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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质量汇编10篇(2023年)

时间:2023-11-16 11:00:13 来源:网友投稿

制度质量第1篇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二条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质量汇编10篇,供大家参考。

制度质量汇编10篇

制度质量 第1篇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 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
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 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 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 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 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 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 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发;
勤洗衣服、被褥;
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
手外伤、烫伤;
皮肤湿疹、长疖子;
咽喉疼痛;
耳、眼、鼻溢液;
发热;
呕吐。

第五条 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 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 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 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 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 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 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 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 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 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 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 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 “*”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 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 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 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 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 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 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 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 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制度质量 第2篇

服务质量信誉考评领导小组职责

一、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中心,负责服务质量信誉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素质培训教育工作。三、协助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管理协调工作。

四、负责处理各类服务质量信誉投诉案件,解决服务质量信誉纠纷。

五、监督服务设施的完善工作。

副经理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一、在经理领导下,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服务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公司规章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领导生产经营科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服务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完善企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督促组织服务质量信誉检查。

四、接受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对服务质量管理的指标精神。

五、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及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教育,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意识。

六、开展质量竞赛,总结、评比、表彰服务质量先进事迹及个人,推广服务质量管理先进经验。

七、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搞好质量信誉考评工作。

生产经营服务质量科

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服务质量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落实服务质量管理措施,与公司各科室配合协作,建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三、负责驾乘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对各岗位管理人员履行服务质量职责的监督工作;

四、采取各种方式对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包括起仡站检查、不定期暗查、行管人员跟车调查、发放旅客义务监督表等;

五、负责对旅客服务质量需求进行调查统计,为公司领导进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六、健全质量信誉管理档案,做好旅客日常建议的处理及公司好人好事等记录,妥善保管各种质量信誉管理资料,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各种质量报表;

七、处理公司服务质量事故。

八、组织全司员工的服务质量培训,强化全司员工的服务质量意识;

九、根据“强制保养、视情修理”的原则,督促驾驶员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良好,减少运行途中抛锚救急,保证车辆完好率,保证准班正点;

十、负责对客车内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的保洁、卫生情况的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服务质量科科长

制度质量 第3篇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五、按照卫生部、河北省卫生厅、保定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六、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
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八、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十、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一、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制度质量 第4篇

1、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使用活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损失的异常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

①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20xx元以上者。

②发药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一般质量事故:

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必须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②其它重大质量事故也应在3小时内逐级上报有关部门;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③一般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单位领导,并在五天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5、事故发生后,要紧急通知各有关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6、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7、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和处理措施。

制度质量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制度质量 第6篇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将对劳务公司罚款20xx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劳务公司将按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劳务公司班组施工错误造或其他原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劳务公司500元的罚款,给予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班组100/次的罚款,对负责笨分项工程的施工员5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部及监理、业主发现问题,劳务公司班组整改不及时的,对该班组罚款100元/次。

5、在施工中由于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造成返工现象,对该班组罚款100元/次。

6、对下列重要部位的施工,老五、、劳务公司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劳务公司罚款200元/次。

7、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验收时因未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的,对劳务公司罚款100元/次,对劳务公司质检员罚款50元/次。

8、混凝土浇筑施工未经项目部同意而擅自浇筑的,对劳务公司除对造成的质量后果负责外,进行罚款500元/次。

9、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50—200元/次。

10、实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对实验员罚款50元/次。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角罚款2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50—400元/次。

13、混凝土出现不正常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100——800元/次。

14、现浇混凝土楼面(屋面)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5、未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该班组罚款200元/次。

16、现浇柱、梁、板、墙因模板影响外观质量及砼浪费的,视其严重性罚款100—500元/次。

17、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劳务公司自检合格后,经项目部及监理、业主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18、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劳务公司应有技术代班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一上人员,将罚款50元/次。

20、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对施工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1、预留孔洞及中学位移,截面尺寸偏差过大,对责任班组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对劳务公司质检人员罚款50元。

22、强电弱电及消防报警工程所属预埋管、孔洞槽、盒出现遗漏的,对责任班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200元,对劳务公司质检人员罚款30——50元。现场施工未按三相五线制实施,没发现一次罚款罚劳务公司200元。

23、预埋件出现漏埋以及因埋设不牢出现松动,脱落现象,对责任人罚款30—50元/次。

24、钢筋加工、钢筋焊接,经检验打不到设计规范要求而必须进行返工,对所属班组及责任人和操作人员罚款30—200元。

25、钢筋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26、因钢筋加工过量浪费的及长料短用,对该班组每发现一次500元/次。

27、工程结构轴线几何尺寸,垂直度偏差大于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视其严重性对班组每处罚款50—500元;
对负责该分项的施工员罚款50—100元。

28、模板尺寸不足以保证结构尺寸,经检查不整改的,每处发款50元。

29、模板未上脱模剂的每次罚款50元。

30、使用劣质模板而造成结构缺陷的每次罚款50—100元。

31、支架应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安装和检验,未经验收不得使用,违者罚款200—500元、32、模板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确保施工安全和上部构造的稳定性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300元。

33、模板交接缝未按规范要求处理的,达不到验收标准,每处罚款100元。

34、未经过项目部同意擅自拆除梁板模板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劳务公司罚款500元/次,对班组罚款200元/次。

35、混凝土结构保护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对班组罚款50元/次,对劳务公司罚款200元/次。

36、现浇混凝土楼面出现龟裂,裂缝长度大于100mm的,每发生一处对班组罚款100元,现浇混凝土楼面平整度大于8mm每次对班组罚款50元,对负责该班组的施工员罚款30—100元。

37、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施工现场二次污染的.,对施工队罚款50—200元。

38、工程轴线标高、楼层垂直度大于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的视其严重性对劳务公司罚款500元。

39、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个人给予200—500元奖励。

制度质量 第7篇

1、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不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称为不合格。

2、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事故,监理单位均需参加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质量事故的分类。

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事故性质恶劣或2人以下重伤的。

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范畴。

工程倒塌或报废;

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颁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质量事故实况资料。

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1)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

(3)质量事故发展变化的情况;

(4)有关质量事故的事实资料。

监理单位调查研究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有关的设计文件;

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相关的建设法规:

《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确定目的是消除质量隐患,以达到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和正常使用各项功能及寿命要求,并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其一般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的期望;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质量隐患;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专家论证、方案比较;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的必要鉴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验收结论。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有附加限制条件,例如限制荷载;

(5)对耐久性的结论;

(6)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短期内难以作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

制度质量 第8篇

1、工程质量奖罚制则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标准以业主的相关规定,坚决执行本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奖罚规定,以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为依据,对在施工工程进行奖罚。

2、工程质量奖罚途径是由质量部门以各项目分部或分包单位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为依据,根据规定负责签发“工程质量问题奖罚通知单”;
质量部门及财务部分别建立质量专用台帐,建立质量基金,专款专用;
工程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奖罚只对各项目分部或分包单位,由项目经理部质量部门签发。

3、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主要奖励规定

(1)坚持“样板引路”。质量部门对同一分项工程的样板质量进行总结评比,获得第一名的班组发给奖金。

(2)对有要求的地下室、屋面,厕浴间项目,在进行蓄水试验后第二次试验均无渗漏的,对班组或分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3)每月进行一次资料评比,对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工程报验资料准确及时无差错的项目分部或分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4)为激发搞好工程质量工作的积极性,每月评选一次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4、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主要处罚规定

(1)凡无样板或在样板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并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的项目分部或分包单位,除勒令停工整改外,同时对其负责人罚款。

(2)在日常工作中,一些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书面提出,但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对其负责人罚款,直到整改达到要求为止。

(3)因管理不善,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或受到监理通知或建设单位通报批评的,经项目经理核实,依据问题的性质给予罚款。

(4)加强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蓄水试验工作,凡在验收中发现有渗漏问题的,每一处(以每一渗水点为一处)第一次蓄水过程中存在的给予罚款,并按实际渗漏处累加罚款。

(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成品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罚款;
性质特别严重的,除给予罚款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6)凡隐蔽工程未经质量部及监理公司检查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对其负责人给予罚款。

(7)工程报验质量资料严重失真,与实际情况超差10%以上的,给予罚款,并限期纠正解决。

(8)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和质量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报质量部门,逾期不报的给予罚款。

(9)造成重大隐患,构成质量事故应在12小时内上报项目经理,对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视问题的轻重对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予以罚款。

5、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具体处罚细则

为便于实施处罚,项目经理部根据结构、装修、机电安装等不同阶段的施工特点及具体操作,分别编制具体的奖罚细则。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者,将对其负责人和操作责任人处以罚金,交财务实施。实行罚款,同时对所在区段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总额的10%罚金,交财务实施。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制度质量 第9篇

1、职工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1)、目标:施工安全无事故,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指标:

1]、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为零;

2]、所有施工现场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全部达标,有60%以上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标准;

3]、重伤和轻伤事故频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环境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室内工程施工应达到以下目标:

⑴、噪声排放达标:

指标(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昼间<70db;夜间<55db

⑵、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指标: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以保证现场夜间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环保型的灭火器

指标:新购灭火器一律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⑷、尽量减少油品、化学品的泄漏现象。

指标:化学品(如试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因泄漏、遗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指标: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标: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⑺、目标:最大限度的节约水、电能源。

指标:整个工程水电消耗量比本工程预算用水电量降低%。

制度质量 第10篇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听课制度

学校班子成员应全面了解本校教师的业务水平与上课质量,检查教学效果。为此规定:

1、教学主任、科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校级领导和其他学校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每次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学期结束前将听课记录上交教学处。

二、教师负责制度

任课教师为一个班级教学负责教师,为此规定:

1、任课教师应由取得教师资格的或相当职称的教师担任。

2、任课教师的上课时数不少于上级规定的工作量。

3、任课教师对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讲课质量、辅导、答疑等负完全责任。

4、任课教师开学初负责分析学生科目学习情况和思想情况,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学生对学习、教学的意见,做好记录,及时调整教学工作。

三、教案书写制度

教案即教学方案,也就是课前计划。写教案能促进备课质量,提高授课效果,教师必须按要求写教案,教案的内容应包括:授课班级、授课题目、授课内容、授课目标、重点、难点、教具与教学过程、作业思考题、教学反思等。

教案要求:

1、教案由教师本人保管。

2、科组长不定期进行教案检查。

3、教学处每两周对教案进行检查。

四、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度

任教五年以下的青年教师,教学处指定一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级教师作师傅,对口负责指导教学。

教学处主要职责:

1、制定培养计划,负责安排青年教师听老教师讲课,以提高业务水平及学习老教师教学经验。

2、负责指导备课、撰写教案,修改教案,组织在教研组进行试讲等。

3、青年教师在参加说课、上教研课时,教学处主任参加听课,以了解青年教师的讲课、上课的效果,课后应帮助青年教师分析提高。

五、试卷分析制度

试卷分析是反馈教学效果、了解试卷难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为此规定:

1、教学处每学期对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作统计分析。每次大型考试过后,召开质量分析会。

2、期终考试试卷分析要求:

(1)学生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

(2)试题难易度分析。

3、教学处仔细研究分析结果,对考试科目成绩偏低的任课教师进行谈话、沟通,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试卷分析报告一份存教研室、一份上交校长室。

六、教学督导制度

1、为提高教学质量,客观公正评价教学情况,聘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跟踪听课,帮助、督导教学工作并成立校内督导评估小组。

2、听课后填写听课表,听课的意见和建议,课后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每学年由学校督导评估小组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七、教学认真制度

1、认真备课。认真备课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要求每位教师加强学习,增强文化底蕴,同时熟悉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做到超周备课。在教学中随时修改和调整教案,积累教学经验,写好反思与随笔。

2、认真上课。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要求每位教师按规定时间上课,学校校长、中层领导、组长推门听课。

3、认真考试。考试既是教学质量高低的一种检验,又是教学的一种反馈,是改进教学的一种依据,必须认真对待。

八、领导监控制度

1、建立校长、教学主任、年级组长、各科组长组成的学校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校长全面负责,监督保证各项监控措施落实到位。

2、教学处是学校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执行机构,同时也是教学质量的监控机构,每学期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足全部课程。、按课表上课,不随意换课、调课、听课,课务变动必须由教学主任批准。

3、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处每学期做好两次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整个检查工作要做到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各科试卷规范命题,规范管理,严格把关,做好保密工作,避免差错,以保证检查成绩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4、教学处对各科检测成绩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召开家长、学生、教师参加的质量监控研究会,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全面落实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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