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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6篇

时间:2022-10-09 12:40:05 来源:网友投稿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6篇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方案标准版 作者:南河三月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 20222--20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6篇,供大家参考。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6篇

篇一: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方案标准版

  作者:南河三月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

 2022 2- - 2023 3 版整编汇总

 编号 :

 NHSYD D 01

 单位名称:某 纺织 厂 2022 年 X 月

 目

  录 第 第 1 章 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

 ............................................................................................ 4 1.1 编者按 .................................................................................................................................. 4 1.2 编制目的 .............................................................................................................................. 5 1.3 术语及定义 .......................................................................................................................... 5 1.4 编制依据 .............................................................................................................................. 6 1.5 基本要求 .............................................................................................................................. 9 1.5.1 健全机构 ...................................................................................................................... 9 1.5.2 完善制度 ...................................................................................................................... 9 1.5.3 组织培训 ...................................................................................................................... 9 1.5.4 落实责任 ...................................................................................................................... 9 第 第 2 章 工作任务及实施 ............................................................................................................... 10 2.1 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 10 2.2 责任及职责划分 ................................................................................................................ 10 2.3 隐患排查 ............................................................................................................................ 11 2.4 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 ........................................................................................................ 13 2.4.1 隐患分级 .................................................................................................................... 13 2.4.2 隐患的判定标准 ........................................................................................................ 14 2.4.3 隐患级别的确定 ........................................................................................................ 14 2.4.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 15 2.5 隐患分级治理 .................................................................................................................... 15 2.5.1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

 ........................................................................................ 15 2.5.2 一般隐患的整改 ........................................................................................................ 15 2.5.3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 16 2.5.4 整改期间的防范要求 ................................................................................................ 16 2.5.5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16 2.5.6 隐患治理验收 ............................................................................................................ 20 2.6 档案管理 ............................................................................................................................ 21 2.7 评审与更新 ........................................................................................................................ 21 第 第 3 章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 23 3.1 基础管理类 ........................................................................................................................ 24 3.2 生产现场类 ........................................................................................................................ 54 3.3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 63 3.4 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 97 3.5 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检查表 .............................................................................................. 102 3.6 隐患整改通知单 .............................................................................................................. 103 3.7 安全生产隐患通知单(排查)

 ...................................................................................... 104 3.8 安全生产隐患验收单(治理和验收)........................................................................... 105 第 第 4 章 附录样表......................................................................................................................... 106 4.1 表 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 106 4.2 表 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 107 4.3 表 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 107

 4.4 表 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109 4.5 表 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 110 4.6 表 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 111 4.7 表 7: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 113

 第 第1章 章

 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

  1.1 编者按 按 近年来,我国经济处于稳健上升的发展阶段,第二、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那么在经营过程中,企业如何做到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除了考虑企业战略规划之外,安全生产,无疑是重中之重。

 安全,是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国家对于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管控,越来越重视,也越来越严格。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再到企业安全培训、综合应急预案,整个安全管理体系对企业的生产起到了全方位的保驾护航。然而,安全生产事故依然时有发生,往往发生事故之后,在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上总能看到本不该出现的过失,最终导致了不可逆转的悲剧。这不得不让人深思:到底问题出在哪儿? 2019 年 3 月 31 日,盐城响水发生化工厂特大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最终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0 年 3 月 7 日晚,全国上下一心共抗重大传染病的关键时期,作为当地政府指定的重要嗝离点的福建省泉州市某酒店,发生楼体坍塌事故,造成 29 人死亡、42 人受伤。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有关部门调查组调查,该项目存在非法建设、违规改造等严重问题,对于安全隐患长期心存侥幸、违规冒险经营;同时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利,流于形式,最终酿成惨烈事故。

 笔者认为,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首先,部分企业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淡薄,对于安全生产心存侥幸、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当成儿戏,刀尖上踩高跷,贪图一时之利。其次,相关职能部门部分公务人员监管不利,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流于形式、疏于管理,最终对于企业安全隐患无法给出正确的指示和指导;第三,国民对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发现隐患后,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无法正确的做出判断和决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做,最终星星之火,酿成大祸。

 综上,笔者认为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企业

 应当切实担负起安全责任,以人为本,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于首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不抱有任何一丝侥幸;第二,地方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形式主义,更应杜绝违规开绿灯的行为,切实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第三,国家和社会应当逐步培养安全忧患意识,d 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才能让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1.2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公司安排,结合生产实际,公司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遏制事故的发生,我站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提升公司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通过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

 1.3 术语及定义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针对隐患开展的检查工作 项目组长:针对项目区域的企业依据企业危害类型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层级,负责不同层级排查工作的中介服务方技术负责人。

 1.4 编制依据

  序号 标准名称 文号 实施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9.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1.05.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6.7.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4.01.01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9 号 2009.01.24 6 《XX 省安全生产条例》 XX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7】第 80 号 2006.06.01 7 《XX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XX 省人民政府第 303 号令 2016.06.07 8 《XX 省消防条例》 2011 年修订版 2011.03.01 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17945-2010 2011.05.01 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2015.05.01 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2012.06.01 12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869-2008 2008.12.01

 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2011.10.01 14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2801-2008 2009.10.01 15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AQ/T 3047-2013 2013.10.01 16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 号 2015.02.28 17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083-1999 1999.1.02 18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2005.10.01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

篇二: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行业

 现场使用

 (一)手提式照明使用 36 伏(二)危险环境携带式电动工具使 用 36 伏(三)金属容器内使用 24 伏(四)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 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

 (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六)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安全电压标准》

篇三: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隐患排查表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

 二、引用的行业标准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1999)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GB11341-200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DB11/ 854—2012)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建筑灭火品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08 )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低电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503-2009)

 《二节轻金属拉伸梯安全标准》(GB12142-89)

 《剪叉式升降台安全规程》(JB5320-2000)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2003)

 《氧气站安全设计规范》(GB 50030-91)

 《室外给水设计规》(GB50013-2006)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3840-1991)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隐患排查表

 年

 月

 日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一、

 基础管理部分

 1 资质证照

 隐患分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1 资 质证照 1.1 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被涂改。

 (3)冒用、伪造或者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 1.2 消防验收报告 (4)未取得“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1.3 安全评价 报 告 备案手续 (4)未进行安全评价,无《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手续》 备案回执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 号)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隐患中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1.2 安 全生 产管 理机 构及 人员 1.2.1组 织机构 (1)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安委会职责不明确,未以文件形式任命,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2)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无会议记录,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

 (4)未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且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

 (5)未根据企业经营特点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或管理部门专业不匹配,不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需求。

 机 构 设 置 文件、人员任命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 基 本 规 范 》(AQ9006-2010)

 1.2.2岗 位配置 (1)未确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确定企业安全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3)未按规定配备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请主管部门、企业补充完善)

 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技术、设备等生产管理人员;  供应、营销、储存等经营管理人员;  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等安全保障人员。

 (4)未按规定配备与本单位运营相关的作业人员(请主管部门、企业补充完善):

 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  公辅岗位操作人员;  维修、化验、库管等作业人员;  工勤岗位人员;  后勤服务人员。

 岗 位 设 置 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 基 本 规 范 》(AQ9006-2010)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隐患中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1.3安 全生 产责 任制 1.3.1责 任制 建立 (1)未制定各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或未以正式文件发布。

 (2)未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职责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3)未制定各级组织负责人到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岗位安全职责,未做到“一岗一责”,或岗位安全职责与工作职责不符合,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不明确,  责任制文本、电子版文件;  评审、批准、发布文件;  发放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 化 基 本 规范 》(AQ9006-2010)

 1.3.2责 任制 履行 (1)企业主要负责未做出正式的安全承诺。

 (2)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各级人员不能按照规定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

 (4)未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 安全承诺、责任书 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文件

  4 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

 隐患中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1.4安 全生 产管 理制度 1.4.1法规 (1)未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不完善。

 (2)不能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未建立与本企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与标准数据库(文本或电子版),未建立清单。

 (3)企业未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每年 1 次进行符合性评价。

 (4)未将违法违规现象列入隐患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5)未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转化成本企业应遵照执行的制度规程。

 (6)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宣传教育未列入培训教育计划;未按计划执行,未培训考核。

  管理制度 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 法律法规、标准 规 范 数 据库;  符合性评价记录;  隐 患 整 改 计划;  隐患排查与治理记录;  规章制度;  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 化 基 本 规范 》(AQ9006-2010)

 1.4.2管 理制度 (1)未将所适应的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不包括:(请主管部门、企业补充完善基本制度类型与内容)

 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评审、发布、实施; 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符合性评价、更新;  安全投入计划制定、使用;  员工工伤保险缴纳;  安全例会组织、召开、落实;  领导带班制度;  文件和档案建立、保存、使用; 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考核与改进 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取证、复审、建档;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 安全设施配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报废拆除;  生产设备更新、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报废拆除;  特种设备安全制度;  施工和检维修方案、过程控制与验收;  应急值守制度:(采暖期内、国家和本市重要活动期间、重大节日等时段,按规定实行 24 小时应急备勤);  生产工艺与操作安全管理;  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现场监护、验收;  危险化学品与其他物资储存、搬运、装卸、运输安全; 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与控制; 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选用、监督;  职业病危害申报、监测、健康监护; 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使用、维护;  安全标志设置;  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  消防安全管理;  应急管理;  文本、电子版制度;  评审、批准、发布文件;  发放记录;  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 化 基 本 规范 》( AQ9006-2010);《危险化学品 安 全 管 理 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隐患中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 事故报告与处理;  安全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等。

 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

 (2)未以文件形式发布。

 (3)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 规章制度未列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未按计划执行。

  5 安全操作规程

 隐患中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1.5 安 全操 作规程

 (1)未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合。应制定的操作规程:(请主管部门、企业补充完善操作规程类型与内容)

  岗位操作规程;  锅炉、换热器、及供热设备操作规程; 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 特种作业规程(包括进入受限空间、动火、登高、起重等);  设备检修规程;  电气运行规程; (2)岗位操作规程未能定期修订,缺乏可操作性、有效性,内容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

 (3)岗位操作规程未发放到相关岗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或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4)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 操 作 规 程 评审、批准、发布资料;  操 作 规 程 发放记录;  操 作 规 程 培训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 基 本 规 范 》(AQ9006-2010)

  6 教育培训

 隐患中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1.6 教 育培训 1.6.1培 训计划 (1)未明确主管部门,未制定并实施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不准确。

 (2)未按计划进行培训、记录不完整、未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未实行档案管理、档案资料不完整。

 (3)未对进行评审,改进提高培训质量。

 (4)企业未保证安全培训资金和设施。

  培训计划(年、月度);  现场培训设备、设施、教材、师资等情况;  培训效果评价;  培训管理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1.6.2管 理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 (2)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不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 资格证书;  培训管理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1.6.3特 殊工种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

  资格证书;  培训管理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资格证不在有效期,缺少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

  资格证书;  培训管理台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 号令)

 1.6.4操 作岗 位人 员教 育培训 (1)未对全体人员进行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培训管理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2)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少于 24 学时。存在职业危害的,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

 新员工三级教育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3)转岗、复岗人员,未经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转岗、复岗人员培训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4)新技术、新设备、新项目投入使用前,未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相关培训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

 1.6.5其 他人 员教 育培训 (1)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对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培训内容与实际不符;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无专人带领。

 (2)企业未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企业未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准入证。

 相关培训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 基 本 规 范 》(AQ9006-2010)

  隐患中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检查方法

 依据标准

 1.6.6规 范档案 (1)未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档案,未做到一人一档。

 (2)未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评档案,详...

篇四: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S 13.100 W09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85—2018

 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018 - 04 - 28 发布 2018 - 05 - 2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T 3185—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滨州亚光家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保林、王路滨、孟令军、许增建、董城城。

 DB37/T 3185—2018 II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家用纺织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DB37/T 3185—2018 1 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的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和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其他纺织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1-2017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4.1.1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设备、技术、电气、工程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可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承担。

 4.1.2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对企业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通过高层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的范围中;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负责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为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负责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监督落实。

 4.1.3 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全总监)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具体负责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监督落实;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治理。

 4.1.4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协调和调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开展情况;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负责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督促各级人员按计划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

 DB37/T 3185—2018 2 患治理和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工作。

 4.1.5 财务部门职责。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以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监督隐患整改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4.1.6 职能部门职责。企业安全、设备、技术、电气、工程等专业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责,负责对本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指令下达、验证整改效果等工作进行督促、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4.1.7 生产部门职责。企业各分公司(厂)、生产车间、生产班组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并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治理。

 4.1.8 员工职责。企业员工通过对本岗位危险源管控措施的掌握会排查事故隐患;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本岗位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4.2 实施全员培训 企业应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隐患类别、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方法、重大隐患治理、隐患治理验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可与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培训合并进行,并保留培训记录。

 4.2.1 培训计划。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培训计划和责任绩效考核体系,收集培训资料、编制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和奖惩等内容。

 4.2.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和本实施指南,以及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2.3 培训层次。培训工作应分层次进行。公司级培训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范围包括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分公司(厂)级培训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厂)共同负责,培训范围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车间级培训由企业分公司(厂)和车间共同负责,培训范围包括车间各班组、岗位员工;各班组做好对岗位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4.2.4 培训记录。企业各层次培训应保留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记录、培训影像资料。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4.3 编写体系文件 企业应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办法(见附录A),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记录文件。企业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办法应以企业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或者纳入企业制度汇编。

 5 隐患的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的判定标准 隐患,应以危险源的风险是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水平或风险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为“不可承受的风险或失去控制的风险”。具体判定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

 DB37/T 3185—2018 3 ——不符合针对风险制定的“控制措施”; ——不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特定要求; ——不符合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违反企业采取的且被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追求。

 5.2 隐患的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2.1 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2.2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符合 DB37/T 2883-2016 和 DB37/T 3011-2017 第 5.1 条列举范围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保险粉、双氧水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保险粉没有设置专用仓库或露天存放; ——安装或使用燃气的场所未设置检测报警、防火防爆、泄压泄爆等安全保护装置,燃气设备、阀门、管路、法兰、焊缝有腐蚀、泄漏的; ——应当设置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生产车间或仓库,没有设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或核心生产部分停产停业方能排除的隐患; ——其他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中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隐患。

 5.3 隐患的分类 按DB37/T 2883—2016第6.2条的规定执行。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防控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确定隐患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B)和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C)。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为参考,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等其他要求,以各类基础管理具体标准要求为排查内容,按照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排查周期;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以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危险源或潜在事件和设备设施检查标准的控制措施为排查内容,按照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

 DB37/T 3185—2018 4 排查周期。

 6.2 制定排查计划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长,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6.3 隐患排查 6.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

 6.3.1.1 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设备点检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负责人和设备、电气、技术、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的检查和巡查。

 6.3.1.2 综合性隐患排查 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或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6.3.1.3 专业性隐患排查 根据家用纺织行业特点对设备、电气、消防、化学品、厂房建筑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

 6.3.1.4 专项或季节性排查 开、停车前、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段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火、防风、防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夏季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降温、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秋季以防火、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冻、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6.3.1.5 节假日隐患排查 节前对安全、消防、生产装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6.3.1.6 专家诊断性检查 企业组织抽调生产技术骨干,设立企业自己的安全专家队伍组织开展诊断性检查。自身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可委托安全服务中介机构或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6.3.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企业内或其他企业发生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事故后开展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DB37/T 3185—2018 5 6.3.2 排查要求 按照排查类型组织好全面排查,能够合并的排查类型可以合并开展。要及时、准确和全面的记录排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随时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做好沟通,隐患排查工作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6.3.3 组织级别 6.3.3.1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分公司(厂)级、处室/车间级、班组/岗位级。

 6.3.3.2 公司级排查,企业设立由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部分成员组成的安委会安全督导组,代表企业开展的隐患排查。

 6.3.3.3 分公司(厂)级排查,各分公司(厂)经理、副经理或其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开展的隐患排查。

 6.3.3.4 处室/车间级排查,车间、处室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技术骨干参加,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开展的隐患排查和各生产车间开展的隐患自查。

 6.3.3.5 班组/岗位级排查,班组长和员工参加,轮班、工段和工作岗位开展的隐患自查。

 表1 隐患排查类型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隐患排查的类型 隐患排查的级别 日常隐患排查 处室/车间、班组/岗位 综合性隐患排查 公司、分公司(厂)、处室/车间 专业性隐患排查 按专业类别划分的处室/车间级排查 专项或季节性排查 分公司(厂)、处室/车间 节假日隐患排查 分公司(厂)、处室/车间 专家诊断性检查 公司、处室/车间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分公司(厂)、处室/车间、班组/岗位 6.3.4 排查周期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和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类型,确定各级别隐患排查的周期。具体包括:

 ——班组/岗位级排查,员工每班次(8 小时)都要开展班前、班中、班后三次日常性隐患排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加大巡查频次,各班组(轮班、工段)每班开展一次日常性隐患排查(设备点检),适时开...

篇五: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莘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一章 编制依据及目的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以安全责任为中心, 落实层级的责任制, 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消除事故隐患, 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保护职工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是我们必须履行的职责, 也关系着每一个职工切身利益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 关系着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及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 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及人民的安居乐业, 所以绝不能掉以轻心, 必须认真对待。

 现场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 应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排查整改, 特制定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必须落实有效措施, 防患于未然, 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现将行业中多发性事故(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触电、 中暑、 粉尘、 坍塌、 火灾和爆炸)

 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供从事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作指导(也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要认真付诸实践, 并不断总结经验, 充实完善, 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 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 由分管日常工作的总经理任组长, 安全科等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

 各部门成立排查小组, 由负责人组长, 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 安全隐患被发现后, 责任部门应定人、 定时、 定措施消防安全隐患, 并复查记录。

 第三章 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方案

 安全生产过程中, 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相对较少, 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必须加强监控管理。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技术知识教育, 使他们熟悉操作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

 同进, 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 对于恐怕要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 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 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 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2、

 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 高跟鞋。

 3、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 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4、 不得攀爬脚手架。

 5、 进行悬空作业时, 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 作业层上部周边、 周边等, 必须设置 1.2m 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 1000N 外力的临时护栏, 护栏围密目式(2000 目)

 安全网。

 7、 边长大于 250 ㎜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 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 边长大于 150 ㎜的洞口, 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

 安全网, 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8、 各种架子搭好后, 项目经理部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 方准上架操作。

 第四章 触电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事故比较, 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 不明显, 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

 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小于 10mA 时, 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 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 10mA 时, 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 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 乃至人体窒息( “假死”), 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因此, 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 人体触电伤害得极易发生的。所以, 施工中做好好感防工作, 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 抢救伤者。

 1、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椐安全用电“装得安全、 拆得彻底、 用得正确、 修得及时” 的基本要求, 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在日常施工(生产)

 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2、

 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 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

 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 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3、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 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 距离不足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4、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 插头、 插座、 电气设备、 电灯等。

 5、 根椐不同的环境, 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6、

 带电体之间、 带电体与地面之间、 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 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距离不足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7、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 误操作的地方, 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 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提醒人们识别、 警惕危险因素。

 8、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壁起来, 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 防止人身触电。

 9、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 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 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

 与大地作电气连接, 减轻触电的危险。

 10、

 现场供电必须采用 TN-S 的四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 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 TN-S或 TT 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11、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 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而将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12、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 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 配电箱(二级)

 及开关箱(三级)

 均应做重复接地。

 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 接地电阻值≤4Ω ;

 13、 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14、 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15、

 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护, 严禁一闸多机, 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 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16、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 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第五章 中暑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 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 劳动强度大, 时间长, 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

 因此, 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1、

 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 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 从技术、 保健、 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

 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 在入暑以前, 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3、

 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 增加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

 注意保持充足和睡眠时间。

 4、 应根椐本地气温情况, 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利用早晨、 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 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 减少阳光辐射热, 以防中暑。

 还可根椐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 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5、 贯彻《劳动法》, 控制加班加点, 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 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 睡好、 休息好。

 6、 技术措施 6.1 进行技术革新, 改革工艺和设备, 尽量采用机械化、 自动化, 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6.2 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 室内通风良好, 室温不超过30℃; 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 也可采用活动幕布或凉棚, 减少阳光辐射。

 6.3 在车间内操作时, 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 侧窗进气, 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 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 或抽走热风, 降低车间气温。

 7.1 卫生保健措施 7.1.1 入暑前组织医务人员对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持

  久性高血压、 贫血、 肺气肿、 肾脏病、 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一般不宜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7.1.2 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 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 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

 暑期还可供约工人绿豆汤、 茶水, 但切忌暴饮, 每次最好不超过300 毫升。

 7.1.3 加强个人防护。

 一般宜选用浅蓝色或灰色的工作服, 颜色越浅阻率越大。

 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 并根椐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

 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 防止阳光曝晒。

 第六章

 中毒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

 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 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 硫化氢、 甲烷、 煤气等)

 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体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 亚性中毒现象。

 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时有发生, 特别是食物中毒, 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因此, 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本工程不计划在工地设置食堂和住舍) 1、

 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1 根除毒物。

 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 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害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

 1.2 降低毒物浓度 1.2.1 革新技术, 改造工艺。

 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 避免开放式生产, 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

 有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控制, 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

 采用新技术、 新方法, 亦可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

 1.2.2 通风排毒。

 安装通风装置时, 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 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

 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

 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内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 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 保持新鲜空气流通。

 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 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 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 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

  便于检修为原则。

 经通风排出的废气, 要加以净化回收, 综合利用。

 当建筑物地下室侧回填土方公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的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 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 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1.2.3 布局卫生。

 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 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 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

 有毒物逸散的作业, 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 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

 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 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 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

 1.3 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除普通工作服外, 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提供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装、 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

 应设置盥洗设备、 淋浴室及存衣室, 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

 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 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

 1.4 增强体质。

 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 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 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 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

 1.5 安全卫生管理。

 对于特殊有毒作业, 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 及时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1.6 健康监护和环境监测 1.6.1 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 排除有职业禁忌病者(心脏病、 高血压、 过敏性皮炎及外伤者)

 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

 坚持定期健康检查, 尽早发现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1.6.2 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

  第七章 火灾和爆炸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加强对可燃物的易燃物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限措施。

 1、 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1 组织措施 1.1.1 要建立、 健全消防机构。

 公司、 项目部要成立义务消防对, 并明确公司、 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1.2 公司、 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 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 对义务消防压进行

  灭火技能的培训,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1.1.3 办公场所、 集体宿舍、 设备、 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1.4 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 方法和路线, 使事帮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1.2 管理措施 1.2.1 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 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 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 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1.2.2 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1.2.3 在易燃、 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必须先办理“三级” 动火审批手续, 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 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 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 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1.2.4 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1.2.5 焊割(动火)

 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 消防部门的培训, 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 方可上岗, 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1.2.6 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 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电炉、 气化炉具, 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 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1.2.7 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 分堆储存, 甲、 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 必须分间、 分库储存。

 1.2.8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库房, 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 瓦以上的白炽灯高温照工具。

 1.2.9 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 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 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 做到人离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篇六: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自查Ⅰ级要素隐患自查Ⅱ级要素隐患自查Ⅲ级要素隐患自查Ⅳ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条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3条第(四)项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有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2条第二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2条河北省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7条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责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责(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行;(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行解决;(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一)必须明确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二)负责把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落实到班组;(三)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四)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五)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六)组织班组安全检查或班组安全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人员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员工职责 员工职责(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二)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装置;(三)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四)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明确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明确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明确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七)明确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3条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二)公司按法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开展安全大检查。(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七)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及时解决,(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部门,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并部署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8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31条“三同时”安全管理“三同时”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8条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7条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一)明确本单位值班的部门和岗位;(二)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三)明确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程序和要求;(四)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五)明确值班记录要求。《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

 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一)企业存在职业伤害的各个工种、工序和岗位都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二)现场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记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明确安全生产例会频次,(二)明确安全生产例会要求,(三)明确会议记录要求,(四)明确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部门和组织人员。《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管理人员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第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培训时间要求: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培训内容要求:(一)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律、法规和规章;(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3条“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区、队)、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4、15条转岗、复工教育 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9条第一款“四新”教育 “四新”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9条第二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3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条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事故管理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7条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34条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9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一、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二、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三、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四、应当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8条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机构和人员 机构和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3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条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 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65条档案记录 档案记录 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6条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8条保养记录 保养记录 所抽查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第31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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