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文秘网>范文大全 > 治国理政 >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8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2-09-05 12: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8篇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抓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三驾马车”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8篇

篇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 “三驾 马车”

 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中强调,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 16 字方针,是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如何有效落实,关键在于抓牢抓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三驾马车”,确保法治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要做到“严格执法”,胸保法律尊严权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的尊严、权威和价值。没有严格依法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社会就难以有序运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得到有效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做到严格执法就要避免和纠正选择性执法,注重加强执法监管标准化建设,消除人为因素,増强执法的公信力;就要避免和纠正恶意执法,必须“堂堂正正”“公公正正”,以正制恶,以严惩恶;就要避免和纠正暴力执法,做到执法人性化、文明化,尤其是敏感事项和涉众事项上,更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握执法“度”“量”;就要避免和纠正徇私枉法,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强化对执法机关和执法者的管控,真正实现秉公执法、执法为公。

 要确保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司法公正,司法机关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这一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心中有民、时时念民,“念兹在兹”;就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

 要推动“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基础在基层,根基在民众。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全民守法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更加融入民心,法治力量更加深入人心,全民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不断增强。新时代推动全民尊法遵法、全民知法守法,就要在学法普法用法上下功夫。各级党政机关要把法治纳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各种载体和平台,用图文并

 茂、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广泛普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民守法自觉渐成;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失信失得者人人指责、处处碰壁、寸步难行,在全社会真正确立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鲜明导向。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16 字方针”,特别要驾驭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驾马车”让法治建设和社会同成长,与时代共进步,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抓住 “关键 少数”奏响 “法治 强音”

 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身份特殊、作用突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古语说:上行下效,普通群众的一言一行深受领导干部的影响。因此,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扛起法治使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捍卫法治、厉行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用实际行动奏响新的赶考路上的“法治强音”。

 树立法治观念,敬畏法律,做忠实崇尚者。西谚有云:“有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从内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才能自觉地遵守

 法律、践行法治。领导干部要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从为政之初就敬法之权威、畏法之严厉,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观念,懂得“法者,治之端也”的道理,摒弃传统“人治思想”和封建“长官意识”,不以言压法、不以权压法,真正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増强法治意识,掌握法律,做学法先行者。“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既是行使权力的依据,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很多事情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若不学法、不懂法,就会进退失据、由“盲”而“乱”。领导干部要多学多看,舍得花大力气、下苦功夫,不能例囹吞枣、浅尝辄止,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吃透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搞清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筑牢法治思想,遵纪守法,做坚定捍卫者。“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关注度高、影响力大,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执行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不能视法律为儿戏,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要恪守法律底线,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确保一举一动合乎法度。要挺身而出、勇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言行作斗争,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强化法治思维,厉行法治,做自觉賤行者。“奉法者强则国强,

 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握好“可为”和“不可为啲界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也不任性,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开展工作。

 党员干部要当好法治 “排 头兵”

 2022 年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 设》中指出,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 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 的法律”。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员干部要当好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排头兵”,带头信法学法用法,真正将“纸上的 法律”落实到实践中。

 明胸方向,树牢法治信仰“定盘星”。法治必须要被信仰,否则将 形同虚设。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的基础,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法治信仰、 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坚守法治信仰是前提。而坚守法治信仰,首先需 要明确我们应该坚守什么样的法治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 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离开了党 的领导,就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轨道,就

 不是我 们所需要的社会主义法治。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坚持和维护党的 领导为前提,自觉树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努力建设 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

 学法懂法,当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共产党员是中国人民的先锋 队,是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 动者。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 设的必要性,当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带头人”。争做法治建设的“先 行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争做法治建设的“模范者”,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将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事的“警示牌”;争做法治建设的“宣讲员”,充 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之优势做好法律宣 传、引导工作,全方位、多声部地开展普法宣传。

 依法办事,坚守法治边界“高压线”。党员干部对法治的态度,决 定了法治建设的高度。时刻坚守住法治边界的“高压线”,能够在很大 程度上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 员干部要积极投身依法办事的实践之中。要坚持依法议事决策,自觉 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按 法律办事;要坚持依法指导工作,自觉在法律约束的“聚光灯”下行权、 主动在制度的“放大镜”里用权,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 为”;要坚持依法选任干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 干部重要内容,把尊法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把法 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

 要依据。从而影响和带 动全党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 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稳妥把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 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其中“正确处理依法 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这一要求,阐明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的鲜明特征,对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和德治是现代国家治国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法律是成文的 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之间高度互补、高度兼容、高度统一。

 法治彰显的是“刚性”,德治蕴含的是“柔性”。法治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可以有效规避道德失控的现象,让德治充分发挥育人、化人、润人的 教化作用。而德治的内在约束性、机理性和规劝性可以让法律褪去教 条的“冰冷”,让法治具有人性的温度。显然,在新时代的法治轨道上 全力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让法治与德治更加紧 密地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 序”。可见,国家治理需要法治和德治协同发力。对此,一方面要发 挥德治的精神感召和道德教化作用,既要以道德伦理滋养法治精神, 促使法治与德治相衔接、相适应、相统一,推动法律成为良法善法; 又要在道德教育中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靠法的程度,从而让法律意识贯彻于群众的行为准则中。另一方面要 突出法治的强制作用,着力解决依靠道德无法解决的社会治理的难点、 痛点、堵点问题,严厉惩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向真、向善、 向美、向上的行为撑腰鼓劲。

 法治是政治文明,德治是精神文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法治和 德治中的“头雁效应”,是完善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体系的应有之义。党 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主力军,不仅要带头做法治的参与者、建 设者、组织者,更要带头做德治的引领者、推动者、示范者。要把学 法守法讲法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觉悟,推动党员干部成为和谐社会建设 的指导者、先行者、奋楫者。要立德修身、以德服人,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中淬炼党性、品性、德性,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努力成为楷模榜样,从而增强道德号召力,带动 人民群众提升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稳定社会 环境尤为关键。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我们更要稳妥把握好依法治国 和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讲究“刚柔并济”,...

篇二: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全面依法治国心得 5 篇 【篇一】

 《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化,规范化,协调化,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其次,推进依法治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适应的这个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要注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不继更新推进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让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使党,国家,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加注意制度化建设,增强按制度办理,依法办理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总结,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示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答了新时什么什么实行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

 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篇二】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个专题《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收入了《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文。文中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笔者所在的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4 小时诉讼服务不打烊、宜丰县公布免罚减罚事项清单、丰城市法院剑利用夜间休息时间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这一系列做法便民利民,能让百姓体会到政府的“用心良苦”,切实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以法为尺,“有温度的执法”彰显法治。无数现实例子告诉我们,以法为尺、依法执法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有温度的执法关键在于“执法”,“温度”只是“执法”的修饰,目的仍是提升执法水平,改变的只是执法的态度。其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甚至免罚符合责罚一

 致的原则,彰显了法治精神。有了“减罚免罚清单”,可以有效解决执法者不愿免罚、不会免罚、不敢免罚的问题,有利于提高执法质量,最终促进精准执法。

 以人为本,“有温度的执法”效果更好。现实中,有些企业或个人因为种种原因偶尔发生轻微违法行为,主观恶性不大,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如果从严进行处罚,不仅会增加负担,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而执法部门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限期改正等方式代替罚金、关停等强制措施,同样也能规范经营行为,修复或维护社会关系。如此,既有利于创业和营商,也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并起到更好的执法效果。

 善法良治,国泰民安。眼下我们已经阔步走进新时代,让我们继续坚定信念、砥砺前行,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在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绽放出更多“温情执法”的花朵!

 【篇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全会对党员干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

 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积累法治知识。认真进行法治理念方

 面的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提升法治思维的高度和广度。同时结合各自的业务需要,加强与本行业内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夯实法治思维的广度,应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依法行政才能得心应手。

 党员干部要贯彻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把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追求作为执法的习惯,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和公信力。养成用法治理念指导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履职导向。

 【篇四】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目标和要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第三,全面依法治

 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和道路,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同时,总目标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对法治建设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一,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第二,这条道路的本质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第三,这条道路的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迄今最详细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二是党对法治

 国家建设的领导既是政治原则更是具体实践,法治国家建设上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是党的领导的生动体现;三是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政治保证,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和道德既彼此区别,又不可分割,都是国家治理、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一是以法治价值保证科学立法,用道德价值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用以德立法、人民立场来防止立法的部门化利益化倾向,用良法善治彰显法治价值;二是以法治敬畏支配严格执法,通过增强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道德,厚植其法治敬畏,促进严格执法、提升执法质量;三是以法治平等贯穿公正司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原则,来引领司法活动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实现,从而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以法治信仰强化全民守法,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使得法治转化为公民的内心自觉,德治转化为公民的法治道德。

 【篇五】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深刻理解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握其根本要求,明确其着力点和创新处,才能更好地开展现代法治国家建设实践,为顺利有序推进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事业提供法治保障,实现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系列开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提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 5 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时期,司法改革硕果累累。我国不断提高人权司法保障水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的安全感。事实证明,只有法治才能平等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

 全面依法治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 3 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发挥好法治的经济发展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就是要完善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拓展法治在保障民权、化解民忧、改善民生上的重要功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也是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必由之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就是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为人类制度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

篇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感想 5 5 篇

 【篇一】

 本月 16 日出版的第 22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篇二】

 11 月 16 日至 17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的规格可以说前所未有。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 11 个方面的要求,即“11 个坚持”。在这“11 个坚持”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不仅说明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

 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 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 9191.4 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意志和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远。“其身正,不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不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克难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相融合、相促进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和社会价值。

 【篇三】

 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才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治理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事实证明,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探索和实施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发展,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立体工作格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强大的队伍作保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在学习和工作中要坚持带头尊法,维护法律法规的崇高地位;带头学法,切实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带头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打法律“擦边球”;带头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谋取利益。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和执治队伍,以秉公用权、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篇四】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二,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篇五】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将

 承载着更多的使命,关乎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关乎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才能更好地发挥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常说要讲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一个国家的规矩,也就是说要科学立法、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坚持从我们国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法律成果的同时,不忘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从而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做好普法工作,树立公民法治意识,让每一位公民都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就会凝聚起最广大的法治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比如课本中加入法律课程,知法懂法从娃娃抓起,街边拉起法治标语,电视播放公益短篇,社区表演现身说法,让大家都知道法律,愿意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有了好的法律就要去坚决执行,一方面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管理各项事务,提升各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尊重法律,始终对法怀有敬畏之心,树立起法律红线,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篇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两者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

 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 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觉悟。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对于夯实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和思想道德基础, 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

 纵观历史,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各自起着独特的、 不可替代的作用, 只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 国家才能治理有序, 社会才能健康运行。

 我国从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宽猛相济” 、 荀子提出“隆礼而重法” 到汉代董仲舒强调“阳为德, 阴为刑” , 从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 立刑以明威” 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 都体现了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 都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从世界范围看, 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 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 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 对于国家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 鸟之两翼, 不可偏废。

 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 必须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 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 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 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共同发力、 相互促进。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在要求。

 。

 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落实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统筹推进以德治为基础的法治建设、以法治为保障的德治建设, 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要求。

 当前,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国际形势复杂多变, 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 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 要更好统筹社会力量、 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 规范社会行为, 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实现经济发展、 政治清明、 文化昌盛、 社会公正、 生态良好, 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从根本上说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应当清醒看到, 我国法治建设现状同党和国家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 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 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实践证明, 要切实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单纯就法治论法治是不够的, 应当着眼全局、 系统谋划, 特别是要立足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 重视加强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导, 着力培植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 营造全社会都立规矩、 讲规矩、守规矩的文化环境, 使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共同发挥作用。

 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构筑依法治国的坚实道德基础, 形成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只有这样, 才能更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 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 法律依赖道德而被认同和遵行。

 道德依靠法律的强制性来保障底线。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必须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思想道德,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 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力支撑, 为法治有效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只有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 道德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撑和刚性约束。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必须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 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 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篇五: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 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7 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推上了历史新高度。

 (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在理论上有许多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进行提炼和升华,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深入回答了事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历史性飞跃。

 (三)法治轨 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提供了科学指引,为依法应对重大挑

 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

 (四)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战略思想,着眼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法治中国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

 二、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

 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我们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但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更好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只有全面依法治国

 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改革与法治相伴而生、同步推进,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持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树牢人民群众规则意识,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用规则说话,靠规则行事,依法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这“十一个坚持”,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明确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方向;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明确了必须正确把握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科学方法论;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明确了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

 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当前,我国正处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头等大事。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课程,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紧密结合实践,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

 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做好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工作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重点推动县级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人员到位,下大气力督促各地把机构建好建强、人员配齐配强,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三)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长期稳定。要紧扣国家“十四五”规划,围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强对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立法问题研究,抓紧补齐短板。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治建设难点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意见集中的法治改革痛点堵点,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解决问题,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

篇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基层干部的法治担当全面依法治国 心得 感悟 5 5 篇

  【篇一】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对基层干部用好法治“利器”答好基层“考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补充法治“养分”。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基层干部只有不断补充法治“养分”,才能跟上法治建设改革的步伐,才能更好地运用法治“利器”做好基层工作。基层干部要持续补充法治“养分”,不断学习法治知识,特别是与工作息息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的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主动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集中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不断汲取法治“养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治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法治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学透,确保在工作中能善用法治“利器”,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行政、民主行政、透明行政。

 锤炼法治自觉。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基层干部要自觉依法运用好自身的权利,依法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才能更好地做好基层工

 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治秩序。法律就是秩序,基层干部要用好法律才有好秩序。要不断锤炼自身的法治自觉,将法治自觉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并在不断的实践和学习中锤炼自身的法治自觉。如果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等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办事;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则要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办事,要自觉带头做守法的表率。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基层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还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亮“红灯”,为法治开“绿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强化法治担当。习近平提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自觉守法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担当,就是要使基层干部在推动工作中成为法治的坚定信任者、法治的积极宣传者和法治的有力推动者。用法治“利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基层干部是联系群众和政府的“纽带”。基层干部除了要自觉运用法治“利器”处理好群众的矛盾,还要不断宣传法律知识,使法治中国深入民心。可以利用大众媒体、邀请法律专家开讲座、贴海报、派传单等方式给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还可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讲解相应的法律法规。让群众真正懂法,推动广大农村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柱,基层干部善用法治“利器”开展基层工作,往往能事半功倍。

 【篇二】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的制度保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建设法治国家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 2035 年,我国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习近平曾经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生态良好,必须实现依法治国,把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开创法治新局面,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今年出台了《民法典》,弥补了以往传统民法中的不足,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幸福生活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实践中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

 发展,我国应该加快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等领域健全法律法规,不断填补法律制度的空白点,使我国有法可依。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开创法治新局面,要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关键。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妨碍执法的非法活动,惩治腐败现象,违法必究。要提高对执法者的保护,防止被执法人恶意报复。执法者代表党和国家执法,执法过程规范,避免出现暴力执法。暴力执法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产生新的矛盾,文明执法可以更好地保障法律的实施。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开创法治新局面,要不断加强普法宣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才能使用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人民自觉成为法律的捍卫者。

  【篇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11 月 16 日至 17 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

 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

 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本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也是被时间证明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篇四】

 中国正迈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对执法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也就更需要完善的法治体系。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对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

 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 11 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当做好“三个角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奋斗。

 持续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做依法治国的“守门员”。基层的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接待面对群众的重要“关口”,也是执法的第一线,因此,在思想上要始终绷紧法治这一根弦,着眼时代发展大局,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出发,多参加学习培训,练好法治基本功,结合实际工作,学思践悟,持续增强法治思维,做到凡事有法可以,有章可循,坚决不凭主观臆断办事执法,守好依法治国第一关。

 深入剖析理解,走街串巷宣传,做依法治国的“宣讲员”。身在基层,经常会看到群众因为对法的一知半解,和基层党员干部在对接交流时出现冲突,因此,在自身学深悟透的前提下,将最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对人民群众进行宣讲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充分发动居民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借助居民院坝会、节假日活动等,通过印发宣传页、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把法治宣讲融入进去,引导居民群众知法懂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紧密联系群众,耐心纾困解难,做依法治国的“服务员”。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要走好群众路线,就必须要服务好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法治支撑是必不可少的。在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过程中,在据理力争,维护人民权

 益的过程中,在脱贫攻坚的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中,都要充分运用法治方法,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人民舒心了,国家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越走越畅通。

  【篇五】

 《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一文,高屋建瓴地从基本方略、制度设计、干部队伍等多方面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再一次对全体党员干部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方能长治久安的道理。

 全面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正如指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实行人治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只能是权宜之计,俗话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只有真正依法治国,实行法治,杜绝人治才能顺应时代大潮。

 全面依法治国是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长治久安需要有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而贪腐却是于此背道而驰。尽管反腐已成为新时代上下共识,成为必然,但反腐不能仅靠运动式反,不能仅靠偶然的败露反,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

 全面依法治国是改善民生的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能保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正轨,能打破唯领导是从,能让中央改善民生的制度落到实处,能让好钢用在刀刃上,而不是被挪作他用。

 全面依法治国是选拔人才的不二之选。长治久安的社会是靠人干出来的,尤其领导干部的作用更为关键。人治社会在人才选拔和任用唯上而不唯实,没有严格的程序保证终究是缘木求鱼。只有全面依法治国,用制度、用程序来保证选拔人才的公正才能让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江山永固。仅供参考

篇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全面依法治国感想合集 0 10 篇

  【篇一】

 本月 16 日出版的第 22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篇二】

 11 月 16 日至 17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的规格可以说前所未有。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 11 个方面的要求,即“11 个坚持”。在这“11 个坚持”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不仅说明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

 分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 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 9191.4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意志和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远。“其身正,不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不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克难

 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相融合、相促进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和社会价值。

 【篇三】

 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才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治理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事实证明,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探索和实施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发展,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立体工作格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强大的队伍作保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在学习和工作中要坚持带头尊法,维护法律法规的崇高地位;带头学法,切实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带头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打法律“擦边球”;带头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谋取利益。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和执治队伍,以秉公用权、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篇四】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

 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二,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

 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篇五】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将承载着更多的使命,关乎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关乎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才能更好地发挥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常说要讲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一个国家的规矩,也就是说要科学立法、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坚持从我们国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法律成果的同时,不忘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从而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做好普法工作,树立公民法治意识,让每一位公民都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就会凝聚起最广大的法治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比如课本中加入法律课程,知法懂法从娃娃抓起,街边拉起法治标语,电视播放公益短篇,社区表演现身说法,让大家都知道法律,愿意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有了好的法律就要去坚决执行,一方面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管理各项事务,提升各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尊重法律,始终对法怀有敬畏之心,树立起法律红线,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篇六】

 11 月 16 日出版的第 22 期《求是》杂志发表习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

 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在社区工作中更要坚持法制化治理社区,比如近期社区党员、居民共同学习的“四条例一法规”,其中包括“北京市垃圾分类条例”、“物业法”“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民法典》,充分说明了要坚持依法治社区,让居民群众都懂法,用法。社工也更应该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法律规定的积极去开展,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要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区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社区工作事务。

 一、广泛宣传,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或者入户讲解等开展线上线下的法律宣传,让居民加强法律意识。

 二、统筹协调,联系辖区单位和党建协调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开展各类知识讲座,例如国税局开展税务知识讲座,使居民活学活用。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辖区幼儿园、餐饮单位等开展和他们息息相关的活动,从活动中了解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

 把社区工作做扎实,法律是基础,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日益提高,更应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强思想引领,使党员和居民凝聚一心,坚持人人平等,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

 【篇七】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

 “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

篇八: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重要思想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内涵丰富,对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现代德治运行的社会基础是法治社会

 道德与法律是人类交往与合作得以共存共处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体系,自国家产生后,它们始终都是国家治理的

 两种重要方式。古代中国有着丰厚的德治思想,并形成了独特的德治传统。如荀子坚持“礼刑合用”,“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董仲舒主张德本刑末,提出“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传统儒家既推崇道德的教化作用,也没有排除刑罚的抑恶功能,这种将道德教化与刑罚措施相结合的观念和做法,奠定了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方式。但传统德治实施的社会基础是人治社会,现代德治实施的社会基础是法治社会,二者运行的社会基础不同,权和法的地位不同。人治社会是人的统治,人(帝王)说了算,皇权不受法律制约,法律制度是治民的工具。法治社会是法的统治,人依法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无人处于法之外,无人居于法之上。进言之,传统德治所倡导的德政和德教,是为政者权力无法律制约,仅靠道德自律向善,往往难以形成稳定的行为预期。现代德治是在法律对公权力进行约束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框架下,即在确保法律对公权力制约的前提下强调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品德情操与社会道德教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专题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一言以蔽之,在法律面前,包括执政党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逾越法律的特权,不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个体或组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奠定了坚实社会基础。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法律具有良善性质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不单是实现道德与法律功能上的互补,更强调道德对法理念、法灵魂的价值统摄性,要求在法律的立改废释中,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使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反映和体现社会主流价值,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合乎法定程序但与善性相悖的立法的产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法律不能离开或背离道德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法治与德

 治不能分离。法治在广义上是“法的统治”,但“法治”的本质是“良法善治”。法律制度不是现代社会特有的产物,自古有之。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仅在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实施,更在于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良善法律。为了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律的良善性质,必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良法虽是法治的本质要求,但它不是法律的天然本性,因为立法质量总会受到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立法者由于理性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的复杂性所产生的认识和概括能力的局限等,致使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实在法,由于个别条款不能随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及时修订或废止,就会导致一些法律法规渐渐失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善性质而成为恶行的孵化器。因此,要制定出合乎正义精神和良善道德的高质量法律,需要多种条件的保障。需要立法者自身有德,能够秉持正义原则,不为个人或集团特殊利益所羁绊;需要立法者有专业素养,能够遵循立法程序与立法规律,科学立法;要求立法者有人民情怀,能够洞察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制定出反映人民普遍利益与意志的法律法规。所以,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制定能够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良法,既惩治恶行又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应秉持正义的法理念以及合乎良善道德要求的法原则,及时制定与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克服不完善性和偏私性。“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真正好的法治是良法的治理,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良法善治的基础。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法律与道德协同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着力于发挥好法律与道德各自的独特功能与作用,取长补短而达至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实现法律与道德同频共振的社会善治。德润心,法治行,心主行。国家对社会利益关系的有效协调,需要法律与道德无缝衔接,内外兼治、刚柔相济,以促进社会成员既有德心又有法行。

  法律与道德各自的优势与局限是鲜明的,法律既具有规范要求的明确性、惩治的强制性、协同力的平等性与普遍性等优势,也具有法律制定与修改的迟滞性、法律条文的封闭性、法律惩治的滞后性、法律实施的高成本性等劣势。同样,道德虽然具有调节的广泛性、约束的内在性、运行的低成本

 性等优势,但也有道德的弱规范性、弱强制性、评价标准的多元性等劣势。这就预示,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在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都不是万能的,都不能独立担当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需要合作互济,即调整范围宽窄互补、规范要求高低互补、制约程度刚柔互补、约束方式自律与他律互补、干预方式滞后性与预防性互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显而易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根本问题在于寻求法律与道德如何有机结合而实现融通互补,以避免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一旦法律规定与道德倡导的原则和精神相悖,就会模糊社会成员的道德价值标准,瓦解社会成员的道德信念,削弱社会成员的道德意志,引发道德混乱,加剧道德冲突。对于社会上一些违背道德的恶行,一旦道德自身难以遏制,法律就要及时给予严厉惩处,以实现“矫正性公正”,否则,恶行就会产生消极示范而蔓延。这无不表明,在文化多样、价值多元的现代社会中,只有在法治框架下才能讲好德治。与此同时,加强法治建设,也不能忽视道德的教化作用,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推荐访问: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心得体会 治国 依法治国 相结合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 大文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桂ICP备15001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