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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8篇

时间:2022-09-26 14:10:03 来源:网友投稿

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8篇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国质检监[2004]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8篇,供大家参考。

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8篇

篇一: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检监[2004]557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 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 年 1 月 1 日起, 对糖果制品、 茶叶、 葡萄酒及果酒、 啤酒、 黄酒、 酱腌菜、蜜饯、 炒货食品、 蛋制品、 可可制品、 焙炒咖啡、 水产加工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等 13 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 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 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 4. 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5.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 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 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 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3)

 混合搅拌设备; (2)

 压片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1)

 化糖设备; (2)

 熬煮设备; (3)

 冷却设备; (4)

 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 (5)

 成型设备; (6)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 SB 10020-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2001 《凝胶糖果》; SB 10022-2001 《抛光糖果》; SB 10023

 -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2001《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真空烘箱; (四)滴定装置;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杀菌锅; (七)

 微生物培养箱;(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干燥失重 √

 √

 √

 4 还原糖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5 脂肪 √

 √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6 蛋白质 √

 √

 * 乳脂糖果测定

 7 铅 √

 √

 *

  8 总砷 √

 √

 *

  9 铜 √

 √

 *

  10 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1 二氧化硫 残√

 √

 *

 留量 12 着色剂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13 菌落总数 √

 √

 √

 14 大肠菌群 √

 √

 *

  15 霉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6 致病菌 √

 √

 *

  17 标签 √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 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 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三)

 分析天平 (0. 1mg)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3 可可脂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4 非脂可可固 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5 总可可固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6 乳脂肪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不要求。

 GB/T 19343-2003 和SB/T 10024-1992 项目 9 巧克力 制品 中巧克力的比重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10 水分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1 脂肪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2 蔗糖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3 铅 √

 √

 *

 14 砷 √

 √

 *

 15 铜 √

 √

 *

 16 糖精钠 √

 √

 * 17 甜蜜素 √

 √

 *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18 致病菌 √

 √

 *

 19 标签 √

 √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

 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 红茶、 乌

 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 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红碎茶)、 揉捻(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 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

篇二: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印发糕点等 7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2006〕 365 号

  关于印发糕点等 7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 对 28 大类食品中的糕点、 豆制品、 蜂产品、 果冻、 挂面、 鸡精调味料、 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 总局组织专家对 28 大类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附件 1)

 , 制定了糕点等食品 7 个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附件 2-8)

 ,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 —

  3.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4. 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2 — 5. 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 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 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 酱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 1: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 3 —

  — 4 —

  附件 2: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适量辅料, 并经调制、 成型、 熟制、 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如月饼、 面包、 蛋糕等。

 包括:

 烘烤类糕点(酥类、 松酥类、 松脆类、 酥层类、 酥皮类、 松酥皮类、 糖浆皮类、 硬酥类、 水油皮类、 发酵类、 烤蛋糕类、 烘糕类等)

 ; 油炸类糕点(酥皮类、 水油皮类、 松酥类、 酥层类、 水调类、 发酵类、 上糖浆类等)

 ; 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 印模糕类、 韧糕类、 发糕类、 松糕类、 棕子类、 糕团类、 水油皮类等)

 ; 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 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 片糕类等)

 等。

 申证单元为 1 个, 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饼)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饼)

 。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 调粉、 发酵(如发酵类)

 、 成型、 熟制(烘烤、 油炸、 蒸制或水煮)

 、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二)

 关键控制环节。

 — 5 —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消毒。

 并具备防蝇、防虫、 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 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 打蛋机)

 ;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 桃酥机、 蛋糕成型机、 酥皮机、 印模等)

 ;

 3.

 熟制设备(如烤炉、 油炸锅、 蒸锅)

 ;

 — 6 —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 醒发箱)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 7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干燥箱;

 (四)

 灭菌锅;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微生物培养箱;

 (七)

 生物显微镜。

 七、 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 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 8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

 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 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以同班次、 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 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

 样品分成 2 份, 送检验机构, 1 份用于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核心提示:

 近年来, 糕点食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餐点, 市场占有率在一半以上的

  — 9 —

 小型糕点企业和小作坊所生产的产品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 笔者对其进行了 分析, 提出了控制和预防措施, 供业内同仁参考。

 自古以来, 糕点食品就以其香甜可口等特点深受我国人民群众的喜爱。

 糕点食品不仅是我国传统节日探亲访友的馈赠佳品, 而且, 随着社会的发展, 它现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餐点。

 糕点是以面粉或米粉、 糖、 油脂等为主要原料, 配以蛋、 乳品等辅料、 馅料和调味料, 经和面、 成型、 熟制(烤、 炸、 蒸)

 等方式加工制成。

 我国的糕点生产具有悠久的历史, 糕点品种多达 3000 余种, 其中月饼、 桃酥、 蛋糕等糕点是典型的代表。

 在我国, 糕点食品主要在有固定场所的企业和店内生产, 以包装或散装的形式出售。但是, 纵观国内糕点食品市场,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除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外, 市场占有率在一半以上的小型企业和小作坊所生产的产品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 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糕点的可食性不符合质量要求, 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笔者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 根据糕点食品生产技术经验, 把该类质量问题的现象、 产生的原因及控制和预防措施综述如下:

 1 主要质量问题

  1. 1 感官指标不符合要求, 如产品夹生或产品呈焦糊状、 有异物或有辛辣的哈喇味等异味现象, 食用后有可能发生呕吐, 其中某些现象还有致癌作用;

 1. 2 砷、 铅、 黄曲毒素霉 B1 等卫生指标超标, 会有强烈的致癌作用;

 1.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会导致多种疾病的发生, 有些还可能有致癌作用;

 1. 4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超标造成发霉发粘现象, 食用后会造成腹泻;

 2 原因分析:

 2. 1 产品烘烤或油炸的温度和时间不够导致产品夹生, 烘烤或油炸过度则造成产品的焦糊状; 异物或异味现象是由于对使用的原辅料控制不严所导致, 如使用含砂量超标的面粉; 配料和面时将绳头、 包装碎片、 沙土或鸡蛋皮带进去; 工器具未清洗干净造成异味,产品同其它有异味的非食用材料混存, 造成异味, 使用的油脂或油脂含量较多的果仁等物料已酸败导致辛辣的哈喇味, 这是油脂酸败(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后所产生的酸、醛、 酮类以及各种氧化物造成的, 如小作坊生产的劣质油脂或来历不明的地沟油, 陈旧变质的果仁等; 产品储存期超过保质期或温度过高等因素造成油脂酸败;

 2. 2 砷、 铅、 黄曲毒素霉 B1 等卫生指标超标同样也是由于使用了 不合格的原辅料造成的;

 2. 3 糕点食品在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较多, 如甜味剂、 食用香精、 食用色素、 膨松剂, 防腐剂等, 生产厂家未按照 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的要求添加,如超量使用甜味剂导致甜味不正— 10 —

  常、 超量使用明矾膨松剂导致铝含量超标、 超量使用苏打类膨松剂导致味发苦发涩等,更有甚者使用了能够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非食用色素——工业染料如染衣料、 苏丹红等;

 2. 4 冷却和包装工序环境卫生质量差及储存环境不当等因素造成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超标;

 3 控制和预防措施:

 3. 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要求; 采购合格的原料, 索取相关质量证明并验证合格后才可投入生产; 在生产中按工艺要求配料和面, 避免将非食用材料混入; 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 清洗工器具; 产品库房内不得有其它杂物或有害物质堆放, 以避免受到污染;

 3. 2 严格按照 GB 2760-2007 的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添加非食用材料;

 3. 3 在生产中严格执行糕点生产操作规程, 保证产品烘烤或油炸温度和时间, 既不能不足造成产品夹生, 又不能过度造成产品的焦糊;

 3. 4 糕点是直接入口的食品, 必需确保冷却和包装工序环境卫生质量, 防蝇虫、 防尘、防潮设施完善, 员工个人卫生符合食品生产要求; 产品应储存在防潮、 环境温度符合要求的库房, 并离墙离地存放, 先进先出。

 总之, 糕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法律、 法规的要求, 一方面, 企业要自律, 在生产中应执行 GB 8957-1988《糕点厂卫生规范》 , 产品应执行 GB 19855-2005《月饼》 、 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 等标准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另一方面,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工商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 实施分类监管, 要求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生产环境、 进货台帐、 内部检验及库房储存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如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 者,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其及时整改乃至采取惩处措施。

 附件 3: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11 —

  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

 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两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食品, 包括腐乳、 豆豉、 纳豆等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非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制食品。

 包括豆腐、 干豆腐、 腐竹、 豆浆等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豆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 即发酵性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5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 12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选料和清洗。

 2.

 菌种的选择、 发酵的温度和时间。

 3.

 煮浆温度和时间。

 4.

 凝固成型。

 — 13 —

 5.

 生产加工中环境卫生的控制。

 6.

 成品的贮藏和运输。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杂菌的污染, 造成半成品和成品的腐败变质;

 2.

 蛋白质和氨基酸态氮含量过低;

 3.

 食品添加剂的超量和超范围使用;

 4.

 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厂房设计合理, 应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原料库、 加工车间、 成品库、 包装车间, 生产发酵豆制品的企业应有相应的发酵场所。

 加工车间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 包装车间应密闭有消毒措施, 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原料处理设备(如浸泡罐等)

 ;

 2.

 制浆设备(如磨浆机、 煮浆罐等) ;

 3.

 蒸煮设备(如蒸煮罐等) ;

 4.

 成型设备(如切块机、 压榨机等) ;

 5.

 发酵设施(如发酵笼、 屉等) ;

 6.

 干燥设施(如干燥机等) ;

 7.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等) 。

 除以上设备以外, 生产企业根据其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 必须具备其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如灭菌、 油炸等相关设备。

 — 14 —腐乳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5、 7。

 豆豉、 纳豆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3、 5、 7。

 豆浆、 内酯豆腐等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7。

 豆腐、 干豆腐等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 7。

 腐竹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 6、 7。

 (分装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7。

 )

 油炸等豆制品生产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1、 2、 4、 7。

 (外购豆胚的企业必备生产设备为:

 7。

 )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 ; 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 SB/T10170-1993《腐乳》 ; 相关的地方标准、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豆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 辅料, 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禁止反复使用。

 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

 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

 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

篇三: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 油、 糖、 蛋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适量辅料, 并经调制、 成型、 熟制、 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如月 饼、 面包、 蛋糕等。

 包括:

 烘烤类糕点( 酥类、 松酥类、 松脆类、 酥层类、 酥皮类、 松酥皮类、 糖浆皮类、硬酥类、 水油皮类、 发酵类、 烤蛋糕类、 烘糕类等); 油炸类糕点( 酥皮类、 水油皮类、 松酥类、 酥层类、 水调类、 发酵类、 上糖浆类等); 蒸煮类糕点( 蒸蛋糕类、 印模糕类、 韧糕类、 发糕类、 松糕类、 棕子类、 糕团类、 水油皮类等); 熟粉类糕点( 冷调韧糕类、 热调韧糕类、 印模糕类、 片糕类等)

 等。

 申证单元为1 个, 即糕点(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 饼)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 注明获证产品名 称即糕点( 烘烤类糕点、 油炸类糕点、 蒸煮类糕点、 熟粉类糕点、 月 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2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生产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 调粉、 发酵( 如发酵类)、 成型、熟制( 烘烤、 油炸、 蒸制或水煮)、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 酸价、 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 超范围使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 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消毒。

 并具备防蝇、 防虫、 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 应为封闭式, 室内装有空调器、 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 并设有冷藏柜。

 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 或设施)。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 如和面机、 打蛋机);

 2.

 成型设施( 如月 饼成型机、 桃酥机、 蛋糕成型机、 酥皮机、 印模等);

 3.

 熟制设备( 如烤炉、 油炸锅、 蒸锅);

 4.

 包装设施( 如包装机)。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 如发酵箱、 醒发箱)。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糕点、 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月 饼 GB19855-2005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 SB/T10032-1992 烘 烤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2-1994 油 炸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3-1994 水 蒸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4-1994 熟 粉 类 糕 点 通 用 技 术 条 件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 包装、 标志、 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 SB/T10377-2004 裱花蛋糕 SB/T10329-2000 《面包》 QB/T1252-1991 《月 饼馅料》 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 0. 1g);

 ( 二)

 分析天平( 0. 1mg);

 ( 三)

 干燥箱;

 ( 四)

 灭菌锅;

 (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六)

 微生物培养箱;

 ( 七)

 生物显微镜。

 七、 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 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 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 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 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 表 序号 1 外观和感官 2 净含量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4 总糖 检验项目

 发证 √

 √√ √√ √ √ √ √ * 面包不检此项 水蒸类、 面包、 蛋糕类、熟粉类、 片糕、 非肉馅粽子、 无馅类粽子、 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监督 出厂 √ √ 备注

 5 脂肪 √ √ *

 序号 6 碱度 检验项目

 发证 √ √ * 适用于油炸类糕点 适用于蛋糕、 果仁类广式月 饼、 肉与肉制品类广式月 饼、 水产类广式月 饼、果仁类、 果仁类苏式月饼、 肉与肉制品类苏式月饼、 肉馅粽子 √ √ √ 适用于月 饼 监督 出厂 备注 7 蛋白质 √ √ * 8 馅料含量 9 装 饰 料 占 蛋糕 总质量的比率 10 比容 11 酸度 12 酸价 13 过氧化值 14 总砷 15 铅 16 黄曲霉毒素 B1 防腐剂:

 山梨酸、苯甲 酸、 丙 酸钙( 钠)

 18 甜味剂:

 糖精钠、甜蜜素 色素:

 胭脂红、 苋菜红、 柠檬黄、 日落黄、 亮蓝 20 铝 21 细菌总数 22 大肠菌群 23 致病菌 24 霉菌计数 √ √ * 适用于裱花蛋糕 √ √ * 适用于面包 √ √ * 适用于面包 √ √ *

  √ √ *

  √ √ *

 √ √ *

 √ √ *

 17 √ √ * 月 饼加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 √ *

 19 √ √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 √ *

 √ √ √ √ √ √ √ √ * √ √ * √ √ * 只 适用 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 √

 25 商业无菌 26 标签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产品进行检验。

 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

 生产月 饼的企业应加抽月 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 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以同班次、 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 随机抽样至少 2kg( 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送检验机构, 1 份用于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审查组抽样人员 与 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 、 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 期。

篇四: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

 ( 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 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 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 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 3)

 混合搅拌设备; ( 2)

 压片成型设备; (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 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 1)

 化糖设备;( 2)熬煮设备; ( 3)

 冷却设备; ( 4)

 充气设备( 充气糖果必备); ( 5)

 成型设备; ( 6)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 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 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 SB 10018- 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 2001《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 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 2001《凝胶糖果》; SB 10022- 2001《抛光糖果》; SB 10023- 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 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 2001《压片糖果》; 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分析天平( 0. 1mg)

 ; ( 三)

 真空烘箱;( 四)

 滴定装置; (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六)

 杀菌锅; ( 七)微生物培养箱; ( 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1 感官 2 净含量 3 干燥失重 4 还原糖 备注

  √ √ √ √ √ √ √ √ √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 乳脂糖果测定

 * * * * 胶基糖果测定 5 脂肪 √ √ 6 蛋白质 7 铅 8 总砷 9 铜 10 锌 11 二 氧 化 硫残留量 12 着色剂 13 菌落总数 14 大肠菌群 15 霉菌 16 致病菌 17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 * * 胶基糖果测定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

 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 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

 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 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 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 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 ( 三)

 分析天平( 0. 1mg)

 ; (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监督出厂√ √ √

 GB/T 19343-2003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1 感官 备注 和SB/T 10024-1992 项目。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和SB/T 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3 可可脂 4 非 脂可可固形物 5 总 可可固 形物 6 乳脂肪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

 * *

 GB/T 19343-2003 项目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 不 要 求 。19343-2003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GB/T SB/T 和

 9 巧克力 制 品中 巧克力 的比重 10 水分 11 脂肪 12 蔗糖 13 铅 14 砷 15 铜 16 糖精钠 17 甜蜜素 18 致病菌 19 标签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 √ √

 GB/T 19343-2003SB/T 10024-1992 项目 和√ √ √ √ √ √ √ √ √ √ √ √ √ √ √ √ √ √ √ √ √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 * * * * * *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 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叶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

 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光洁( 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 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 ( 红碎茶)、 揉捻 ( 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茶生产必须具备做青( 摇青)、 杀青、 揉捻( 包揉)、 干燥设备。

 4. 黄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和干燥设备。

 5. 白茶生产必须具备干燥设备。

 6. 黑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和干燥设备。

 7. 花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

 8. 袋泡茶加工必须具备自 动包装设备。

 9. 紧压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 锅炉、 压制、 干燥设备。

 10. 精制加工( 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

 必须具备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设备。

 11.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称量、 干燥、 包装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9679《茶叶卫生标准》; GB/T9833. 1 《紧压茶 花砖茶》;GB/T9833. 2《紧压茶 黑砖茶》; GB/T9833. 3《紧压茶 茯砖茶》;GB/T9833. 4 《紧压茶 康砖茶》; GB/T9833. 5 《紧压茶 沱茶》; GB/T9833. 6《紧压茶 紧茶》; GB/T9833. 7《紧压茶 金尖茶》; GB/T9833. 8《紧压茶 米砖茶》; GB/T9833. 9 《紧压茶 青砖茶》; GB/T13738. 1 《第一套红碎茶》;GB/T13738. 2 《第二套红碎茶》; GB/T13738. 4 《第四套红碎茶》; GB/T14456《绿茶》; GB18650 《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 GB18665 《蒙山茶》; GB18745《武夷岩茶》; GB18957...

篇五: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3)

 混合搅拌设备; (2)

 压片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1)

 化糖设备; (2)

 熬煮设备; (3)

 冷却设备; (4)

 充气设备(充气糖果必备); (5)

 成型设备; (6)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SB 10018-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2001《硬质夹心糖果》; SB 10020-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2001 《凝胶糖果》; SB 10022-2001 《抛光糖果》; SB 10023-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2001《压片糖果》;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分析天平(0. 1mg)

 ; (三)

 真空烘箱; (四)滴定装置;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

 杀菌锅; (七)

 微生物培养箱;(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干燥失重 √

 √

 √

 4 还原糖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5 脂肪 √

 √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6 蛋白质 √

 √

 * 乳脂糖果测定

 7 铅 √

 √

 *

 8 总砷 √

 √

 *

  9 铜 √

 √

 *

  10 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1 二氧化硫残留量 √

 √

 *

  12 着色剂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13 菌落总数 √

 √

 √

 14 大肠菌群 √

 √

 *

  15 霉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6 致病菌 √

 √

 *

  17 标签 √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 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 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三)

 分析天平 (0. 1mg)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出厂 备注 1 感官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3 可可脂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4 非脂可可固 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5 总可可固形物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6 乳脂肪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不要求。

 GB/T 19343-2003 和SB/T 10024-1992 项目 9 巧克力 制品 中巧克力的比重 √

 √

 √

  GB/T 19343-2003 和 SB/T 10024-1992 项目 10 水分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1 脂肪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2 蔗糖 √

 √

 * SB/T10024-1992 项目 13 铅 √

 √

 *

 14 砷 √

 √

 *

 15 铜 √

 √

 *

 16 糖精钠 √

 √

 *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17 甜蜜素 √

 √

 * 18 致病菌 √

 √

 *

 19 标签 √

 √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

 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随机抽取 2kg(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 红茶、 乌

 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 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红碎茶)、 揉捻(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 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茶生产必须具备做青(摇青)、 杀青、 揉捻(包揉)、 干燥设备。

 4. 黄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和干燥设备。

 5. 白茶生产必须具备干燥设备。

 6. 黑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和干燥设备。

 7. 花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

 8. 袋泡茶加工必须具备自动包装设备。

 9. 紧压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 锅炉、 压制、 干燥设备。

 10. 精制加工(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

 必须具备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设备。

 11.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称量、 干燥、 包装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9679《茶叶卫生标准》; GB/T9833. 1《紧压茶 花砖茶》; GB/T9833. 2《紧压茶 黑砖茶》; GB/T9833. 3《紧压茶 茯砖茶》; GB/T9833. 4《紧压茶 康砖茶》;GB/T9833. 5《紧压茶 沱茶》; GB/T9833. 6《紧压茶 紧茶》; GB/T9833. 7《紧压茶 金尖茶》; GB/T9833. 8《紧压茶 米砖茶》; GB/T9833. 9《紧压茶 青砖茶》;GB/T13738. 1《第一套红碎茶》; GB/T13738. 2《第二套红碎茶》; GB/T13738. 4《第四套红碎茶》; GB/T14456《绿茶》; GB18650《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 GB18665《蒙山茶》; GB18745《武夷岩茶》; GB18957《原产地域产品 洞庭(山)

 碧螺春茶》; GB19460《原...

篇六: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证单元, 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

 ( 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 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 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 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

 →出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品蛋白质、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 由于加入了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糖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 3)

 混合搅拌设备; ( 2)

 压片成型设备; (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 除胶基糖果和压片糖果以外):

 ( 1)

 化糖设备;( 2)熬煮设备; ( 3)

 冷却设备; ( 4)

 充气设备( 充气糖果必备); ( 5)

 成型设备; ( 6)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1- 2003《糖果卫生标准》; GB 17399- 2003《胶基糖卫生标准》; SB 10018- 2001《硬质糖果》; SB 10019- 2001《硬质夹心糖果》;SB 10020- 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 2001《凝胶糖果》; SB 10022- 2001《抛光糖果》; SB 10023- 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 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 2001《压片糖果》; 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分析天平( 0. 1mg)

 ; ( 三)

 真空烘箱;( 四)

 滴定装置; (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 六)

 杀菌锅; ( 七)微生物培养箱; ( 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1 感官 2 净含量 3 干燥失重 4 还原糖 备注

  √ √ √ √ √ √ √ √ √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 乳脂糖果, 中、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 乳脂糖果测定

 * * * * 胶基糖果测定 5 脂肪 √ √ 6 蛋白质 7 铅 8 总砷 9 铜 10 锌 11 二 氧 化 硫残留量 12 着色剂 13 菌落总数 14 大肠菌群 15 霉菌 16 致病菌 17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产品色泽选择测定 √ * * 胶基糖果测定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品的类型。

 配料中原果汁含量低于 2. 5%的产品, 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含水果固形物的产品可标为水果 XX 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如有乳脂糖果产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以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可可脂、 代可可脂、 白砂糖、 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 可可脂( 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保温贮存→调温→浇模→包装→成品

 各种类型糖果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

 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使人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 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 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 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 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 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024-199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现行有效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地方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 1g) ; (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 ( 三)

 分析天平( 0. 1mg)

 ; (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监督出厂√ √ √

 GB/T 19343-2003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1 感官 备注 和SB/T 10024-1992 项目。2 净含量 √ √ √

 GB/T 19343-2003和SB/T 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3 可可脂 4 非 脂可可固形物 5 总 可可固 形物 6 乳脂肪 7 总乳固体 √☆√☆

 √☆ * GB/T 19343-2003 项目 √☆√☆

 * *

 GB/T 19343-2003 项目巧克力制品的巧克力部分 不 要 求 。19343-200310024-1992 项目 GB/T 19343-2003 项目 8 细度 √ √ √ GB/T SB/T 和

 9 巧克力 制 品中 巧克力 的比重 10 水分 11 脂肪 12 蔗糖 13 铅 14 砷 15 铜 16 糖精钠 17 甜蜜素 18 致病菌 19 标签 注:

 1. 带☆项目的标准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确定, 审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2.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标签要求:

 预包装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的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如执行标准为 GB/T 19343-2003, 并在标签上标注了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应按标准要求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使用甜味剂代替白砂糖制成的巧克力, 应在产品名称中加以说明, 如“甜蜜素巧克力”。

 √ √ √

 GB/T 19343-2003SB/T 10024-1992 项目 和√ √ √ √ √ √ √ √ √ √ √ √ √ √ √ √ √ √ √ √ √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SB/T10024-1992 项目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状况确定

 * * * * * * * *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 份检验, 1 份备用。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 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 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附件 2: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 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 共 9 类产品。

 果味茶、 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1 个。

 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 即绿茶、红茶、 乌龙茶、 黄茶、 白茶、 黑茶、 花茶、 袋泡茶、 紧压茶中的 1 类或几类;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

 1401。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流程。

 杀青

  揉捻

 干燥

  绿茶

  萎凋

  揉捻( 或揉切)

 发酵

  干燥

  红茶 鲜

 叶

 萎凋

  做青

  杀青

  揉捻

  干燥

  乌龙茶

  杀青

  揉捻

 闷黄

 干燥

  黄茶 萎凋

  干燥

 白茶

  杀青

 揉捻

  渥堆

 干燥

  黑茶

  制坯

  窨花

 复火

  提花

 花茶 茶叶

  拼切匀堆

  包装

  袋泡茶

 筛切拼堆

  ( 渥堆)

 蒸压成型

 干燥

 紧压茶 精制加工:

 毛茶

  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 分装加工:

 原料

  拼配匀堆

  包装 ( 二)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鲜叶、 鲜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造成茶叶产品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茶叶加工过程中, 各工序的工艺参数控制不当, 影响茶叶卫生质量和茶叶品质。

 3. 茶叶在加工、 运输、 储藏的过程中, 易受设备、 用具、 场所和人员行为的污染, 影响茶叶品质和卫生质量。

 ( 三)

 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的验收和处理、 生产工艺、 产品仓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 一)

 生产场所。

 1. 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 畜牧场、 医院、 粪池 50 米以上, 离开

 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 100 米以上, 远离排放“三废” 的工业企业。

 2. 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 8 倍。

 地面应硬实、 平整、光洁( 至少应为水泥地面), 墙面无污垢。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 1 次。

 3. 应有足够的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 辅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 不得混放。

 茶叶仓库应清洁、 干燥、 无异气味,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绿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 干燥设备( 手工、 半手工名优茶视生产工艺而定)。

 2. 红茶生产必须具备揉切 ( 红碎茶)、 揉捻 ( 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拣梗和干燥设备。

 3. 乌龙茶生产必须具备做青( 摇青)、 杀青、 揉捻( 包揉)、 干燥设备。

 4. 黄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和干燥设备。

 5. 白茶生产必须具备干燥设备。

 6. 黑茶生产必须具备杀青、 揉捻和干燥设备。

 7. 花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和干燥设备。

 8. 袋泡茶加工必须具备自 动包装设备。

 9. 紧压茶加工必须具备筛分、 锅炉、 压制、 干燥设备。

 10. 精制加工( 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

 必须具备筛分、 风选、

 拣梗、 干燥设备。

 11.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称量、 干燥、 包装设备。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9679《茶叶卫生标准》; GB/T9833. 1 《紧压茶 花砖茶》;GB/T9833. 2《紧压茶 黑砖茶》; GB/T9833. 3《紧压茶 茯砖茶》;GB/T9833. 4 《紧压茶 康砖茶》; GB/T9833. 5 《紧压茶 沱茶》; GB/T9833. 6《紧压茶 紧茶》; GB/T9833. 7《紧压茶 金尖茶》; GB/T9833. 8《紧压茶 米砖茶》; GB/T9833. 9 《紧压茶 青砖茶》; GB/T13738. 1 《第一套红碎茶》;GB/T13738. 2 《第二套红碎茶》; GB/T13738. 4 《第四套红碎茶》; GB/T14456《绿茶》; GB18650 《原产地域产品 龙井茶》; GB18665 《蒙山茶》; GB18745《武夷岩茶》; GB18957...

篇七: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 2006 版)》来自 ( 《关于印发食用 植物油等 26 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27 日 国质检食监〔 2006〕 646 号), 代替《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的原《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来自 《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 13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2004 年 12 月 23 日 国质检监〔 2004〕 557 号)

  实 施食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 乳制品、 可可液块、 可可粉、 可可脂、 类 可可脂、 代可可脂、 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 按照一定工 艺加工 而成的各种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 施食品生 产 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 2 个申 证单元, 即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 生 产 许可 证上 应 当 注 明糖果制品 及 具体申 证单 元 名称。

 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 其产 品类 别编号 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 品范围 实 施食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 或其他食糖)、 淀粉糖浆 或甜味剂 为主 要原 料制成的固态或半 固态

 甜味食品。

 二、 基本生产 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一)

 基本生产 流程。

 1. 硬糖、 乳脂糖果等:

 砂糖、 淀粉糖浆 →溶糖→过滤→油脂混合( 乳脂糖果)

 →熬煮→充气( 充气糖果)

 →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 2. 凝胶糖果:

 砂糖、 淀粉糖浆 →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 燥→( 筛分→清粉→拌砂→)

 包装 3. 胶基糖果:

 胶基预热→搅拌 ( 加入各种原 料和添加剂)

 →出 料→成型→包装 4. 压片糖果:

 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 ( 二)

 关键控制环节 。

 1. 还原糖控制。

 2. 焦香糖果焦香化处理控制。

 3. 充气糖果充气程度的控制。

 4. 凝胶糖果凝胶剂的使用技术。

 5. 成品包装控制。

 ( 三)

 容易出 现的质 量安全问题。

 1. 返砂或发烊。

 2. 水分或还原糖含量不合格。

 3. 乳脂糖产 品蛋白质 、 脂肪不合格。

 4. 含乳糖果和充气糖果,由于 加入了 奶制品, 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

 三、 必备的生产 资源 ( 一)

 生产 场所。

  糖果生产 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 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 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 生产 车 间、 成品库 和检验室。

 ( 二)

 必备的生产 设备。

 1. 胶基糖果:( 1)

 预热搅拌设备;( 2)

 成型设备;( 3)包装设备。

 2. 压片糖果:( 3)

 混合搅拌设备; ( 2)

 压片成型设备;( 3)

 包装设备。

 3. 其他糖果( 除胶基糖果和压片 糖果以外):

 ( 1)

 化糖设备;( 2)

 熬煮设备;( 3)

 冷却设备;( 4)

 充气设备( 充气糖果必备); ( 5)

 成型设备; ( 6)

 包装设备( 异型产 品除外)。

 四、 产 品相关标准 GB 9678.1- 2003 《糖果卫 生标准》; GB 17399- 2003 《胶基糖卫 生标准》; SB 10018- 2001 《硬质 糖果》; SB 10019- 2001《硬质 夹心糖果》; SB 10020- 2001《乳脂糖果》; SB 10021- 2001《凝胶糖果》; SB 10022- 2001《抛光糖果》; SB 10023- 2001《胶基糖果》; SB 10104- 2001《充气糖果》; SB 10347- 2001《压片糖果》; 有效的糖果地方标准; 备案 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 糖果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 施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产 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 许可证企业生产 的产 品。

 六、 必备的出 厂检验设备 ( 一)

 天平(0.1g); ( 二)

 分析天平( 0.1mg)

 ; ( 三)真 空烘箱 ; ( 四)

 滴定装置; ( 五)

 无菌室或超净工 作台 ;( 六)

 杀菌锅; ( 七)

 微生物培养箱; ( 八)

 干燥箱。

 七、 检验项目

 糖果的发证检验、 监 督检验和出 厂检验按表中 列出 的检验项目 进行。

 出 厂检验项 目 中 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糖果产 品质量检验项目 表 发证 监督 出 厂 序 号

 检验项目

 备注 1 感官 √ √ √

  2 净含量 √ √ √

  3 干燥失重

 √ √ √

  4 还原糖 √ √ √ 抛光糖果、 胶基糖果、 压片糖果不要求

 5 脂肪 √ √ * 乳脂糖果, 中 、 低度充气糖果测定

 6 蛋白质

 √ √ * 乳脂糖果测定

 7 铅 √ √ *

  8 总砷 √ √ *

  9 铜 √ √ *

  10 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1 二 氧 化 硫残留量 √ √ *

  12 着 色剂 √ √ * 根据产 品色泽选择测定 13 菌落总数 √ √ √

  14 大肠菌群 √ √ *

 15 霉菌 √ √ * 胶基糖果测定 16 致病菌 √ √ *

  17 标签 √ √

 注:

 1. 致病菌指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2. 标签要求:

 单件包装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 还应注明产 品的类 型。

 配料中 原果汁含量低于 2.5%的产 品,不得标为果汁 XX 糖果; 含水果固形物的产 品可标为水果 XX糖果。

 八、 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抽样应当按照下 列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所申请产 品品种, 随机抽取 1 种主 导产 品进行发证检验, 如有乳脂糖果产 品, 需增加抽取该类 产 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 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 期内的产 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 不少于 30 个最小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 每份样品为 1kg,

 1份检验, 1 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 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 签字、 盖 章 , 当场封存样品, 并 加贴封条。

 封条上 应有抽样人员 签名、 抽样单位盖 章 及抽样日 期。抽样单上 应注明产 品类 型。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 版)

  本细则代替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原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新增加的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

 巧克力制品应在证书上注明, 即糖果制品(糖果、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一、 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包括巧克力、 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和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是指以可可制品(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 白砂糖和/或甜味料为主要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 食品添加剂, 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固体食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是指以白砂糖和/或甜味料、 代可可脂为主要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 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剂, 经特定工艺制成的在常温下保持固体或半固体状态, 并具有巧克力风味(代可可脂白巧克力应具有其应有的风味)

 及性状的食品。

 二、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糖、 乳制品、 可可脂(代可可脂)、 可可液块或可可粉→混合→精磨→精炼(可可脂巧克力) →保温贮存→调温(可可脂巧克力) →浇模→包装→成品 夹心→涂层→包装→巧克力制品 (二)

 关键控制环节。

 1. 精磨过程, 控制物料颗粒度; 2. 精炼时间、 温度的控制, 调温温度的控制; 3. 成品包装控制; 4. 巧克力制品中巧克力的含量 (三)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产品品质变化, 表面花白。

 巧克力泛白的原因有两种, 由脂肪引起和由砂糖引起的花白。

 2. 口感粗糙或粘稠。

 巧克力最终细度决定于精磨过程的结果, 物料过大或大粒的比例过多, 口感粗糙; 但质点过小或小粒的比例过多, 则感到糊口。

 3. 油脂氧化酸败(果仁巧克力)。

 果仁巧克力较容易因油脂氧化而变味。

 4.

 代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容易产生皂化味。

 5. 贮藏中生虫、 霉变。

 包装不严和储存条件不当, 果仁等巧克力制品原料不新鲜, 造成产品变质, 无法食用。

 三、 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

 生产场所。

 巧克力及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 生产车间、 成品库和检验室。

 巧克力生产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分装企业生产区应具备独立的包装车间。

 包装车间温湿度必须符合工艺的要求, 保持清洁, 地面干燥无积水, 车间无异味、 无污染物,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

 其他条件应等同于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生产企业要求。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化油(化酱)

 设备; 2. 精磨设备; 3. 精炼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4. 保温贮存设备; 5. 调温设备(纯可可脂巧克力); 6. 成型设备(或涂层设备); 7. 冷却设备; 8. 包装设备(异型产品除外)。

  单纯巧克力制品生产企业不需具备精磨设备、 精炼设备、 调温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备包装设备(封口设备、 生产日期标注设备、 计量称重设备等)。

 四、 产品相关标准 GB 9678. 2-2003《巧克力卫生标准》 ;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 SB/T 10402-2006《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巧克力及其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

 天平(0. 1g) ; (二)

 刮板细度计或微米千分尺; (三)

 分析天平(0. 1mg)

 ; (四)

 真空烘箱。

 七、 检验项目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发证检验、 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标记的, 企业应当每年检验 2 次。

 巧克力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检验项目 发证监督感官 √

 √

 净含量 √

 √

 ☆可可脂(以干物质计)

 ☆非脂可可固形物(以干物质计)

 ☆ 总 可 可 固 形 物(以干物质计)

 ☆乳脂肪(以干物质计)

 序号 1 2 3 出厂 √

 √

 * 备注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不检此项目 √

  4 √

  *

 5 √

  *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不检此项目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不检此项目 6 √

  *

 7 ☆总乳固体(以干物质计)

 细度 制品中巧克力的比重 干燥失重 √

  *

  8 9 √

 √

 √

 √

 √

 制品不检此项目 √

  10 √

 √

 √

 制品不检此项目 11 铅 √

 √

 *

 12 总砷 √

 √

 *

 13 14 铜 糖精钠 √

 √

 √

 √

 *

 * 其他甜味剂根据产品使用情况确定 15 16 17 甜蜜素 致病菌 标签 √

 √

 √

 √

 √

 √

 * *

 注:

 带☆项目的数值按企业原始配料计算, 核查时查看配料记录并在抽样单上注明。

 八、 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 1 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应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不少于 50kg。

 随机抽取 2kg, 样品分成 2 份,

 1 份检验, 1 份备用。样品确认无误后, 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 当场封存样品, 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抽样单上应注明产品类型。

 九、 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自行加工果仁, 生产果仁类产品的企业, 应同时满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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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生产糕点和糖果需要几个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

 ;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

 ;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

 ;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申证单元为 1 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调粉、发酵(如发酵类)

 、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

 、冷却和包装等过程。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

 1. 微生物指标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糕点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糕点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库、 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闭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施,并设有冷藏柜。生产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施)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冷加工车间。

 糕点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

 ; 2. 成型设施(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

 ; 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

 ; 4. 包装设施(如包装机)

 。

 生产发酵类产品还应具备发酵设施(如发酵箱、醒发箱)

 。

 用糕点进行再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7099-2003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05 蛋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0-1992 片糕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1-1992 桃酥通用技术条件SB/T10032-1992 烘烤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2-1994

 月饼GB19855-2005 油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3-1994 水蒸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4-1994 熟粉类糕点通用技术条件SB/T10225-1994 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SB/T10227-1994 粽子SB/T10377-2004 裱花蛋糕SB/T10329-2000 《面包》QB/T1252-1991 《月饼馅料》SB10350-2002 备案的现行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糕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生产糕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必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

 ; (二)分析天平(0.1mg)

 ; (三)干燥箱; (四)灭菌锅; (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六)微生物培养箱; (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 糕点的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两次。

 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外观和感官 净含量 √ √

 √

 √ √ √

 2

 3 水分或干燥失重 √ √ √

 4 总糖 √ √ * 面包不检此项 水蒸类、面包、蛋糕类、熟粉类、片糕、非肉馅粽子、无馅类粽子、混合类粽子不检此项 适用于油炸类糕点 适用于蛋糕、果仁类广式月饼、肉与肉制品类广式月饼、水产类广式月饼、果仁类、果仁类苏式月饼、肉与肉制品类苏式月饼、肉馅粽子 适用于月饼 5 脂肪 √ √ * 6 碱度 √ √ * 7 蛋白质 √ √ * 8 馅料含量 装饰料占蛋糕总质量的比率 比容 酸度 酸价 过氧化值 总砷 铅 黄曲霉毒素B1 防腐剂:

 山梨酸、 苯甲酸、丙酸钙(钠)

 √ √ √ 9 √ √ * 适用于裱花蛋糕 10 √ √ √ √ √ √ √ √ √ √ √ √ √ √ * 适用于面包 适用于面包

 月饼加测脱氢乙酸 面包加测溴酸钾 11 * 12 13 14 15 16 * * * * * 17 √ √ * 18 甜味剂:

 糖精钠、 甜蜜素 √ √ *

 19 色素: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 铝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 霉菌计数 商业无菌 标签 √ √ * 根据色泽选择测定 20 21 22 23 24 25 26 √ √ √ √ √ √ √ √ √ √ √ √ √ √ * √ √ * * *

  只适用于真空包装类粽子

 八、抽样方法

 发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检验。抽取产量最大的主导产品。生产月饼的企业应加抽月饼。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以同班次、同规格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不少于 25kg,随机抽样至少 2kg(至少 4 个独立包装)

 。样品分成 2 份,送检验机构,1 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月饼馅料纳入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发证范围。

 (1)

 月饼馅料的基本生产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理、熟制(混合)、冷却、包装等环节。

 (2)月饼馅料必备的生产设备包括:a原辅料处理设施(清洗设施,粉碎设备等);b 熟制设备(如夹层锅等);c冷却设施;d包装设备(如包装机等)。

 (3)产品相关标准:SB 10350-2002《月饼馅料》;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4)检验项目:参考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月饼馅料的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总糖,脂肪,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二氧化硫,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丙酸钙(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色素(根据色泽选择测定),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标签,企业标准规定的其他项目。其中,水豆蓉馅、水豆沙馅不检干燥失重、脂肪、酸价和过氧化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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