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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规章制度3篇(2023年)

时间:2023-02-13 10:40:02 来源:网友投稿

煤矿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分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规章制度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煤矿规章制度3篇(2023年)

煤矿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分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 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规章制度是分公司为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奖惩而制定的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的总称。

  第三条 规章制度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指矿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职工*议事规则等由股份公司或矿最高议事机构决定的分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二级规章制度是指规范分公司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法律事务、综合管理等由矿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和职工*决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为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由职能部门制定的工作标准、业务流程、作业指导书等。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兼顾稳定与时效性原则:与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 (三)适用性原则:符合分公司实际,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四)统筹兼顾原则:注意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

  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企业科。其中三级规章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均报企业科备案。

  企业科负责分公司规章制度的总体策划并组织编制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组织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综合审查规章制度草案;组织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对规章制度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审;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组织规章制度年度汇编和发布。

  第六条 各职能科室负责分管业务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包括科室分管业务所需规章制度系统策划,提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计划,起草、组织会签规章制度,对现行规章制度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补充或修改,保持分管业务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策划和起草

  第七条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在对规章制度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需制定的规章制度计划,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企业科。规章制度计划应当包括规章制度名称、制定的必要性和目的、依据、建议起草科室、参加科室及起草工作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 规章制度应当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管科室、参与科室、具体规范或标准、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程序类规章制度还应明确实施程序,并附流程图。如有以新的规定取代原规定的,应当写明予以废止的原规定名称、文号及废止时间。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内容用条文表达,每条可以分为款、项、目。条文较多的,可分章,章可分节。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语准确,文字简明。

  第十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组织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草案送相关职能科室或领导征求意见时,应附书面通知,写明要求反馈书面意见的期限。必要时上报股份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领导。

  第十二条

  被征求意见的科室和领导应认真组织研究,在征求意见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后送起草科室。对于报送股份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导的,应及时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的意见或建议,起草科室应将书面答复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起草科室汇总所征求意见后,应该组织范围更加广泛的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要按有关规定召开职工*或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议进行审议,形成决议。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定稿后,由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科室写出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制定该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起草过程、不同意见及未采纳不同意见的理由。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审查、批准、发布及备案

  第十六 条 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全部完成后,由负责规章制度起草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签署送企业科。

  第十七条

  企业科根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对报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协调,如有业务交叉、与分公司功能定位不符、与科室职能不符、与管理流程不符的,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草案进行再次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科室根据审核意见完成草案的修改工作后,形成审议稿报批。

  第十九条

  各级规章制度的审查、批准、发布程序如下:

  一级规章制度:草案或者修正案由股份公司批准;或经矿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职工*审议通过后,以分公司名义,由分公司经理签署发布并施行; 二级规章制度:草案或者修正案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修改后提请矿长办公会讨论修改,报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后,由分公司经理签署发布并施行; 三级规章制度:科室起草讨论后,提交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以科室名义发布。

  第二十条 各级决策机构审议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到会作起草说明,并回答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经签署颁发后,由分公司行政办印发并抄送企业科备案。

  第二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发放、归档、管理按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规章 制度的效力、修订、废止和汇编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规章制度中应当用专门条款明确生效条件和生效日期。

  规章制度中应当明确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各级规章制度必须衔接、协调,下一层级规章制度不得与上一层级相冲突,否则冲突的规章制

  度或者冲突的条款无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科于每年 2 月份组织各职能科室按照分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对各科室编制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评审。各科室根据评审结果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对“试行”和“暂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充实、完善和更新,并适时公布修订和废止情况。

  第二十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规章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变化,原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一致时;

  (二)分公司进行组织结构调整、管理模式调整、经营范围调整和业务流程调整等情况发生时;

  (三)“试行”和“暂行”超过一年的。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程序按照制定时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规章制度要及时予以评估、调整或废止:

  (一)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废止,使分公司规章制度失去法律依据的;

  (二)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原规章制度与新的结构不相适应时;

  (三)分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时;

  (四)规章制度规定事项已经不存在、执行完毕或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新的制度生效,相关原制度废止。

  第二十九条

  每年企业科对分公司运行中的制度集中进行摸底,梳理及评审。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

  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制定、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企业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规章制度2

  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质量,维护草原生态*衡,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矿区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为矿环境保护业务管理部门,对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生产技术科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矿环保管理。

  第二条矿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业务职责为: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定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标准;负责编制矿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参与审定矿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

  2、监督与管理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3、监督管理各基层单位污染源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与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4、组织开展采区表土回收及排土场复垦规划。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污染物治理技术改造。

  6、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第三条各基层单位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各有关单位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建设管理工作,要把环境保护做为日常工作的考核内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组织贯彻落实矿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环保及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污染物排放与治理情况,协助矿环保部门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保养、操作的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运转率和完好率,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4、及时向矿环保部门反映环境保护出现的问题。

  二、生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第四条矿新建、必建、扩建与技改工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采区腐殖土要单采单放。

  第六条对达到设计高度的排土场逐步复田。

  第七条生产作业区粉尘做到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危害。

  第八条加强废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污水质量,保证达标排放。

  第九条尽量争取内排。

  三、环境综合治理

  第十一条环境综合治理是环保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矿环保部门与有关单位协作,做好综合规划与治理工作。

  1、合理规划矿绿化、美化设施,建设清洁优美的现代化露天矿。

  2、垃圾定点排放,严禁在工业广场内随意排弃垃圾。禁止焚烧废弃的橡胶、沥青、废纸等。

  四、奖罚

  第十二条在矿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矿环保部门在请示矿领导后对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加倍处罚。

  1、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事故发生后不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矿领导通报的给予加倍处罚;

  2、对限期治理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在工业广场内焚烧废弃的垃圾、沥青、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

煤矿规章制度3

  1一五一煤矿应急预案管理规章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2露天煤矿应急预案管理规章制度

  为预防和控制环境和职业安全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在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作出响应,以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露天矿调度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调度室值班人员职责:

  (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露天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

  (2)根据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矿长、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下令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抢救时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矿长的全权指挥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矿长不在时总工程师全权负责。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须的设备材料。

  (4)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监督。

  (5)采剥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遇难人员的转移和撤离工作。

  (6)运输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物资和遇难人员的运输工作。

  (7)防排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人员对事故现场防灭火及水源的补给工作。

  (8)机电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通讯顺畅工作。

  (9)生产技术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编制对事故现场的遇难人员和设备的营救方案。

  (10)调度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设备和指挥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11)综合办公室主任: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体办公室所有人员对家属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财务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预案的资金启动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防御

  露天矿的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成立的应急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部门、施工区、生活区进行检查,消除潜在的隐患,力保露天矿各部门人员的安全。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督促各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并协助各部门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四、应急预案的演练修改工作

  每年由调度室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价,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和实用性。

  3煤矿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条矿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通过训练和演习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职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向所有相关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三)演练应邀请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并邀请集团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相关专家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四)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2、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3、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演练计划应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条演练的基本内容应根据演练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各演练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二)矿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矿应急情景、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化验;

  (四)事故区清点人数及人员控制,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对员工对毒气的防护;

  (五)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七)员工及无关人员的撤离,事故的善后工作;当时当地的气象情况及地形、地物情况及对事故危害程度的影响;

  (八)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九)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演练人员应至少由以下两部分人员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员工,占演习人员的绝大多数,从指挥员起至参加应急救援的每一个专业队成员都应该是现职人员,即将来可能与

  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分工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演练后演练者应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第六条情景设置应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一)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

  (二)演习的序列要强调时间性,演习顺序符合逻辑性;

  (三)有关情况的数据设置符合实际情况,演习时要求测得的数据要从实战出发;

  (四)演习用的讯号、标志和指令要统一,使每个演习者都能立即明白迅速执行;

  (五)演习模模拟条件要有一定的广度,以便于各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有各自的灵活性。

  第七条演习时间安排基本应按真实事故条件下进行。可根据演习的需要安排合适的时间,演习日程安排后一般要率先通知有关部门和参加演习的个人,以利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八条演习后要求每个演习者都要参加演习后的讲评。应急救援演习指挥部应根据每个救援专业队的讲评汇总写成综合报告。讲评、总结的内容要整理成资料存档,综合报告上报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一)通过演习主要发现的问题;

  (二)演习准备情况的评价;

  (三)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在训练、器材设备方面的改进意见;

  (五)演习的最佳顺序和时间的建议;

  (六)对演习情况设置的意见;

  (七)对演习指挥机构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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