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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10篇

时间:2022-09-21 12:3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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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10篇

篇一: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1 页共 14 页 单位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制度范本下面是的各位收集的单位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制度范本六篇,请您参阅。如您需要符合您实际要求的,那么您可以___网页两侧的:和在线客服,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一对一服务哦。

 【篇一】

 为全面准确评价干部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强化工作执行,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___县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绩办〔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由工作实绩考评、民主测评、加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工作实绩考评(满分为 ___ 分)

  1. 制度效能( ___)

 分)。主要考评执行考勤、请销假、值班、会议、效能建设等方面制度情况。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考勤无故未签名的每次扣___分,旷工的每天扣___分。

  (2)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应按相关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每超过___天扣___分。

 (3)值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___分;无故脱岗的每次扣___分;在上级部门督查时(含电话督查)被通报的或发生___需值班人员进行处置而不到场的,相关值班人员每次扣___分。

 (4)单位___的会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___分,不请假缺席的每次扣___分。

 (5)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炒股等,每查到一次扣___分。

 (6)服务态度横蛮、作风散漫、办事拖拉被群众___有违反机关效能行为并查实的,每次扣___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___分。

 2. 本职工作( ___)

 分)。主要考评对照上级部门对本镇的工作目标任务所确定的个人工作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在县里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分管领导、具

  第 2 页共 14 页 体责任人扣___分;如被“一票否决”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扣___分。

  (2)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每次扣___分;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每次扣___分;未及时报送材料的,具体责任人每次扣___分。

 (3)未认真履行联村工作职责,造成联系村村级事务、日常管理、干___伍管理混乱在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联系领导、责任干部分别扣___分、___分。

 (4)“三会一课”、“三村管理”等制度未落实,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一次,联系领导、责任干部分别扣___分、___分。

 (5)因工作方法不当或稳控不力导致矛盾纠纷发生并越级___的,经核实到县___访___次联系领导、责任干部扣___分,到___、___、宣城______次分别扣___分、___分和___分。

 (6)不服从联村任务分工每次扣___分;未按要求参加联村重大会议,每次扣___分。

 3. 中心工作( ___)

 分)。主要考评对照全局工作安排,部门及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单位所承担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包括本单位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镇党委政府___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无故缺席___次扣___分;因个人“庸、懒、散、拖”造成中心工作未按期完成的,经核实,每次扣___分。

  (2)个人在美丽乡村、环境整治、防汛、防火等___工作或其他阶段性重点任务中,被发现“躲、懒、拖”等情况的,经核实,每次扣___分。

 (3)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被市、县通报有秸秆禁烧火点的,责任区领导、具体责任人分别扣___分、___分。

 (4)因履职问题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每次分别扣___分、___分,如被“一票否决”的,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扣___分。

 另。

 (1)宣传报道被国家、省、市网站采用,分别加___分、___分、___分,被国家、省、市、县机关报刊采用,分别加___分、___分、___分、___分(此项工作累计不超过___分)。

 (2 2 )根据干部承担任务,超过 ___ 项任务的,每超过 ___ 项加 ___ 分。

 每年末,由被考评对象在总结当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自评打分;根据被考

  第 3 页共 14 页 评对象职务层次,一般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复核,党政副职(含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由主要负责人复核;镇党政正职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复核。

 (二)民主测评(满分为 ___ 分)

  测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___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及水平、创新意识、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每年末,由考评对象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按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两个层次分别进行民主测评,并分别计算出每人的平均得分。其中:科级干部民主测评得分=群众测评得分______%+单位领导测评分______%;一般干部民主测评得分=群众测评分______%+单位领导测评分______%。

 (三)加减分

  1. 奖励加分(不超过 ___)

 分)。

 (1)本年度内凡干部个人或所分管、负责的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 10、6、3、___分;受到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分别加 6、3、___分,同一项工作获得多层次表彰者,按最高获奖层次标准计分,不重复加分。

  (2)干部个人或工作在全县性的会议上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点名表扬的,一次加___分。

 (3)本部门工作受县委或县政府通报表扬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分别加___分、___分、___分。

 2.)

 惩戒扣分(扣分不保底)。

 (1)本年度内凡干部个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记大过的一次扣___分;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的一次扣___分;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被问责(除受党纪政纪处分外)的,一次扣___分。

  (2)干部个人或工作在全县性会议上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___分。

 (3)本部门工作被县委或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分别扣 2、2、___分。

 3. 分值来源。受表彰加分情况由各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会议点名表扬加分、批评减分情况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协调提供;镇主要领导会议点名表扬加分、批评减分情况,工作通报加分、

  第 4 页共 14 页 减分情况由党政办负责提供;受党纪政纪处分等扣分情况由镇___负责提供。

 (四)考核综合计分

  考核综合得分=工作实绩考评得分______%+民主测评得分______%+加减分。

 三、操作流程

 积分制考核评价从___年___月起开始,由镇党委、政府具体___实施,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 制定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干部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量化赋分,明确评价标准。经过___研究的细则报县考核办备案后___实施。

 2. 平时考核。确定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负责干部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汇总等日常工作。镇___每半年对照考核细则,对干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3. 年终考核。年末领导小组对照考核细则,对每位工作人员(含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提出先进及末位人员___。

 4. 积分评定。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根据在编在岗人数,分别提出先进和末位人员___,按___%的比例提出先进人员,按___%的比例提出末位人员(按比例先进人员名额在___人以上,名额尾数不足___人的,实行四舍五入;末位人员名额在___人以上的,实行去尾法)。先进人员原则上要按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分别提出。

 凡当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降级、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的直接定为末位人员。受到“一票否决”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作为先进人员评先评优。

 5. 公示上报。将每位干部全年积分情况上墙公示,接受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重新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次年___月底前将积分情况、先进和末位人员___,书面上报县考核办。

 四、结果运用

 1. 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得分靠前的,一般确定为 “ 优秀 ”等次,并优先推荐各类先 ___ 选。

 2. 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对当年考核得分靠前,工作实绩明显的,在培养推荐、提拔使用、岗位

  第 5 页共 14 页 调整等方面优先考虑。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尤其是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___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给予调整岗位、免职。

 3. 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的重要依据 。依据考核结果,对干部在目标管理考核等奖金分配上,拉开一定档次。

 五、工作要求

 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工作在镇“强化工作执行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___

 负责___实施积分制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干部积分管理日常考核管理台账,于每月底前向县考核办报送有关材料。

 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担当,公平公正,考准考实干部,对每位干部的评分要拉开一定的差距,不得搞“好人主义”。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确保积分制管理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配合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打击报复、团团伙伙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___监督电话:___。

 本考核办法从___年___月起实施,试行一年。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情况的,由镇“强化工作执行年”领导组负责解释。

 【篇二】

 第一条根据启效___发[___]__文件关于《___年___市机关效能“积分警示”考核实施办法(试行)___》,为进一步强化局机关、事业单位目标管理,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完成___年交通运输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对___年局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和职能目标考核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各事业单位和下属单位人员。

 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分级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机关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效能建设的___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联系)科室或站所的效能建设。

  第 6 页共 14 页 第四条机关效能 “ 积分警示 ” 考核管理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局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第五条各单位各科室机关效能建设年度积分为___分,在此基础上实行扣分积分管理。机关效能“积分警示”考核管理扣分周期为一个年度,当年积分不转入次年积分。局人事科对各单位的扣分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第六条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 “ 六型机关 ” 考评细则,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扣分。

 第七条推行“一案三追究”制度,即。明确责任人,追究当事人、直接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针对效能检查中发现的在管理上、制度上、体制上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整改到位。

 第八条每季度将各单位工作人员扣分情况进行汇总,计入各单位扣分台账中,对扣分较多、积分偏低的单位进行警示。每季累计扣分达___分的单位,列为黄色警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告诫;达___分的单位列为橙色警示,对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超过___分的单位列为红色警示,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警示谈话,并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条各单位(科室)要强化日常考核,为每个工作人员建立考核台账(借用人员一个月以上的,由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对自查或相关部门查实的问题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到个人,对照全市效能办“积分警示”的要求,相应实施分档警示,强化压力传递。年终将台账上报局人事科,局人事科将___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台账不全、不正确的扣___分,没有台账的扣___分。个人考核累计积分与年终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在本单位考核中列末二位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各单位(科室)将考核台账报局人事科,以便汇总上报通报。

 第十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 发文之日起试行。

 【篇三】

 ___县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工作力度,促进作风转变,高效服务群众,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末位查究有关规定,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分制管理。目前已经在___个部门、单位试行,计

  第 7 页共 14 页 划明年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中全面实行。

 积分制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分、活动分、守纪分、绩效分、评议分五大类,满分为___分。其中:

 1. 学习积分( ___)

 分)。主要指参加各级培训、本单位___学习和自学情况;衡量政治理论水平和掌握政策、提高综合业务能力等情况。

 2. 活动积分( ___)

 分)。主要指参加全县和本单位___的各类会议、文化宣传、联村包扶、调研走访、社会公益等___性活动,包括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情况。

 3. 守纪积分( ___)

 分)。主要指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否严守政治纪律、___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___领导,团结同志,廉洁自律,树立良好个人形象等。触犯党纪国法的人员,本项不得分。

 4. 绩效积分( ___)

 分)。主要指承诺工作、日常工作和交办工作,其分值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分类确定。

 5. 评议积分( ___)

 分)。主要指单位班子成员、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综合评价,其中半年民主测评占___分,年底民主测评占___分,领导班子年终评议占___分。

 积分程序按照“三会两公开”方式进行,即年初承诺定诺会、半年积分评议会、年终定分审议会,承诺事项公开、积分结果公开。积分结果按照积分分值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效挂钩,与年终目标责任书兑现奖(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挂钩,与干部教育培训、后备干部推荐、___选拔使用挂钩,与评优评先和晋升专业...

篇二: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校教职工考勤 管理 制度

  第一条为健全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编在岗的中心校人员、教职工、特岗教师、县用代教、幼儿园临时代教、领取县财政补助工资的保安及厨房后勤人员,中小学领取勤杂工人员工资的临时工,以下统称为全镇教职员工。

 第三条中心校、中小学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的考勤签到签退及统计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考勤制度,中小学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人员所有人员出勤情况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第五条中小学通过“钉钉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登记,原则上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具体考勤细则由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教科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第六条中小学所有教职员工在上班时间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职,不得随意脱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条中小学负责人因公外出执行报备制度,须提前经中心校主要领导审批、报备;其他教职员工因公外出须提前报中小学负责人审批,履行相关手续。

 第 八条中小学教职员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教职员工请

 假要填写《XXX 县教科系统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准假权限为: 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工请事假 3 天以

 内(含 3 天)、病假 7 天以内(含7 天),所在校(园)长审批;

 事假 3 天以上(不含 3 天),病假 7 天以上(不含7 天)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经所在校(园)长审批同意后报中心校长审批。

 请事假期限原则上 1 年内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超过按旷工处理。

 不能及时书面请假者,先口头请假,返回后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对本单位请假超过半年的,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第九条考勤情况由中心校每月统计、公布 1 次,纳入中小学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考评范围,作为平时考核、年终考核

 以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1、对出现迟到、早退和旷工等苗头性问题者,由中小学、中心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诫勉。

 2、因病请假一个月(不含一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

 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鉴定或证明(需加盖该医院的诊断证明专

 用章);请产假须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原复印件等填写《XXX 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报教科局审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被批准,擅自离岗

 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岗接受工

 作安排的。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 (5)在上班时间脱离岗位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其他工作的;

 (6)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当月旷工累计达 2(含)个工作日,不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

 工资;一学期旷工连续 5(含)个工作日或者累计 7(含)个工

 作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含)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含)天的按国家

 有关政策予以解聘、停发工资、辞退。

 第十条长期不能到岗正常工作的教职员工,区别不同情

 况申请办理离岗退养、病退或辞职手续。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到岗但能履职者,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教科局通过。

 第十一条对人事关系与现工作单位不符的实行分类管理,由教科局任命、借调、交流、分流的教师,在教科局所安排单位进行考勤,其他人员一律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考勤。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休婚假、丧假、产假等情况按照相关

 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县财政发放工资的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和

 通过劳务公司派遣人员、保安、后勤保障人员全部实行人脸识别考勤。

 第十四条超编学校不得雇佣临时人员。所有人员,先考勤,再发工资。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 202X 年 X 月份起执行,由中心校负责解释。

篇三: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的编制是为了更好的实行对职工的管理,以及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文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文一 为了全面落实牧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牧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早退、迟到在 15 分钟以内算早退、迟到,一次性罚款 舁 5 元,超过 15 分钟按请事 预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 ぱ 下班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 绗 不得代签,考勤必须与工资 湾 挂钩。

 2、因事不能上班 铈 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⒑ ,经领导同意后可以离开工 畛 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 蕃 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 雁 旷工处理,凡请事假每请一 偶 天扣除当日工资。

 3、职 疽 工所请探、婚、丧、产假等 烽 ,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 烨 后必须返回工作岗位,如不 仓 返回者按旷工处理。请婚假 祢 一般为 7 天,丧假为 3 天, 锶 凡属晚婚晚育的婚假可延长 ǐ 到21 天,产假按有关规定 重 执行。病假必须有医院的病 淮 历书和诊断证明,经牧场主 迁 要领导审批后,工资按照 6 楱 0%支付,因公受伤者工资  100%发放,月底由办公 橛 室报场财务室。

 4、实行 偬 不定期查岗制度,有事必须 衰 请假,在查岗过程中发现没 儡 有请假者、不在岗的一次性 疒 罚款 100 元,连续三次不 轲 在岗,将给予辞退工作岗位 牢 。

 5、在工作时间内喝酒 滢 、下棋、打扑克、赌博、玩 砾 游戏、干私活以及酒醉上班 眯 ,不参加牧场的各项活动和 ⑺ 周三、周五政治学习者,按 轩 当日矿工论处。

 6、如不 翟 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安排者, 氯 按旷工论处。

 7、旷工一 闳 天扣三天工资,旷工期间扣 斛 发工资计算基数为全部工资 泱 总额。

 8、考勤员负责对 吕 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公 爝 布一次,把每月考勤情况报 ┬ 财务室后,由财务室人员按 傥 规定当月兑现。

 9、职工 义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 宪 准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 鸵 15 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 ╊ 旷工时间超过 30 天的,给 逸 予除名。

  机关事业单 鹁 位考勤制度范文二 为加强 饕 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 墉 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 椤 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 踊 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 驹 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 渔 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棉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 睚 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 些 委(办

 事处)办公室指定专 ⅶ 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 鹰 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 喧 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 勿 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  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  “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 贽 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 藤 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 楮 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 躅 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 擤 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  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 稷(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 贤 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  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遁

 三、请销假规定 1、处 孥 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 К 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 断 事处)办公室备案。

 2、 爿 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 磲 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 料 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 谐 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 ┻ 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 翳 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 音 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 膈 导批准。

 4、病假三天( 歪 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  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 愫 限按上述第三项第 1、2、 吡 3 条规定执行。

 5、请假 け 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 ヵ 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 槛 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  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 x 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 鄱 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 Д 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 垮 ,应减除当年的

 年工假期。

 淼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  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 干 、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 偕 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  贴,以每月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  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 愫 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 吡 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1 个 蓥 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 蒈 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 纹 (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 躁 助三分之一);超过 3 天的 药 ,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 墚 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 状 ),全年累计旷工 10 天以 骣 上者,扣发年终奖。

 3、 磕 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 1 浯 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 吕 贴不予扣发;超过 1 个工作 诹 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 馄 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吃 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 粮 (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 娇 60 元);1 个月内事假天 岑 数累计达 10 天及以上的, 箔 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 臆 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 唷 。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 1 个 Ρ 月的,扣发年终奖。

 4、 孜 工作人员请病假,1 个月内  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 命 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 1 裉 0 天(含)以内的,其当月 办 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 1 羟 0 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 葆 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 鳃 聘人员每天扣发工资补助 2 敷 5 元);20 天及以上的, ъ 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  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助) 刀 。每年累计病假超过 6 个月  的,扣发年终奖。因公受伤 ︿ 人员在

 治疗期间不扣发岗位 诼 津贴。

 以上旷工、事假、 顷 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 鳗 则重新计算。

 5、工作人 条 员在年休假、探亲假、婚假 r 、丧假、产假、看护假和休 诶 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岗 尔 位津贴全额发放。

 符合计 瘿 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 滹 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 欺 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 饯 间岗位津贴按 60%计发。

 6、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ね 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岗位 旗 津贴按其应发额的 75%发 徂 放,当年不发年终奖。

 7 脔 、享受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 赢 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 ╅犯罪被依法审查、采取强制 矽 措施或羁押的,在此期间岗 ǚ 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停发,年 姚 终也不发奖金。经审查、审 睾 理,不构成违法、犯罪且不 嘞 受处分的,岗位津贴或综合 朊 补贴和奖金予以补发。除此 骈 以外,一律不予补发。

 五 匾 、要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 嶂 考勤人员必须负起责任,一 蒲 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如实 邂 上报考勤结果的,扣发考勤 啖 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篇四: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旷工 事假 病假 公差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456789序号姓名时间123211415161710111213合计 施工现场人员考勤表工程名称:

 考勤时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6272829222324303125181920项目负责人(签字)

 :

  说明:

  1、 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填写, 填写标准出勤为√ ; 旷工为× ; 事假为※; 病假为△; 公差为◎。

  2、 各项目部每月3日前向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上报上月考勤表, 未及时上报者, 施工现场人员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考勤表填表人及本项目负责人隐瞒或虚报, 将对填表人及负责人进行处罚。

  3、 考勤表填写范围为施工现场中公司正式、 外聘和见习期、 试用期人员。填表人(签字)

 :

篇五: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单位日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 嘭 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 工作人员考勤 员 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  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县 殓 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颗 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 妤 )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批准权  限 第五条 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 丐 县委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 宸 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  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偬

 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  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 键 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  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  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 D 位3 天以内的,应向县委书记、县长报告,并分别向县委 波 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履行请假手续,报县委组织部 浊 备案;3 天以上的,经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签署意见后 窖 ,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 k 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 玺 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 3 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 虏 准;3 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委书记 浦 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 ⒂ 七条 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 纨 (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县委书记、县长报告 宕 ,并分别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履行请假手续 羔 ,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 惘 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 胗 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 3 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 丝 告;3 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县委 洛 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县委组 碓 织部备案。

 第九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 掺 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  、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 媲 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 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 3 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 阎 假。

 第三章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 助 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  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 滤 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 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 矮 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 鸲 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 奋 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工作人 童 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 瞪 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 脲 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 鸹 病请假 10 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 黑 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 妾

 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

 手续,又不 醋 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法定的休假日、 剖 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考 层 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

 謇 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 经 干部的考勤档案。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 砍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 县委组织部 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 苜 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 ⅹ 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 泰 十条 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挝 、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 湍 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 号)、《  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 抢 (青劳人薪字[1999]166 号)、《关于国家工作 蜣 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 坭 ]18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 碹 》 (青人薪字[2015]538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

 期 隳 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与奖 盒 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 危 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  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 呲 (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 艚 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诞 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 豕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 21.5 天计算。

 (一)

 诿 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 烨 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 虢 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按有关规定 诙 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 3 个 黯 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炼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停发 乞 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 2 个月不满 6 个 蛄 月: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从第 3 个月起,按月工资的 飑 90%计发;工作年限满 10 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 1 锿 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 牦 人员病假超过 6 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 ㄖ 明奖,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从第 7 个月起,按月工资 犁 的 70%计发;工作年限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月工 碇 资的 80%计发;工作年限满 20 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 趸 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 孺 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 s ),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 荥 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 辘 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 埯 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 嘁 过 2 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 攵 待遇:

 1、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事假 30 天以内  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 30 天的,从第 3  1 天起,每请事假 1 天,扣除 1 天工资; 2、超过 5 个 庐 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 喈 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 羿 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 掏 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 噜 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健康 祠 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 闾 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 喑 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 曛 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考勤工 饨 作纪律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 艽 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 ⒚ ,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 粥 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  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 锡 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 穿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  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县委组织部、 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埃 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全年考勤情 香 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 虚 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 铽 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  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律检 赤 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 微 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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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 最新版 )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 3 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 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

 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 3 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 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 3 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 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 3 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 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 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

 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 10 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 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 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 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 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 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 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15]538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 21.5 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 3 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 、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 2 个月不满 6 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从第 3 个月起,按月工资的 90% 计发;工作年限满 10 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 100% 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 6 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从第 7 个月起,按月工资的 70% 计发;工作年限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月工资的 80% 计发;工作年限满 20 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 90% 计发;

  4 、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 、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 、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 2 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 、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事假 30 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 30 天的,从第 31 天起,每请事假 1 天,扣除 1 天工资;

  2 、超过 5 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 、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 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1 、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 、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 、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

  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 1、2、3 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 21.5 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1 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 3 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 10 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 1 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 1 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 60 元);1 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 10 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 1 个月的,扣发年终奖。

  4、工作人员请病假,1 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 10 天(含)以内的,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 10 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发工资补助 25 元);20 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

 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助)。每年累计病假超过 6 个月的,扣发年终奖。因公受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不扣发岗位津贴。

  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5、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岗位津贴全额发放。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按 60%计发。

  6、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岗位津贴按其应发额的 75%发放,当年不发年终奖。

  7、享受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被依法审查、采取强制措施或羁押的,在此期间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停发,年终也不发奖金。经审查、审理,不构成违法、犯罪且不受处分的,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和奖金予以补发。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补发。

  五、要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负起责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考勤结果的,扣发考勤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篇七: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 加强管理, 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结合“中心” 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 作息时间

  1. “中心” 实行每周 5 天工作日 、 每日 8 小时工作制。

 每周 一至周五为工作日 , 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 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

 8:

 30—11:

 30

 中午休息时间:

 11:

 30-13:

 00

 下午工作时间:

 13:

 00-16:

 30

 星期六、 日 为法定公休日 。

 二、 考勤制度

  “中心” 执行考勤签到制度, 职工每日 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

 月 末最后一个工作日 下午, 各部门部长负 责整理考勤统计, 交综合办公室, 作为职工当 月 出 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 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 早退、 旷工、 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 当 即按照“中心” 有关规定处理; 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 早退现象未记录的, 1 次扣除部门负 责

 . 人 10 元。

 ( 一)

 关于迟到、 早退、 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 纪律, 特制定如下规定( 以职工月 工资2500 元为例):

 1. 迟到:

 职工应在 8:

 30 之前到岗 , 8:

 30-9:

 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

 每月 迟到超过 3 次的, 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 113 元( 即 2500/22=113 元 )

 。

 2. 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 责人请假的情况下, 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 者视为早退。

 早退的处罚 办法为扣除当月 日 工资。

 3. 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 关手续而无故未到 岗 者视为 旷工。

 如无特殊情况, 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 3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 迟到或早退 3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 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 或一日 工资的 3 倍。

 当月 累计旷工 3 天, 年度累计旷工 30 天者按规定除名 。

 ( 二)

 关于事假、 病假的规定

  1. 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 可请事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

 . 时。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 要及时打电话声明, 回单位后及时补办, 否则 按旷工处理。

  2 天以内( 含 2 天)

 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并填写事假条; 3 天以上( 含 3 天)

 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 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

 部门负 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 或外出 离京)

 一律报“中心” 主任审批。

 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 事假在 15 个工作日 以内工资照发, 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 工资( 如超 1 天, 扣 1 天日 工资), 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 奖金。

  2.

 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 应请病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 2天以内(含 2 天) 病假只 须填写单位请假条, 向部门负责人报批。

 3 天以上(含 3 天) 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 并通知主管副主任, 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 因病休假在 2 个月 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工作人员 因病休假在 2 个月 以上不超过 6 个月 的, 工作年限不满 10年的, 发给本人原工资的 90% ; 工作年限满 10 年的, 工资照发。

 工作人员 因病休假超过 6 个月 的,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 70% ; 工作年限满 10 年及以上者, 发给本人原工资的 80% 。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 一经发现,“中心” 将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者, 解除劳动合同。

 .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 需经该部门负 责人同意。

 ( 三)

 关于各种假别

 1、 丧假

 工作人员 的配偶、 直系亲属、 同住岳父母( 公婆)

 去世的, 可以请丧假, 假期不超过 5 天。

 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

 假期工资照发。

 2、 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 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 在 30%以内的, 由本人自 理, 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 团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 与 父母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 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假期为 30 天;未婚员 工探望父母, 原则 上每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 20 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 每 4 年给假一次, 假期为 20 天。

 3、 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 给予婚假 7 天, 如符合男 25 周岁、 女 23 周岁 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 则增加奖励 7 天。

 假期均不包括公休、 法定节假日 。

 4、 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 节育、 绝育、 人工流产等假期, 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的产假为 90 天, 晚育的增加奖励假 1 个月 ( 不休奖励假的, 给予女方一个月 工资的

 . 奖励, 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 担 50% ), 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 可以再增加产假 3 个月 , 但减免 3 年独生子女奖励费( 独生子女奖励费自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 之月 起, 每月 发给 5- 10 元奖励费, 至独生子女年满 18 周 岁 止, 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 各发 50% 。

 5、 工伤假

 因公受伤, 休假视为上班。

 6、 路程假

 结婚( 不包括旅行结婚)、 奔丧、 探亲给路程假。

 路程假不算事假。

 7、 年度假

 工龄 1 至 10 年休假 5 天; 10 至 20 年休假10 天; 20 年以上休假 15 天。

 年假以每年 3 月 1 日 到次年 3月 1 日 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 15 天的, 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

 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 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 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 包括公休日 ,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 经“中心” 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 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 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 在内; 病假、 生育假、 路程假、 探亲假、 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 和法定节假日 在内; 婚假、 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 和法定节假日 在内。

 期间如有国家相关

 . 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四)、 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 期间需要加班, 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 六、 日 及法定节假日 加班, 需经“中心” 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 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篇八: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单位考勤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属各单位的管理,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对局属各单位考勤考核及请销假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上下班作息制度,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自觉服从安排。

 (二)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工作人员每日按上、下午进行考勤登记,各单位要建好考勤台帐,局纪委将对各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督查。

 (三 缀 )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每月迟到、早退达 3 次者, 逋 视同旷工半天。

 (四)休息日值班等同工作日考勤,无 ぞ 故不值班视同旷工。

 二、请销假制度 (一)因公外出 à 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外出 3 天以内者,须经单位 缶 主要负责人同意,3 天以上需向分管局长报告并经批准; 渲 单位负责人因公外出 3 天以内者,需向分管局长报告并经 糍 批准,3 天以上需向局长报告并经批准。

 (二)事假审 硅 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 3 天以内者,须经单位主要 П 负责人同意,3 天以上需经分管局长批准;单

 位负责人请  事假 3 天以内,需经分管局长批准,3 天以上需经局长批 罄 准。

 (三)病假审批权限。住院治疗,须持医院住院治 镁 疗证明,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及时委托他人请假或在出  院后 2 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因病在家休养,单位副职负责 胸 人以下(含单位副职负责人)5 天以内的按本制度第(二 蜩 )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5 天以上 15 天以内的必须持本  地乡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15 天以 捞 上 30 天以内的必须持本地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分 单 管局长批准,30 天以上的必须持本地县(区)级以上医 焐 院证明经局长批准;主要负责人 5 天以内的按本制度第( 滓 二)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5 天以上必须持本地县(区) 码 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局长批准。

 (四)婚育假规定。婚假 税 、产假、女职工流产假、男方护理假假期天数按《婚姻法 屁 》、《苏州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假期均视 楦 为出勤。

 (五)探亲假规定。符合探亲假条件的人员需 喜 休探亲假时,应提前 3 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假期视为出 怍 勤,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丧假规定。符合休  丧假条件的可申请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昃 假期均视为出勤。

 (七)年休假规定。累计工作已满 1 癯 年不满 10 年的,年可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 妃 的,年可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可休假 15 天。

 识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假期视为  出勤。休年休假,应提前 3 天以上提出书面申请,职工一 罪 般职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单位负责人需经局长批  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迎 、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 悟 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3、 卢 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 认 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 4 个月 赡 以上的。

 (八)各类请假人员离岗后,均要办理工作交 镉 接手续,防止工作脱节和出现空档。各类假期期满回到岗 螵 位后,应及时向其批假领导销假,并将请假审批报告存档 亏 备案。

 (九)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故缺勤者,按旷工 S 处理,旷工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 校 予处分和处理。

 三、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当月病、 圄 事假工作不满 10 个工作日的,当月工作性补贴(岗位津 篦 贴)按 50%计发,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发放。连续 林 病、事假达到一个月的,当月工作性补贴(岗位津贴)停 狐 发,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产前假和哺乳假期间  工作性补

 贴(岗位津贴)停发,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 ← 发放。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 ㄠ ,工作性补贴(岗位津贴)和生活性(生活)补贴全额发 疫 放。

 四、年度考核规定 年度考核按苏人通[1998 啶 ]130 号文、苏人保[2011]16 号文、《苏州市 软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日常管理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  考核》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规定 本《通知》自 2 渑 01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凡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按 劫 国家、省、市、区原有规定执行,今后如有新政策出台, 钻 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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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单位考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福建省莆田市为例 莆 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郑捷敏 [摘要] 考勤管理是事业单位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办公秩序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不断发 展,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 的合理有效的考勤管理模式,以此提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从而 将制度约束转化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自律 。该文以莆田市为例,结合笔者多年基层工作实践经验 ,从提高考勤管理的可行性、 完善制度的执行体系、依托先进技术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问题对策 对事业单位来说 ,考勤管理是工作管理中不可缺少 的一 部分 ,是保证正常办公秩序的需要 ,是培育信任的管理理念 , 更是人性化 、合理化的表现。因此 ,大多数事业单位都有相 对系统的考勤管理制度 ,以便对专业技术人员 出勤状况实行 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然而 ,随着 日常管理的深入 ,专业技术 人员和领导对考勤管理工作产生 了质疑 ,在考勤管理的具体 执行过程中面临着种种问题和困难。如何化解这些问题和难 题是事业单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1 辖 区内事业单位考勤管理现状 随着社会发展 ,莆田市事业单位考勤管理也与时俱进, 从最初的手写签到 、卡片打卡到指纹打卡 、人脸识别,考勤 制度的管理方式方法也不断创新完善。为了体现调查的广泛 性 ,本次组织 了对莆田市卫生 、农业 、招商 、行政服务中心 、 住建 、乡镇等 6 类事业单位的调查 ,共发放了 300 份调查问 卷 ,收回 285 份 ,有效 回收率为 95%;同时随机访问了每类 事业单位的 6 名人员计 36 人对考勤管理的认识和感受 。调查 结果是 :一是对打卡考勤的认识 ,认为打卡作为一种考勤办 法.它的积极意义和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占82%;认为打卡 治标不治本 ,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反对打卡考勤的占 10%, 认为应该对特殊 、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打卡考勤的占 5%,认 为考勤无所谓 的占 3%,二是缺勤原因调查表明 :认为 自己 T 作已经都按时完成,可以放松休息的占 30%,认为平时工 作都勤勤恳恳 ,临时有事外出,犯不着管的那么严的占 30%, 认为 自己直接下乡干公事 ,下乡手续办不办无所谓的占35%, 认为其他 比自己违规严重的大有人在 ,查岗是跟 自己过不去 的 占 5%。三是业绩调查表明:年终考核优秀等次中 自觉遵 守考勤规定的占 98%,工作业绩较差 中,不严格遵守考勤规 定的 占 87%。

 2考勤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理念 陈旧 调查中发现 ,各单位的考勤管理理念 ,强调的是对专业 技术人员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 ,各单位扮演的是管理者 的角 色 ,往往导致专业技术人员情绪上的对立。管理中的执纪严 明 ,处罚严厉 ,往往被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是单位缺乏人性化 , 苛刻要求 的做法 ,导致工作中出现上班不作为,出工不 出力 的现象。

 2.2 管理对 象不全 单位的管理机制,往往把领导者或资深高级技术人员列 入一个特殊的群体 ,独立于考勤管理制度之外 ,考勤管理的 对象只是针对一般 的专业技术人员或_丁勤人员 ,“特殊 的群 体”成为高高在上、不受约束的发号施令者,导致专业技术人 员心中出现一种不公平的想法 ,专业技术人员 口中不说 ,却 暗中产生抵触心理 ,考勤工作 自然而然就事倍功半 。

 2.3 遵纪意识不强 上班时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遵守考勤制度的意识不强, 有的不经部门主管同意私 自离开单位;有 的出外下乡、出差 , 没有意识去主动填写外 出登记单 ,办理外出手续 ,总是认为 自己是去办公事 ,办理公务去 向手续麻烦 ,即使查到,也是 去干工作 ;甚至有的迟到、早退就干脆不打卡 ,补办公务去 向单来规避违规行为。

 2.4 日常督查不严 在 日常考勤督查 中,有的部门从单位整体 出发,怕影响 部门形象,往往会出现上下级之间互为掩护,互为圆谎 ,甚 至被查到问题时,互相出谋献策 ,找关系,讲人情 ,试 图摆 2015 年第 7 期 (总第 103期 )49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福建省莆田市为例 平问题。而考勤督查人员,也碍于同事关系 ,不愿深究严查 , 只是做做形式,督促补办手续就放过,致使监督检查光打雷 不 下雨 ,查 处 问题不 了 了之 。

 2.5 考勤机制未完善 各单位在考勤制度制定方面 ,存在重惩罚轻奖励的现象 , 往往是如何惩处违规现象 的规定 占了大幅篇章 ,而如何表扬 优秀 、奖励先进方面的轻描淡写 ,一笔带过,特别是缺乏激 发士气 的激励机制 ,无法有效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 积极性。同时有的考勤制度规定的执行办法单一,与实践操 作尚有较大差距。

 3加强考勤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3.1 转变考勤管理理念 管理由“管”和“理”两部分组成。“管”是手段 、措施 、方 法 ,“理”是引导、理心 、顺气 ,只有理好每位专业技术人员 的思想 、心理 ,才能真正达到管理的 目标和 目的⋯。因此 , 在 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中,要切实改变只讲管 、不讲理 ,只会 严查 、不会疏导的旧观念 ,建立以理为主 、以管为辅 的理念 , 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心、爱护 ,对其思想的教育 、引导 , 及时解决好专业技术人员心中所想 、心中所盼的问题 ,才能 提高凝 聚力、向心力。此时 ,再加以制度的约束、规范 ,管 得明理 、合理 ,专业技术人员 自然就会认 同单位的管理理念 , 自然会从全局角度 出发 自觉遵守 、维护好考勤制度 ,考勤工 作就会走上规范化 的管理轨道 ,整个单位也就会呈现出规范 运作、井然有序的局面。

 3.2 树立单位领导等特殊人群标杆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或资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 考勤管理的重要性 ,坚持律己服人 、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 原则 ,从严要求 自己 ,树立标杆,做到“三带头” :带头遵守 考勤制度 ,带头坚守工作 岗位 、带头树立部 门形象 ,用 自己 的模范带头作用去督促影 响带动专业技术人员 ,从而更好地 带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据悉 ,有单 位实行笑容签到 ,即领导每天轮流在单位大门口,迎接每位 专业技术人员 ,上下级之间相互 问候 ,相互交流 ,使人倍感 温馨。这种领导带头 、树立标杆的办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3.3 严格考勤制度管理 加强考勤管理 ,首先要学得透 。要加强对考勤管理规定 和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 ,把制度和规定交到专业技术人员手 中,让大家知道考勤的最新规定和督查奖惩办法 ,使他们提 高对考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进一步养成遵章守纪的良 好习惯。其次要管得严 ,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会培养 自觉。没 有责任和制度的制约 ,即使是最勤勉 的乐手也会逐渐变成滥 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新加坡之所 以成为整洁 、有序的文明城 50 2015 年第 7 期 ( 总第 103 期) 市 ,与其严格 的社会管理机制是分不开的。如 :在新加坡没 有人敢于在公共场所抽烟 、随地吐痰 ,这是因为如果你触犯 了这些制度和规定,等待你 的将是严厉的曝光和处分,使你 再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正是这种空前严厉的制度造就了空前 的 自觉意识 。第三要查得实。要配备敢抓敢管的干部来抓考 勤工作 ,督查时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 ,对查到的违规人员严 格按照考勤制度落实奖惩 ,对一些不良现象 ,领导要坚决支 持督查人员,为督查人员打造坚强的后盾 。

 3.4 推行人性化管理机制 考勤管理中 ,管理要体现人性化的一面,要坚持从每位 专业技术人员的角度 出发,从引导的方法人手 ,来加强管理。

 一要树立集体观念。结合行评 、纠风等活动 ,加强单位形象 教育 ,加强单位道德文化建设 ,教育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树立 集体观念 ,增强他们的大局意识 ,努力达成“人人齐抓共管, 个个塑造形象”的共识 ,使人人都主动严守纪律 、主动维护集 体荣誉 。二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在考勤管理中,要切实做到 公开 、公平 、公正 ,不能谈关系 、讲人情 ,要坚持“一碗水” 端平 ,决不能因为放纵个别违规人员,而导致整个管理秩序 的破坏。三是要体现单位的温暖和关爱。对专业技术人员的 生活要关心关怀,对生病住院的 ,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看望 和慰问 ,给他们关心和支持 ,体现单位 的温暖 ;对产假 、探 亲假等 ,要及时批假,主动关心 ,有时只要一句关心的话语 就会使请假人员内心暖流涌动,就会使人更加地主动融入单 位的管理 。

 3.5 完善考勤体 系机制 各单位要在原有考勤制度的基础上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考勤体系和机制 ,对不适用 的条款和规定要根据形势的发展 及时予 以修改 ,特别是要注重激励机制的制定和修订 ,对表 现优秀的团队或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以激发他们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设立部门考勤奖 ,将绩效资金提取出 来 ,专门用于奖励优秀团队或个人 ,激励先进 、鞭策后进 , 使部门之间沟通更加顺畅,工作环境更加和谐 ,有效提高工 作效率[2】。另一方面,树立典型榜样 ,加以通报表扬 ,开展“学 先进促后进”活动 ,号召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向典型学习 、向先 进学习,使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考勤工作对推进各项工作和 实现个人 目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 技术 ,尽快淘汰人工签名 、卡片打卡的考勤管理办法 ,推行 指纹打卡和脸谱识别等现代考勤机制,堵塞考勤管理漏洞 , 增强制度纪律观念 ,使考勤工作更加高效透明。

 参考文献:

 [1] 萧鸣政.人力资源管理系统[M】.北京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0 [2]2 韩振燕.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探讨[J ].现代管理科学,2005( 1 1):55·56.

篇十: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严肃劳动纪律, 根据《公务员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 结合本县实际, 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 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坚持按时上下班, 严禁迟到、 早退。

 迟到、早退 5 次算 1 天旷工, 每旷工 1 天扣发 2 天工资。

 旷工连续超过 3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7 天的, 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 旷工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 予以辞退。

 二、 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 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的,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 1 次, 假期为 30 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原则上每年给假 1 次, 假期为 20 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 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 1 次的, 可以两年给假 1 次, 假期为 45 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 1 次, 假期为 20 天。

 中小学(含党校、 幼儿园)

 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 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1、 假期: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 年休假 5 天; 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已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3、 机关、 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

 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每应休未休 1 天, 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 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 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 给予 3 个月(90 天)产假。

 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 15 天。

  (2)女职工妊娠 3 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 20~30 天; 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 给予产假 50 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若体力不支, 经本人申请, 单位批准, 可请假休息, 休息天数可计算在 90 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 24 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男方可享受 5—7 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 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 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 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 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 2 个月以内的, 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 2 个月不满 6 个月的, 从第 3 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 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 90%计发; 工作年限满 10 年的, 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 6 个月的, 从第 7 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 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 70%计发, 工作年限满 10 年的, 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 80%计发。

  2、 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 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 当年病假超过 2 个月的, 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 病假超过 6 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 当年考核不定等次, 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 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

 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 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 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 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 即解除聘任资格, 按待岗处理, 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

 1、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

 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

 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 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 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 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 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以上的, 从 31 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 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累计超过 30 天的, 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人员从第 31 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 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

 1、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 可享受 3 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 男 25 周岁)的, 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3、 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 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 配偶、 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 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 根据具体情况, 由本单位领导批准, 酌情给予 1—3 天的丧假。

 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

 1、 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

 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本学期病假在 3 个月(含 3 个月)

 以上或者学期末、 学期初均请病假者, 不享受寒暑假, 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 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 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 加班等, 仍属工作时间, 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三、 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

 病事假的审批权限

 1、 职工请假, 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 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 职工请假, 连续事假在 10 天以内或病假在 15 天以内的, 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 事假超过 10 天或病假超过 15 天的, 由单位审查、 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 按职工管理权限, 分别报组织部、 人事局审批。

  3、 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

 县级领导干部、 乡 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 由县委书记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 由县长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 县人大、 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 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 镇、 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 10 天以内由本乡镇、 部门(主管部门)、 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 10 天以上的, 经本乡 镇、 本部门(主管部门)

 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 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 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 5 天以上、 病假 15 天以上, 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 哺乳假、 婚假、 丧假审批权限

 1、 职工请产假, 由单位审核, 主管部门登记批准, 报组织、 人事部门备案。

 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 探亲假、 婚假、 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

 1、 各乡镇、 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 由单位

 审批, 报主管部门和组织、 人事部门备案。

  2、 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 镇、 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 由县委、 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

 请、 销假程序

 1、 干部职工请假, 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

 请假期满后, 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

 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 办理销假手续。

  2、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 应办理续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 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 有关要求

 (一) 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 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 按月统计公布, 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 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 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必须秉公办事。

 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 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 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 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 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 加强管理, 做到值班不脱岗, 排班、 交接班有记录记载, 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

 组织、 人事、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 定期、 不定期地采取查岗、 查考勤表、 查《平时考核手册》 的填写情况等办法, 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 本办法下发后, 以前的有关考勤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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