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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7篇

时间:2022-09-20 08: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7篇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政府公务接待标准:宴会 第十二章宴会 第一节宴会概述 根据国内公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国内公务招待活动大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礼仪性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7篇,供大家参考。

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7篇

篇一: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公务接待标准:宴会

  第十二章宴会

  第一节宴会概述

 根据国内公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国内公务招待活动大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礼仪性的,例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国际会议、外事接待以及经贸洽谈、商务往来等活动中的宴会、招待会形式;第二种是工作性的陪餐活动,例如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互访考察、区域合作、学习交流中所举行的工作餐会,以及其他工作性质的陪餐活动。规格有高低之分,规模亦有大小之别。

 国家级宴会

 宴会按礼宾规格分为国家级宴会和地方性宴会。国宴是指国家元首或政府为招待国宾、贵宾,或在重要节日为招待各界人士而举行的宴请活动。例如,外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访华,我国国家主席或国务院总理为来访国宾举行的欢迎宴会,以及每年国务院总理举行的国庆

 招待会。国家级宴会是以国家名义招待宾客,处处体现国家形象,因而是最高规格的宴会形式。宴会按时间又分为午宴和晚宴。通常晚宴比午宴更为隆重一些。根据宴会情况,宴会在名称上多使用“欢迎午宴”“欢迎晚宴”“工作午宴”“工作晚宴”以及“欢迎宴会”“招待宴会”等词语。内事礼仪性的招待活动一般不做上述区分,只称为宴会或欢迎宴会。

 “工作午宴”或“工作晚宴”由于具有“工作性”和“宴会性”,在安排时有别于正式“欢迎宴会”(标准不变)。通常每位领导的餐位均备有话筒,供边用餐边开会使用,上菜时餐具要防止碰撞,避免就餐噪声;菜单一般采用“中西合璧,中餐为主”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领导的喜好和禁忌,有些菜单是不尽相同的,但菜品数量一样(由于菜品不同、同时上菜、同时撤盘、食材及口味不能重复的刚性要求,因而服务保障工作具有较大难度。大型活动如有多场宴会,通常每场宴会地点也会有所不同)。

 二、地方性宴会

 在地方性宴会是地方礼仪性的招待活动,招待方式主要有宴会和招待会两种(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宴会与宴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宴会是名词,是表现形式;宴请是动

 词,是行为动作。弄清楚这两个概念对于接待工作十分必要)。由于招待规格相对较低,因而宴会的档次、标准、水平也相对较低,各地招待活动应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举行。

 招待会的种类主要有冷餐会、酒会、茶会、自助餐会等。(招待会一般是指各种不备正餐、较为灵活的就餐形式,备有食品、酒水饮料。通常席位座次安排只排主宾席人员,其他人员席位座次则可排可不排。如果需要排的话,可只排到桌,而不一定非排到位。也可不设座位,就餐时自由走动。

 三、公务陪餐

 公务陪餐的形式可以是自助形式也可以是桌餐形式。在名称上有自助餐会、工作餐会、餐叙会、早餐会、午餐会、晚餐会等;在性质上,这类陪餐也是边就餐边对话的工作性质的餐会活动。《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工作餐的性质、对象、目的、标准、场所、人数、菜肴、烟酒、经费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硬件接待有标准,软件服务无止境。在这一前提下,应当根据礼宾接待工作需要,选择不同的就餐形式,使工作餐的陪餐方式和就餐形式多样化,除了自助餐外,也可以采用中式桌餐、中餐西吃(分餐或

 单吃。分餐的好处是一人一份,减少浪费,方便卫生,有利于规范化的服务)、西式套餐、中式套餐等陪餐形式。

 四、就餐方式

 按就餐方式来分,宴会可以分为中餐宴会、西餐宴会和中西合餐宴会。中餐宴会就餐方式普遍采用“中式桌餐”(古时,中餐宴会为分餐,后演变为围桌合餐)“中餐西吃”和“中餐分餐”。“中餐西吃”的特点是既备有筷子,也备有刀叉等西餐餐具,中西结合,主客两便。“中餐分餐”方法主要有四种,即餐位分菜法、转台分菜法、餐边台分菜法、厨房分菜法。一人一份,单独用餐(单吃)。在上菜顺序上,西餐是冷盘、汤、热菜,然后是甜食或水果;中餐则是先吃冷菜、热菜,后喝汤。在数量上,高端宴会原则上实行“四菜一汤”“三菜一汤”或“两菜一汤”。

 菜肴口味安排的基本要求是:突出本地特色,顾及各方习惯,主客关系时以我为主,两者兼顾,上下级关系时以上级为主。

 第二节宴会设计

 一、台形设计

 宴会台形设计,是指将宴会所用的餐桌按一定要求排列组成的各种格局,是整个宴会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宴会都有宴会主题,宴会主题是通过宴会设计策划,运用各种宴会元素来表现的。宴会元素包括场地环境、氛围、风格、餐具、家具、摆台、菜品、酒水、饮料、服饰等。

 宴会台形设计的总体要求是:根据宴会主题,按照宴会要求,结合场地情况进行宴会台形布局定位。宴会主宾席应置于显著位置,可以是长桌,也可以是圆桌。通常主宾席的台面应大于其他各席。席次排列的基本原则是:圆形餐厅餐桌居中为上;餐桌横排时以右为上;有主席台时餐桌临台为上。其他桌次的高低以离主桌位置远近确定,右高左低。两桌以上的宴会,其他各桌主陪的位置可与主桌主人位置同向,也可以面对主桌的位置为主位。但主流做法还是前者;

 对于后者,应持开放态度。大、中型宴会由于人多、桌多,可根据宴会的规模和要求,将宴会厅分成主宾席区和来宾席区等若于服务区。

 大型宴会主宾席区,一般设五桌,即一主四副。中型宴会主宾席区,一般设三桌,即一主二副。主宾席副桌的多少不能一味讲究对称,而应该根据主宾席的人数情况来

 定。有时就不一定对称,如一主三副、一主五副或一主七副等。

 大型宴会的主宾区与来宾区之间应留有一条较宽的通道,其宽度应大于一般来宾席桌间的距离,如条件许可应不少于 2 米,以便宾主席间出入。宴会如有乐队伴奏,可将乐队安排在舞台上或主宾席的两侧,也可安排在宴会区的最后一排周围。伴乐时乐队规模不宜太大,以不超过 10 人为宜。乐队与主宾席应保持一定距离,演奏音量适中,演奏曲目通常以地方的民间音乐为主,适当选奏一首或两首客方家乡的著名乐曲。如果席间伴有文艺表演,则各桌宾主位置面朝舞台安排。

 宴会台形设计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主桌应面向餐厅正门能够纵观宴会厅的位置。

 第二,注意对主桌进行装饰,主桌的台布、餐椅餐具、台面设计等应与其他餐桌有所区别。整个场地主色调与副色调的搭配应与宴会主题相吻合。例如宴会以绿色为主题,宴会厅的布置通常会以绿色为主色调,以粉色为副色;以喜庆为主题,通常会以红色为主色调,以黄色或白色为副色;以工作进餐或经贸论坛为主题通常会以蓝色为主色调,以白色为副色。

 第三,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台面。

 一般直径为 1.5 米的圆桌,每桌可坐 8 人;

 直径为 1.8 米的圆桌,每桌可坐 10 人;

 直径为 2~2.2 米的圆桌,每桌可坐 12~14 人;

 直径为 3 米的圆桌,每桌可坐 20 人。

 一些涉外高端宴会,为了彰显气派或者方便贵宾观赏节目,通常主桌安排更为宽松。例如某次高端论坛活,一张直径 1.5 米、周长 23.5 米的圆形宴会主餐桌,按标准可坐 14 人,但只坐了 10 人。总之,主桌应根据人数的多少选择相应规格的圆桌或长台。通常座位与座位之间的左右距离至少保持 0.5 米,一般为 0.6 米,舒适为 0.7 米,豪华为 0.85 米。

 座椅的高度为 0.45 米,餐桌高度为 0.75 米为宜。直径超过 1.8 米的圆桌应放置转台,不宜摆放转台的特大圆桌可在圆桌中央铺设鲜花。

 第四,台形排列应根据餐厅的形状和大小及宴会人数来安排。桌与桌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1.5 米,餐桌距墙的距离不少于 1.2 米。宴会所用桌(台)应排列整齐有序,疏密间隔适当,既方便就餐,又便于服务。

 二、餐桌摆台

 餐桌摆台要求台布平整,中线对主位,四角均匀,餐椅依主位均匀对称摆放。餐具是宴会摆台的最基本元素,也是最重要的元素。餐具色彩应符合宴会主题,与台面、

 台布、花卉、餐巾花(亦称口布花,主人位置上的餐巾花称为主花。主花要选择美丽而醒目的花型,并高于其他位置的餐巾花,以突出主位)、服饰等餐台环境达到和谐一致的美的效果。

 布碟正对餐位,摆放均匀,碟花要正,距桌边 2 厘米,勺托和瓷勺放在布碟的正前方,勺把朝右,勺托与布碟中心线垂直,距离为 0.5 厘米。红酒杯对正布碟中心线,距勺托0.5 厘米,白酒杯放在红酒杯右侧,水杯放在红酒杯左侧,三套杯间距 1.5 厘米,平行成一直线。筷子架、筷子放在布碟右侧,筷子架与勺托和红酒杯的中心线平行,筷子顶距桌边 2 厘米,勺把不能压筷子。公用碟放在正、副主位的正前方各一个,碟内各放一个瓷勺和一双筷子;勺在前,勺把在左,筷子顶端向右;公用碟边与红酒杯距离为 2 厘米。牙签筒分别放在公用碟的右前方。烟缸从正主位右侧开始,每隔两个布碟摆放一个,其外切线与酒杯平行线对齐,与左右布碟距离要均匀。

 桌面物品的摆放,通常是“左固右液”,即左手边摆放固体(如毛巾、面包等),右手边摆放液体杯具(如茶杯、酒杯、饮料杯等),也称为“左手毛巾右手茶”。但是,会议桌毛巾、茶杯通常均放在右手位一侧。毛巾靠外,茶杯靠里,席位签居中,即“巾外杯里”。

 花卉设计

 盆花主要用于布置室内外环境;插花(中国传统插花)主要用于台面、室内卫生间、休息区。花卉布置时,应注意有关花卉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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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接待流程及标准 一、 目 的 为树立本公司良好形象, 做好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 本着“热情礼貌、 服务周到、厉行节约、 对口接待, 严格标准, 统一管理” 的原则。

 二、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接待工作和接待相关部门。

 三、 管理

  经理部为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方案,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 提供后勤保障; 各部门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 可报经理部, 并协助拟定接待计划, 需领导出面、 经理部协调的重要接待,应提前 2 天告知经理部。

 四、 计划与准备 1、 经理部在接到公司领导通知或相关部门来访预约时, 对来宾接待, 应了 解来宾基本情况:

 来宾职务、 来访具体时间、 人数、 本地逗留日期、 目的和要求等。

 在这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 排出日 程安排表, 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2、 经理部根据来宾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 陪同人员、 落实会晤时间及场所。

 3、 经理部根据来宾情况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来宾的酒店, 酌情安排酒水、香烟、 用餐标准; 提前按接待标准预约好来宾下榻酒店, 酌情在房间内准备相关资料水果、 香烟等。

 4、 经理部根据情况计划安排来宾游览路线、 购物商场、 娱乐项目。

 5、 因特殊会议需要经理部须准备安排会场花卉、 水果、 烟茶、 音响设备、 投影设备、 领导席签、 横幅、 制作欢迎牌、 指示牌、 安排礼仪人员, 并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 安排摄影摄像等。

 6、 经理部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 保证车辆清洁, 安全性能良好, 司机车辆听从经理部主任和主接待人员协调安排, 统一调度。

 7、 经理部根据情况提前购买车票及机票。

 五、 接待标准 I 级接待标准:

 陪同人员: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理部主任 1、 迎接: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理部主任在高速路口、 机场、 车站迎接, 注意把

 握迎候时间, 提前等候于迎接地点, 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 要注意顺序(遵守介绍时的先后次序。

 正规的做法, 是要先介绍身 份较低的一方, 然后再介绍身 份较高的一方。

 即先介绍主人, 后介绍客人; 先介绍职务低者, 后介绍职务高者; 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先介绍晚辈、 后介绍长辈; 先介绍个人, 后介绍集体。

 在接待外国来访者时, 若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个, 则为其双方进行介绍时, 要先介绍主人一方, 扣介绍来宾一方。

 不过在介绍各方人士时, 通常应当由尊而卑, 按照其职务的高低, 依次而行。

 来访时主人先伸手表示欢迎。

 告辞时, 待客人先伸手后, 主人再相握。

 握手的力度以不握疼对方的手为限度, 初次见面时, 时间一般控制在 3 秒内。

 介绍时就把身份、地位低的一方介绍给相对而言身份、 地位较为尊贵的一方。)

 2、 参观: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理部主任陪同 , 由经理部主任沿途介绍济南市基本情况以及到达项目地后详细介绍地块相关信息。

 3、 座谈:

 公司人员确保公司环境、 室内、 洗手间清洁、 室温适度、 灯光合适,将公司简介或相关资料、 纸笔、 茶水杯、 水果、 香烟摆放于接待室。

 根据需要制作领导席签、 横幅、 欢迎牌、 指示牌, 调试好音响设备、 投影设备、 摄影摄像设备。

 4、 用餐标准:

 经理部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5、 下榻宾馆标准:

 经理部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6、 经理部根据情况、 来宾意愿和兴趣提前计划参观游览路线。

 7、 经理部根据情况购买礼节性礼品。

 II 级标准:

 陪同人员:

 副总经理、 经理部主任、 相关部门经理 1、 迎接:

 由经理部人员到公司驻地门口迎接, 引导来宾。

 2、 参观:

 副总经理、 经理部主任、 相关部门经理陪同, 由经理部主任沿途介绍市基本情况以及到达项目 地后详细介绍地块相关信息。

 3、 座谈:

 公司人员确保公司环境、 室内、 洗手间清洁、 室温适度、 灯光合适, 将公司简介或相关资料、 纸笔、 茶水杯、 水果、 香烟摆放于接待室。

 4、 用餐标准:

 经理部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5、 下榻宾馆标准:

 经理部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6、 经理部根据情况购买礼节性礼品。

 III 级标准:

 陪同人员:

 相关对口的部门经理及人员 1、 参观:

 相关对口的部门经理及人员陪同, 由相关人员沿途介绍济南市基本情况

 以及到达项目地后详细介绍地块相关信息。

 2、 座谈:

 公司人员确保公司环境、 室内、 洗手间清洁, 将公司简历或相关资料、纸笔、 茶水杯摆放于接待室。

 3、 用餐标准:

 经理部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六、 接待礼仪:

 1、 仪表:

 面容清洁, 衣着得体。

 2、 举止:

 稳重端庄, 从容大方。

 3、 言语:

 语气温和、 礼貌文雅。

 4、 态度:

 诚恳热情, 不卑不亢。

 5、 迎接来宾时:

 要注意把握迎候时间, 提前等候与公司门口或车站机场, 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 要注意顺序。

 6、 接受名片时:

 要以恭敬的态度双手接受, 默读一下后郑重收入口袋中。

 7、 过走廊时:

 通常走在客人的右前方, 不时左侧回身, 配合客人脚步, 转弯处伸右手示意, 并说“这边请” 。

 8、

 进电梯时:

 要告诉客人上几楼, 让客人先进、 先出。

 9、 座谈时:

 客人落座后, 要以双手奉茶, 先客人, 后主人, 先领导, 后同事。

 10、 送客时:

 根据身 份确定规格, 若送至公司门口、 汽车旁, 招手待客人远去,方可离开。

 七、 注意事项 接待中涉及机要事务、 秘密文电、 重要会议, 要特别注意保密, 接待中既要熟练介绍公司情况, 又要内外有别, 严守本公司商业机密, 对不宜摄影摄像的场合, 应向参观人员说明。

 八、 信息反馈 接待人员应及时撰写重要来访信息, 将与来访者交流中取得的信息汇总整理, 提取其中对公司有价值的信息交有部门领导。

 十、 商务接待中的座次安排(图)

 (一)、 关于会议主席台座次的安排 1、 主席台必须排座次、 放名签, 以便领导同志对号入座, 避免上台之后互相谦让。

 2、 主席台座次排列, 领导为单数时, 主要领导居中, 2 号领导在 1 号领导左手位置, 3 号领导在 1 号领导右手位置; 领导为偶数时, 1、 2 号领导同时居中, 2 号领导依然在 1 号领导左手位置, 3 号领导依然在 1 号领导右手位置。

 3、 几个机关的领导人同时上主席台, 通常按机关排列次序排列。

 可灵活掌握, 不生搬硬套。

 如对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 也可适当往前排, 而对一些较年轻的领导同志, 可适当往后排。

 另外, 对邀请的上级单位或兄弟单位的来宾, 也不一定非得按职务高低来排, 通常掌握的原则是:

 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的来宾, 其实际职务略低于主人一方领导的, 可安排在主席台适当位置就座。

 这样, 既体现出对客人的尊重, 又使主客都感到较为得体。

 4、 对上主席台的领导同志能否届时出席会议, 在开会前务必逐一落实。

 领导同志到会场后, 要安排在休息室稍候, 再逐一核实, 并告之上台后所坐方位。

 如主席台人数很多, 还应准备座位图。

 如有临时变化, 应及时调整座次、 名签, 防止主席台上出现名签差错或领导空缺。

 还要注意认真填写名签, 谨防错别字出现。

 主席台人数为奇数时

  主席台人数为偶数时

 (二)、 关于宴席座次的安排

 宴请客人, 一般主陪在面对房门的位置, 副主陪在主陪的对面, 1 号客人在主陪的右手, 2 号客人在主陪的左手, 3 号客人在副主陪的右手, 4 号客人在副主陪的左手,其他可以随意。

 以上主陪的位置是按普通宴席掌握, 如果场景有特殊因素, 应视情而定。

 中餐桌

  西餐桌

  (三)、 仪式的座次安排 签字双方主人在左边, 客人在主人的右边。

 双方其他人数一般对等, 按主客左右

 排列。

 (四)、 关于乘车的座次安排

 小轿车 1 号座位在司机的右后边, 2 号座位在司机的正后边, 3 号座位在司机的旁边。(如果后排乘坐三人, 则 3 号座位在后排的中间)。

 中轿主座在司机后边的第一排,1 号座位在临窗的位置。

 乘车座次安排

 (五)、 合影座次安排与主席台安排相同。

 附:

 会议座位安排 长条桌

 注:

 A 为上级领导, B 为主方席

 沙发室

 与外宾会谈

  注:

 A 为主方, B 为客方

 与上级领导座谈

  注:

 A 为上级领导, B 为主方领导

篇三: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言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中央、省、市、区及各级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纪条规的愿望尤为迫切。但由于有些方面缺乏具体的规定和标准,一些党员干部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存在一些困惑,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为进一步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谨慎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熟练掌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政策要求,我们精心编辑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规定解答》一书。

 本书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共收录了 18 个方面 100 个重点问题的解答,其主要根据中央、省、市、区的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部分内容参照省、市、区目前通行的做法与标准,经过区有关职能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本书作为我区内部试行资料,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把握执行,不得擅自上网传阅,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今后,如上级出台新的制度及标准,按新的制度及标准贯彻执行。

 由于编制水平有限和时间仓促,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编者

 2016 年 3 月

  目

 录

 公务接待 ····························································· 1 商务接待 ····························································· 4 差旅费 ································································ 8 公款旅游 ··························································· 11 因公临时出国(境)

 ············································· 13 津贴补贴发放 ····················································· 15 办公用房、楼堂馆所 ············································· 21 公务用车 ··························································· 24 会议活动 ··························································· 27 收送礼品、礼金··················································· 30 “带彩”娱乐 ························································· 32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 33 出入私人会所 ····················································· 35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 36 工会经费开支及福利 ············································· 41 慰问活动 ··························································· 46 公务卡结算 ························································ 48 财务票据 ··························································· 50

  ·1·

 公务接待

  1.党政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务接待?

 1.党政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务接待? 答: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办发〔2014〕1 号),对有公函的公务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2.公务接待就餐的场所有何规定? 答:所有公务接待工作餐一律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单位内部无食堂的可安排在区党校食堂或区机关食堂,也可在定点饭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

 3.公务接待的就餐标准是多少? 答:参照省、市公务接待目前把握的标准,区四大家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为早餐 30 元/人,中、晚餐分别为 80 元/人;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为早餐 30 元/人,中、晚餐分别为 70 元/人。

 4.公务接待就餐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是怎样的? 答:公务接待就餐审批及报销程序如下:

 (1)派出单位提供公函及相关资料; (2)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就餐前,应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及接待方案,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单位相关

  ·2· 负责人审批,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就餐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3)就餐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接待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就餐时间、场所、费用等; (4)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包括财务票据(含消费票据、消费明细清单)、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等。

 5.同城是否可以接待? 答:《中共湖北省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严禁同城吃请,各部门、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宴请。”同城之间,原则上不安排接待就餐。确因工作原因造成部分远城区单位的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误餐的,按 40 元/人·次的标准在单位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安排自助餐或桌餐。

 6.陪餐人数有何规定? 答: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7.公务接待饮酒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3· 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除外事和对外商务活动外,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公务接待晚餐可视情况适量饮酒,不得饮高档酒(单瓶价格超过 300 元的),酒水类消费列入以上就餐标准之内,提倡不饮酒。

  ·4· 商务接待

 1.什么是商务接待?

 1.什么是商务接待? 答: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鄂财行发〔2015〕75 号)规定,商务接待是指接待单位在招商引资等国内经贸活动中,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它商务来访人员的接待活动。

 2.商务接待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答: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接待单位应当建立商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东西湖区党政机关商务接待活动前,需填写《日常开支事前审批单》,审批单内容包括: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商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商务接待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陪同人员等。

 3.商务接待乘车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交通安排应当注重安全、经济,提倡公共交通方式。离汉赴省内有关地方的,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可乘坐软席(软座、软卧)或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

  ·5· 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可乘坐二等舱,飞机可乘坐经济舱。其他人员火车可乘坐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可乘坐三等舱,飞机可乘坐经济舱。

 4.商务接待住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依据鄂财行发〔2015〕75 号文,商务接待住房原则上安排单间或标准间,价格标准上限为每天 480 元。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套间的,价格标准上限为每天 800 元。

 5.外出招商住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厅局级干部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省内出差的,厅局级人员住宿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 480 元,其他人员住宿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 350 元(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最新标准)。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6.外出招商交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外出招商城市间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6·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 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他人员 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省外 80元/人·天、省内 50 元/人·天包干使用。如省外交通费用过大,则取消 80 元/人·天补贴,根据的士或租车费用据实结算。

 7.商务接待伙食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应遵循节约原则,提倡采用自助餐形式,伙食费标准上限为 300 元/人·天。除日常伙食外,确属需要,

  ·7· 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标准上限为 200 元/人·次。接待单位陪餐人数应控制在来宾人数的 1/3 以内,最多不超过5 人。

 8.外出招商伙食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外出招商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为 100 元/人·天。省外出差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 2016 年 1 月 1日执行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9.商务接待礼品赠送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一般不赠送礼品,特殊情况下确需赠送礼品的,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省内商务接待不得相互赠送礼品。

 10.商务接待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商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等)、商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商务接待事后清单。

  ·8· 差旅费

 1. 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如何规定?

  答:根据《武汉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武财〔2014〕459 号)通知的规定:

  (1)交通费。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即:省部级及相当人员乘坐火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凭票报销;厅局级及相当人员乘坐火车二等软座,轮船二等舱;其他人员乘坐火车三等软座,轮船经济舱,凭票报销。

  (2)住宿费。省内住宿费标准上限 350 元/人·天(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标准),武汉市市内350元/人·天,省内其他地区 320 元/人·天,省市有新标准的按省市标准执行。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3)伙食补助费。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 元。省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市内交通费。省外 80 元/人·天包干使用,省内50 元/人·天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

  ·9· 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单位:元/人.天 序号

 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淡旺季浮动标准建议 伙食补助费标准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 上浮比例部级 司局级 其他人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1 北京市 1100 650 500

 100 2 天津市 800

 480 380

 100 3 河北省 (石家庄)

 800

 450 350

 100 4 山西省 (太原)

 800

 480 350

 100 5 内蒙古 (呼和浩特)

 800

 460 350

 100 6 辽宁省 (沈阳)

 800

 480 350

 100 7 大连市 800

 490 3507-9月 960 590 420 20% 100 8 吉林省 (长春)

 800

 450 350

 100 9 黑龙江省 (哈尔滨)

 800

 450 3507-9月 960 540 420 20% 100 10 上海市 1100 600 500

 100 11 江苏省 (南京)

 900 490 380

 100 12 浙江省 (杭州)

 900 500 400

 100 13 宁波市 800

 450 350

 100 14 安徽省 (合肥)

 800

 460 350

 100 15 福建省 (福州)

 900 480 380

 100 16 厦门市 900

 500 400

 100 17 江西省 (南昌)

 800

 470 350

 100

  ·10·序号

 地区 (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淡旺季浮动标准建议 伙食补助费标准 旺季期间旺季上浮价 上浮比例部级 司局级 其他人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18 山东省 (济南)

 800

 480 380

 100 19 青岛市 800

 490 3807-9月 960 590 450 20% 100 20 河南省 (郑州)

 900 48...

篇四: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食堂接待管理制度

  1、 坚持厉行节约、 热情周到的原则。

 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健全财务物资管理和机关人员工作餐制度。

 办公室和计财股要每月审核清算, 报告用餐和财务物资情况。

  2、 接待范围:

 原则上因工作关系需要的公务接待或经主要领导同意的其他接待。

  3、 接待地点:

 机关食堂(原则上双休日、 节假日不安排接待)。

 确需安排在外面用餐的应先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后再通知办公室安排, 且按接待程序和标准接待。

  4、 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由接待人在用餐半小时以前通知办公室, 并填报来客单位、 人数和主接待人、 陪餐人数, 开具《接待通知单》 并由接待人送机关食堂安排。

 非公务接待需先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再通知办公室按接待程序办理。

  5、 接待标准:

 原则上按照 4 人以下四菜一汤, 一桌一汤的标准配菜, 原则上荤、 素菜各半搭配, 每桌一包香烟。

 餐后由主接待人核实签字。

 原则上不上高档香烟、 酒菜, 如确需提高接待标准, 由主接待人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

  6、 陪餐人员原则上为接待来客工作关系对口的分管领导、 股室所站负责人及相关的工作人员。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5、《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篇五: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关单位 “公务灶”管理制度

 一、所有公职人员、职工以及来客均应在单位“公务灶”就餐,自觉遵守有关管理制度。

 二 、“公务灶”由后勤保障人员管理,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 保证公职人员、职工按时就餐和餐饮质量。

 三、来客就餐,一律填写派餐单,报主管领导审核,政委批准后,方可就餐。

  四、“公务灶”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严禁未经批准的乱接待或随意增加接待费用,否则,产生的接待费用由擅自接待人员承担。

 五、就餐人员要做到文明就餐,如有来客应优先客人用餐,并协助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公务灶制度实施后,不再产生任何接待费用。

  机关单位 “公务灶”接待制度

 一、来人接待用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来客就餐经分管领导、政委审核批准后方可用餐,任何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二、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人员一律在“公务灶”就餐。

 三、接待范围: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的;

 (二)邀请来局协助开展工作的;

 (三)有关会议用餐; (四)特殊情况用餐。

 四、接待标准:

 (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在“公务灶”安排工作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安排接待;

  (二)在“公务灶”用餐时一律不上香烟。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一律不准饮酒;

  (三)依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减少浪费。接待标准应按以下标准执行:①早餐人均 5 元以内;②中晚餐人均 30 元以内。

 (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的,原则上由分局领导、业务负责人陪同就餐;上级各部门员到分局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原则上由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员及分局领导陪同。

  机关单位 “公务灶”卫生管理制度

  1、不买、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放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

 7、炊事员要保持衣冠整洁、语言文明、讲究卫生,保持餐厅内外整洁。

 机关单位 派餐通知单(正本)

 年

  月

  日 来客单位

 就餐时间

 就餐人数

 人 就餐标准

  元 领导审批

 备

 注

 机关单位 派餐通知单(副本)

  年

  月

  日 来客单位

 就餐时间

 就餐人数

 人 就餐标准

  元 领导审批

 备

 注

篇六: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iddot;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8 / 201 4 - 彳 反

 翼城 县 襄汾县 洪洞县 古县 安泽 县 浮山县 吉 乡宁县 蒲 大宁县 县 县 永 和县 隰 汾西县 县 史村镇 高显镇 王庄 乡

 新城 镇 大槐树镇 曲亭镇 龙马乡 古 阳镇 石壁 乡

 南垣 乡

 府城镇 冀 氏镇 和川镇 槐埝 乡

 东城 乡 西坡镇 薛关镇 昕水镇 曲峨镇 南庄 乡 阁底 乡 桑壁镇 下李 乡 勃香镇 永 安镇 僧 念镇 南常村 安泉村 曹家坡村汾道沟村东营村 吉家垣村 赤荆村 南 山村 南洼村 吴家岭村 桃 曲村 关庄村 西洪驿 村 南 西坡 村柏 东村罗毕村乔子滩村麦 留村 山庄村百湾 只村 乌华村 署义村 长寿村翅城村 贴金村 坂底村 鄢里村吴家庄村王虎村 官滩 村 挂南村 雷家庄村赵家疙瘩垛村天泉村吕寨村 社堤村 胡 家岭村 劝学村 布业村 鸭湾村太平村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晋财行[2014)5 号 省委各部委 , 省直各委、 办、 厅 、 局, 省,h. 3v 常委会 办公厅, 省政协 办公厅, 省高级人 民法院, 省人 民检 察院 , 各人 民团体 , 各 民主 党派 :

 为贯彻落实《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改进会风 , 精 简会议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会议费管理 , 参照《 中央和 国家机关会议 费管理办法》 ( 财行[2013)286 号) , 结合我省实际, 研 究制定了《 省直机关会议 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执行 中有何问题 , 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 年 2 月 17 日

 ·30 · 《 山西政报} 1949 年创刊 . 所登各类法规政策文本与正式文件事有同等效力。

 具有政策性、 权威性、 指导性和永久保存性。

 8/ 201 4 - 彳 反

 · 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 《 党政机关厉行节 约反对浪费条例》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机 关 会议 费管 理 , 精 简会议 , 改进 会 风 , 提 高会 议效率和质量 , 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 根据《 财 政 部 国家机关 事务管 理局 中共 中央直属机 关 事务管理 局关 于印发 ( 中央 和 国家 机关会 议 费管理办法 ) 的通知》 (财行 [2013~286 号) 精 神, 结合我省实际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直 机关会 议 的分类 、审批 和 会议费管理等 .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 所称 省直机关 ,是 指省 委各部 门 和部 门管理机 构 , 省 政府组 成部 门 、 直属 特设 机构 、 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 省人大办 公厅 , 省政协办公厅 , 省高院, 省检察院, 各人 民团体 , 各 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 以下简称“各 单位 ”) 。

 第 三条各单 位 召开会议 应 当坚持 厉行 节约 、 反对浪费、 规范简朴 、 务实高效的原则 ,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 规范会议 费管理 。

 第四条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 如下 :

 一类 会议包 括省 党代会 、 省人 代会 、 省政 协全委会 。

 二类 会议 包括省 委全 委会议 、省人 大 常 委 会议 省政 府 全体 会议 、 省政 协 常 委会 、 省 纪委全体会议 , 省委、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召开的全省性会议 、各 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 代表大会 。

 三类会议包括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 政协批 准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和省高院、 省 检察院召开的会议 。

 四类会议 是指 除上述 一 、 二 、 三类 会议 以 外 的其他业 务性会 议 . 包 括小 型研讨 会 、 座谈 会等。

 第 五 条 各 单 位 应 当严 格 控 制 会 议 天 数 。

 一类会 议 会 期按 有 关 规 定 或批 准 文件 ,

 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 ; 二 、 三 、 四类会议会 期一般不得超过 1 天 。

 有法律 、 法规 、 章程规 定的从其规定 ; 传达 、 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 过半天 。

 一、二 、 三类会 议报 到和离 开 时间合 计不 得超过 1 天 。

 四类 会议不得超过半 天。

 第六条各单 位应 当严格 控制会 议规 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或批准 文件 , 根据 会议性 质和 内容确 定 , 严 格 限定会 议代表 和工作 人员数量 。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或批准 文件 , 严格控制会议代表 , 省委 、 省政府召开 的全省性会议与会人数不超过 250 人 ,工作 人员控 制在代表人数 的 15%以内。

 三类会议一般开到市 ,与会人员不得超 过 5O人 , 其 中 :

 工 作人 员 控 制在 代 表 人 数 的 10%以内。

 需 开到县 (市 ) 的会议 , 须经 省委 、 省 政府 批 准 ,与 会 人 员控 制 在 150 人 以 内 , 其 中:

 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代表 人数的 10%。三类 会 议原则 上每年不超过 1次 。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会议 内容而定 , 一 般 不得超过 3O人 。

 第七条 各单位应 当按照降低成本 、 提 高效率的原则 。

 合理选择会议地点。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 当改进会议形式 , 要 优先选用电视 电话 、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了政报(公报)的法律地位。

 在《 山西政报》 上刊登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本为标准文本。

 ’ 3 1·

 ·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8 / 201 4 · 赧

 术 手段召开会议 。电视 电话 、 网络视频会议 的 主会 场和分 会 场应 当控制 规模 。会议 时 间不 得超过九 十分钟 。

 不 能采用 电视 电话 、网络视 频 的会议 应 实行定 点管理 。各 单位会议应 到定 点饭店 (酒 店 )召开 。按照会议分类和开支标准 , 省财政 厅在太原市通过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会议定 点管理的饭店( 酒店) , 并签订协议 , 定点饭店 ( 酒 店 )一 经 确定 , 必须 严 格 执行 会 议 费 开支 标 准并 提供 协议 规定 的相关 服务 。未纳 入定 点 饭店 管 理 ,价 格低 于会议综 合 定额标 准 的 单位内部招待所 、 培训 中心 , 可优先作为本单 位或本 系统会议场所 。

 二 、 三 、 四类 会议 应 当在 四星级 以下 ( 含 四星 )定点饭 店召开 。

 参 会 人 员 在 5O人 以 内且 无 太 原 市 以外 代 表 的会 议 , 原则 上在单位 内部 会议 室 召开 .不安排食 宿 。

  参 会人 员 以在并 单位 为主 的不得 到 并外 召开 , 各 单 位 不得 到 国家 、 省 委 、 省 政府 禁 止 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等地方召开会议 。

 第 八 条会议 费 由会 议 主办 单 位 承 担 ,

 不得 向参会人员收取 ,不得 以任何方式 向下 属机 构 、企事业 单位 和市县 转嫁 或摊 派会议 费用 。任 何单 位和个人 有权 拒绝 参加要 求 与 会人员 自理食 宿费用 的各种会议 。

 第九条会议 费开 支范 围包 括会 议住 宿 费 、 伙食费 、 会议室租金 、 交通 费 、 文件 印刷 费 、 医药费等与会议有关的费用 交通 费是指 用于会 议代 表接 送 站 ,以及 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 、调研等发生的交 通 支 出。会议 代表参 加会 议发 生 的城 市 间交 通 费 ,按 照差旅 费管理 办法 的规定 回单 位报 销 单 位召开 的各类 表 彰会 ,以精神 鼓励 为 主 , 不得 发放奖金或奖 品。对按 国家政 策规定 需要发放奖金或奖品的 . 其奖励数额和标准 .

 须报经 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条 会 议费开 支实行综 合定 额控 制 , 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综合定额标 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 。各单位应在综合定 额 标准 以内结算报销 。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 :

 元/ 人 天 会议类别 房租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 议 280 l30 90 500 二类 会议 200 130 70 400 三 、 四类会议 180 120 60 360 在定 点饭 店召开 会议 的 , 房租 费 、 伙 食 费 按定点饭店 的协议价格执行 。

 会 议 召 开地 代 表 原则 上 不 安 排 住 宿 :

 工 作人员 除必须住 会 的以外 , 不安排住 宿 。

 第十一条会议费按 以下程 序审批 :

 一类会议 按相 关规定 , 经 批 准后 , 会 议 接 待 、 总务、 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工作由会议承 办单位负责。会议费在部 门预算专项经费中 列 支 。

 二类会议除按法定程序 、章程规定召开 的以外 ,其余会议应按程序报请省委 、省人 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批准。会议费列入部 门预 算 的 由承 办单位按 本 办法规 定 的标 准在 专项 经费中列支; 未列人部 门预算 的, 应将批复文 件 (会议的名称 、 主要内容 、 时间、 地点 、 代表 及工作人员数 、 所需经费等 )送省财政厅核定 经费。单位应从严从紧执行 , 不得突破会议预 算指标 。

 三 、 四类 会议 按规定 程序 报批 后 , 会 议 费 从 部 门公 用经 费 中列 支 。各 单位 应根 据工 作 ·32 · 《 山西政报>l949 年创刊, 所登各类法规政策文本与正式文件享有同等效力。

 具有政策性、 权威性、 指导性和永久保存性。

 8 / 201 4 I 赧

 · 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需要和会议费预算指标 , 从严掌握。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 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 议审批文件 、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 表 、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 始明细单据 、 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 认 真把关 , 严格按 规定 审核会议 费开 支 , 对 超 标准 、 超 范围的经费不予报销 。

 第十三条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 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 执行 , 以银行 转账或公 务卡方 式结算 , 禁 止 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十 四条会议 费实行 公示 及年 度报 告 制度 各 单 位应 将 召 开 的非 涉 密会 议 的名 称 、

 主要 内容 、 参会人数 、 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 内部公示 ,按规定应向社会公示的和具备条 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

 各单位应 当在每年 3 月底前将上年度会 议 执 行情 况 ( 包 括会 议 名称 、 主要 内容 、 时 间 地点 、 代表人数 、 工作人员数 、 经费开支及列 支渠道等)汇总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各单 位报送 的会议年 度报告进 行汇 总分析 ,针对 执行 中存 在 的问题 ,应 及时予 以纠正并 完善 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管理局和各单位要加强会议费管理 。分别承 担 以下职责 :

 省财政厅 、省政府机关事务 省财政厅 负责 制定和修 订省 级会议 费 管 理办法 ,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单位 报送的会议经费进行核定 :对会议费支付结 算实施动态监控;对各单位报送 的会议年度 报告进行 汇总分析 , 提 出加强管理 的措施 。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省财政厅制 定和修订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 配合做好一 、

 二类会议的总务工作 ;配合省财政厅对会议 费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

 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的实 施细则 ; 负责单位年度会议编制和审批管理 :

 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 费 , 做好 相应 的财务 管理 和会计 核算 工作 . 对 内部会议 费报 销进行 审核 把关 ,确保 票据来 源合法 , 内容真实 、 完整 、 合规 ; 按规定报送会 议年度报告 ,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 控管理 。

 第十六条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 单位 会议 费 管理 和 使 用情 况 进行 监 督 检查 .

 主要 内容 包 括 :

 会议 计 划 的编 报 、 审 批 、 会 议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 会议费报销和支付 、 会 议 会期 、 规模是 否符合 规定 , 会议是 否在 规定 的地点和场所召开 ; 是否向下属单位、 企事业 单位或地方 转嫁 、 摊派 会议 费 :

 会议 费管 理和 使用等其他情况。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 宴请 ;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 严禁在 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各 单位应严 格执 行会 议用 房标 准 .不得 安排高档套房 ;会议用餐应安排 自助餐并严 格控制菜品种类 、 数量和份量 ; 严禁提供高档 菜肴 , 不安排宴请 , 不上烟酒 ; 会议期间一律 不摆花草 , 不制作 背景 板 , 不 安排茶 歇 、 水 果 ;

 各类会议一律不制作 、不发放纪念 品和文件 包 。笔记 本 、 笔 等会议 文具 不统一 发放 。

 实行 按 需领取。

 各单位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 、复印 机 、 打印机 、 传真机等 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会 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 不得安排文艺演出; 不得 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 的参观 :

 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了政报(公报)的法律地位。

 在《 山西政报》 上刊登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本为标准文本。

 · 33·

 ·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8 / 2014 - 敬彳 反

 禁组织高消费娱乐 、 健身活动; 不得额外配发 洗漱用 品 。

 第十七 条违 反规 定 ,有下 列行 为之 一 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 的责任 :

 计划外 召 开会 议 未经批 准 的 ; 以虚 报 、 冒 领手段 骗取 会议 费 的 ; 虚报会议 人数 、 天 数等 进行报销的; 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 擅 自

 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违规报销与会议无 关费用的:

 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上述 所列行 为 的 。由省财政 厅会 同有 关部门责令改正 , 追 回资金 , 并按规定报批后 予 以通 报 。对 直接 负责 的主管人 员 和相关 负 责人 , 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 嫌违法 的 , 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

 定点饭店或单位内部宾馆 、 招待所 、 培训 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 定处理 。

 第 十 八 条各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 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 , 制定会 议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省直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 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 十条本 办法 自发布之 日起施 行 。

 第 ...

篇七:山西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行[2013]531 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 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参照本办法, 结合实际情况, 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 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 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 是指党中央各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 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严禁无实质内容、 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财政部按照分地区、 分级别、 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 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 因工作需要, 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 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 民航发展基金、 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 火车、 轮船等交通工具的, 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 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 招待所, 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市场价格、 消费水平等因素, 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 下同)

 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 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 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

 。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 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 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 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 选择安全、 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 动车、 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 软卧)

 ,高铁/动车商务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 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 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市场价格、 消费水平等因素, 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 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 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 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 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 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不得向下级单位、 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订票费、 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 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 机票、 车票、 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 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 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 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 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 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 相关领导、 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 确保票据来源合法, 内容真实完整、 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 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

 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 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

 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

 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

 是否向下级单位、 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

 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不得接受礼品、 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

 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

 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

 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

 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

 转嫁差旅费的;

 (六)

 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违规资金应予追回, 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 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 培训, 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 会议、 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 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 往返会议、 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06 年 1 1 月 1 3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6]31 3 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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