须有个“度”,这就是社会承受力。重在调第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内务条令》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本单位近年来开展内务建设与管理的成功经验...

篇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队伍管理及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 公安队伍管理概述 一、 公安队伍管理的概念 公安队伍管理指的是各级党委、 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坚持政治建警、 依法从严治警方针, 为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忠诚可靠、 训练有素、 业务精通、 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能够统一指挥、 快速反应、 秉公执法, 能够应付各种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而对所属公安民警进行领导、 组织、 教育和协调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 二、 目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政治思想工作缺乏实效性。 (二)

 公安队伍内部产生信任危机 (三)

 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三、 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 三、 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

 强化公安队伍管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 密切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和保证 (二)

 强化公安队伍管理是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正确而充分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的需要 (三)

 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是增强公安队伍防腐拒变的能力, 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的客观需要

  四、 公安队伍管理的基本理念 “以警为本”, 指的是一切为了民警, 尊重民警, 关心民警, 爱护民警, 保证民警的心理健康, 关怀民警的情感世界, 促进民警的感性、 知性和理性的全面发展。

 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引导民警去追求更为科学的人文精神、 人生价值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拓展、 丰富民警的人生价值内涵, 帮助民警建构文明、健康、 和谐的社会生活方式, 帮助民警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安工作的规律, 提高工作效率, 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 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 坚持以警为本, 就是要充分体现“关心人、 尊重人、 激励人、 发展人”的原则。 首先, 从政治上关心民警。 其次, 从心理上关心, 从精神上激励民警。 再次, 从工作上爱护民警。 最后, 从生活上关心、 体贴民警。

 第二节 公安队伍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 培养人民警察意识、 发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 (一)

 人民警察意识 所谓警察意识,是指人民警察对自己职业神圣感的认识,对警察职业的性质、 任务、 职责、 职权及职业道德、应掌握的知识等方面的认识、 观念和心理的总称。

  (二)

 人民警察意识的主要内容 宗旨意识、 政治意识、 奉献意识、 群众意识、 法制意识 (三)

 人民警察精神 忠诚可靠、 秉公执法、 英勇善战、 纪律严明、 无私奉献的精神

  二、 公安民警素质 (一)

 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 业务能力、 文化水平、 心理特征、 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二)

 人民警察应该具备的素质 1、 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该具有的政治觉悟、 理想信念、 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 2、 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 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 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 3、 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所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 4、 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学历)和良好的文化修养。 5、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综合体现。

  6、 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指人民警察的体质, 包括体力、 运动速度、 耐力、 灵活性、 敏捷性等, 是人民警察各种才能得以正常发挥的物质基础。 三、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水平 (一)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即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和具体工作中, 在处理各种关系时所遵循的与职业性质、 特点相适应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 (二)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内容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秉公执法; 清正廉明; 团结协作; 勇于献身; 严守纪律; 文明执勤。 四、 人民警察的义务 (一)人民警察义务的概念和特点 人民警察的义务, 就是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 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作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人民警察义务具有以下特点: 1.人民警察义务主体具有特定性。 2.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3.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国家任用性。

  (二)人民警察义务的内容 秉公执法, 办事公道;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礼貌待人, 文明执勤; 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 五、 人民警察的纪律 (—)人民警察纪律的含义和特点 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 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的总称。 人民警察的纪律具有以下特点: 1.严格的规范性。 2.强烈的制约性。

  (二)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1、 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指有关人民警察政治觉悟、 政治行为和政治言论方面的规范。 2、 组织纪律 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警察行动上的要求, 是人民警察在处理个人与组织、 上级与下级、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则。

  3、 工作纪律 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 秉公执法,文明执勤三个方面。 4、 保密纪律 人民警察必须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的各项规定。 (三)公安部“五条禁令” 2003年1月22日, 公安部

  一、 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 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 严禁携带枪支饮酒, 违者予以辞退;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开除。

 三、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开除。

 四、 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 严禁参与赌博, 违者予以辞退; 情节严重的, 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 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 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 或者持枪犯罪的, 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 主要领导予以撤职; 情节恶劣、 后果严重的, 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 隐瞒不报、 压案不查、 包庇袒护的, 一经发现, 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 六、 人民警察的录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公开原则。

 人民警察录用的标准、 条件、 方法、 程序、 结果都向社会公开, 并接受社会监督。 平等原则。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均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报名参加考试。 竞争原则。

 报考者能否被录用, 取决于本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考试成绩。 择优原则。

 经过考试、 考核, 合格者取得录用资格,由公安机关择优选拔, 量才录用。

  七、 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管理 职务序列是指将同类职务加以归类排列出的等级顺序。 2007年1月1日《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一)

 职务序列划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 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1.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2.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3.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的确定

  八、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 (一)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 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 标志, 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主要内容 1. 授予警衔的范围 2. 警衔等级的设置 警衔等级的设置是警衔制度的核心, 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 3. 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8条和第9条分别规定了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4. 警衔的晋升、 保留、 降级、 取消 九、 奖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 (一)

 奖励 记功、 授予荣誉称号 (二)

 惩处 1.行政处分 2.警纪处分 3.刑事处罚。

  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辞退 (一)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和特点 1. 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 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 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二)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三)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 (四)辞退人民警察的程序 (五)人民警察辞退的法律后果

  十一、 公安民警内务管理 公安民警内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具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

 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公安机关内部工作运转秩序, 包括入警的主要程序、 内部关系的基本原则、 警容风纪的一般要求、日常行政管理、 接待群众与值班、 重大活动的主要议程, 以及警徽、 警歌等内容。

 对这些事项的明确规定是公安机关内务工作有序、 高效的基本保证。

 另一部分是公安民警成员对外发生联系的行为规范, 包括着装、 仪容、 礼节、 警务公开、 接受报警与求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 (一)

 公安民警内务建设的任务 1、 建立规范的工作、 学习、 生活秩序, 2、 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3、 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战斗力 4、 保证圆满完成公安机关的各项任务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 依法治警。

  (三)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 1、 高效务实 2、 加强监督 3、 着眼基层 (四)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培养公正廉明、 英勇善战、 无私无畏、 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五)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的基本内容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的基本内容包括宣誓; 内部关系的调整; 警容风纪; 日常制度; 接待群众; 值班备勤; 突发事件的处置; 装备管理; 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 安全防卫与卫生; 警徽、 警歌; 阅警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 十二、 公安教育培训 专章阐述

 第三节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所谓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就是在政治上、 思想上、 纪律上、 作风上、 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 按照“依法治警、 从严治警”的方针, 坚持严格教育、 严格训练、 严格管理、 严格纪律, 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忠诚可靠、 训练有素、 业务精通、 纪律严明、 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 快速反应、 秉公执法; 能够应付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正规化队伍,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业务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

  二、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方针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方针是:

 政治建警、 依法从严治警。 (一)

 政治建警 (1)把握政治方向。 (2)站稳政治立场。 (3)严守政治纪律。 (4)掌握政治理论。 (5)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

  2、 贯彻政治建警方针的基本要求 (1)把捍卫党的领导和巩固政权放在首位。 (2)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服务。 (3)要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公安队伍建设的标准。 (二)

 依法从严治警 所谓依法从严治警, 是指依照法律、 法规、 条例和制度的规定, 采取严格措施治理公安队伍, 把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即依法治警, 从严治警。

  (1)

 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核心内容就是依照我国法律、 法规、 条例和制度的规定, 对公安队伍实行依法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 严格训练、 严格纪律, 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 业务素质和战斗力。 (2)

 依法严格教育是基础。 (3)

 依法严格管理是关键。 (4)

 依法严格训练是中心。 (5)

 依法严格纪律是保证。

  三、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建设一支“政治合格,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执法公正”的队伍——新时期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 四、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 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

 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 依据《人民警察法》 等法律、 法规, 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 勤务机制、 管理方式、教育训练、 监督制约、 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 法制化和科学化, 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 内务规范、 工作高效、 保障有力, 即做到“四统一、 五规范”。

  “四统一”指的是: 第—, 统一考录制度。 第二, 统一训练标准。 第三, 统一纪律要求。 第四, 统一外观标志。

  “五规范”的指的是: 第一, 规范机构设置。 第二, 规范职务序列。 第三, 规范编制管理。 第四, 规范执法执勤。 第五, 规范行为举止。

  五、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

 “公安机关三大建设”的内容 加强公安机关 “三大建设”指的是: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 推进信息化建设; 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民办实事, 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 (二)

 加强公安机关 “三大建设”的注意事项 第一, 在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循科学、 全面发展、 统一领导、 统一规划、 统一标准、 全面建设与特色建设相结合、 信息共享与安全保密原则。 第二, 在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 改革创新、 突出重点、 循序渐进、 注重实效、 强化监督原则。 第三, 在推进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必须严格遵循以民为本、 以改促建、 典型引路、 创新发展、 讲求实效原则。

  六、 公安队伍管理与正规化建设长效机制的概念 公安队伍管理与正规化建设长效机制:

 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公安机关为充分发挥其职能, 完成任务, 实现目标, 制定的由若干相互衔接、 ...

篇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基础知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二) (总分:55.00,做题时间:90 分钟) 一、{{B}}判断题{{/B}}(总题数:30,分数:15.00)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队伍必须保持政治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方向。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公安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但从地位上来说,从属于公安业务建设。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3.公安队伍建设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4.王某曾因过失犯罪被处罚有期徒刑 5 年,因此王某没有报考人民警察的资格。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5.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由录用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6.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必须试用半年。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7.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0 天的公安人员,应予以辞退。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8.患严重疾病正在进行治疗的公安人员,不得辞退。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9.人民警察退休后,其警衔应不予保留。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10.只有提高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才能正确而充分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和作用,才能始终保持公安机关的性质,才能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使公安机关掌握在可靠人员手中。(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11.只有提高人民警察的业务素质,才能正确而充分地运用法律武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公正、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违法违纪行为。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12.人民警察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善于分析事物本质及其联系,因势利导,解决问题。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13.人民警察是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在人民警察的观念中,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14.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方面条件的总和。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15.遵纪守法是人民警察首要的政治品质。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16.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17.法律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18.文化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学历)。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19.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综合体现。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0.人民警察应该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1.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本职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的具有警察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2.辞退人民警察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3.辞退人民警察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只有符合法定程序的辞退才有法律效力。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4.人民警察连续 3 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25.张某患严重疾病正在治疗应该子以辞退。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26.对被辞退的人员,3 年内不得再录用为人民警察。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27.被辞退的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任免机关人事部门按规定转至有关机构。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8.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措施。

 ( ) (分数:0.5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29.警衔的授予标准是警衔制度的核心。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30.人民警察受处分期间,还能享受正常的晋升职务、级别。

 ( ) (分数:0.5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二、{{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0,分数:20.00) 31.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有违纪行为的公安民警的惩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 )。

 (分数:1.00)

 A.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

 B.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

 C.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D.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解析:

 32.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 )。

 (分数:1.00)

 A.不予保留

 B.予以保留和佩戴

 C.予以保留,但不得佩戴 √

 D.视级别而定 解析:

 33.( ),就是指运用法律、法规,对公安队伍强化管理,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促使公安队伍向法制化、正规化迈进,实现依法从严治警。

 (分数:1.00)

 A.依法行政

 B.从严要求

 C.依法从严治警

 D.依法治警 √ 解析:

 34.从严治警,就是指对公安民警( )。

 (分数:1.00)

 A.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纪律

 B.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纪律

 C.严格培训、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要求

 D.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 √ 解析:

 35.《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 8 条和第 9 条规定,担任中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

 (分数:1.00)

 A.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

 B.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C.一级警司至三级警司

 D.二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解析:

 36.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是( )。

 (分数:1.00)

 A.精兵简政、加强管理、着眼基层

 B.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

 C.高效务实、加强管理、精兵简政

 D.精兵简政、加强监督、高效务实 解析:

 37.警衔设( )。

 (分数:1.00)

 A.五等十二级

 B.五等十三级 √

 C.四等十三级

 D.四等十二级 解析:

 38.( )是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分数:1.00)

 A.依法行政、从严要求

 B.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

 C.依法行政,从严治警

 D.从严治警,依法行政 解析:

 39.《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处(局)级正职的警衔跨度为( )。

 (分数:1.00)

 A.二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B.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

 C.三级警监至一级警督

 D.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解析:

 40.奖励,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实施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嘉勉和表彰。个人奖励( )、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

 (分数:1.00)

 A.一级英模、二级英模、三级英模

 B.英模

 C.通报表扬

 D.授予荣誉称号 √ 解析:

 41.( )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

 (分数:1.00)

 A.人民军队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警察 √ 解析:

 42.人民警察的义务决定于( )。

 (分数:1.00)

 A.人民警察的职责

 B.人民警察的职权

 C.法律的规定

 D.国家的任用行为 √ 解析:

 43.( )是人民警察必须坚持的党性原则,也是人民警察区别于剥削阶级警察的根本标志。

 (分数:1.00)

 A.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

 B.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C.除恶安民的人民民主专政意识

 D.勇于牺牲和无私奉献意识 解析:

 44.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健全公安队伍的内务制度,公安部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于( )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公安队伍的内务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分数:1.00)

 A.2000 年 5 月 1 日

 B.2002 年 5 月 1 日

 C.2000 年 6 月 1 日 √

 D.2002 年 6 月 1 日 解析:

 45.下列哪项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映?( ) (分数:1.00)

 A.日常工作

 B.警容风纪 √

 C.内部关系

 D.接待群众 解析:

 4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具体说就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

 (分数:1.00)

 A.内部关系

 B.内务 √

 C.内勤

 D.内部纪律 解析:

 47.( )是保证录用人民警察素质的第一道程序。

 (分数:1.00)

 A.考试

 B.考核

 C.进行资格审查 √

 D.审批 解析:

 48.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分数:1.00)

  A.2003 年 1 月 22 日 √

 B.2003 年 1 月 2 日

 C.2003 年 2 月 11 日

 D.2003 年 5 月 1 日 解析:

 49.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 )的为上级。

 (分数:1.00)

 A.警衔高

 B.工作年限长

 C.警衔低

 D.职务高 √ 解析:

 50.公安机关的根本建设是( )。

 (分数:1.00)

 A.公安队伍建设 √

 B.领导班子建设

 C.公安科技建设

 D.公安文化建设 解析:

 三、{{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20,分数:20.00) 51.人民警察集体奖励的等级分为( )。

 (分数:1.00)

 A.一等功 √

 B.二等功 √

 C.三等功 √

 D.嘉奖 √ 解析:

 52.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

 (分数:1.00)

 A.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

 B.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

 C.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

 D.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 解析:

 53.《人民警察法》第 20 条规定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是( )。

 (分数:1.00)

 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

 C.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

 D.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 解析:

 54.省级公安机关的奖励的批准权限如下( )。

 (分数:1.00)

 A.公安部批准权限以外的本地区公安机关集体记二等功和个人记一等功、二等功奖励 √

 B.地级公安机关及其正、副局长、政委和纪委书记(督察长)、政治部主任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

 C.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局长、政委记三等功奖励 √

 D.省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集体和个人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 解析:

 55.《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服务人民的要点是( )。

 (分数:1.00)

 A.热爱人民 √

 B.甘当公仆 √

 C.爱憎分明 √

 D.除害安良 √ 解析:

 56.《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是( )。

 (分数:1.00)

 A.对党忠诚、服务人民 √

 B.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

 C.团结协作、勇于献身 √

 D.严守纪律、文明执勤 √ 解析:

 57.2003 年 1 月 22 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其内容有( )。

 (分数:1.00)

 A.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

 B.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子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

 C.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

 D.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解析:

 58.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

 (分数:1.00)

 A.实事求是,按绩施奖 √

 B.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

 C.公开、公平、公正 √

 D.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 解析:

 59.关于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1.00)

 A.辞退公安民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按照法定程序辞退,无需征得被辞退人员的同意 √

 B.辞退公安民警必须有一定的法定事实,无法定事实,公安民警不得被辞退 √

 C.辞退公安民警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辞退没有法律效力 √

 D.被辞退的公安民警享有法定待遇,即可享受待业保险 √ 解析:

 60.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辞退人民警察( )。

 (分数:1.00)

 A.因公负伤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

 B.患严重疾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

 C.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

 D.年龄较大的 解析:

 6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错误比较严重又不宜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予以辞退( )。

 (分数:1.00)

 A.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违法实施处罚的 √

 B.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

 C.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个人、组织的 √

  D.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者给违法活动提供保护的 √ 解析:

 62.《人民警察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

 (分数:1.00)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B.曾受到内部纪律处分的

 C.曾被开除公职的 √

 D.曾辞职 解析:

 63.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包括( )。

 (分数:1.00)

 A.公安机关(含设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关部门的公安机构)的人民警察 √

 B.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 √

 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

 D.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 √ 解析:

 64.人民警察的素质,包括( )。

 (分数:1.00)

 A.政治思想 √

 B.业务能力 √

 C.文化水平 √

 D.心理特征和身体状况等 √ 解析:

 65.《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中对党忠诚的要点是( )。

 (分数:1.00)

 A.坚定信念 √

 B.听党指挥 √

 C.维护宪法 √

 D.忠于祖国 √ 解析:

 66.人民警察的纪律主要包括( )。

 (分数:1.00)

 A.政治纪律 √

 B.组织纪律 √

 C.工作纪律 √

 D.保密纪律 √ 解析:

 67.《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不得报考人民警察的情形有( )。

 (分数:1.00)

 A.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

篇五: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 1、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要格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 教育训练、 监督制约、 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 程序化、法律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

 ”这就是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内涵 2、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 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 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 、 “五规范”即 “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  “规范机构设臵、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 2加强机构设臵的正规化建设 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建设 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 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 3、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途径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2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3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 4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5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1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a、政治素质 b、业务素质 ①岗位专业能力 ②分析综合能力 ③应变决断能力 ④群众工作能力 ⑤表达能力 c、法律素质 d、文化素质 e、心理素质 f、身体素质 2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a、大局意识 b、政治意识 c、忧患意识 d、群众意识 e、法治意识 2、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

 鲜明的阶级性、广泛地人民性和行为的表率性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三个最显著的特征。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点 1对党忠诚。

 其要点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 2服务人民 其要点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3秉公执法 其要点不循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4清正廉明 其要点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 5团结协作 其要点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6勇于献身 其要点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7严守纪律

 要要点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 8文明执勤 其要点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人民警察的义务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1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 a、人民警察义务主体的特定性 b、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c、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任用行为 2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 a、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d、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2、人民警察的纪律 1人民警察的纪律与义务的联系与区别 纪律的规定侧重于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 是保证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义务的规定则侧重于对警民关系的影响 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的几簇花上提出的进一步的要求。纪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保障而且也是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基础。

 2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a、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工作纪律 d、保密纪律 3、 “五条禁令”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2003 年 1 月 22 日公安部发布了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五条禁令” 。其内容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

 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 1、人民警察的录用 1人民警察的录用条件 a、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b、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d、身体健康 d、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2 、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 a、发布报考公告 b、进行资格审查 c、考试 d、考核 e、审批 3 、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 a、公开原则 b、平等原则 c、竞争原则 d、择优原则 2、人民警察的辞退 1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特点 a、辞退公安民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力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公安民警无需征得被辞退人员的同意 b、辞退公安民警必须有一定的法定事实无法定事实公安民警不得被辞退

 c、辞退公安民警必须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辞退没有法律效力 d、被辞退的公安民警享有法定待遇即可享受待业保险 2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a、实行辞退制度是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b、实行辞退制度有利于在公安机关形成竞争机制 c、实行辞退制度是保持公安队伍活力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 3、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 1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 a、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重大措施 b、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 c、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集中统一指挥 d、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 2授予警衔的范围 评定警衔的人员必须是人民警察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

 3警衔等级的设臵 警衔等级的设臵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a、总警监、副总警监 b、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c、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c、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d、警员一级、二级 其中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4授予警衔的标准 a、部级正职总警监 b、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c、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d、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e、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f、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g、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h、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i、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j、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的等级编制警衔 a、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b、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c、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4、人民警察奖惩制度 1集体奖励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个人奖励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二级英雄模范、一级英雄模范 3惩处 a、行政处分 ①警告 ②记过 ③记大过 ④降级 ⑤撤职 ⑥开除 b、警纪处分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的含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具体说就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

 2000 年 6 月 1 日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为公安队伍的内务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任务 1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2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3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战斗力 4保障圆满完成公安机关的各项任务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

 1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2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 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3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 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4、 《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1宣誓 2内部关系 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 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3警容风纪 4日常制度 5接待群众 6值班备勤 7突发事件的处臵 8装备管理 9办公秩序与内务设臵 10安全防卫与卫生 11警徽、警歌 12阅警

篇六: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16 年第 6 期(总第 123 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No. 6 2016(Sum No. 123)浅析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内涵和特征王文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81)摘要:当前公安工作面临形势严峻的挑战,为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积极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成为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现代社会环境下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需要进行符合实际的定义及分析。关键词: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中图分类号:D912. 1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 -7966(2016)06 -0138 -04收稿日期:2016 -10 -06作者简介:王文菡(1992 - ),女,北京人,2014 级公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公安管理研究。自公安机关成立后,队伍建设一直是提升警务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其中,不断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必由途径。自 1983 年的全国公安改革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后,警学界开始了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研究;公安队伍专业化建设在专项行动打击上作用凸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成为现代警务的必要力量并成为警务运行机制研究中重点;加强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是社会分工大背景下公安机关职业发展的要求,也是警察制度发展的趋势,当前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建设仍然处于上升时期,对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研究方兴未艾。新形势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满足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设主要要求的策略选择,因此,我们需要首先明白当今社会形势下时代赋予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新内涵,致力于将队伍建设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提高公安实践工作中。一、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的内涵和特征正规化,英文为 formalization,一般是指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呈现出的标准化程度,一般表现为在组织运作过程中有详细的规范规制组织运行。美国福特公司开创的流水线工作模式成为工作规范化的前提,以吉尔布雷斯夫妇为代表的科学管理派学者将流水线工人工作行为进行动作分析,提升了工作中每个行为的标准化、节省了工作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公安机关作为具有强制力权限的公共服务部门,权力行使更应该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这不仅仅是因为权力是把双刃剑,更是因为警察权力行使对公安机关形象和人民权益保障产生直接影响。“服务型政府”要求建设廉洁、为民、求实、高效的公安机关,这对于规范人民警察工作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组织正规化管理的重点在于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标准化程度。公安机关的性质、工作目标和工作宗旨决定了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应当不同于企业组织利益导向的标准化,而是应当突出为人民服务的特点。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提出具有时代特征的要求,要求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出发,提升执法质量、保障执法公信力。以往时代特征下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已经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针对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含义研究,也是紧紧围绕各时期要求,例如,有学者认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指公安机关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服务过程中,在组织建设、协调管理和履行职能上建立符合公安工作实际的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机制和规范,以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水平 [1] 。还有学者认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结合公安工作的任务和特点,利用法律法规规范公安队伍的建设和公安队伍的管理,努力实现队伍建设额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的过程[2] 。结合当前法治国家建设和公安改革,笔者认为现代背景下的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是指:为实现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水平、法治水平和战斗力水平的目标,以民生民意为导向,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工具,通过改革当前管理体制机制、工作路径以及工具手段等,规范公安队伍建设的思想指导、行为引导和体制机制,致力于实现公安队伍建设的标准化、法治化。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具有以下特征:1. 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将提升法治化水平纳· 8 3 1 ·

 入目标体系,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本质就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法治化。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在于将法治与人治区分开、实现由法律进行的治理,这种治理是良法之治和善治。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承袭法治国家建设要求,反映在公安队伍建设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不仅是民警工作的依据,更是队伍建设进程中的依据;第二,要充分调动群众和其他社会力量的管理积极性,将群众工作能力建设作为公安队伍建设中的能力培养框架内容之一。1995 年通过的《人民警察法》在公安执法依据以及执法保障上都进行了相关规定,成为公安队伍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在国家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制体系成为立法机构的重要目标,警察法制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完善,这就为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工作形成一定的规范引导,这个过程中就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进程保驾护航。因此,我们可以说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进程实质上就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法治化。“专群结合”作为中国共产党工作的优良传统,曾经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历史上形成了“枫桥经验”等一系列的经典。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需要汲取历史经验,继续发挥优良传统的重要作用。“服务型政府”转型带动公安机关转型,民生警务也逐渐成为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的发展趋势,公安机关工作不再仅仅局限于工作量化指标的完成,更在于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法治下的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需要带动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加入社会管理,并规范这种力量能力发挥。2. 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要求公安队伍建设注重外在形象建设与内部管理建设均实现法治化和标准化。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需要详细规定公安机关对外执法管理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主要表现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需要做到规范对外权力标识、权力行使和人民权利保障,规定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的着装、装备以及警示工具和警示方式,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人权保障的原则,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体系建立起来,规范执法记录仪等执法仪器的使用,保障被执法者权益的同时保障警察执法权力,规范公安机关对外形象展示。公安队伍内部建设正规化是指实现从公安机构编制、警务指挥运行、公安管理服务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公安改革的目标是到 2020 年形成畅通运行的管理体系,打造为人民信服的公安机关。由此可见公安改革重在改革内部管理体系,将科学管理方式运用到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中也成为其必然要求。实现管理方式科学化就需要规范公安行使权力,畅通指挥运行机制,完善招录体制、能力提升机制,改善人民警察权益保障等方面实现。3. 改革作为推动警务发展的动力,打破陈规、努力创新是实现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现代警务的途径。公安队伍建设正规化不能片面理解为机械化地完成工作,创新地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优势在于“机制创新能够破解队伍运行过程中的难题,从根本上解决运行不畅、低能高耗,提高公安工作效能”[3]107 ,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队伍管理价值观和改革工作运行机制,扫除公安执法工作中不规范现象更需要改革,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适用需要执法者能够具有改革的思想和创新运用的能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的创新是要实现革新理念和体制机制创新,才能使创新成果发挥外部效能提升与内部思想进步的作用。基层公安机关作为创新的主力军,在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进程做出突出贡献,比如山东滕州市荆河派出所坚持高效警务工作理念的同时,创新性提出法制民警建立联系点、开放执法监督提示专刊、开展信访案件评查工作等做法,实现了警务工作机制全方位的寻症诊治,是基层派出所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的重要举措。但是针对公安执法工作,有学者指出“具体到公安执法工作中,近年来对培训内容创新强调太多,反而不利于规范的执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已经出台,下一步要围绕执法细则进行反复的强化培训,而不能一味地追求培训内容的花样翻新”[3]98 。这就启示我们:公安队伍建设过程中的创新应当以人民接受为目的,对执法方式开展一定范围内手段和工具上的创新。二、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的内涵和特征霍伊尔(E. Hoyel)认为,专业化“是指一种职业经过一段时间后成功地满足某一专业性职业标准的过程。它涉及两个一般是同时进行并可独立变化的过程,就是作为地位改善的专业化和作为职业发展、专业知识提高以及专业实践中技术改进的专业化”[4] 。有学者认为专业化包括两种含义:一是专业技能不断提升,逐渐达到一定的要求标准、成就一定的地位,这是一个不断发展上升的过程,可以用 professionalization 表示;另一种是技能水平已经达到标准,并需要不断保持这种水平,这是一种状态,可以用 professionalism 来表示[5] 。在笔者看来,专业化作为队伍管理的发展方向,更应该是指某一职业工作群体,为使自身工作水平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和改变管理机制的过程。管理学领域内的精细管理趋势表明,服务依靠专业化、信息化等手段能够实现效率提升、提升企业竞争力。现代警察管理制度的变革也需要以专业化为基础实现公安管理领域内的精细化。公安队伍的专业化,就是为将公安机关建设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政治信仰和正义感的队伍,并使警察队伍形成警察职业的传统与气质,借助于一定的路径形成具有警察职业特点的专业知识体系、专业执法体系和群众工作方法,以便能够快速、高效地完成警务工作,稳定社会秩序[6] 。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是为应对不断多样化的犯罪手段和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提出,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也将一直成为公安工作的重点,实现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也是开展重点打击与合成作战等实战策略的基础,需要说明的是当前时代背景下的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过程以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为前提,二者相辅相成。结合队伍管理专业化的含义,笔者认为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是指为实现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打击、管理、服务作用,在公安队伍建设过程中建设专业化公安队伍和进行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公安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提升,实现公安队伍建设目标的过程。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特征为:· 9 3 1 ·

 1. 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要以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划分为基础。为适应社会管理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公安队伍建设也需要在已经确立的基本准入条件基础上,按照公安队伍承担的不同职能对警察进行科学分类。“专业分类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工作性质,对内部职能进行合理、科学的划分,并以此来确定警察的具体专业。”[7] 当前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实现现代化与科技化,如何在这种环境下破解违法犯罪手段和开展专业化的侦查等手段成为深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遏制社会危害因素的关键。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与公安队伍建设规范化、法治化相辅相成,是提高公安队伍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前提。依靠专业化手段实施的犯罪不断出现,这也在倒逼公安队伍建设向专业化方向不断深入,例如,加强专业培训已经成为公安教育培训中的重点内容等内容,成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专业化建设开展的前提是要将队伍成员进行专业划分,也只有在专业划分后实现分类管理、专业培训,设计不同的专业标准和培训管理制度,才能有针对性的提升公安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专业化的公安队伍建设已经在实现打击盗窃、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事件专项打击目标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例如,上海市公安局为有效打击证券经济犯罪、维护上海证券资本市场的和谐稳定,在公安内部的侦查部门又设立专业的证券犯罪侦查队伍,对上海证券、期货领域内上市公司及管理人实施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经济犯罪展开严厉打击,以专业队伍的专业打击方法打击经济犯罪,是上海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当前稳定社会环境需求、实现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的重要体现。2. 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需要以实战需要为导向。实战需要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出发点,特别是公安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围绕当前公安实战专业化要求展开,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精准打击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公安机关的职能包括预防、管理、打击和服务,专业化的能力建设要求不仅反映在打击和预防上,还在于能够将管理和服务实现专业化。特别是在和平年代,社会管理服务功能以及逐渐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公安队伍作为具有特殊性质的政府工作部门,其存在具有唯一性,因此,公安队伍建设在保障实现公安职能、提升公安队伍专业化水准上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苏州市公安局为发挥队伍专业队伍维稳处突、破案打处主力军的作用,根据本市公安力量分布与实战需要,对特警特勤队伍、刑侦便衣队、治安便衣队、案审队、县(分)局技侦“驻点大队”不断开展专业化培训,将专业队伍做大做强;户籍管理和 110 回访等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将群众满意纳入“五度”绩效考核作为公安工作衡量标准,充分做到公安工作围绕实际需要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3. 专业科学管理方法成为公安队伍建设专业化的重要工具。科学管理要求实现组织工作能力提升的前提是实现员工个人的能力提升,以高效率的...

推荐访问: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意义 正规化 意义 公安队伍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 大文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桂ICP备15001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