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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完整)

时间:2023-01-28 13:20:06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公司、项目公司等上级单位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总承包部定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在总承包范围内开展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项目公司等上级单位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安排,总承包部定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在总承包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化安全生产认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各项活动,突出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以加倍的努力和更细致的工作,扭转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深入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系统解决和集中整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消除桥梁、隧道、高边坡、弃土场、职民工驻地等部位潜在安全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控制目标。

  (二)通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补齐短板,做到总成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管理工作程序,着力强化风险管控,以全面提升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总承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一)为抓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具体落实,总承包部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总承包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暂由安全部主任担任。

  (二)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切实将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四、集中整治重点

  各单位应结合本项目生产经营实际、风险隐患特点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的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制度建设搞形式、教育培训走过场等突出问题,以及土木事业部安全生产专题会上指出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专项方案与现场执行“两张皮”等问题和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认真梳理自查,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一)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要继续狠抓责任体系建设,及持续改进工作,2020年末全面完成“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党组织书记、相关职能部门及重点岗位在内三级履职清单的建设工作;重点整治各级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没有履职痕迹的情况;重点整治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安全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界面不清晰造成的相互推诿、履职“缺位”;重点整治各单位除安全部门外其他部门和各级人员不谈安全、不管安全;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履职不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走过场。

  (二)重点整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合规。重点整治未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四个责任体系”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加强对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动态管理;重点整治分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持证以及履职情况,未对分包商派出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到岗履职检查;重点整治安全总监身兼数职;重点整治项目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重点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资格认定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不真实,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与施工现场人员不一致,未收集更新分包商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信息等情况。

  (三)重点整治发包、承包、分包违法违规。重点整治未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等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重点整治分包商未按合同约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重点整治各分包商、各班组没有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缺失,安全管理基础不扎实;重点整治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开展走过场,班前会流于形式,甚至不开展现象。

  (四)重点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时值岁末年初,生产任务目标指标及工期节点压力导致生产与安全矛盾进一步凸显,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加上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不利天气影响,在诸多不利因素叠加,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红线意识,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进度、安全与

  效益之间的关系;重点整治在安全风险未摸清、事故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组织施工生产。尤其是面临节点工期压力大、施工作业点多面广、施工人员分散且流动性大等不利因素的项目部,更要坚决杜绝盲目抢工、赶工现象,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年终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五)重点整治高风险作业环节、区域、设施管控不到位。一是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工作成效,对照《国务院安全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风险进行动态管控,对经过辨识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油库、炸药库、危险固体废弃物等,应根据其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雷、防盗、防静电等安全设施;重点整治民爆物品审批、领用、发放、运输、使用、退库等环节不受控,尤其是对民爆物品出库、现场使用、退库环节没有落实专人监管的情况;整治爆破作业受影响单位通知不到位、爆破现场封闭清场警戒不到位,爆破后检查不到位;重点整治危险物品存储不规范,安全距离不足,入库、领用、发放记录不完善等;重点整治危险物品现场使用不规范,作业未履行审批程序,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等。

  二是重点整治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深基坑、高边坡、高桥墩、桥梁悬臂法施工、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载人升降设备、动火作业、受限空间、设备检修、瓦斯防治、跨线施工等高风险作业项目及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整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各项强制性规定等落实不到位;重点整治危险作业项目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

  患排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重点整治特种设备管理不合规,施工现场管理不合规,安拆无资质,吊索吊具管理不到位,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特种作业现场监督不到位;重点整治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操作性差、编审批流程不合规、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施工方案交底未按照三级交底要求完全覆盖到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交底内容针对性不强,危大工程实施过程无旁站无监督无验收等。

  (六)重点整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大而空”、现场执行“两张皮”;重点整治班组“三交三查”工作不落实、“两票三制”执行不到位,坚决遏制一线作业人员有章不循、有规不守等习惯性违章行为出现。

  (七)重点治理道路交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人工挖孔桩等易发事故环节。应对照逐项开展教育、交底、事故警示教育培训。重点治理平交道口、陡坡、急弯等部位警示是否到位;借用道路定期维护、有无使用套牌你、无牌车辆上路、无保护措施在路面行驶等。

  (八)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整治分包商不按要求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入场安全教育未全覆盖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走过场,教育培训内容无针对性,培训记录资料不规范;重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专业性、排查深度不够、排查范围不全面,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重点整治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管理经验和实践能力不足,现场安全管控风险能力不足;重点整治不重视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上级单位的检查,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隐患整改落实不力;重点

  整治应急能力建设开展不扎实,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开展不结合实际,预警监测信息发布、反馈、跟踪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五、集中整治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

  各单位应根据总承包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各部门、厂队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公司、事业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重要性,结合自身生产实际编制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整治重点、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单位要按照总承包集中整治方案中8个重点整治大项和重点整治细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机构与人员持证、安全风险管控、分包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技术方案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区域、设施管控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开展集中整治。各单位要列出安全生产整治清单,明确整治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人、工作时限等,整治措施要针对问题、抓细抓小,能改的立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改、限期改,制定整治计划,逐条逐项整治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

  总承包部将结合安全考核、节后检查、汛期检查等方式,对所属各项目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切实督促各项目解决安全生产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各项目部应根据集中整治阶段列出的工作计划,抓反复、反复抓,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系统性、深层的不足深入分析,研究根源性的解决措施并严格执行。

  (四)巩固提升阶段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回头看”,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以深入推进各项整治措施,巩固前期成果,进一步消除现场各类隐患,整治安全生产秩序,创建安全生产环境,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五)年度总结阶段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不足,对产生的问题系统进行研究和分析,研究对策,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迅速部署集中整治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总包部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能力,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内在要求。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制定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密切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和执法活动。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集中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总包部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专题会议、专项检查、班子会等方式深入研讨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问题以及整治工作重点,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进行统筹安排,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长效,并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履职为核心,进行责任分解,层层压实责任,要以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为根本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以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通报、考核评估等措施保障集中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加强考核,强化问责,保证集中整治工作实效

  总承包部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工作,通过专项抽查、岁末年初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复工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等手段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回头看”,对履职不到位导致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通报、约谈、警示、挂牌等手段进行严肃问责,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安全事件的,按规定从严从重问责,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四)注重总结,不断提升,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效

  各单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建档,做好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分析,从各个环节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短板,查清责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问题重复发生。将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提炼,固化为制度标准,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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