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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1-23 17: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五篇(完整文档)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1

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2日起开始总公司20XX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商贸部、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维保中心、公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分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含采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祝兴成

  组员:*相关人员

  三、考核流程与要求

  (一)考核流程

  1、工作汇报。各部门工作总结,汇报全年主要工作、业绩、经验等;

  2、集中评议。测评、评选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部门”、“先进基层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特别贡献奖”等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评比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要求

  1、部门年终总结PPT形式进行汇报。

  2、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过不计入考核成绩。

  3、汇报要求务实、精炼、简明扼要。部门汇报内容包括:

  (1)今年各部门经营业绩和今年已取得的成绩,获得的奖项;

  (2)管理与创新改革措施;

  (3)明年工作计划,包括经营业绩、组织的活动,要有创意以及管理措施等;

  (4)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年的打算。

  4、工作要尽可能使用数据表达,数据要准确、详实,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

  5、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本部门评优工作。

  四、考核纪律

  1、坚持民主集中制

  2、被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

  五、日程安排

  1、20XX年1月10日(周五)上午9:30,各部门负责人到公司会议室411集中述职;

  2、召开总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2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药科大学绩效津贴实施办法(修订)》(药大人〔20XX〕263号)、《*药科大学二级单位绩效评价办法》(药大人〔20XX〕3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学校考核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考核个人。

  二、考核对象

  (一)二级单位:院部、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

  (二)个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二级单位考核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对院部分别设立绩效指标,主要考核增量。

  学校对院部的发展战略、制度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对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的工作理念、管理水*、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

  学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二)校级领导干部考核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校党政正职代表党政领导班子述职,并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三)处级干部考核

  每位处级干部对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个人总结的内容:一是述学: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关于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等情况。二是述职:重点回顾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管理职责情况,不能简单地以本单位部门的工作业绩来反映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要着重总结个人在有关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工作(成绩与不足),包括:管理精力投入、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等情况及实际成效;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思政教育、履行意识形态职责、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践行“一线规则”、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三是述廉:检查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其他人员考核

  1、院部:按照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考核。

  2、机关:考核政策水*、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教育教学辅助部门:考核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四、考核办法与程序

  采取分类考核,分级负责,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一)工作总结

  1、二级单位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服务中心部门测评模块填报总结材料。院部填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填报部门工作总结。以上填报须于20XX年1月8日前完成。

  2、校级领导干部根据教育部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3、处级干部填写《*药科大学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A4纸正反打印,个人总结篇幅在1500字左右)。

  4、其他人员须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服务中心年度考核模块,在线提交《*药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

  1、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

  由院部教职员工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可与院部职工大会结合进行。各院部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经院部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2、校级领导干部

  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参加述职测评大会的人员范围:校领导、两委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专任教师代表、党外人士代表、教代会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会人员听取述职并当场进行测评,填写民主测评机读卡投入票箱。

  3、处级干部

  正处级干部代表单位和个人述职,将述职报告电子版于20XX年1月8日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述职报告要以本部门、单位20XX年工作计划为依据,注重体现领导科学发展、完成重点工作及作用发挥、抓班子带队伍、疫情防控、落实教育部巡视整改任务、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建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等情况。组织部将统一格式,在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前3天挂到校园网主页,参加测评大会的全体人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阅。

  处级干部在本部门、单位进行述职,由本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将派人参加述职测评会。校领导对部门、单位和处级干部的测评在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上进行。部门、单位之间的互评由参加校领导述职测评大会的全体人员进行测评。

  正处级干部测评得分计算方法:全体校领导评价得分×45%+民主测评得分×35%+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得分×20%。

  副处级干部测评得分计算方法:全体校领导评价得分×40%+所在部门(单位)正职评价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30%+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得分×10%。

  4、其他人员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汇报,组织群众测评。

  (三)考核结果评定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二级单位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时表现,对被考核人提出评鉴意见。

  (四)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考核结果通知二级单位及个人。

  五、考核等级的评定

  (一)二级单位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院部、机关(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分别排名前20%且考核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的部门为A级,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为C级,其他单位为B级。

  (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按照测评体系及权重计算出处级干部综合测评得分。根据测评情况,分四类分别评定优秀:院部正副处级干部各5名优秀;机关(除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外)正副处级干部各5名优秀;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处级干部2名优秀;教育教学辅助部门处级干部2名优秀。

  二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级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新提任不满半年的处级干部,只做工作总结,进行述职,不参加测评,年度考核一般按称职等级计。

  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评定考核结果等级意见,经学校研究确定。完成重要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确定可评为优秀。

  (三)个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为15%。

  1、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级:

  (1)连续旷工5至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10至15天者;

  (2)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4)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5)经认定属较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

  (6)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

  (7)其他应认定为基本称职的情况。

  2、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级:

  (1)连续旷工超过7至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

  (2)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经认定属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

  (4)私下转让学校科技成果者;

  (5)私下在外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者;

  (6)工作责任心不强,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3万元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9)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10)其他应认定为不称职的情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考核,但不定等级,其考核评语可作为其今后晋职定级的依据:

  (1)新进校未满半年人员,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2)因病假、事假等原因离岗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目前在岗的教职工。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参加考核:

  (1)因病、事假超过半年以上目前仍不在岗的人员;

  (2)待聘人员。

  5、其他: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考核结果使用

  按照《*药科大学绩效津贴实施办法(修订)》(药大人〔20XX〕263号)和《*药科大学院部取得标志性成果奖励方案(试行)》(药大人〔20XX〕108号)文件精神,依据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结果核拨和发放绩效津贴。

  七、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校长担任,委员为全体校领导。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院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在绩效评价期末,各二级单位根据定量评价指标先进行自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二级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核实,并结合定性评价结果确定各二级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经绩效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

  八、时间安排

  12月31日前布置考核工作。

  1月6日前个人考核表数据审核完毕。

  1月8日前院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完成。

  1月13日前职能部门完成个人考核表数据修改。

  1月15日前职能部门完成院部绩效指标审核打分。

  1月15日前述职、民主测评。

  1月25日前评定考核结果、核拨奖励性绩效津贴。

  九、考核要求

  (一)全校各部门、单位对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凡参加考核的教职工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的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忌空话和弄虚作假。

  特殊原因暂无法参加考核的,经所在二级单位考核小组批准,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暂缓考核,适当时候及时补考。

  *药科大学

  20XX年1月8日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3

各单位/部门:

  为客观公正评估员工一年来工作表现,明确其贡献或不足,促进个人发展,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更好地与晋升、薪酬、培训等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 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工作室、分/子公司)在岗的管理、技术、职能岗位人员(实习生除外),为此次考核的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一)一般设计人员:主要考核工作业绩(75%)与工作态度(25%)两个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工作量(60%)与工作质量(40%);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40%)、沟通合作性(30%)、出勤情况(30%)。

  (二)专业/项目负责人:主要考核工作业绩(60%)、管理能力(25%)与工作态度(15%)三个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各占50%);管理能力包括沟通能力(40%)、工作分配(30%)、解决问题时效性(20%)、管理力度(10%);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40%)、服务质量(30%)、出勤情况(30%)。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主要考核工作业绩与管理能力(各占50%)两个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包括完成产值/项目(60%)、质量控制(25%)、成本控制(10%)、年度回款率(5%)四个方面;管理能力包括沟通协调能力(30%)、工作分配合理性(30%)、下属发展(20%)、管理力度(20%)四个方面。

  (四)职能岗位(包括普通人员和管理岗位):主要从个人述职与“德、能、勤、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个人述职内容主要是对20XX年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和不足、20XX年工作思路和举措进行阐述;“德、能、勤、绩”具体细化为各项指标分别进行评价。

  三、考核方法

  一般人员主要采取员工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能管理岗位、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增加交叉评价的环节。

  (一)员工自评:设计人员主要是针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和打分;职能岗位员工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存在问题与不足、20XX年工作思路和举措等,并结合考评表各项指标进行自评和打分。

  (二)上级考评:直接上级、公司领导分别对下属人员的年度工作进行评价和打分。

  (三)交叉评价:有关职能部门对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交叉评价,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其它部门对职能管理岗位进行交叉评价。

  (四)评价权重和计分办法:

  1、一般设计人员=组长初评*30%+分支机构负责人复评*70%(如无组长,则全部由分支机构负责人考评);

  2、专业/项目负责人=交叉评价*30%+分支机构负责人复评*70%;

  3、行政助理=行政部初评*30%+分支机构负责人复评*70%;

  4、职能普通岗位=直接上级初评*30%+部门负责人复评*70%(如无直接上级,则全部由部门负责人考评);

  5、职能管理岗位=交叉评价*30%+分管领导复评*70%;

  6、分支机构负责人=交叉评价*30%+总经理复评*70%;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需改进、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从打分和有无重大失误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同考核结果及其应用如下表所示:

  2、视同“合格”的情况

  公司新进员工和当年内部岗位调动的员工,在新岗位全年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或其他员工有特殊原因的,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不参加年度考评,考核结果视同“合格”。

  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视同“不合格”

  (1)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含视同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

  (2)违反考勤管理办法,全年受到4次以上警告或2次以上记过处分者;

  (3)当年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明显不利后果的。

  四、考核实施

  本年度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可派人协助、指导、监督实施过程。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6日,准备及动员

  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15日,员工自评

  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4日,部门领导考评、交叉评价

  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2月29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考评

  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考核资料汇总及统计

  20XX年1月2日至20XX年1月10日,绩效反馈及申诉处理

  各单位行政助理务必于12月25日下班前将相关资料(附件1-6)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年度考评结果由各单位以适当形式告知员工,单位领导应积极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开展面谈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和提高绩效的意见。

  五、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职位层级的晋升、薪酬分配等密切挂钩,希望员工重视年度考评工作,各单位务必精心组织本单位员工年度考评和总结工作,做到方法透明、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4

各部门:

  根据学校《20XX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5日起开始总公司20XX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党政办公室、财务部、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维保中心、公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分公司、餐饮服务分公司(含采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祝兴成

  组员:*相关人员

  三、考核流程与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召开:

  1、工作汇报。各部门工作总结,包括20XX年主要工作、特色、经验,20XX年工作计划等;

  2、集中评议。测评、评选总公司20XX年度“先进部门”、“先进基层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特别贡献奖”等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评比办法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要求

  1、部门年终总结PPT形式进行汇报。

  2、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过不计入考核成绩。

  3、汇报要求务实、精炼、简明扼要。部门汇报内容包括:

  (1)今年各部门经营业绩和今年已取得的成绩,获得的奖项;

  (2)管理与创新改革措施;

  (3)明年工作计划,包括经营业绩、组织的活动,要有创意以及管理措施等;

  (4)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明年的打算。

  4、工作要尽可能使用数据表达,数据要准确、详实,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

  5、各部门请于20XX年1月7日前完成本部门评优工作。

  四、考核纪律

  1、坚持民主集中制

  2、被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

  五、日程安排

  1、20XX年1月7日(周五)上午9:30,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到公司会议室411集中述职;

  2、召开总公司年终总结表彰会议(具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一: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20XX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

  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

  20XX年12月22日

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通知5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XX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系各部门的绩效进行考核,指导和检查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任组长,成员由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组成。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开展。

  各系各部门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各系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党总支负责人、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以及相关代表组成(原则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教师代表),系主任为组长;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二)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成员由纪委*、纪委委员及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组成,对年度考核工作实行监督,受理相关投诉。

  二、系(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绩效的原则,按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分类考核。其中:

  1、系科考核:突出年度中心工作,相对比较各系工作业绩的质量与工作努力程度。

  2、部门考核:突出工作效能与创新管理,相对比较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及推进学院相关工作情况。

  (二)考核内容

  1、系科考核:依据年度工作要求,重点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教学与科研工作、师资队伍与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考核。

  2、部门考核:依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要求,重点对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报告

  各单位依据考核内容,形成简明的写实性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附件3),连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等主要支撑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2、述职考核

  学院组织20XX年度系科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现场限时述职汇报。

  (1)系科考核: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共同参加述职汇报,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述职汇报60分,业绩情况40分。

  党总支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本系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工作特色亮点和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5分钟。

  系主任以PPT的形式汇报本系教学与科研工作、师资队伍与专业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5分钟。党总支负责人与系主任的述职不要重复,相互衔接,重点报告20XX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及亮点,不做一般性描述,突出工作推进度,尽可能量化展示,并严格控制汇报时间,党总支负责人、系主任汇报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

  根据现场述职情况,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系科年度绩效和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60分。其中,院领导考核评分权重占50%,职能部门考核评分权重占50%。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度数据统计,对各系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计分,满分为40分。

  (2)部门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述职汇报。

  部门主要负责人以PPT的形式汇报本部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创新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时间不超过7分钟。

  根据现场述职情况,院领导、系主任和党总支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院领导考核评分权重占50%,系科考核评分权重占50%。

  3、结果公示

  组织人事处统计考核结果并公示。

  4、确定结果

  公示结束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考核结果运用

  排名第一的系科和部门,年终考核绩效总额各增加15%;排名第二,各增加10%;排名第三的,各增加5%。

  年度考核绩效总额(含增加部分)一次性划拨至单位酬金账户,各系各部门结合本单位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自主发放。

  三、教职工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合同制、事业编、返聘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二)考核原则

  遵循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便于操作的原则。把立德树人放在教职工考核的首位,充分体现不同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特点,坚持分类考核。

  (三)考核内容

  各系(部门)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院绩效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并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公示后(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考核程序

  1、学院布置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各系(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核对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3、学院核定下达优秀等次指标。

  4、个人总结。个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在年度考核系统中填报《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5、民主评议。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等次,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6、学院公示优秀等次名单。

  7、学院审定考核结果。

  (五)其他相关事项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优秀”等级不得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

  2、当年到我院工作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新进人员,参加考核,确定等次;工作不满6个月的新进教职工及返聘教职工,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产假以及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定为优秀。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师德师风考核不通过。

  (2)因不服从教学安排,未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有一级教学事故或累计二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

  (4)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或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的;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

  (5)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态度恶劣,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给学院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6)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7)具有其他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情况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当年教职工年度考核:

  (1)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2)本年度退休人员;

  (3)接受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函〔20XX〕290号)办理;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参照《关于公务员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9号)执行,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1、按照“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绩效分配办法,量化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差距。

  2、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晋升、聘任、培训、奖惩和工资变动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放考核绩效,下一年度不得晋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无法调整工作岗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可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考核日程安排

  XXX学院

  20XX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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