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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篇

时间:2022-09-28 18: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加强疫情防控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篇

篇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疫情防控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 2 月 9 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更精准、更扎实、更有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各类人员防控管理

  (一)确诊病例。要第一时间送到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积极探索有效治疗方法,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临床科研攻关,开展救治效果评估总结和经验共享,想方设法提高诊疗水平和临床救治效果,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疑似病例。要加强疑似病例增减趋势、疑似病例转化为确诊病例的比例变化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研判我市疫情发展趋势,控制住疑似病例增长速度。同时,加强检测技术攻关,加大筛查力度,优化检测流程,加快检测速度,及早作出明确诊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密切接触者。要精准把握、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适当提高集中隔离比例。对已经居家隔离并且效果比较好的人员,继续居家隔离;对新增的、外来的、居家条件不达标的等类型人员,要实施集中隔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四)需要关注的其他可疑人员。要加强衔接,进一步摸清此类人员基本情况和数量,掌握此类人员与医学观察对象、重点地区来渝人员之间的逻辑关系、数

 量占比等,及时排查出可能存在的隐性密切接触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五)有发热症状人员。要加强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流程、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六)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更加精准排查梳理此类人员增减情况,加强动态管控,做到定点、定位、定状态,实现精准可控、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七)企业复工复产返岗人员。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运动轨迹分析排查,特别是对外地来渝返岗人员该隔离的必须隔离、该居家观察的必须居家观察。同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做到健康返岗,防止出现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八)交通流动人员。要强化监测管理,及时开展交通人流趋势分析,加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开展可疑人员排查。继续采取网上办公、轮流办公、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集聚。(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领导小组)

  (十)社区和乡村居家人员。要加强服务管理和宣传引导,推行社区封闭式管理,引导群众不出门、少出门、不聚集。同时,做好生活物资保障,让群众愿意留、留得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

  二、更加科学管用地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实

 (一)医疗救治要加力。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要求,确保提高收治率、降低感染率,确保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对口医疗援助湖北的预案,做好抽调人员、筹集物资等准备,同时做好在鄂医疗队的`后勤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交通管控要严密。根据人流车流变化,加强每日调度、科学调度,切实保障复工返岗人员基本需求,继续扎实做好交通工具场站检查监测,既要动起来,又要管起来,确保交通通畅,确保监测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三)排查防控要深入。持续做好乡村、社区滚动排查、精准排查,利用大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和查验,加大复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排查管理力度,确保排查全覆盖,确保人员都可控。(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四)企业复工复产要有序。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推进,确保疫情防控急需、居民生活必需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确保其他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可控。要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把防控措施特别是员工集体宿舍和厂区进出口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五)物资保障要充分。进一步提高本地医疗防护物资生产能力,千方百计加大外购力度,广泛动员区县和社会企业开展采购,确保一线人员需求能满足,确保市场供应可持续。(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口岸物流办)

  (六)舆论宣传要到位。加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引导,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防控决策部署、措施成效和一线感人事迹,确保导向正确、引导有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更加严格扎实地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继续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共同落实好防控责任,进一步凝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各区县要强化属地责任,领导干部要继续靠前指挥、有效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属事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类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以正常生产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个家庭和每个人都要强化防控责任,积极参与支持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营造共同负责、共同防疫的社会氛围。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xx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9 日

篇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加强村庄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动员全市所有村庄、社区居民参与群防群治,做到防控“不漏一村(社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路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当前防控形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村庄和社区管理要做到“六必须” (一)各村庄、社区必须加强管理,对进入本区域外来人员和车辆造册登记,清楚排查来访人员(车辆)基本信息、来源地、详细行程等,严格测量人员体温,仔细询问身体状况,了解与其密切接触者情况,切实做到“一人一登记,一车一登记”。各镇(街)必须加强对各村庄、社区的统筹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应发动本部门单位的员工积极参与配合。

 (二)自本通告发布前 14 日以来,来自或去过外地且与防控重点地区或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采取 14 天居家隔离措施,发生疑似症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集中隔离。

 (三)各村庄、社区必须对本区域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四)各镇(街)、村(居)委会必须加强村(居)民“红事”“白事”管理,引导村(居)民“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五)各镇(街)、市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村庄、社区实行封闭式隔离,并将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场所,做到有效阻断。

 (六)各镇(街)、村(居)委会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

 村庄包括村民居住点、咸围、鱼塘、养殖场、矿场、沙场、林场等;社区包括封闭式小区和敞开式单元。

 二、出租屋管理要落实“三责任” (一)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的出租屋疫情防控负总体责任,按有关规定登记出租屋、外来人员信息并建立台账,及时更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房屋承租人对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所有房屋承租人要主动向村(居)委会或登录“台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做好健康申报。

 (三)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的疫情防控负管理责任,所有房屋出租人必须如实将出租屋出租情况、空置情况及承租人信息(包括近 14 日内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于 2 月 10 日前报送至所属村(居)委会。

 三、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到“三报告” (一)抵达时个人情况要如实报告。从外地返(抵)台山的人员必须按照《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 5 号)》的要求在进入台

 山一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其所在单位报告,也可扫二维码自行登记(详见第 5 号通告);房屋出租人必须在承租人进屋一天内履行向村(居)委会报告义务。

 (二)居家隔离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居家隔离者不能出门,所在村(居)委会应做好人文关怀,安排提供日常生活所必需服务并在门外张贴温馨隔离提示;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高危重点情况要即时报告。居家隔离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的,必须即时报告本地卫生院或到定点医院就诊。各村(居)委会、出租人发现上述情况的,也必须即时按有关指引报告。

 四、法律责任 对未落实以上相关工作,将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以及我市人民法院等 5 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XX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xx 月 xx 日

篇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提醒:根据东乡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所有来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省外入赣入抚人员,必须提供开标前 3 日内东乡区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否则不准参与招投标活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新春佳节临近。为尽可能减少输入和传播风险,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组)疫情防控责任

  1. 强化防控职责。区四套班子领导要深入挂点乡镇亲自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干部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 坚持值班值守。即日起,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组)要坚持 全天候值守,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3. 严格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场)要严格落实社区(村组)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省外返乡人员的排查力度,及时登记造册、健康监测、追踪随访等,确保“不漏一人”。

 加强本地群体性聚集活动管理,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在入口醒目位置公布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电话。

 4. 定期开展环境消杀。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杀、对公共物品进行消毒。

 二、进一步精准管理省外返乡人员

  5. 主动报告。即日起, 所有省外返乡人员,必须提前 3 3 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申报,如实报告返乡时间及地点、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申领好赣通码,带 随身携带 3 3 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6. 严格境外国外返乡人员跟踪闭环管理。除 在第一入境点解除 4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进入江西境内,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派专车接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察 继续集中隔离观察 7 7 天,期间接受 2 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察 再居家医学观察 7 7 天(单人单间,不与家人接触,每日测量体温,期间不得外出,在第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社区、村组要落实管理责任。下同),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同时好 做好 3 3个月的随访管理,每日自我监测体温,在进入我区第 3、4、8、12 周进行核酸检测。

 香港、台湾返乡人员参照境外国外返乡人员管理。澳门返乡人员,有 14 天内境外国外旅居史的,参照境外国外返乡人员管理;没有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

  7. 规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监测观察。抵达我区后,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派专车接送至察 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4 14 天,期间接受2 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实行“察 居家医学观察 7 7 天+ +测 居家健康监测 7 7天(每日自我监测体温,期间尽量不外出,不得出入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会聚餐。下同)”,无异常的,可有序流动。

  8. 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的其他低风险地区、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返乡人员核酸检测 管理。入区时第一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在等候区等候,不擅自走动;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行“7 天居家医学观察+7 天居家健康监测”,无异常的,可有序流动。

 9. 强化国内无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返乡人员健康服务管理。抵达我区时,首先要到社区(村组)报告登记,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鼓励主动向社区(村组)预约核酸检测,做好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物品管控

  10.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汽车站、影剧院、KTV、酒吧、殡仪馆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和日常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农贸市场实行“每日一消毒、每周一扫除、每月一休市”制度。酒店宾馆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国外返乡人员及时报告。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规范探视和陪护管理,严防发生院内感染事件。

  11. 加强宗教活动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一律实行“两暂停一延期”,即暂停对外开放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暂停一切群众性集体宗教活动。

 12. 加强文化娱乐活动管理。暂停一切文艺演出、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等场所要加强流量控制,接待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75%,浴室、澡堂等接待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 50%。

  13. 加强交通出行管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的防控措施,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拨打电话“12328”,配合专业部门进行处置。

 14. 加强冷链行业管理。全区一律暂停采购、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改用国内冷链食品替代。对国内冷链食品、进口零配件、机电装备等,坚持批批必检、批批过关。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三证一码”制度,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网购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来返我区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冷链食品。

 15. 做好进口物品处置。市民接收来自境外国外的货物、快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和手套,使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阳台等室外空旷处晾置一段时间后拆开,再对物品进行消毒。

 四、进一步加强人员流动聚集管控

 16. 坚持报告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 非必要不出省 ” ,确需出省必须报批,返回必须报告,同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

 17. 加强个人防护。市民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报告社区(村组)或单位。

 18. 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 市民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已开设“疫情查询”栏目,广大市民可即时查询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19. 提倡就地过春节。提倡网上拜年、短信祝福。

 倡导本地企业制定奖励措施,把员工留在本地过春节。寒假期间, 中小学校师生非必要不出市,所有师生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回家,其他师生回家后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

 20. 非必须不聚集。倡导 “ 红事 ” 缓办、 “ 白事 ” 简办、宴会不办。在 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 0 10 人以下,不邀约境外国外、中高风险所在省份、陆路边境地区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人员聚会聚餐,有流感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聚会聚餐。禁止麻将、棋牌等聚集性娱乐活动。

 五、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

  21.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市民可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未按要求报告的返乡人员,经查属实的,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首位举报人300 元奖励。

 22. 实行违规惩戒措施。对应履行而未履行报告职责的来(返)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是公职人员的由纪委监委部门约谈(外地公职人员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其单位); 是社会 人员的纳入道德 “ 红黑榜 ”黑榜名单,向社会公布。

  请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市民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省外返乡人近 员及近 4 14 天内从省外已入抚的人员均应对照本通告规定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党员、公职人员、社区(村组)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对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东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 年 1 月 18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相关精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标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中高风险地区返抚来抚人员不得参加。其它外省来抚返抚人员,必须提前 3 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申报,如实报告入赣入抚时间及地点、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申领好赣通码(见下图),随身携带 3 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未提供 3 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的人员不得进入招投标活动场所。

 二、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各方参与主体请提前申请好赣通码,进入场内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按照中心工作人员要求登记相关信息(赣通码申领二维码附后)。

 三、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请带好身份证。

 四、开评标过程中,交易各方主体在场内不得串岗闲逛,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在开标厅就座做到前后间隔 1 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

 五、无关人员请主动离开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六、中心将对开评标场所进行一标一消杀工作,并预备少许一次性手套和口罩等防控物品。

 七、自离开本交易中心次日起 14 天内,交易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

 附:赣通码申领二维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794-4230679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

 2021 年 1 月 20 日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理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现场体温测量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登记日前 24 日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登记日前 24 日内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登记日前 24 日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篇四: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莞 市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工作组(专班)成员单位:

 经过全市上下艰苦努力,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但是当前疫情输入风险仍在加大,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近日上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提出了整改落实意见。现就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标对表我市常态化防控实施意见和配套工作指引的规定要求,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和漏洞风险,制定排查整改台账,细化日常管控措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决不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二、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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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格落实来莞返莞人员闭环管理措施,对于拟入境来莞人员、疫情重点地区拟来莞人员、在莞外籍人员要建立“一人一台账”,动态跟踪管理。夯实社区网格化防控,继续保持社区、企业、出租屋三方常态化联动机制,做好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发挥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监测作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推广“健康码”应用,引导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群聚集。

 三、盯紧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领域 实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人员“适时抽检”。继续按照高于社会面的要求,做好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特殊单位疫情防控,防止人员探视形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强化各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做好院感防控,加强康复患者跟踪管理。加强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管理,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确保集中隔离人员身心安全健康。

 四、严把复工复产、复业复市、复学复课关 继续强化企业密闭、半密闭空间管理,落实从业人员新入职核酸排查、日常健康监测、“四个相对固定”制度。加强对密闭通风不良经营性服务场所的管理,落实场所清洁通风消毒措施,做好顾客进门“三件事”(测温扫码、个人防护、社交距离)。强化学校返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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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教育学校复学复课准备工作,稳妥有序放开校外培训、职业培训、托管机构线下培训和托管服务。

 五、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 严格按照“四早”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机制,不断完善各类场景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实施应对预案,实行精准管控,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聚集性疫情。

 六、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制和定期研判机制,全面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园区)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宣传警示,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28 日

篇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加强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鉴于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了保障每位员工及家人的安全,现就公司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要求所有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所有员工务必增强风险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上下班及外出途中,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部卫生,进入办公室和回家后应第一时间洗手消毒。

 二、所有员工跨省出差、旅游和探亲,需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凡未经审批擅自出省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做旷工处理。

 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厂人员,自觉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登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厂人员,应提供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尽量不前往人群密集区域,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四、继续做好外来访客体温监测和行程码检查工作。即日起,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货车司机来公司拉货送货时,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算检测报告(请采购及物流相关部门做好通知)。快递及外卖配送人员一律只准在公司大门外派件和收件,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下班后尽量不去空间密闭、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不扎堆。需要去公共场所的,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提醒家人做好防护工作,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到公司。

 六、行政部要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落实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及办公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及时掌握公司员工的去向,杜绝一切非必要的跨省流动。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和管控职责,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

篇六: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疫情防控通知三篇

  公司疫情防控通知一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三落实一确保”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有序可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派出工作组或监督服务员进驻。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复工标准。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复工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工及防控措施的验收审核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拟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工作,确

 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各复工企业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确保企业平稳有序安全复工。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企业复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及行业特点,严格把关,分步骤组织企业复工验收报批,条件不允许、标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批准。

  二、复工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企业复工标准如下:

  (一)复工前必须满足“六到位”

  1、组织机制、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责任明确到位。企业负责人须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其中市属企业直接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还须与企业内部各工作小组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3、人员信息排查到位。“一人一档”做好企业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

  4、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以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

  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6、全面消杀防护到位。复工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生

 产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二)复工后必须做到“四坚持”

  1、坚持人员从严管理。企业应做到封闭管理,每天开展员工健康申报和检查,由专人负责对每名进厂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有自备班车的企业,应在登车前测量记录;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厂区前应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记录体温信息,商超企业还应做好进店顾客的体温测量登记;在人员密集区域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尽量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严控聚集人数、频次和时长;交通物流企业应对途经重点疫情区域驾驶人员加强管理,对途经区域进行登记;快递企业投递来自疫区的货物,应按收件客户需求安全投递。

  2、坚持环境消杀通风作业。加强落实办公区、生活区、自备班车等各类设施的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 2 次;工作及生活场所定时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3、坚持就餐环节防控。就餐应作为防控重点环节,企业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必须每天消毒处理,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聚集用餐。食堂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状况调查和检查,每日岗前必须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4、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应按照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实报送复工及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

  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

  三、复工流程

  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2 月 9 日 24 时前,“三必需一重要”类企业提前复工流程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其中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 2 月 20 日 24 时;其他各类企业 2 月 9 日 24 时前原则

 上不得复工,确需复工的,向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区(园区)政府同意后,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

  申请 2 月 9 日 24 时后复工的企业,市属企业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县(区)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联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复工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报县(区)级政府批准,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要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服务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提前跟踪对接困难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加强防控措施抽查和安全生产、环保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做好煤电油运及原辅料、资金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有序恢复城际及市内公共交通,适度满足外地职工返淮和上下班通勤需求,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是突出安全底线。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明防控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有力,对落实防控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人员漏检、漏防,监测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公司疫情防控通知二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9 日 24 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 月 18 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 2 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 84 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 5 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

 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

 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 120 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 2 月 10 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公司疫情防控通知三篇

 一、工作机构

  成立**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 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

篇七: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做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节假日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不论因公、因私等原因离青(东营校区教职工离开东营)均需按规定程序向二级单位请假、报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二、坚持做好日报告、零报告。按照学校防控工作要求,节假日期间要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教职工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照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同时提醒教职工密切关注自己健康码情况,若出现异常,要第一时间主动上报,并配合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教育引导教职工做好个人防护。节假日期间,教职工外出需持绿码,并遵守属地规定;出行期间要配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采用点对点、一站式的安全方式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尽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

 四、督促教职工按时返校。山东省将陆续启动高等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工作,各单位要扎实细致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并请认 真做好全体教职工五一节后安全及时返校工作。各党工委、二级党委要准确掌握教职工动态,做好考勤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守,落实主体职责。各党工委、二级党委要切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学校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慎终如始,再接再厉,继续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学校年度目标如期完成。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8 日

篇八: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 -

  淮皖总〔2021〕148 号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常(外)委单位:

 近期,境外疫情震荡反弹明显,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工作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组

 长:李宏来

  - 2 - 副组长:吴增光、王 骏、沈艳 组

 员:王怀山、孙 强、刘炳灿、刘海晨、桂 攀、王 冲、费维华、徐 坤、涂玉武、徐 君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王怀山兼任办公主任

 二、强化防控管理。各部门、常(外)委单位要全面排查疫情防控短板漏洞, 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策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落实防控举措。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厂房车间、办公区域、宿舍及食堂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积极落实测温、验码、消毒、戴口罩等措施。总经理工作部要储备适量疫情防护物资。要加强外委、物业等人员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加强防控。要做好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及日常健康监测等工作。对来公司从事阶段性工作、检查、调试等项目组人员,由所在部门(单位)督促加强防疫管理。

 三、外防疫情输入。各部门应加强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控制对外接待,对确需在公司内部安排接待外单位人员的,来访人员须持有健康码绿码,并承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和接触风险,检测体温正常,查看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公司,须持有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经南京、扬州等疫情发现地入(返)公司人员,应按属地防疫规

  - 3 - 定经集中隔离观察无异常,并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内防传播扩散。保持员工宿舍和生产办公等场所的卫生整洁,定期消毒、勤通风。强化食堂采购、烹饪及服务等岗位监督管理,加大冷链物流监管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党群人事部要教育中层干部、普通职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如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定点诊室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查验核酸,并及时报告

 五、严控人员聚集。各部门要暂停举办文体娱乐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尽量召开线上或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联欢,30 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就餐管理,疫情期间实行员工分时段就餐,增大就餐间距,内部员工就餐和对外接待场所应实行物理分隔,不得混合使用。

 六、减少人员流动。各部门要主动教育引导职工近期无特殊原因不出省,必须前往的要向公司报告,全程做好防护措施,并在返回后按照规定,落实居家观察和核酸查验等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14 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单位人员,特别是与南京等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

  - 4 - 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报告,配合属地防疫部门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强化重点人员信息排查,确保相关重点人员第一时间排查、管控到位,对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推送的接触风险人员排查信息,要及时安排力量迅速核查,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七、开展防控宣传。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其包装进行消毒。

 八、履行社会责任。要充分发挥省属企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积极践行使命担当,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合理制定计划、周密安排生产,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要教育引导职工参加新冠疫苗接种,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总经部 2021年8月12日印发

篇九: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市防控办下发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疫情防控落实、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现将疫情防控及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严格遵守防疫要求,非必要不聚集、不流动、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原则上所有员工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出国境。

 二、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及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个人防护。

 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暂缓行程,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三、强化领导责任。按照“业务谁主管,防控谁负责”的原则,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防死守,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四、加强纪律监督。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求实效,欺上瞒下等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五、公司全体员工应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妥善安排。

 上海××有限公司

 20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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