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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3篇

时间:2022-09-26 1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3篇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2—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3篇,供大家参考。

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3篇

篇一: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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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 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依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琼医保规〔2019〕1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第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坚持统筹共济,保障基本;坚持以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依托,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发展;坚持门诊医疗费用分担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 省医疗保障局负责普通门诊统筹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信息化建设,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情况,对普通门诊待遇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全省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普通门诊统筹的经办工作,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全省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配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检查、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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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服务管理。全省二级及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管理、诊疗服务。

 第二章

 基金与账户管理

 第七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另行筹集,不单独建账。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户中设置普通门诊支出明细。

 第三章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第八条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 5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

 (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为300元,计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三)参保居民当年度未达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的,其剩余部分可结转至下年度,计入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额度,参保期间可依次结转,中断参保不再结转。

 (四)参保居民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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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居民分别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50%,个人支付比例为 50%。每日最高支付限额为 40元。

 第九条 普通门诊一般诊疗费不计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最高支付标准和每日最高支付限额,但计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一般诊疗费统筹支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 9元/次;一级医疗机构 8元/次;村卫生室 5.5元/次。每日支付一次。

 第十条 符合肺癌、胃癌、肝癌和大肠癌筛查条件的参保居民,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筛查。专项筛查费用不受每日最高支付限额限制,符合医保规定的,统筹基金按 50%支付,计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累计支付不超过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的 50%。

 (一)肺癌专项筛查。未被确诊为肺癌的 4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可进行肺部低剂量 32层或以上多层螺旋 CT的检查。

 (二)胃癌专项筛查。未被确诊为胃癌的 4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可进行胃镜检查(包括诊查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含病理检查)。

 (三)肝癌专项筛查。未被确诊为肝癌的 35周岁及以上男性和 45周岁及以上女性的参保居民、乙型肝炎病毒或(和)丙型肝炎病毒长期携带者、慢性肝炎和肝硬化患者、甲胎蛋白持续阳性者,可进行血清甲胎蛋白(AFP)和肝脏 B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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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肠癌专项筛查。未被确诊为大肠癌的 4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可进行肛门直肠指检、大便隐血试验(FOBT)检查,任一指标阳性的,可进行肠镜检查。

 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第十二条 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一)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二)不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 (三)享受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期间发生该疾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四)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结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五)住院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六)已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两病”患者,普通门诊使用降血压、降血糖的药品费用; (七)超过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及之后就医发生的一般诊疗费; (八)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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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十)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十一)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十二)其它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四章

 医疗费用结算

 第十三条 参保居民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应支付的,由参保居民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应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使用乙类药品无需先行自付,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按照我省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异地居住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居民,需在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原则上自费用发生之日一年内持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以就医当日开具,方视为有效。

 第五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十六条 参保居民可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录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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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一家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辖区内村卫生室)、一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一级医疗机构建立家庭医生团队与参保居民医疗服务签约管理制度。参保居民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因居住地迁移、病情需要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须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保证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拒绝参保居民的门诊就医需求。

 第十八条 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规范诊疗,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普通门诊用药,应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药事委员会评审等为由,影响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供应保障。

 第十九条 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如实记录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情况,参保居民需在门诊处方上签字,并留住址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条 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收费价格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上墙公示。每月公布本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需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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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疗证/卡)就医,自觉执行医保相关规定,遵守就医秩序。

 第二十二条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不得私自涂改就医单据,不得干预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第六章 基金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事先告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通过智能监控、人工抽查等方式,对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发现违规费用应在结算中予以扣除,并将违规情况逐级报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琼医保规〔2019〕1号)规定和《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内容对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清算挂勾。

 第二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不得串通病人伪造病历、检查资料、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非法套取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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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居民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琼医保规〔2019〕1号)、《海南省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发〔2013〕12号)及《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施行。

 本办法实施后,海南省相关厅局和市县相关部门之前出台的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二: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录 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 2022 学习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心得研讨发言材料  2022 学习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心得研讨发言材料  2022 学习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心得研讨发言材料  2022 学习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心得研讨发言材料  2022 学习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心得研讨发言材料  “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研讨发言材料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敢于担当是天津市正在深入开展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

 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重要求之一。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任务,提出“锤炼敢于担当、勇于斗争、善于作为的硬功”。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必须始终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精神状态,在机遇面前主动作为、敢为人先,在斗争面前挺身而出、敢抓敢管,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涉险滩,更好担负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时代重任。

 一、坚持以“干”字为先,勇挑重担敢担当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能否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是评价一个干部党性和作风最直接的依据。群众看领导干部有没有担当精神,就看他能不能干事、会不会干事,最终能不能把事干成。一心只想四平八稳、顺风顺水,到了攻坚克难的时候就打退堂鼓,碰上硬仗就吹撤退号,这不是真正的担当。只有想干愿干且敢干积极干,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奋斗姿态,才能直面矛盾,解决问题,将担当之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发扬伟大斗争精神。无论面对的是“硬骨头”,还是“烫山芋”,都要“拎着乌纱帽”干事,而非“捂着乌纱帽”避事,以直面困难的锐气和水滴石穿的韧劲顶着压力干、迎着困难干,传承海河儿女真担当真斗争的风骨、气节和胆魄,切实做到无私无畏、知重负重,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创造天津更加美好的未来。

 二、坚持以“实”字为要,真抓实干真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是不是实事求是可以从很多方面来看,最根本的要看是不是讲真话、讲实话,是不是干实事、求实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能实事求是地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才能真正深入了解一线情况,使工作接地气、见实情、有真招,确保业绩不折不扣、实实在在。如果背离这一点,只是热衷纸上谈兵、虚谈废务而不注重深入基层、脚踏实地,就会使工作脱离实际,最终贻误大事。可以说,“实”字是干部干事担事的真经,也是检验担当作为的成色。只有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锤炼担当作为的过硬本领。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一方面要树立尚实干、重实绩、讲实效的鲜明导向。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担当、崇尚担当、鼓励担当的良好风气,为那些干事创业、动真碰硬的干部开辟立足天津实际、大胆创新的发展局面。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干事担事。密切联系群众,发扬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做到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倾听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真正把情况摸实摸透,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三、坚持以“能”字为基,知行合一善担当 担当作为是一种作风,更是一种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既要有担当的‘宽肩膀”,又要有成事的”真本领”。”我们讲“敢担当”,说的是作风和勇气;讲“善担当“,说的是本领和能力。只有手里握有“金刚钻”,有“几把刷子”,

 才能在困难面前豁得出、关键时候顶得上,更好适应形势发展岗位需要。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一要提高科学思维能力来观大势、明方向。必须坚持历史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增强总揽全局、重点突破、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提高专业素养来补短板、厚底蕴。既要当“专家”,在主业主课上下功夫,成为专业精进的行家里手,又要当“杂家”,跳出职位限制,开阔眼界思路,丰富知识体系,做工作上的“多面手”。三要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来长见识、练本领。利用“沉下去”的锻炼平台,自觉到艰苦复杂地方和关键吃劲岗位历练,在实践中经受考验、磨炼意志、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为发展天津、建设天津、振兴天津贡献力量。

 四、坚持以“责”字为本,履职尽责勇担当 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系于责任担当。实践证明,干事担事、担当作为是党员干部做到履职尽责的基本标准,只有在大事难事面前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才能检验出党员干部的胸怀、勇气和格调。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一方面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和强烈的使命感,熟记自身职责所在。牢记民之所盼就是责之所在,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及时掌握、及时解决,在津沽大地的扎实实践中笃行担当;对自身部门、岗位的基本职能职责要烂熟于心,掌握相关法律政策依据,自觉把做好服务、提升效能作为分内事,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另一方面要抓好职责落实情况,争做事业发展的“实干家”。紧跟上级部署,

 将工作任务逐层细化量化并分解,真正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坚持以“严”字为尺,正风肃纪铁担当 担当作为光靠个人觉悟是不够的,必须靠严肃纪律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律严明才能打胜仗,只有把纪律作为保障,才能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打造一支令行禁止、担当忠诚的铁的队伍。奋进新征程、开创新局面,一方面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保持敬畏心,做到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党章要求的必须带头做到,党纪禁止的坚决不去触犯,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另一方面要高擎问责利器,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专项整治搞“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中梗阻”、“官爷”文化等突出问题的过程中强化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通过问责倒逼干部履行好“护林员”职责,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小为者不能大位、平者不能“要”位,从根本上推动党风政风向好转变,创造出无愧伟大时代、不负天津人民的历史业绩。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

 发言材料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是高品质生活的大都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不仅包括物质文化生活,还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内容。高品质生活是美好生活的直接体现,满足高品质生活必然是与促进共同富裕具有内在统一的关系。实现高品质生活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现阶段促进高品质生活,主要体现在就业、教育、健康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党代会对未来五年这几个重要方面的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

 一是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天津始终把推动高质量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就业质量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这次党代会强调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对不同的就业人群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制订了针对性的政策。在提升就业质量方面,注重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切实让百姓在高质量就业中获得高水平收入,过上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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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办好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教育。教育是促进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方面。这次党代会强调加强素质教育、扎实做好“双减”

 工作,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支持高校加快“双一流”建设、扶植一批冲击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学科等方面的要求,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切实满足人民对更好教育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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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健康是高品质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和魅力的运动大都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需要。这次党代会提出深入实施健康天津行动,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通过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发展健康产业,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全面发展等,让人民群众共享健康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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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基础,天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率先制定实施了第一部涵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这次党代会提出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通过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慈善事业,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关爱服务体系等,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在促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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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创造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发展文化事业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这次党代会提出深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通过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在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中,增强文化幸福感,提高生活品质。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心得发言材料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总体要求,提出了“高效能治理的大都市”的目标导向,并作出了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全面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天津、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汇聚磅礴力量、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完善高效能治理的制度体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高效能治理大都市建设,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是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无论是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还是深化群团改革、军民融合发展;无论是健全党组织领

 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还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都充分彰显了在党的领导下根本制度不断筑牢、基本制度更加完善、重要制度不断创新的历史性成就,天津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为特征的制度体系日渐成型并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因此,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完善高效能治理的制度体系,是天津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的重要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效能治理的价值导向。要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证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高度统一。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将网格化管理等新型治理技术应用于治理服务体系,开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的新途径、新平台。要为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共危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内容,是唯物史观和党的性质、宗旨在国家安全领域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打造高效能治理的法治引擎。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从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出了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明确任务。其中,法治

 天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法治政府是法治天津建设的关键和法治社会建设的保障,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天津的条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而实现高效能治理新提升的关键,在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深化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深化行政决策法治化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天津直辖市特点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涵养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思维,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市第十...

篇三: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汇报 市乡村振兴局

 (1 2021 年 年 0 10 月 1 12 2 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去年工作总结 2020 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参保工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全部参保,参保率 100%。同时加强与医保等部门配合,全年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累计报销××万人次,支出××亿元,大幅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落实脱贫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立足实际优化调整资助参保和医保扶贫倾斜帮扶政策,实事求是确定待遇标准,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制度可持续。

 二是配合市医保局联合下发《××市 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给予 320 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 280 元定额资助。过渡期内,识别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 250 元的定额资助,纳入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监测人口给予 160 元定额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

  2 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三是及时与市医保局对接,将“两类人员”(脱贫人口与监测户)(新识别监测户共××户××人)的数据提供给医保部门;同时先后 2 次召开乡村振兴系统城乡医保参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参保工作,要求各县区乡村振兴局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应保尽保。

 四是强化宣传,通过集中与分散宣传相结合形式,利用微信工作群、QQ 工作群、短信、局网站等多种媒介向群众推送缴费信息,介绍缴费方式,并充分利用扶贫工作站及扶贫专干纽带作用,做好参保缴费“广播员”,扩大医保缴费知晓率,提高医保征收效率。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8 号)精神,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目前,我市稳定脱贫人口(除低保和特困户)共××余人,由于以往个人缴费全部由政府资助,按照新的政策,每人 320 元的费用将由其本人承担,每家按 3 口人计算,需要缴纳费用 960 元,负担过重,有可能对参保率带来一定的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两类人员”的参保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加强政策解读,通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

  3 队、网格员入村入户宣讲、张贴政策文件,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强调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性、福利性、公平性,把参保的账给群众算清楚,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市、县(区)乡村振兴局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分析疑点数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会同医保、卫健、民政、教育、水利、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综合分析部门信息数据,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杜绝该参保的未参保、该代缴保费的未代缴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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