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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验收制度7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11-18 17:00:18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第1、目的:确保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3、职责: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设施验收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7篇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第1篇

1、目的:

确保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职责:

3.1、经理助理负责生产设备台帐、资料管理。

3.2、车间主任督促员工定期、不定期进行维护。

4、制度:

生产设备是从事生产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由此可见加强对生产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设备实施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数量、设备采购日期及设备生产单位、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纸、设备使用范围及所配属岗位等与设备相关资料)。

4.2、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将工厂的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按所属岗位分别落实到个人,实行专人专管(包括:设备加油、设备防锈蚀、设备除尘、设备清洁等与设备相关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4.3、设备易损配件的备库。对设备的易损配件根据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长短制定相应的库存方案,实行充足的备库。防止出现设备因易损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对生产的影响。

4.4、生产经理助理配合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设备进行巡检,对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预见性,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使用要求对设备实行半年检或年检工作。

4.5、任何设备的使用环境必须干净、干燥、防止设备电器元件的因工作环境受潮短路或烧废。

4.6、在设备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听、三检查”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清理工作。

4.7、对于长期不使用或工厂停产放假等情况,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并切断其电源进行封存处理,以保证设备能够因生产工作的需要而随时能够正常启动。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第2篇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职责

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管理内容

培训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
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生产现场的安全

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
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通道平坦、畅通;
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
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
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论处:

a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
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

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第3篇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必要时需带防护眼镜。

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应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sop操作规程。

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或吃喝。

实验室主任应制定规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否则不得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状况体检,接受疫苗接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第4篇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定义

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生产设备

(1)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压力容器

(1)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六、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消防设施

(1)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八、附件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第5篇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矗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第三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四条、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器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个月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第6篇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
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
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
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组织复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
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
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
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拟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七、单位每年对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己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估报告每年1月20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并抄送省级环保部门,由主任负责。年度评估报告包括射线装置使用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八、辐射事故发生时,严格以《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案》中的方案进行处理,必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

辐射事故发生后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总结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以防发生同类事故。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第7篇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
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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