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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9篇

时间:2022-09-17 0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9篇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红水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卫生室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9篇,供大家参考。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9篇

篇一: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水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卫生室执业规则

  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 卫生室执业, 必须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 卫生室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 卫生室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开展诊疗活动。

 五、 卫生室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 卫生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 卫生室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 卫生室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及时转诊。

 九、 未经医师(士)

 亲自诊查病人, 卫生室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 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未经医师(士)、 助产人员亲自接产, 卫生室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 卫生室施行特殊治疗时, 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

 时, 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 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 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 在取得卫生室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 卫生室发生医疗事故,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 卫生室对传染病、 精神病、 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 卫生室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 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 卫生室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 详列细项, 并出具收据。

 十五、 卫生室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 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 发生重大灾害、 事故、 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 卫生室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调遣。

 卫生室工作人员医德规范

  一、 救死扶伤, 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对待病人, 不分民族、 性别、职业、 地位、 财产状况, 都应一视同仁。

 三、 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 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 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 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 不以医谋私。

 五、 为病人保守医密, 实行保护性医疗, 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互学互尊, 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 同事间关系。

 七、 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 钻研医术, 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技术水平。

 乡 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 乡 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 村医生管理条例》 赋予的权利, 履行《乡 村医生管理条例》 规定的义务。

 二、 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 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及时转诊; 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 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 乡 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 乡 村医生应当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 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 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 更新医学知识, 提高业务水平。

 八、 乡 村医生每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

 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 村医生, 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 并收回乡 村医生执业证书。

  红水村卫生室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 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籍贯、 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 完整, 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 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 新病例登记、 初复诊登记、 疾病分类、 转诊转院、 初步诊断、 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 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 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疫情上报后, 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 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 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 班级等内容。

 五、 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 力求通顺、 完整、 简练、 准确, 字迹清楚、 整洁, 不得删改、 剪贴、 颠倒, 医师要签全名。

 六、 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 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红水村卫生室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 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保障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制定本制度。

 一、 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 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 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 不得隐瞒、 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

 二、 发生重大灾害、 事故、 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 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院的调遣。

 三、 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切断传播途径, 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 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 做好人员防护, 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 做好污物、 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 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 实行传染病预检、 分诊制度, 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 并书写详细、 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 对需要转送的病人, 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 对瞒报、 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 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红水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拟订本制度。

 一、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 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 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 卫生室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 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 在卫生室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负责检查、 督促、 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 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 不转让、 不买卖、 不丢弃、 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 不泄露、 不扩散、 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 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 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 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 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 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 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 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红水村卫生室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 规定, 制订本制度。

 一、 成立消毒管理组织,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 灭菌设施, 并保证正常使用。

 二、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 掌握消毒知识, 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三、 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 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 穿刺、 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四、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采购消毒产品时, 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 复印件。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 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 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 感染伤口、 隔离伤口依次进行, 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六、 排放废弃的污水、 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 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七、 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 流行时, 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红水村卫生室门诊(急、 出诊)

 制度

  1、 对病人热情接待, 态度和蔼, 随到随诊, 缩短候诊时间。

  2、 急诊病人优先就诊, 门诊病人(含急、 出诊)

 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 书写符合要求。

 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 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 及时治疗。

 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 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 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 认真负责。

 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 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

 5、 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红水村卫生室处方制度

  一、 处方是由注册的乡 村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调配、 核对, 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 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 有效、 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乡 村医生)

 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 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 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 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 用法、 用量、 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 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 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 淡黄色、 淡绿色、 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 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 规定的规则。

 九、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

 延长,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 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 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不得调剂。

 十一、 处方由调剂、 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或 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1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 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红水村卫生室处方规则

  一、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 完整, 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二、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 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或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不得使用“遵医嘱”、 “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三、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 月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 中成药、 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四、 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 臣、 佐、 使的顺序排列; 药物调剂、 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

篇二: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医疗机构废物处置制度

 一、 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 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 一)

 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 用 不同颜色收集袋)。( 二)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 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 确保无破损、 渗漏和其它缺陷; ( 三)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 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 四)

 废弃的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 ( 五)

 含有汞的体温计、 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

 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 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 七)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密封;

  二、 村卫生室应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 盛装的医疗废物不能超过包装袋或者容器的 3/4 时, 并使用有效的方式封口 , 同时应确保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 紧实、 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三、 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专人定期送各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或卫生院), 运送医疗废物前, 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 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服务中心的

  贮存点。

 运送人员 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 泄漏和扩散,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或卫生院)

 不得拒绝接收村卫生机构送交的医疗废物, 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接收医疗废物要有登记, 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 种类、 重量或者数量、 交接时间、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 等项目 。

 四、 村卫生室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设备,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一般性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五、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 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 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

 禁止工作人员 转让、 买卖医疗废物。

  七、 禁止在非收集、 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时, 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置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九、 镇卫生防保所及村卫生室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十、 对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削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补助或暂停资质注册等, 严重违法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011 年 1 月

  劳动合同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 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本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和职工(乙方) 亲自签章, 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方为有效。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 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 并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 不需填写的空栏, 划上“/ ” 。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 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 字迹清楚、 文字简练、 准确, 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 签订后, 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

 乙方(职工) :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二、 工作内容 (一)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部门、 工种或职务) 为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按变更本合同办理, 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 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 工作时间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 标准工时制, 即每日工作

  小时, 每周工作

 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 不定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 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 工资待遇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 种形式执行,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月; 试用期满工资

 元/ 月(——元/ 日) 。

  2、 其他形式:

 。

 (二)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 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 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 应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 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 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 季/ 月) 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 控告。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合同期内,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 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 乙方患职业病、 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 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办理。

 (四) 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 年休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 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 劳动纪律 (一)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 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向乙方公示;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 考核和奖惩。

 (三)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并作如下约定:

  八、 本合同的变更 (一)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本合同, 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 本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甲方歇业、 停业、 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 9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第 6 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 乙方解除本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 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的;

 4、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解除本合同后, 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 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

 鉴证人:

 鉴证日期:

 20

  年

  月

  日

篇三: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级 卫 生 室 工 作 职 责

 一、 村卫生室在乡 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 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为病人文明服务, 对病人态度和蔼、 检查认真、 诊断正确、 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 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 健康宣教, 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四、 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 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 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 多发病的出诊、 巡诊等工作, 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

 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 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 菌)

 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 不滥用药物。

 六、 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完成乡 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 村 医 生 行 为 规 范

 一、 救死扶伤, 发扬人道主义。

 时刻为患者着想, 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 文明服务, 礼貌待人。

 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 衣帽整洁, 举止端庄, 态度和蔼, 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 服从管理, 合法行医。

 必须具备执业医师、 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 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

 自 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 虚心接受乡 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 确保安全, 合理收费。

 对病人高度负 责, 强化医疗安全, 不乱收费。

 五、 尊重人格, 保守医密。

 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搞好宣传, 加强防控。

 多 形式、 多 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开展健康教育, 提高村民健康素质; 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 妇幼保健、 卫生监督、 新农合、 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 不断学习 , 提高水平。

 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 钻研医术, 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 互帮互学, 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好与乡 镇卫生院、 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 团结协作, 互相学习 , 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 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 的,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严谨的工作态度, 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 疫苗性质、 接种方法, 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 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 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 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 接种对象、 部位、 方法、 剂量、 次数、 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 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 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 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

 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 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 统计、 总结工作, 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 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 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 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 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 在乡 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 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 建卡、 登记, 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

 动员 住院分娩, 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 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做好儿童保健建卡、 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 做好妇女、 儿童疾病防治工作。

 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 儿童体格检查, 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 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 汇总、 上报各类信息。

 七、 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 汇报工作, 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 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 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 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 我保健。

 九、 做好妇幼卫生项目 工作,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 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 主要包括:

 门诊病历、 门诊登记本、 处方、 处置( 注射、 清创、 换药等)

 登记本、 输液卡等, 以县( 区)

 为单位统一格式、 内容和要求。

 二、 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 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

 三、 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 碳素墨水书写, 记录内容必须客观、 真实、 及时、 完整, 字迹清楚, 不得随意涂改, 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 应当在修改处签名 并注明修改日 期。

 四、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

 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药品名 称、 剂量、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 不得自 行编制名 称或代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五、 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 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 5 年, 其中, 处方存档不得少于 3 年。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 医务人员 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 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 查。

 三、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 切实加强药品管理, 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 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 制度, 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 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五、 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 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 对医疗设备、 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 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 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 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 加强医患沟通,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 坚守工作岗位, 加强业务学习, 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 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 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性药物, 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注射时做到细致、 准确, 对病人热情、 体贴。

 四、 对准备注射的药品, 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 凡出现过期、 变质、 污染、 发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 安瓿有裂纹、 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 一律不得使用。

 五、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 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 严禁再次使用。

 。

 六、 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 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停止注射, 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处置效果不明显时, 应果断、 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 抢救用药品、 器械, 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 并定期检查, 及时调整补充。

 八、 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注射室内每日 消毒, 定期监测。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 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 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 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 医务人员 在工作区内, 要衣帽整洁, 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 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 敷料缸、 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 压脉带、 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 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 定时通风换气, 每日 使用紫外线消毒, 定期监测, 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 应具备避光条件, 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 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 床垫要定期洗晒、 消毒、 更换。

 七、 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及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药品管理, 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 安全、 放心的药物。

 二、 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 录, 规范药品的采购、 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 药房独立设置, 布局科学、 合理, 符合卫生学要求, 方便病人取药。

 四、 药房管理规范, 分工明确, 陈列、 摆放有序, 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 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 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

 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

 少于 5 年。

 六、 坚持合理用药, 因病施治, 注意配伍禁忌, 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有效。

 七、 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 认真核实、 查对, 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 定期清查药房, 做到药账相符。

 及时清除变质、 过期、 失效药品。

 九、 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 使用后毁形、 消毒, 统一销毁, 并有记录。

 十、 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 应按照卫生院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结合实际, 认真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 的目 的及要求:

 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明确编制依据及要求。

 明确应急组织职责。

 三、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报告与通报制度, 建立监测、 报告网络, 建立日 常监测制度,明确具体报告内容、 程序、 方式及时限, 依法报告, 建立通报制度, 利用各种新闻、 信息传播方式,因地制宜建立, 信息通报系统。

 四、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制度, 明确应急反应原则、 措施、 街道办事处, 专业防治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

 五、 落实善后处理措施,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总结, 恢复与善后, 奖励与表彰, 责任, 征用物资, 劳务补偿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六、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制度, 包括信息系统、 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医疗救治队伍, 培训与演练, 经费和物资保障,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社会公众宣传教育, 对乡 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等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 , 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 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 、 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 门诊医生诊治病人, 必须登记门诊日 志, 要求登记项目 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三、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 肺炭疽的病人、 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 城镇 6 小时内、 农村于 1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 并同时报

 出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乙类传染病人、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 城镇 12 小时内 农村于 24 小时内、丙类传染病 24 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 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 白喉、 百日 咳、 脊灰、 流脑、 乙脑、 伤寒及副伤寒、 钩体、 疟疾、 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 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医. 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 诊治传染病病人时, 要按规定作好消毒、 隔离措施。

  七、 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 每月 一次传染病漏报自 查, 做好门诊日 志、疫情旬报、 传染病花名 册、 自 查统计、 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 责任报告人、 疫情管理人、 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 违反以上规定, 按《染病防治法》 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 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确保疫情数字及时、 准确、 完整, 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特规定如下:

 1、 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 2 种。

 乙类传染病 24 种。

 2、 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 保健人员 , 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 包括疑似病人)

 , 应在门诊日 志中认真填写, 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 在门诊日 志、 病历上注明:

 “疫情已报” 、 “注意疫报” 。

 ③传染卡的填写项目 要求完整、 清晰、 字迹不得潦草。

 ④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 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 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 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 乙类传染病于 6 小时内报出; 丙类传染病于 24 小时内报出。

 ⑤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 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 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 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⑥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 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

 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 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⑦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 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 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⑧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 送交。

 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1、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及配套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 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 安全的药物。

 2、 明确药物保管分工, 妥善保管特殊药物, 药品放置定点定位, 存放有序。

 3、 药品统一由乡 镇卫生...

篇四: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面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 1 次,并做好登记。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 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 、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 0—7 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1、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产生的后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及时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建立医疗差错 、事故统计档案。

 3、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必须深入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责任,认真总结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4、对已发生的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及时配合做好有关的调查处理工作,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任何个人、科室、单位都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时衣帽整洁,治疗或操作前洗净双手,戴口罩。

 2、室内保持整洁,每日上下午各室通风,擦拭桌、椅及候诊椅等,每周大扫除一次。

 3、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各类常用物品的消毒按“各类物品消毒方法”执行。

 5、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6、每日紫外线照射 30 分钟,并做好登记。上午、下午各一次用消毒液作空气喷雾消毒,按规定做空气细菌学监测。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一次性医用物品,使用后按规定处理。

 薛城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严格按照核定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参合农民就诊时,应严格核定其参合信息,严禁冒顶零替。

 3、接诊病人后应将病史、症状、体征、诊断、处置方法如实登记薛城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专用门诊日志。

 4、使用药物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目录》 5、要严格招待处方制度,使用区农合办制发的一式二联专用处严禁开大方。

 6、 病人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标准,门诊费用衽当场减免制,要严格按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费用减免 10%规定,当场减免门诊费用。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接诊病人后,应及时将就诊情况、报销减免费用等项目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相应栏目及合作医疗系列表 4。

 8、 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危、重、急、疑难病人应及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因经济利益驱动收治病人,贻误病情。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9、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后销情主动接受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监督。

 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 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报销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参合者只负担部分的资金,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 村卫生室每 10 日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业务收日报表及门诊医药费用汇总表等。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定期公布辖区村(居)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 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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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阳 市 城 厢 卫生 院

  社区一体化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 O 一二年八月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社区一体化管理, 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 使社区各站所能够圆满完成院方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体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认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

 经院委会研究, 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望认真遵守。

  2012 年 8 月

  莱阳市城厢卫生院 社区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组

 长:

 鲁孟志

 院长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

 王揖堂

 副院长

  负责基本医疗的日常管理 成

 员:

 王鲁平一体化主任

  负责社区一体化日常管理及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迟美英

 财务科主任

  财务审计及固定资产管理 李艳芳

 医务科主任

 医疗质量控制、 慢病管理及健康教育

  宫文静

 护理部主任

 护理质控、 院感、 医疗废物管理

  位新红

 药库主任

  药品管理

  王鼎伟

 防疫科主任

 传染病管理、 预防接种、 死因调查

  卫 生 所 工 作 制 度

 一、 卫生所实行院、 所长两级负责制, 卫生院对卫生所的行政、 业务、 财务、 药品实行统一管理, 卫生所所长负责全面工作。

 二、 卫生所要做到看病有登记, 开药有处方, 财务收支、 药品供销有帐目、 帐目日清月结, 杜绝浪费, 增收节支。

 三、 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保证 24 小时应诊。

 对门诊和留观病人要建立病历书写制度。

 实行逐级转诊, 转诊有记录, 危重病人应护送转诊。

 四、 认真做好计划免疫、 妇幼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种表、 册、 卡、 薄登记齐全。

 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报表及资料。

 五、 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 做好消毒隔离, 防止交叉感染, 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 做好药品、 器械保管工作, 遵守《药品管理法》, 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标准。

 七、 严格遵守各种卫生法规和医德规范, 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八、 不断加强业务学习, 定期参加院内组织的乡 村医生在岗视频培训, 积极参加成人教育或继续医学教育, 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提高诊疗水平, 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九、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认真做好防火、 防盗工作, 将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十、 站所内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和休假期间要时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十一、 上班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着装整齐, 精神焕发, 佩戴胸牌上岗, 不得带情绪上班。

 十二、 完成院方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包括各科室布置的表、 薄、

 册的填写及上报工作。

  卫 生 所 所 长 职 责

 一、 在院长领导下, 全面负责卫生所的工作。

 二、 组织制订卫生所工作计划, 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经常督促检查, 定期总结汇报。

 三、 负责组织(急)

 危重、 疑难病人的抢救, 会诊和转诊工作, 确保医疗安全。

 四、 严格执行卫生所管理制度, 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整顿工作秩序, 改进医疗作风, 改善服务态度, 不断提高医疗、 护理质量、 严防差错事故。

 五、 负责安排值班、 出诊及其他各项工作。

 六、 负责卫生所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杜绝浪费, 掌握财务收支情况, 并定期总结汇报。

 七、 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

  村

 医

 生

 职

 责

 一、 在卫生所所长的领导下, 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 负责辖区内门诊、 出诊、 巡诊、 转诊和家庭病床的诊疗工作。

 三、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 诊断、 治疗、 开写处方合理用药, 简明扼要准确书写病历。

 四、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防差错事故。

 五、 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 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及时总结经验, 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六、 负责本辖区的健康教育、 健康查体、 疾病普查、 预防接种和预防投药。

 七、 学习贯彻《医德规范》, 遵守职业道德, 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八、 及时准确做好各种表、 薄、 卡填报和疫情报告。

  会

 议

 制

 度

  1、 站长会议。

 定于每月 1 号下午为站长例会日, 开会时间(根据上班时间)

 临时通知, 例会期间重点汇报本月站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全体职工大会和临时培训会议, 不定期召开, 自接到通知后,各站所安排一人值班, 其余人员全部参加会议(包括起夜、 休班者), 无故缺席、 迟到者, 每次罚款 30 元。

  卫

 生

 制

 度

  1、 根据各社区、 站所实际情况划分各自卫生区, 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每日清扫, 全天候保持。

 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2、 院绩效考核小组实行每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情况, 由当日当班人员负担, 站长负连带责任。

 3、 卫生检查标准 (1)

 室外环境。

 卫生区内无杂草、 无垃圾、 无医疗垃圾堆放现象。

 (2)

 室内环境。

 地面清洁无杂物、 无痰迹、 无烟头、 空中墙壁无蛛网灰尘, 墙壁无乱贴乱画现象。

 (3)

 门窗玻璃。

 门窗保持完好, 玻璃保持清洁, 无乱贴乱画现象。

 (4)

 物资摆放。

 室内办公用品及各种物资摆放要整齐有序, 办公室无个人生活用品及自行车、 摩托车, 观察室内床铺要整洁, 房间无垃圾杂物。

 假

 日

 制

 度

  1、 公休假。

 根据各所人员多少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但不得超出院内规定假日, 多休者按旷工处理。

 所内人员休息须提前与站、 所长请示,批准后方可休息, 否则按旷工论处。

 2、 病假、 事假。

 病假必须持本院医生或上级医院出具的假条, 事假必须个人写出事假申请。

 由站、 所长报经院长批准后方可休息。

 事假期间无工资。

 3、 旷工。

 不请假无故缺勤者即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 3 天工资。

 4、 婚假、 丧假、 产假。

 按国家法定天数执行, 工资按规定执行。

  岗 位 责 任 制

 1、 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各岗位责任制,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在岗、 擅离职守、 干私活, 每发现一次, 罚款 20 元。

 2、 各站、 所制订考勤记录薄, 每日做好考勤, 未经批准出现迟到和早退现象, 每次给予 20 元罚款。

 3、 各站所中午、 晚上合理安排值班人员, 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若出现病人找不到值班人员现象, 查实后或经人举报的,每次罚款 40 元。

 4、 经所长同意后的出诊完成任务后应按时返回。

 需延时应及时与站、 所长请示。

 无故延时不归或不到指定地点出诊的按旷工处理。

  道德规范制度

 1、 职工应加强政治学习, 更新观念, 遵守劳动纪律, 听从领导,服从分配, 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一律为自由离职, 停发全部工资, 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2、 无理取闹、 打架斗殴、 威胁、 恐吓他人、 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者; 造谣惑众、 赌博、 营私舞弊, 情节严重者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事故者, 按赔偿责任罚款或予以解聘。

 3、 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和购买物品或中饱私囊。

 如有违者处以 50 倍罚款, 公物及医疗器械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现象, 一律由本人自负。

 4、 职工在业余时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做诊疗活动、 卖私药, 一经发现或举报, 将停职检查并罚款 1000 元以上。

 情况严重的将报请上级行政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5、 医务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高度负责, 不得滥用职权, 出具假证明或虚开发票, 违者除处以 200-500 元罚款外, 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 医务人员以救死扶伤为己任, 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凡工作不负责任, 故意推诿病人, 处以 500 元罚款。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 工作人员对患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凡因服务态度生、 冷、 硬、 顶或推、 拖等原因与病人发生争执或打架, 被病人告发或引起医疗纠纷的, 处以 200-5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8、 不得利用工作方便接受病人及家属吃、 请, 不准酒后上岗、 酗酒闹事影响工作, 视情节轻重罚款 100 元以上。

  财务管理制度

 1、 各社区卫生所全面实行统一财务制度, 由医院财务科具体负责管理。

 2、 所长为各社区卫生所财务管理负责人, 各社区卫生所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 药品进销存等账册。

 3、 加强现金管理, 现金要稳妥保管, 及时解缴, 若有丢失, 责任自负。

 严禁贪污、 挪用、 外借, 欠费谁欠谁收, 当月结清。

 4、 加强发票和账册管理, 连续号码使用, 作废须三联盖作废印或写“作废” 字样。

 每月底认真做好单据、 处方、 收入日报表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每月 1 日、 11 日、 21 日将收入款项上缴医院财务科。

 5、 节约开支。

 节约用水、 用电及一次性材料, 未经院长同意, 任何人不得私自在所内使用未经批准的电器设备, 不得在所内上班期间清洗私人物品, 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6、 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不得出现虚报、 漏报、 套取新农合资金现象, 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 并给予 90%报销, 认真填写新农合报销记录, 出现漏填造成后果, 将按院规定严肃处理, 不得出现报销代替签名现象, 发现 1 次将按套取农合资金处理。

 7、 加强药品管理, 实行统一管理、 统一网上采购、 统一药库调拨,保证用药安全和药品足量供应, 但库存金额不得超出上月药品收入的1. 5 倍, 否则按超出部分的 1%进行处罚, 避免造成药品积压、 变霉、 过期等现象发生。

 每季度末对药品进行盘点 1 次, 做好进销记录, 帐目日清月结, 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药 房 工 作 制 度

 一、 遵守《药品管理法》,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二、 严格执行配方、 发药查对制度, 防止差错事故。

 三、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 查对处方内容、 药品用量、 配伍禁忌。

 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称量准确, 不准估计取药, 调配西药时,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四、 发药时应查对处方, 对科别、 姓名、 年龄; 查对药品, 对药品、剂型、 规格、 数量; 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 对临床诊断。

 五、 严格遵守毒、 限、 麻、 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

 六、 做好药品供应计划, 保证临床用药需求, 做好药品的保管有效期药品的警示, 不出现过期失效、 霉变、 虫蛀及变质药品。

  治 疗 室 工 作 制 度

 一、 保持室内清洁, 每做完一项处置, 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 其他人员不许进入室内。

 二、 清洁区和污染区明确分开, 各种药品、 器械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严格交接班手续。

 三、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 戴工作帽及口罩, 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四、 器械要定期消毒, 无菌持物钳及器械必须高压消毒或用一次性清创包, 一切无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 专柜保存, 超过一周重新灭菌,换药敷料应 24 小时灭菌一次, 做好紫外线灯使用及消毒液更换记录。

 五、 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致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严防差错事故。

 六、 注射后病人必须留室观察二十分钟, 并密切观察发现注射反应或意外, 应及时进行处置。

  观 察 室 工 作 制 度

 一、 因病情需要病人可在观察室短期观察治疗, 值班乡 医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及时填写留观病历, 随时记录病情变化, 开好医嘱, 并做好交接班。

 二、 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 输液、 给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 立即处理。

 对危重病人及时会诊或转诊。

 三、 认真执行医嘱,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加强责任心, 建立观察病人记录薄及会诊、 转诊记录, 严防差错事故。

 四、 向病人及亲属交待注意事项, 对危重病人及时通知家属并交待病情, 取得病人及家属的配合和谅解。

 五、 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定期通风换气, 定期消毒被褥床垫, 定期洗、 晒、 更换。

 保证室内安静舒适。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1、 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

 对其所接诊病人,特别是急、 危重病人的检查、 诊断、 治疗、 会诊、 转诊、 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对病人进行病史采集, 体格检查, 必要的辅助检查之外, 并作好相应记录, 对诊断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 边请上级医师会诊, 明确诊断后给与相应治疗。

 3、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 首诊医师首先按流程进入抢救程序并及时上报。

 4、 首诊医师对转院的病人不仅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而且要负责落实危重病人转运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措施。

 5、 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 事故、 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 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查 对 制 度

 一、 服药、 注射、 处置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制度。

 即摆药后查, 服药、 注射、 处置前查, 服药、 注射、 处置后查, 对床号、 姓名、 药名、 剂量、 浓度、 时间、 用法、 有效期, 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 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 水剂、 片剂, 注意有无变质,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 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 不得使用。

 三、 易致过敏药物, 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给多种药物时, 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 发药、 注射时, 病人如提出疑问, 应及时查对、 无误后方可执行。

 五、 注射前应检查注射器、 输液器有效期、 生产批号和有无...

篇六: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16 年卫生院综治维稳各项规章制度 2016 年卫生院综治维稳各项规章制度(一):大塘卫生院 2012 年综治维稳工作时期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大塘卫生院 2012 年综治维稳工作时期

 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一、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为全段员工服务的思想。

 二、干部值班实行滚动式轮值制,每班实行八小时值班制,每天早晨八时为交接班时间,如遇节假日值班,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保证上传下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三、干部值班要深入工作第一线,及时检查、了解当天全段的治安动态,掌握和收集各种信息。负责检查白天、夜晚段各岗位的布岗情况及值勤人员的在岗在位落实情况。

 四、值班干部必须保持联络,值班期间必须巡岗一至二次,检查岗哨是否在岗或丢岗等情况。

 五、为保证通信联络畅通,节假日和每天下午下班前,值班干部到办公室自行设置好本人的电话或手机的畅通。

 六、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做好各种异常情况的登记,并及时报告处领导。

 大塘乡卫生院

 2016 年卫生院综治维稳各项规章制度(二):大塘卫生院 2012 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大塘卫生院 2012 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卫生院院长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应做好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存。

 二、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来信来访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台值班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接到群众的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情况报告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乡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办报告工作情况。平时实行周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生突发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

 四、分流督办制度

 总台值班人员根据受理事项的性质,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将受理事项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等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通知,落实专人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六联工作机制

 一是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落实治安防控措施。二是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定期不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对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组织部门联合调解解决。三是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统一组织安排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工作人员及组成部门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四是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定期发布治安预警预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组织开展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铁路、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市场等多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六是流动人口联合管理服务。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督促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理严。

 六、检查考核制度

 卫生院要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绩效纳入卫生院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卫生院职工的工作实绩、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院综治委要强化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实行相关责任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捆绑考核、责任倒查。院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按照省制定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考评指标体系,并把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及时兑现奖惩。

 七、台帐记录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台帐包括: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会议记录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督办、销案通知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院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工作数据月报表等表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大塘乡卫生院

 2016 年卫生院综治维稳各项规章制度(三):xx 镇卫生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xx 镇卫生院

 近阶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社会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为严肃认真地贯彻落实好县卫生局一系列关于有效防控、处置、化解卫生系统社会矛盾及信访事件的文件及局领导具体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信访维稳工作的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行能力,努力避免或者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现结合我镇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 xx 镇卫生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是主题,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因此,必须把维护稳定摆到压倒一切的位置。当前,卫生工作的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各种矛盾和焦点日益突出,因此,要全面提高对综治信访维稳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力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矛盾预警化解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力度,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力争化解疑难复杂信访和不稳定隐患问题。为此,成立 xx 镇卫生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院长

 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xxx

 具体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协调、检查与督查,贯彻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有效。

 成 员:xxx

  具体负责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的调查和处置

 xxx

 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综治维稳和信访常务工作及宣传、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等具体工作。

 xxx

  为信访维稳专干,具体负责本院医政综治维稳信访

 工作及医疗救护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遇突发应急事件,15 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化解。

 2、领导小组成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正确处

 理好日常医务工作与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关系,各司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增强预防和预警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要按照工作重心下移、信访关口前移的要求,深入到基层和科室一线主动搜索矛盾、纠纷或者信访上访的信息,千方百计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好焦点和矛盾。

 3、每月五号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办日,及时收集了解信访稳定信息,全面掌握、发现、分析、研讨各类信息,捕捉可能引发上访和信访事件的苗头和动向,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对所有的信息要及时进行研究、剖析、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落实整改提出完善工作、纠正错误、改进服务的建议和方法,落实专人进行全程跟踪负责调处。对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卫生局。

 三、工作目标

 1、严防发生本院、本系统工作人员因内部矛盾纠纷而上访信访事件。

 2、严防发生群众因医疗纠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信访上访事件。、

 3、严防发生因医务人员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群众上访事件。

 4、严防发生乡村医生信访上访事件。

 5、严防发生本辖区其他涉卫信访上访事件。

 四、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信访无小事,树立正确的信访维稳工作观。

 小事当作大事办。任何一件“小事”,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主要领导身体力行亲自办。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经常下基层听民声,应定期小结信访工作,院长亲自办理重点

 矛盾问题。

 (二)、定期排查问题,建立广泛参与的调处机制。

 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1 是排查做到全方位。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从重点环节扎实细致地抓好。2 是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我院将各村卫生室室长吸收为信息员和维稳调解员,负责本辖区信息报送、反馈及矛盾调处工作,并制定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3 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坚持“把握政策、堵疏结合、科学评估、春风化雨”的调处原则。

 在处理内部职工反映问题特别是信访问题中,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到求发展不以损害干部职工利益为代价,单位再困难也不与干部职工争利益,坚持立足实际求发展,真心实意待干部职工,尽心尽力为患者办实事。对群众上访反映的每一件事,应尽心尽责,认真对待,哪怕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有 1%的道理,应以 100%的努力去帮助解决。但不能突破政策底线,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决不能轻易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加大宣教力度,引导正确的合理诉求行为。

 进一步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坚持不懈地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认真扎实地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国家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意访职工群众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而且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

 (五)、进一步强化卫生信访督查考评工作。

 最近发生的乡村医生上访事件反映了当前的信访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卫生矛盾日趋复杂,涉及面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信访问题将明显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实之再实、慎之又慎,不但要解决了,更要处理好,不留遗患。要落实“五包”制度,即:包调查、包疏导、包处理、包结案、包息访和人员稳定。领导小组将每月组织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督查回访,确保处理效果。同时,将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凡在综治信访维稳调处中,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负责,造成非正常上访等不良影响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 镇卫生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2016 年卫生院综治维稳各项规章制度(四):2016 年综治责任书

 2015 年 度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和措施,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公司各

 项工作和谐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中央、省综治委及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公司2015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给你们:

 一、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单位的要求,把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纳入

 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做到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加强内部治安防范,规范内部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

 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社会化、网

 络化、信息化。要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工作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

 整改,不留死角,隐患整改率要达到 100%,预防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2016 年卫生院综治维稳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排查梳理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抓早抓小,落实有效

 措施;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力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做好应对因金融危

 机、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引发的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矛盾、纠纷调解率要

 达到 100%。

 四、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维护内部稳

 定,促进内部和谐。

 五 、 搞 好 信 访 接 待 工 作 , 认 真 听 取 和 正 确 处 理 职 工 群 众 的 合 理 诉 求 ,

  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六、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意见》,积极实施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

 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不断增强职工法制观念。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决查禁“黄、

 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立长效机制。

 八、加强综治组织建设,内部综治机构和内部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工作规

 范、保障到位。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的主要指标是:无重大政治、刑事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

 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非正常上访事件。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本部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满

 意度提高。

 十、规范实施综治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综治责任人实施一岗双责,切实承

 担 起 保 平 安 、 促 和 谐 的 第 一 责 任 。

  总 经 理 :

 支 部 书 记 :

  副 总 经 理 :

  部 门 责 任 人 :

  年

  月

  日 篇 二 :

 2015-2016 学 年 综 治 安 全 责 任 书

  综 治 安 全 责 任 书

  为加强学校...

篇七: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生室规章制度 1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 2 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 2 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

 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 6 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 14 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 2 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

 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 1 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 0—7 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

篇八: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生室工作制度

 1. 村卫生室在室长领导下完成村卫生室日常工作。

 运用适宜的中西药及技术承担社区居民常见病、 多发病、 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 转诊, 建立工作差错、 事故登记制度。

 对老年人、 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提供出诊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举办讲座, 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妇幼保健工作。

 2. 3. 4. 5. 6. 7. 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并对健康档案实行规范化、 标准化的计算机管理, 对慢性非转染性疾病实行分类管理。

 开展残疾病人健康训练及指导。

 遵守工作纪律。

 不迟到, 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脱岗。

 10.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 按时统计上报。

 11. 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 要求管理规范化。

 12. 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坚持查对制度。

 13. 保持环境整洁, 落实消毒措施, 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14. 协助开展免疫规划, 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 心理咨询, 慢性病管理。

 15. 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 物品领取规定, 严格保管, 防火防盗。

 16. 开展便民服务项目, 服务热情, 耐心, 按标准收费, 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8. 9.

 乡 村医生主要职责

 1.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 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规范, 依法执业。

 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卫生院管理。

 熟悉本辖区基本情况, 掌握本辖区基本数据, 完善各项登记资料。

 2. 3. 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医疗、 预防、 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等卫生服务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负责辖区健康教育工作, 全面提高辖区群众卫生保健常识。

 积极参加例会和各种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按质、 按量、 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农村卫生工作任务。

 4. 5. 6.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 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 不得漏登, 登记日志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符合, 符合率要求达 95%以上。

 2. 登记项目齐全, 至少包括就诊日期、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详细住址、 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

 主要症状和体征、 病名(初步诊断)、 处治、 医师签名等 11 个基本项目。

 填写内容规范、 准确、 字迹清晰。

 不能有缺项、 填写大地址、 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对于发热病人, 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

 对于 14 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 对诊断(疑似)

 为转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3. 4. 5. 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 病原携带者、 疑似转染病患者, 应立即填写转染病报

 告卡, 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 准确、 及时, 并按规定时间向院办公室报告, 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转染病应有“疫情已报” 标记。

 6. 7. 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转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进行奖惩。

 对迟报、 漏报、 瞒报转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依照《转染病防治法》 追究其法律责任。

  处方管理制度

 1. 凡具有乡 村医生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 被村卫生院聘用的乡 村医生具有处方权。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 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2. 3.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称书写, 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4.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 月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 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5.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 臣、 佐、 使的顺序排列; 药物调剂、 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 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6. 医师开具处方时, 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7. 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遇缺药、 超剂量、 有配伍禁忌等特殊情况, 需要修改处方, 要退回医师修改处签字后才能配方调剂。

 药剂人员必须对错误处方进行如实登记, 定期报告村卫生室负责人或卫生院。

 8. 9. 药剂人员对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 应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 经办药剂人员应当签名, 同时注明时间。

 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 应拒绝调剂, 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 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10.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 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1. 药品处方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 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中成药处方的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剂量应与所配发的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剂量相一致。

 12. 药品名称以《中国药典》 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 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3. 处方中的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

 重量以克(g)、 毫克(mg)、 微克(ug)、 纳克(ng)

 为单位; 容量以升(L)、 毫升(ml)

 为单位; 国际单位(IU)、 单位(U)

 计算。

 片剂、 丸剂、 胶囊剂、 冲剂分别以片、 丸、 粒、袋为单位; 溶液剂以支、 瓶为单位; 软膏及霜剂以支、 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应注明含量; 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14.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 1 年, 医疗用毒性药品、 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 2 年, 麻醉药品处方保留 3 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收集整理经卫生院领导批准、 登记备案, 方可销毁。

 15. 含毒。

 麻中药处方, 除写清一般处方内容外, 必须注明病历号、 病名及简要病情。

 麻醉中药处方的有关内容应造册登记。

  药房工作制度 (一)

 药品调剂 1、 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 年龄、 药品名称、 剂量、 用法用量、 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 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

 3、 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 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 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 称量准确, 不得估计取药, 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 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 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 如发现变质、 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 配发合格药品。

 6、 中药方剂需先煎、 后下、 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 必须单包注明; 对需要临时炮炙的中药材, 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

 7、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 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 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 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急诊处方必须随到种随配, 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二)

 药房管理 1、 药房药吕按性质分类摆放, 归类整齐, 储药瓶罐加盖, 标签标化醒目。

 2、 调剂台及储药瓶罐等按固定地点放置, 称、 戥、 臼、 勺等计量用具使用后定期洗刷干净,放置在固定位置。

 3、 药房卫生每天必须清洁打扫, 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通风采光良好。

 4、 进入药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并保持干净。

 5、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三)

 统计报销 1、 药房应在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 以入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

 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药品数量统计, 金额消耗制度, 做到日清月结。

 2、 药品及卫生材料损耗实行报销制, 年药品损耗不得超过药房药品价值总额的 0.5%, 但必须要有损毁实物, 超过损耗率的药品应邮药房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3、 药房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查盘点药品, 并办理交接手续, 短缺药品及卫生材料照价赔偿。

  双向转诊制度 1、 对急、 危、 挭、 疑难病人或因治疗条件有限无法治疗的病人应及时转诊。

 2、 村卫生室和上级医疗建立双向默认转诊关系, 病人需要作辅助检查时可介绍到有条件的上级医院检查。

 急危生症人由村卫生室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上级医院收治的康复期病人、术后病人、 咨询保健病人应根据情况转入村卫生室治疗。

 3、 对急、 危、 重病人, 应时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4、 转出病人, 应按要求和上级医师说明病情。

 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在转诊过程中应有医护人

 员陪护监视生命体征。

 5、 对其他医院转诊过来的病情稳定病人, 应认真阅读病案, 了解情况, 遵照医嘱进行诊治。如遇病人病情反复, 应及时请求会诊或再次转入上级医院治疗。

  财务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财务账册、 药物帐册、 物资账册, 设现金日记帐、 财产物资明细帐。

 2、 实行钱、 帐分开管理的原则。

 3、 定期核对, 做到物账相符。

 4、 实行收费开据及收费登记制度。

 5、 认真执行全作医疗报销规定, 收支帐目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登记资料到少保存 3 年。

  2、 不转让、 不买卖、 不丢弃、 不在非贮存地点假倾倒(堆放)

 医疗废物, 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 不泄露、 不扩散、 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 2 天。

  3、 使用后的一产欠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4、 能够焚烧的, 及时焚烧。

  5、 不能焚烧的, 消毒后上交至卫生院统一集中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 保持诊所各室清洁卫生, 各室物品相对固定使用, 防止交叉感染。

 2、 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 诊疗前后洗手。

  3、 治疗室划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且有明显标志, 清洁物品、 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4、 外科清创缝合、 妇科、 口腔科使用的器械必须在清洗、 浸泡消毒后才能使用, 体温计、 听诊器、 血压计等器械必须定期消毒。

 5、 处置室、 治疗室定期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并及时做好登记 。

 6、 对传染病人排泄物和用过物品及时消毒处理。

 安全注射工作制度 1、 各种注射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过敏药物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 注射后密切观察情况变化, 病人无不良反应方能离开。

  3、 一次性无菌注射用品使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最后集中销毁。

  4、 一次性无菌注射用品从正规渠道购进, 有购进、 使用和毁记录。

  5、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防止交叉感染, 器械定期消毒更换。

  6、 备有急救药品, 固定位置存入, 定期理换。

  7、 治疗室(注射室)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登记。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认真填写辖区的个人、 家庭及辖区健康档案, 要求内容准确、 完整。

 2、 辖区居民的家庭健康档案率不低于 80%, 重点人群要达到 90%以上。

 3、 个人、 家庭健康档案有新增内容时, 应及时入档。

 4、 辖区居民健康档案每年更新一次。

 5、 家庭档案要以家庭为单位归类存放, 做到查找方便快捷, 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6、 掌握各项统计数据, 为辖区诊断提供依据。

 7、 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健康教育制度 1、 做好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培训, 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提高辖区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建立文明, 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行为, 促进健康水平的提高。

 2、 大力推行辖区健康促进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辖区健康教育。

 3、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控烟、 限酒、 合理膳食、 健身等干预活动。

 4、 对辖区的病人按不同病种或不同人群, 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使居民健康知识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考核要求。

 5、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 开展整体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6 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可设立健康咨询和咨询服务热线。

 7、 每季度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健康增教育知识讲座。

 8、 健康知识宣传栏或板报每 2 个月更换内容:

 9、 免费为辖区内居民建立档案、 对慢性病人进行分类管理。

 10、 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各类有关健康教育及管理的各种资料。

 传染病管理制度 1、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执行《中华人民苮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及其《实施办法》。

 2、 医生诊治病人, 必须登记门诊日志, 要求登记项目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3、 所有医务人员发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肺炭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

篇九: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面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责 村 级 卫 生 室 工 作 职 责

 一、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菌)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不滥用药物。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范 乡 村 医 生 行 为 规 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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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和要求。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 5 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 3 年。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 5 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应按照卫生院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预案》的目的及要求: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编制依据及要求。明确应急组织职责。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制度,建立监测、报告网络,建立日常监测制度,明确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依法报告,建立通报制度,利用各种新闻、信息传播方式,因地制宜建立,信息通报系统。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制度,明确应急反应原则、措施、街道办事处,专业防治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落实善后处理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总结,恢复与善后,奖励与表彰,责任,征用物资,劳务补偿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制度,包括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医疗救治队伍,培训与演练,经费和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对乡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等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 6 小时内、农村于 1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 12小时内 农村于 24 小时内、丙类传染病 24 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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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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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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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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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 2 种。乙类传染病 24 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③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④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 6 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 24 小时内报出。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⑤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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