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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现况成效及-2025在全国依法科学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言 (范文推荐)

时间:2023-03-25 17:10:12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现况成效及-2025在全国依法科学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言 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现况成效及2021-2025在全国依法科学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言自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现况成效及-2025在全国依法科学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言 ,供大家参考。

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现况成效及-2025在全国依法科学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言

  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现况成效及2021-2025在全国依法科学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言

  自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来,46个先行地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垃圾分类达标率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依据不足,工作推进“冷热不均”;缺乏统一的规定,地区差异较明显;各环节衔接性差,整体绩效难提升;体系建设成本高,激励约束成效弱。为了依法科学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建议健全立法,厘清各方责任,全面均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党建引领,广泛宣传动员,促进垃圾分类的共治和精治;统一标准,规范各方行为,整体提升垃圾分类的水平;统一规划,衔接前后环节,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顺畅运转;创新科技,实施评价考核,探索绿色账户等激励机制。

  一、先行地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现状与成效

  在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等9部门进而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了有法可依,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4月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在全国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该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各地按照该法要求,参考北京、上海、深圳、长沙等垃圾分类先行地区的经验,科学谋划本地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工作。

  在地方层面,目前已有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等20余个省(区、市)的200余个地级城市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在46个先行地区中,已有30余个城市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法规或规章,其余的也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立法计划或已形成草案。总体来看,垃圾分类先行地区取得了如下成绩。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明显提升。在46个先行地区中,生活垃圾分类目前已覆盖7.7万个小区和4900万户家庭,居民小区覆盖率平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杭州、宁波、广州等18个城市覆盖率超过70%,垃圾分类达标率也不断提升。

  二是厨余垃圾分出质量逐步提高。随着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居民参与率逐步提升,桶前指导力度不断增加,厨余垃圾分出率不断提升。如北京市2020年7月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1764吨,分出率为8.13%,较4月下旬的日均309吨,增长了471%;较5月的日均740吨,增长了138%。北京市实施厨余垃圾分出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后,厨余垃圾质量达标的桶站数已达75.3%。

  三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显著提升。目前,广州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6%,超过《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的2020年年底达到35%以上的要求。上海居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已从2018年的15%提升至90%,日均可回收物回收量较2018年12月增长3.7倍,湿垃圾分出量增长1倍,干垃圾处置量减少38%,有害垃圾分出量同步增长13倍多。

  二、先行地区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问题

  因为工作基础和条件不同,工作尺度和方法不一,垃圾分类先行地区也出现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垃圾分类法律依据不足,工作推进“冷热不均”

  一是各地组织推动情况“冷热不均”。各先行地区为了响应中央要求,积极组织部署垃圾分类,总体呈现“上头热”的现象。但因缺乏法律依据,各方职责不明确,有的市、县及以下地方政府自觉地层层传导压力,社区热心宣传并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而有的地方压力传导的不够,组织推动不力,激励机制不健全,工作缺乏主动性,出现中间和下头“热冷并存”的现象。调研发现,凡是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的,都与强化党建引领有关;凡是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厨余垃圾分出率会高于无物业服务的社区,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数据显示,其高出率超过60%。

  二是企业包揽垃圾分类工作弱化了政府和居民的责任。市场化有助于加快垃圾分类进度,降低分类成本,便于监管考核,因此有的地方政府热衷于用市场化方式推动垃圾分类。虽然这样做短期可取得一些成效,但实际上是将自己的推动责任转嫁给了企业。一旦企业的分拣代替居民的源头分类,垃圾分类就处于“政府出钱、居民旁观、企业分类、交差了事”的尴尬境地,既不利于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也不利于居民履行垃圾分类的责任并养成垃圾分

  类的文明习惯。

  三、垃圾分类缺乏统一规定,地区差异较明显

  一是垃圾分类标准尚未统一。当前,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如上海市分为可回收、干垃圾、湿垃圾和有害垃圾四类,北京市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四类。典型地区的分类标准存在着显著差异,不利于城市间流动人群精准地遵守各地标准,影响国家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推行。

  二是垃圾桶设置各地不一致。在实施中,即使属于一个城市,也存在有的区域撤桶,有的区域不撤桶的现象;有的区段摆一个桶,有的区段摆两个桶,有的区段摆四个桶,甚至农村和城市的垃圾桶摆放一个样。这些设置五花八门,缺乏科学性、有效性和人性化的考虑。

  三是分类投放要求不尽合理。如北京市2020年5月1日实施垃圾分类至今,52.33%的受访居民反映所住小区要求厨余垃圾破袋,遇到弄脏手、闻臭味等麻烦。33%的受访者认为小区内垃圾桶撤桶并站、要求按时按点投放垃圾而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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