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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 (完整)

时间:2023-02-17 18: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当前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当前普法工作已经走过25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绝大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当前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关于当前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

  当前普法工作已经走过25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农民懂法、守法,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的普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广大农村正处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这个问题,我所进行了深入调研,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关于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工作方面问题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法制教育的成果

  以普安乡为例:宜宾县普安乡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川、滇结合部,金沙江与川云中路交汇处,有宜宾县南大门之称;全乡幅员面积93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22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近4万人,耕地面积30444.3亩;属深丘地貌,间有浅丘和河谷地貌;交通方便,通讯发达。经过五个五年普法教育,在普安乡辖区内,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逐步提高,特别是农民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的形式也从过去单一的发宣传资料、看看图片,发展到现在的集中学法、远程教育网络普法、法制文艺演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依法明辨是非能力提高,动辄打人或械斗的情况明显好转。二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加深,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三是遇事依法办理的觉悟提升。在涉及经济或民事关系时,能够按法律要求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纠纷时,能够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五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种事务,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农村法制教育的途径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度比较大,宣传途径相对陈旧、单一,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利用村两委开会、布置工作等时机,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人民调解员学习法律知识。这是当前农村党员干部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最主要的途径。

  二是参加乡镇上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学习会议和培训教育。这种机会和途径相对较少,每村每次参加的人员也不会太多。

  三是乡镇组织相关人员送法下乡,分发学习资料,向村民和外来人口作简单的法制宣传。

  四是利用广播、高音喇叭、法制宣传栏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

  五是邀请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同志给村干部、村民上法制课等。

  六是普遍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

  三、农村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开展法制教育中,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镇、村干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农村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一是法制宣传“死角”明显。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不断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悄然发生着变化;同时,很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数量增加,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加之现在,有些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开会时学习、在村公所张贴一块宣传栏;而村民自觉到村公所看着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较少,致使很多农村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村里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

  二是普法队伍自身素质不高。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农村法制宣传的主力军是广大农村干部。目前,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年龄偏大,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建设,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致使村民遇事常常越过村委会一级,直接到办事处上访,或集体群访,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法制宣传经费保障落实困难。目前农村的普遍集体经济匮乏,负债累累,无力支撑普法经费开支,严重制约农村法制宣传,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法制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四是普法形式针对性不强

  现在农村法制宣传常用的形式有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实践证明都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些方式的针对性仍然不强,宣传的内容不一定是农民的需要,对农民的吸引力仍然不够。

  四、解决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问题的对策

  “法律六进”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其中“法律进乡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而广大农民群众也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引导农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一)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机制,挖掘宣传资源。做好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是关键。要加强普法机制建设,充分调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村普法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落实保障措施。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农民法制培训、法制宣传资料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工作。

  (二)结合农村具体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农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及时高效地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农民群众手里,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法律素质的,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法治,规范依法治村的行为。

  (三)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普法载体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和思维习惯,不断创新普法载体,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现成法制观念。

  充分运用法制宣传栏、广播、农家书屋等渠道开展宣传,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展出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编印法制书籍、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等,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组织村民学法,正确引导村民收看法制节目,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搭建一些服务平台,经常性地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当前正处于“六五”普法启动阶段。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吸取“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后,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农村的各种宣传教育资源,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必将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为进一步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宜宾县司法局普安司法所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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